当前农村邪教、非法宗教问题的透析——对衡阳市农村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近年来,邪教、非法宗教在部分农村蔓延,严重地危害了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败坏了农村的社会风气,扰乱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威胁着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和巩固。本文揭示了邪教、非法宗教在农村产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复杂的社会因素,提出了一些治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 邪教 非法宗教 治理对策

衡阳市是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湖南乃至中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下辖12个县市区,是一个拥有800万人口的农业大市。由于交通便利,流动人口众多,加之受国际国内影响较大,这里曾一度成为湖南省非法宗教和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重灾区。邪教组织主要有“法轮功”、“门徒会”、“主神教”、“呼喊派”、“全能神”等5种;非法宗教组织主要有耶里基督教、大明教及“三元会”等三个,其中尤以“法轮功”、“门徒会”、“主神教”和“三元会”最为突出。而且越是在贫穷落后的农村,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就越猖狂。

近期,我们组织调查组,深入到一些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调研。从我们耳闻目睹的大量事实来看,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在农村的滋生、蔓延以及进行的种种非法活动,已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危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和深思。

一、 农村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发展蔓延迅速

近年来,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在衡阳市发展、蔓延较大,他们散布歪理邪说,蛊惑人心,诈骗钱财,给农民和社会带来一定危害。

邪教、非法宗教像毒瘤一样在农村迅速蔓延。以衡阳市祁东县XXX镇为例,该镇位于祁东县西部,与邵阳市永州市交界,是一个偏远落后的乡镇,其土地面积和农业人口均居全县之首。前些年,该镇“法轮功”练习者之多及赴京滋事之频繁,为全县乃至衡阳市乡镇之最。“门徒会”等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在该镇也蔓延盛行,多达千余人,涉及全镇半数以上村。尽管采取了种种防范和处置措施,邪教、非法宗教仍然顽固存在。目前,全镇尚有邪教、非法宗教人员264名,其中“门徒会”成员178名,男性94名,占总数的53%,女性84名,占总数的47%,年龄最大的84岁,最小的只有4岁。聚会点共有26个,每个聚会点至少有成员6—7人,最多达30—40人。这里的“门徒会”主要由邵东、邵阳、祁阳等周边县市的“门徒会”骨干传入。这些骨干通过“亲传亲、邻传邻、友传友”的方式,向周边邻居和亲朋好友发展辐射。其活动特点主要是:成员家中悬挂“十字旗”,星期六、星期日集中学习经文,诵《圣经》和《闪光的灵程》、唱“灵歌”,集中祷告。此外,还有“法轮功”人员86名,其中痴迷人员35名,主要分布该县共17个村。其活动方式主要是四处张贴、散发“法轮功”反宣品,劝说农村党团员退党、退团。邪教、非法宗教在这里传播之快,分布之广,是前所未有的。

邪教、非法宗教的歪理邪说,严重地毒化了农村的社会风气,破坏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和“三元会”等非法宗教组织,他们都披着道貌岸然的外衣,打着宗教的旗帜,篡改或剽窃宗教教义,大搞教主崇拜。如“门徒会”宣扬吃“生命粮”,声称“粮食越吃越有,越吃越多”,使部分农民愚昧地认为信教可以给他们带来一切,于是放弃生产,甚至变卖家产,吃光喝尽,准备升天,等待“洪水灭世”。步云桥镇XX村五组村民黄XX(男,55岁)加入“门徒会”后,六亲不认,与妻子不和,也不供养父母,有地不耕,醉心于“门徒会”非法活动,导致家庭破裂,家境更加贫困。“法轮功”宣扬“世界末日”、“全球即将爆发瘟疫”等谬论,引起部分群众悲慌心理,扰乱了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邪教、非法宗教的反动本质,严重地威胁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和巩固。邪教、非法宗教以教代政,层层设立组织,任命骨干,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作用的正常发挥。在某些地方已出现了农村村支委召集会议无人参加,而邪教非法宗教负责人发号施令却是一呼百应的现象。如我们对衡阳县XX镇的调查中,发现该镇XX村在一次村干部的选举会上,“门徒会”信徒肖XX在该村40多名“门徒会”信徒的“拥戴”下,得到高居全村榜首的选票,而一些老支委、老党员,尽管过去威望很高,但在这次民主推选会上,选票却廖廖无几,以至差点名落孙山。值得注意的是“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和“三元会”等非法宗教组织利用我党改革开放中的不完善和某些失误,极力煽动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并以“周济”、“善工”等形式向群众施舍小恩小惠和做一些架桥修路的善事与我争夺人心,就连我们的一些老党员也经不住诱惑,站到了敌对阵营。如村民李XX(现年75岁),是一个有着40年党龄的老党员,曾任该村村支书30多年。从支书的岗位退下来后,经不住“门徒会”成员的劝说,加入了“门徒会”组织,成为“门徒会”的骨干成员。他利用自己在群众中的威望,使该村的“门徒会”组织迅速发展,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这些事例发生在部分偏远地区,但其“典型”意义不可小觑,其存在与发展已危及基层政权。

