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威严,“神仙”发抖
“全能神”邪教杀人案犯罪分子张帆、张立冬被执行死刑,充分彰显了中国法律的威严。但犯罪分子的凶残和张立冬“我不怕法律,我信神”的嚣张气焰,让人记忆犹新。犯罪分子如此凶残和无法无天,敢在法律面前大放厥词,他的“底气”,就来源于那些所谓“无所不能”的“神仙”教主们,可他们却想不到:在法律威严下,“神仙”也发抖。
一、 具大神通的李洪志,也要闻风而逃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在《转法轮》小传中就吹嘘:四岁就得全觉法师亲自传功,八岁得上乘大法,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具大神通,已达到极高层次,能够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还向弟子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自称为“宇宙主佛”,有无数法身,在《转法轮》中说:“我的根扎在宇宙上,谁也动不了我,动了我就动了整个宇宙。”“常人社会的法是法轮大法最低层次的法的体现。”在《正念的作用》中说:“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
大法弟子都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可这位具大神通的“宇宙主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对李洪志的通缉令时,却闻风而逃。在美国苟且偷生期间,触犯了美国的法律照样也会受到惩罚,李洪志用逃跑事实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二、 至高无上的赵维山,却要悄悄溜走
“全能神”邪教头目赵维山把其情妇包装成第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是替神说话的“全能神”(也称“东方闪电”、“实际神”) ,而赵维山自封为“全能神”的大祭司,吹嘘其是至高无上的“神”,对信徒拥有绝对支配权力,要求信徒无条件地服从。他还狂妄地宣称:“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可以任意犯罪,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可以任意而行。”
而就是这位自称为至高无上的“神”,因有过被劳教的经历,2000年在公安机关的追捕下,化名许文山,带着情妇在一些别有用心的日本人安排下仓惶逃至东京,后又转逃至美国,现在过着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日子,这一“洗”一“溜”的囧相,如何再让信徒们顶礼膜拜!
三、 法力无边的吴泽衡,只能束手就擒
“华藏宗门”邪教教主吴泽衡(别名:吴某衡、吴某恒)自称是佛教和少林寺传人,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法力无边,弟子拜他为师可以成佛。他还恬不知耻地自称前世是秦始皇、唐玄宗等人,把自己冠以“觉皇”、“皇中皇”等美名,宣称拥有“天眼通”、“宿命通”、“分身术”等神奇特异功能,妄言“自己可以掌握他人命运,决定他人的生死”,甚至能“预测人类的未来”。他曾在一次讲座中吹嘘:“我一米七三的个头,如果想走,就以很快的速度缩小,只剩一点点,然后化作一道佛光,就没了。”
但信徒们有所不知,这位妄称为法力无边的“神”,却因多次触犯人间法律而受到惩罚:1991年11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广东省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2000年因犯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泽衡等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
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决定对吴泽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位自称法力无边的“大日如来佛”没有化作“佛光”,也没有显现出分身的神通,乖乖地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四、 “神”气十足的吴扬明、刘家国,全都一命呜呼
“被立王”邪教教主吴扬明宣称:“耶稣已死,只有被立王才是唯一的真神,天堂的主宰”。吴扬明还散布:“大难就要来临,人要死去三分之一,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
“主神教”教主刘家国鼓吹:“主神”是基督复活,“道成肉身”,来拯救世界;要按着他所定的日子,借着他所定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只有信奉“主神”才能逃脱灾难。
而现实中的 “真神”和“主神”,却因触犯了人间的法律而被严惩:1995年1月7日,吴扬明被安徽省蚌埠市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29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1998年6月11日,刘家国在云南曲靖落网;1999年10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奸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枪声过后,“真神”、“主神”灰飞烟灭,人气都没了,“神”气又何在!
五、 法律利刃下,恶人自食其果
邪教教主们多是以“神”、“佛”自居,有吹嘘 “修炼人”不受“常人”法律制度管辖;有吹嘘“神”可以不怕法律;有吹嘘“不受人间法律制约”等等,用来标榜自己的神通广大和法力无边,吸引和控制信徒,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如果触犯了法律,等待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暄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