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邪教创建活动的调查与思考

    为进一步推动“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基本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纵到底、横到边,无空白、无盲点”的要求,加强学校、企业、医院基层基础行业反邪教力量建设,把排查摸底工作做细,把防范控制工作做实,把教育转化做透,把深挖打击工作做准,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有效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提升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
    一、桓台县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确保重要节日、会议和敏感日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认真细致摸排,全面掌握“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底数。坚持季度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注意将排查的范围向非重点区域和人群扩展,把握苗头性和倾向性。在全县内对所有涉“法轮功”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重点是受过打击处理、具备上网条件、具有区域性编辑能力、有现实非法活动等四类人员。
    二是加强对社会面上反宣品的清理清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清理清查责任人,严格落实清理清查措施。一旦发现反宣品,做到了第一时间及时取证、清理。实行清理清查周报告制度和明查暗访制度,上半年,先后组织多次暗访巡查,没有发现散发张贴“法轮功”传单标语现象。
    三是严防广播电视插播。县广电局、天网视讯公司等高度戒备,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广播电视插播预案,实行电视信号控制机房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信号,确保“零秒切换”,避免了负面影响,确保了重要节日、会议和敏感日期间的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四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出现问题在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杜绝了迟报、漏报现象,确保了无进京到省滋事、无当地聚集滋事、无广播电视插播和无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能力
    一是集中开展了反邪教“集中宣传周”活动。年初,利用各镇大集的时机,在全县12个镇(办)开展了集中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反邪教图片展、发放年画和明白纸、播放大喇叭、现场讲解反邪教知识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受到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受教育群众达20000余人。
    二是举办了全县反邪教斗争形势报告会。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200余人听取了报告会。报告会通报了当前同“法轮功”邪教斗争的严峻形势,提高了基层广大领导干部对邪教问题的重视程度,为进一步做好反邪教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推广“八段锦”、“易筋经”等四种健身气功。进一步提倡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广建健身气功习练站点,吸收广大气功爱好者、原“法轮功”人员参与,牢固占据人民群众健身娱乐阵地。上半年,全县共建有站点40处,常年练习人数近2000人。
    四是组织了“校园拒绝邪教”警示教育报告会。4月至5月,在全县11所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报告会,8000余名师生受到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提高了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邪教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积极自主开展反邪教宣传报道。《桓台新闻》、《桓台大众》等新闻媒体刊登了有奖举报消息,《桓台教育信息》刊发了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系列报道。上半年,累计投入资金10000元印制了反邪教明白纸和《有奖举报通告》共15000份,在重点村庄、社区以及公共场所张贴发放。宣传报道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全民防范邪教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加大回访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一是节日期间,对家庭贫困的原“法轮功”人员进行了走访,到他们的家中了解生产生活状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共计回访91人次。二是克服困难,将新涉案及出监出所“法轮功”重点人员送市法制教育中心转化。三是充分发挥县法制教育中心作用,适时举办教育转化培训班。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逐人制定教育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转化手段,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继续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对刑释解教及出班的重点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帮教机制,签订了《后续帮教工作责任书》,逐人确定了“三帮一”责任人,经常性地开展回访帮教,实现了已转化人员“零反复”目标。 [Page]
    二、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基础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基层工作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水平。
    一要加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阵地建设。按照安全、实用、规范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进一步加强县法制教育中心建设。积极拓展功能,把法制教育中心建成教育转化基地、审查深挖基地、帮教干部培训基地“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基地。各镇(办)、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干部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及科普橱窗等阵地,采取一室(中心)多用的办法,大力建设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原则上每个镇(办)、每个村(社区)都要建立一处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加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广泛吸纳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参加,探索建立“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帮扶巩固阵地。
    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制度体系。要着眼于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深入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斗争规律,按照科学系统、实际可行的要求,围绕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专门机构协调指导”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组织领导制度;围绕提升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水平,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高效运转;围绕规范机关行为、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反邪办机关工作制度,切实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深入持久。
    三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台账。按照管理规范、资料齐全、情况清楚的要求,以“法轮功”原站点负责人、未转化人员、需重点巩固人员、失控在逃人员、刑释解教出班人员和曾有违法行为被依法采取过其他处理措施等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法轮功”人员数据库,逐人落实针对性稳控帮教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建立健全“法轮功”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加强经常性分析排查,及时调整更新有关数据和内容,实行动态管理。高度重视其他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人员数据库建设,对专案涉及人员要逐人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
    四要继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要继续围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要求,突出防范重点,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镇(办)每年都要进行一、两次集中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并广泛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加大“八段锦”、“易筋经”等四种健身气功的推广普及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将反邪教工作纳入宣传部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司法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纳入科技、文化、卫生部门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实现警示教育多渠道化,职能化,常态化。
    五要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格局。要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为基层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的重要职责,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综治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重点依托综治系统的已有网络,以社会面防控和清理清查反宣品为主,建立一支以城管员、保安员、治安巡防员、治安楼栋长、治保主任、街道保洁员等为主体的巡逻防控队伍;以掌控“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动向为主,建立一支由治安信息员、基层党员干部和“法轮功”人员同事、邻居及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等组成的,明暗两条线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反邪教信息员队伍;以包保帮教和社会宣传为主,建立一支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科技工作者、老工人为主体,热心群众广泛参与的反邪教志愿者队伍。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积极性。 [Page]
    六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宗教团体的优势和作用。要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为各群团组织的重要职责,利用其在动员组织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推进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宗教团体在同邪教组织斗争中具有独特作用,要强化教徒自身管理和教育,积极检举揭发邪教活动,严防不法分子传播邪教。要重视加强反邪教协会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扩大社会覆盖面,吸纳和组织广大民间反邪教人士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县、镇(办)两级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投入、保障基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