邪教、非法宗教的愚昧说教,严重地毒害了青少年,危害了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调查中发现,一些青少年、儿童受父母、家庭影响加入“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有书不读,醉心练功。如“门徒会”成员刘XX,今年才4岁,在其外祖母影响下加入“门徒会”组织,连幼儿园都不去上,一有时间只知道跟外祖母学习祷告,练唱“灵歌”。该村“法轮功”痴迷人员谭XX的儿子、女儿曾经学习成绩较好,自从在其影响下加入“法轮功”后,醉心练功,有书不读,积极参与“法轮功”非法活动,最终被学校开除学籍。

二、 农村邪教、非法宗教发展蔓延的原因

当前农村邪教、非法宗教发展蔓延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挑战。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转型时期,人们利益、行为和思想日益呈现多元化。这些,一方面给我国的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我国的社会管理、思想文化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重经济建设,轻思想导向,从而给邪教、非法宗教的滋生和蔓延提供生存的空间。我们在调查中,祁东县步云桥镇XX村的村民刘XX就这么说过:“时下农活少,电视我们又看不懂,年轻人都不在身边,我们总要找点事做,有人劝我们学‘基督教’(门徒会),说可以祛病保平安,那何乐而不为呢”。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加剧,中国广大农民的青壮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和沿海地区。剩下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这样一个弱势群体,辨别能力差、感情脆弱,抵御邪教、非法宗教的能力当然也就差了。有的甚至是因为婆媳不和、夫妻不睦、生病死人,都会诱发他们去听信邪教、非法宗教,寻求安慰。

农村的组织结构也在不断地发生新的变化,过去搞人民公社、大集体,高度集中统一。现在以利益为纽带的各种经济组织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组织结构出现多元化,基层各级行政组织,包括乡镇、村组的层级管理以及对村民的管理呈软约束状态,加上撤区并乡后,乡镇的行政区划扩大,而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乡镇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减少,这一大一小就形成一对矛盾,管理的缺位甚至管理的真空时有发生 。如衡阳市祁东县步云桥镇由过去的四个乡合并来的,区域很大,加之这里又是崇山峻岭,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各项管理工作很难及时到位,这正是各种邪教、非法宗教乘虚而入和赖以生存的有利条件。一些邪教、非法宗教头目及残余分子,为保存实力,妄图“东山再起”,于是他们看准了农村山高林密,农民居住分散,各种管理缺位,便于隐蔽的特点,纷纷把目光瞄准农村,向农村发展。

(二)社会主流文化的缺失。

文化问题不仅关系到人们闲瑕时间的消遣,而且关乎人们的理想、信仰、精神追求。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主流文化、亚文化及腐朽文化并存和相互消长的问题。如果主流文化不彰显,那么亚文化甚至腐朽文化就会登台或唱主角。在当前的农村,主流文化即代表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存在严重的缺失现象。由于主流文化不畅通,从而导致亚文化甚至腐朽文化就大行其道。如求神拜佛、看相算命、测字问仙、迷信风水、修坟筑墓、赌钱打牌等等,在农村颇有市场。从调查中我们发现,近年来一些不良习俗甚至封建残余,在农村有所抬头,我们所到之处,修坟墓、建寺院、塑神像、磕头拜神的现象随处可见。大白天在街道聚众赌博屡见不鲜,请人看风水摆宴席见怪不怪。科学文化知识的贫乏、封建迷信的盛行、理想信念的缺失,导致邪教、非法宗教及各种封建迷信组织沉渣的泛起。

(三)农民生存方式的封闭性。

改革开放是我国当今的主流,但这并不排除某些地区、某些人群仍然处在封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之下,比如偏远落后的农村和农村中的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就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下生存着。以步云桥镇为例,这里地处偏远,远离县城,经济落后,这就从客观上使这里的农民牢牢锁定在狭小的圈子里。这一切都给邪教、非法宗教渗入农村创造了条件。我们在步云桥镇XX村调查“门徒会”信徒李XX时,他就说:“家里有病人,无钱医治,不得不祷告神灵保佑”。邪教、非法宗教就是这样不失时机地利用了弱势群体的求助心理而侧身其间。

