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出台《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公告》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有效防范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17年6月30日—2018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系统在全区开展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活动,出台了《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公告》。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开展有奖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是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现、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方法;是群众举报涉邪教犯罪线索奖励制度化与法制化建设相结合的一项重大措施。

  此次出台的《公告》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斗争发展需要,有利于全区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防范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真正形成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强大氛围。

编辑:Jackingsoul

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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