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教组织发展蔓延迅速的原因

  “全能神”邪教组织于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并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目前向东南沿海蔓延。2007年到2009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案侦察和打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抓获了数十名国内高层骨干,瘫痪了其指挥联络系统,摧垮了其牧区以上的组织体系,截断了其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渠道。但该邪教发展非常迅速,之后不到3年的时间该组织又全面恢复活动,其体系又恢复一新,足见其组织体系活动能量之大。

      一、 国外邪教组织的资助和操纵

  “全能神”组织刚开始就注重宣传,网罗专门写作人员,印刷出版大量的宣传品,教材和光碟都是免费发放,组织上下都用“金钱收买”的方法去“征服”人,重量级人物一诺千金,还陆续把大批的人送到国外去发展,其荒谬邪恶的教义、卑鄙凶残的手段和工作方案都与西方的邪教组织十分相似。2000年赵到国外后,立即在日本和美国设立总部,两年时间扩展到大半个世界。他们仅在受迷惑的人身上敛取财物,根本无法满足整个组织的需要。据了解,“全能神”可能与美国的“撒旦教”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相勾结,并且得到其余党的资助和操纵。

      二、 邪教组织的邪恶本性所决定

  说“全能神”最诡秘、最隐秘、最具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最大,怎么说都不为过。邪恶的教义、恐怖的组织、卑鄙的手段都是助推其迅速发展的力量。“全能神”立足于它邪恶读本,并采用类似于非法传销的方式诱骗群众参与,大肆发展信众,在极大地损害了民众物质利益的同时,又侵蚀和危害了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全能神”攫取广大底层信众的血汗钱,专供这个邪教组织的“高层人士”以种种邪恶之名得享“人间极乐”,尤其是将这些财富非法地转移成其远在美国的“教主”,实际上是最大的邪恶头子赵维山的个人创收,这些事实毫无疑问地彰显着“全能神”通过施行严密的精神控制,非法侵占人民群众利益的邪恶本质。

  教义还鼓吹信神的人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可以任意犯罪,以此麻痹信徒的思想。邪教组织还十分注意吸取教训,总结工作经验。所谓的沉重打击,只是打击了一小部分人员,其即使在政策攻心下有所交代、有所悔悟,但最终是“拒不交代、能瞒则瞒”,其内心想的是“被公安抓到,那是有福了,因主人狱,有福”、“被公安抓到,到监狱也要传”,其在公安机关审讯中交代的内容、口径统一,基本无任何价值。即使有所交代,但对邪教组织的稳固性来说,不会丝毫受损,这也正是其组织极强的保密性和平时灌输的反侦察能力在发挥作用。

      三、 组织管理严格

  “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发展新成员时,都要求其发誓、写保证书。“全能神”还制定了《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等规章制度,要求成员绝对服从教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同时,组织内部管理采取了“问责制”、“中心继任制”等管理手段。如某地区的组织管理不力,上层组织可将其调离,派人接替其工作;某地区组织管理人员遭到公安机关打击后,预先选定的接班人自动晋升,接替工作,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全能神”对成员的控制较其他邪教尤为严厉,规定成员一旦入教就永远不能退教,三心二意会遭受包括断手腿脚、割耳鼻、坐地牢、绞杀、毒杀等“神的惩罚”,用这些恐怖手段牢牢控制成员。如2009年下半年,河南某市“全能神”组织的“带领”收取大量“奉献款”后失踪,被“全能神”总部通缉,并且还扬言要绑架其亲属。在严厉的控制、恐吓之下,“全能神”成员往往产生巨大的恐惧感,一旦加入该教,很难摆脱。