封闭的生存环境造就了封闭的心理,使人们缺乏独立思考,固守传统,盲目从众。看见周围的人那样做,听见周围的人那样说,自己不去独立思考,盲目地跟人家那样做、那样说。邪教、非法宗教正是利用农民群众这种从众心理发展自己的信徒。我们在祁东县步云桥镇的调查中,就发现很多“门徒会”的信徒,他们参与“门徒会”毫无目的,问他们为什么去参加,他们说,看到别人参加了就跟着去做。

(四)邪教、非法宗教的欺骗性和诱骗性。

一是散布歪理邪说妖言惑众。邪教、非法宗教宣扬“入教能驱邪避灾,祛病除疾”,鼓吹信教“勿需耕作之劳苦,田里自然长粮食”,不少农民信以为真,上了邪教、非法宗教的贼船。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成员大多数是一些老弱病残的人,都是在妖言邪说的蛊惑下而加入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

二是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门徒会”通过“周济”、“看顾”等方式拉拢群众,以施舍小恩小惠的活动形式博得周围群众好感,欺骗部分贫困群众加入该组织。

三是利用部分农民的无知。我们调查发现,大部分群众和极少数干部对党的政策不熟悉,对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缺乏识别能力。部分村干部对基督教与“门徒会”分辩不清,有的认为“门徒会”是合法教派,公民信“门徒会”是公民的宗教信仰和自由。一些村干部甚至问调查组的同志,党员能不能信仰“基督”(即门徒教)。邪教、非法宗教正是利用了部分农民群众和少数村干部缺乏拒邪、识邪的能力这个条件,使其在农村顺利发展蔓延。

三、 农村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问题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镇振兴战略,这是新时期中央为加大“三农”工作,解决“三农”问题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那么,如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抵御和防范邪教、非法宗教的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无邪乡镇,为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环境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加强农村的反邪教、非法宗教工作。

(一)要把对农民的教育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解决“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从农村邪教、非法宗教的产生表现及成因我们得知,邪教、非法宗教的蔓延和发展往往带有群众性、盲从性和非理性。所谓群体性,就是邪教、非法宗教的产生和发展,不是表现在个别地方和个别人身上,而是表现在一群人身上,蔓延到广大的地域。如耒阳市的“三元会”,它一产生,就象瘟疫一样卷入了数万之众,并且蔓延到衡阳市的常宁、衡南等县及永州、株洲等周边地市和江西、福建等省区。所谓盲从性和非理性,就是那些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的信徒,除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骨干分子之外,绝大多数人是被拉拢裹胁误入邪教、非法宗教歧途,他们并不知道所信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只不过是跟着人家做而己。农村邪教、非法宗教产生和蔓延的上述特征,深刻地说明了加强对农民教育的极端重要性。首先,从解决矛盾性质上看,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取得对敌斗争胜利的重要前提。我们从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的群众都是善良的,不自觉的,是人民内部的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其次,从解决矛盾的方法上看,对邪教、非法宗教斗争的方法无非是两手抓,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教育,打击的是极少数骨干分子,对广大受欺骗的群众来说,主要是个教育的问题,也只有通过教育广大农民分清是非,提高觉悟,才能更好地孤立少数顽固分子,增强打击的力度。再次从教育的功能来看,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就是通过教育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包括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素质提高了,就能明方向,辩是非,知得失,就会克服行为上非理性和盲从的现象。因此,把农民教育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不断地向农民群众灌输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农村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的治本之策。各级基层组织必须把反邪教、非法宗教教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切实抓好农村反宗教所酿成的惨痛教训来警醒农村、农民,并对其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道德、法制教育要扎实有效,持之以恒开展下去,要把理想教育与重塑党的形象、反腐倡廉、破除迷信联系起来,与党的各项富民政策结合起来,与移风易俗、改造村容村貌、营造先进文化氛围统一起来,与为农民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生活难题协调起来。使农民群众真正感到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和非法宗教、遵纪守法、辛勤劳动才是改变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振兴乡镇的必由之路。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当务之急,要把筑牢基层政权组织的大堤作为防范各种邪教、非法宗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如果说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的治本之策,那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就是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的根本措施。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了这样截然不同的两种现象:凡是村、支两委班子团结,村干部思想觉悟高,政治敏锐性强的村,反邪、非法宗教活动就比较猖獗。衡阳市祁东县步云桥镇鳌鱼村是一个典型的无邪教、非法宗教村,这个村的村支部书记很有魄力,见有邪教、非法宗教成员到本村串联时,就义正辞严地震慑道:“你们这些不务正业的人如果在我村里煽风点火传邪教、非法宗教,我们就把你们一个个丢河里去喂王八”。由于村干部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使得邪教、非法宗教在该村无立足之地。

