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政法委举办“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网络签名活动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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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党96周年期间,来宾市委政法委为单位全体党员,举办了一次特别有意义党员组织生活“党员不准参与邪教”网络签名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每一个党员不忘初心,不忘入党誓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党的信念,做一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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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带头参与签名,同时使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用微信关注“桂起风来宾”公众号,让单位每一个党员学习识别邪教相关知识,做到远离邪教,有效提高了广大党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党员的防范邪教意识。

编辑:Jacking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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