      四、 信息极端不对称

  在“全能神”邪教组织金字塔式的结构中,位于顶端的是教主,处于最底层、构成邪教社会基础的是数量众多的邪教信众。拥有众多的信众是邪教影响力和教主权威形象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邪教组织得以形成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全能神”邪教为了实施对信徒的控制,采取了很多手段,信息、咨询控制就是其中之一,工人往上都是单线联络,不准打听彼此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不准过问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单个工人之间不交叉,信徒与信徒之间用化名,其成员只知道谁是他的下线,一般不清楚谁是他的上线。上面的人只能掌控下面的人,下面的人不容易找到上面的人。行踪十分诡秘,相当谨慎,可以说是只见神体,不见神首。平时要求信徒不能反思,不能评说,不能怀疑,绝对听从,绝对服从,绝对顺从。上边传来的指令,都是神说的,不是人说的,基层必须服从,否则,就是狂妄胆大,就是对神大不敬,就必受神惩罚,会变成瞎子、哑巴、遇车祸……可以说某一级的干部(带领)就是神。信徒对教主的崇拜、对“女基督”的崇拜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对上线的崇拜、对“带领”的崇拜。由于信息的极端不对称,即使上边的人被打击了,过几天就会接到通知,以后你听谁的指令(叫工作安排)就可以了,下线永远不知道高层到底发生了什么。再说了,本来他们的高层就是异地任职,下边的人员见过的就很少,更不知叫什么,所以对一些邪教人员的查处,根本不会影响其组织活动的发展。

      五、 处置手段单一

  邪教活动人人痛恨,深受其害的家庭成员更是咬牙切齿。但政府部门处理手段无非是教育、拘留、罚款。只有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伤亡和敛财等犯罪事实时,才能依法给予刑事处理,法律手段与其严重社会危害相比严重滞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对犯罪的纵容。因此,“全能神”邪教组织发展极快,且规模越大,信的人越多,信徒的信仰就越坚定。在这些信徒中,年龄60岁以上的占了很大比重,因身体原因很难进行打击处理,只能以说服教育为主,对这些顽固的信徒进行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目前,这种比较单一处置手段对从事违法犯罪的邪教痴迷人员起不到任何警示教育作用。

      六、 精神控制力量大

  “全能神”教主可谓是心理战术的高手,信徒被带入环环相扣的逻辑圈套,又经过催眠式洗脑、威压式洗脑,结果精神被完全控制,顽固至极。寻求极乐、逃避现实、消极处世,无思想、无主见,似被换了一颅脑髓,平时勤劳朴实、胆小怕事的善良群众被“全能神”邪教成功塑造成了不食人间烟火、视生命如薄纸的木头人。并使他们深信:工作没意思,挣钱没意思,家庭没意思,夫妻感情没意思,子女没意思……只有天天聚会交通,吃喝“神话”,唱信神歌曲,听人讲道最有意思。对这些信徒,家人劝不回来,亲友劝不出来,而且,所有反对信神的人,都被这个邪教信徒看成是悖逆神的魔鬼、撒旦。这些异常人的思想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若不经过系统的教育和转化,根本不可能从邪教组织中走出来,即使一些年轻的知识女性勇敢地走了出来,内心出于对邪教的恐惧和对家庭成员负责的顾虑,也无勇气向公安机关举报,即使举报,也是为了出口恶气,让其受点教训,根本不愿也无力配合对整个邪恶组织的打击。

      七、 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无法正常得到满足

  改革开放以来,长期被压抑的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重新释放和宗教活动的恢复,思想文化领域的日益多元化带来了人们信仰选择的多元化,还有基督教在发展教徒上表现出适应社会的灵活策略等等,导致基督教堂点和信徒的发展速度呈现出超常规快速发展的非正常状态。据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对某一地区的调查显示,该地区有基督教信徒75万多人,批准堂点2000多处。如果对基督教的发展不进行管理和引导,就必然会带来少数批准堂点秩序的混乱、私设聚会点伺机萌生等问题。事实也是如此,该地区就发现私设聚会点上千处,参与活动的人员超过10万人。另一方面,基督教发展中还存在教职人员缺乏和教会内部对传道人员管理不力的问题。由于基督教发展过快,尽管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培养了一批教牧人员,但这些人员相对集中在城市,集中在神学院校,集中在各级教会领导班子中,而在基层特别是信教群众聚集的农村地区,教职人员极度缺乏。这样,客观上就为大批自封为传道的人提供了活动空间。可以说,某些合法宗教发展中“快”和“乱”的环境为邪教组织的萌生、发展以及民众参与邪教活动,在某个方面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特别是面广量大的某些合法宗教私设的聚会点成为滋生和诱发邪教活动的土壤和温床。实际情况充分印证了这一点。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很多省在查获的邪教活动点中,有70%以上集中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查获的邪教骨干成员中有80%以上也集中在这一地区。

编辑:Jacking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