而与它相邻的XX村由于村支两委班子不团结,致使工作不力,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十分猖獗,张贴、散发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反宣资料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至今该村尚有“法轮功”痴迷人员10余名。这就告诉我们,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基层政权,是十分必要的。为此,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带领农民群众奔小康、发家致富,选拔那些善经营、会管理的经济上的带头人是必要的。但同时这些人也应该是政治上的明白人,能把握方向、明白是非、辩别真假,这两者不可偏发,否则就会出乱子。二是要强化乡镇一级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问题的职责。目前,乡镇一级的“防邪”工作大都放在镇里的综治办,但综治办人员少,维稳任务重、压力大,往往在防邪治邪的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要强化基层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工作力度,必须要从认识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来落实乡镇的“防范”责任,要把“防邪”工作纳入乡镇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年终考核,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对那些邪教、非法宗教盛行的乡镇,要建立专门班子、物色专业人员来抓这项工作。三是要不断加大“防邪”工作投入,提高从事“防邪”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防邪”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工作。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关心和支持“防邪”工作力度,努力改善从事“防邪”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充分调动从事“防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要依靠宗教团体、反邪教协会等群团组织的力量,发挥其在反邪教斗争中的积极作用。邪教、非法宗教作为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非法组织,是宗教的异端,一切宗教都天然地具有排斥和反对邪教、非法宗教的倾向,因此利用宗教团体的力量反对邪教、非法宗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首先,要加强对合法宗教的宣传。要大力宣传宗教的基本知识、我国的宗教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民对待宗教的应有态度,以便让广大农民群众分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非法宗教,不至于误上贼船而不自觉。其次,要正确地引导群众信仰各种宗教。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前农村不少地方大建寺庙、祭神祠、开庙会的现象频频出现,并且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还很高,像这样大规模地修建寺庙,召开庙会,究竟合不合法,应不应该,目前有争议,基层干部也把握不准,不知道是应该支持还是反对。由于传统的影响,社会的原因以及人本身的特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只是自觉与不自觉,科学与非科学之别罢了。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决定了绝大多数群众坚信马列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这也是党章对广大党员和先进分子所提出的要求,但我国宪法又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信仰自由,这种自由就包括信仰有神论和无神论的自由,信仰各种宗教的自由,信仰这一种或那一种宗教的自由。宗教本质上是劝人向善的,是与社会历史发展相适应的,否则世界上几大宗教就无法相传数千年而不衰。因此,正确地贯彻我党的宗教政策,引导部分群众信仰各种合法宗教,从而不断挤压邪教、非法宗教生存的空间,否则,合法的宗教不正确引导,就给非法的各种邪教、非法宗教留下了生存的空间。再次,要借助宗教的力量开展对邪教、非法宗教的斗争,揭批邪教、非法宗教的歪理邪说。邪教、非法宗教是宗教的天然敌人,宗教对邪教、非法宗教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对倾向,利用宗教的力量反对邪教、非法宗教是不可多得的力量。我国本土产生的道教、儒教以及从印度传入我国并得以广泛流传的佛教等的教理、教义、蕴含深刻,光芒四射,构成了中华异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运用宗教的理论,借助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书刊等平台,广泛而积极地开展反对邪教、非法宗教的斗争,就可以深刻地揭示邪教邪教、非法宗教反人类、反科学的本质,使其丑恶嘴脸更加暴露无遗。

此外,除了利用宗教的力量反对邪教、非法宗教外,运用反邪教协会这种社会群团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反邪教、非法宗教斗争,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因为群团组织联系广泛,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群团组织开展反对邪教、非法宗教的过程,也是一个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过程。因此,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反邪教协会等群团组织在反邪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应该大力倡导。

(四)在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要把农村的文化建设、“精神扶贫”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由于当前农村主流文化的缺失和业余文化生活的匮乏,导致亚文化、腐朽文化泛滥,参加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便成为部分农民的精神寄托。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拒邪教、非法宗教于“村门”之外的有效措施。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温暖和幸福。同时,我们的宣传,文化部门也应适时把工作焦点对准广大农村,组织宣传队、文艺演出队上山下乡,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演出一些贴近农村生活的剧目,这样,我们既弘扬了主流文化,又加深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

编辑:Jacking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