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发挥宗教界在反邪教工作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作用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
2017年12月14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4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全文如下:
今天召开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4次会议,主题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精神,总结交流宗教界反邪教工作,研究宗教界反邪教工作的共同行动。
刚才,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负责人分别发言,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发出《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倡议书》。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以及发表的共同倡议,对推动宗教界更加积极地参与反邪教工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反邪教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我国邪教问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反邪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反邪教斗争任重道远,需要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继续共同努力,不断把反邪教工作引向深入。下面,我提几点希望。
第一,要主动担当,切实把反邪教工作做实做好。邪教是社会毒瘤,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还严重威胁各宗教的健康发展。邪教往往盗用宗教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混淆正邪界线,损害宗教形象,妨害宗教正常秩序,危害极大,伤害尤甚。宗教界参与反邪教斗争,既是履行社会职责的具体表现,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这些年来,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邪教问题理论研究,参与对邪教组织研判界定,揭批邪教社会危害,配合转化受害群众,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发挥了宗教界在反邪教工作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作用,成为反邪教工作战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宗教与邪教天然对立,在反邪教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完全可以发挥特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争取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反邪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参与反邪教斗争的责任意识,把参与反邪教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分析邪教活动新动向新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指导重点工作落实,在重大斗争面前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各宗教实际出发,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反邪教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检查。要加强对地方宗教团体的指导,做到统一步调、上下一心。要指导宗教界人士增强反邪教意识,面对邪教要立场鲜明、敢于发声,引经据典、以正视听,旗帜鲜明批驳邪教的歪理邪说,教育和引导受蒙蔽的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要增强阵地意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反邪教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二,要正本清源,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信正行。邪教不仅盗用宗教名义,还通过歪曲宗教的一些教规教义来麻痹群众,具有极强的欺骗性。有些信教群众法律知识不足、宗教知识有限,不易辨别真伪,难以分清正邪,容易上当受骗,落入邪教魔掌。因此,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阐明教义、解疑释惑,发挥正本清源、扶正袪邪的作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要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邪教盗用的宗教概念,进行深入解析,讲清楚宗教教义教规的原义,讲清楚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讲清楚邪教是怎么歪曲宗教的,讲清楚邪教的特征和危害,揭露邪教的险恶用心,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读物,利用宗教团体主办的报刊杂志、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等载体,进行广泛地传播和宣传。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要把有效防范邪教渗透作为重要标准。宗教界开展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要加入反邪教学习内容,了解掌握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法律法规有关反邪教的规定,提高做好正本清源、扶正袪邪工作的自觉性和素质能力。宗教教职人员在讲经讲道中,要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提高识别邪教的能力。宗教院校要重视反邪教的教学和研究,提高学生的反邪教意识,并为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在对外宗教交流中,要揭露邪教的危害,表明反对邪教的立场,争取境外宗教界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引导民众防范和抵御邪教,不断压缩邪教的境外生存空间。
第三,要保持警觉,协助政府及时发现和甄别邪教。宗教与邪教天然对立,所以宗教界人士对邪教特别敏感,在发现邪教、甄别邪教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要提高宗教团体的反邪教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对邪教活动能够及时发现,掌握线索,收集证据,分析研判,进行甄别,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研判结论和处置建议,以利于有效防范邪教活动的滋生蔓延。要在宗教教职人员中物色培养一批反邪教积极分子,鼓励他们参加反邪教协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工作小组,深入研究邪教特点,正确把握邪教活动规律,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邪教,善于同邪教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成为邪教“克星”,成为宗教界反邪教的关键力量。要广泛发动信教群众,鼓励其中的积极分子加入反邪教志愿者队伍和其他反邪教民间组织,严密关注身边邪教活动动向,当好发现邪教的“眼睛”,当好抵制揭露邪教的“拳头”,使邪教活动处处碰壁,挤压邪教活动生存空间。
第四,要发挥优势,积极教育转化受害信教群众。经教育转化后,大多数受邪教蒙骗的人员能够迷途知返,摆脱邪教思想控制,回归正常生活。但教育转化是一项非常细致和艰苦的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受邪教影响深的人员,不仅转化难,巩固转化成果也难。在这些人员中,有的是原来信教被拉过去的,有的是把邪教误认为是宗教而受蒙骗的,教育转化这些人员,宗教界具有自身优势,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受骗人员讲宗教发展历史,讲教义教规、讲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使受骗人员能够认识到邪教不是宗教,认识到邪教的危害,从而从邪教的蒙蔽中解脱出来。对教育转化过来的人员,如果有宗教信仰需求,要安排他们到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正常宗教活动,并指定宗教教职人员对其进行帮助辅导,使其不出现反复。
第五,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防范邪教组织的侵害、在反邪教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团体必须重视自身建设。要重视宗教思想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浸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要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歪理邪说的能力。要加强教风建设,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端正道风、遵守戒律,赢得信教群众的信赖,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要正确引领广大信教群众,树立纯正信仰,在社会生活中为信仰做出美好见证,真正做到正信正行。
宗教界参与反邪教,是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任务。希望宗教界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从各宗教实际出发,发挥特点和优势,在党和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与社会各方面一道,继续深入参与反邪教斗争,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不断取得反邪教斗争的新成效。
编辑:Jackingso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