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克·罗斯:法轮功是邪教吗?


引 言
我的工作涉及1982年以来的邪教、有争议的团体及运动,还包括向数百个受影响的家庭、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律师、神职人员、执法部门和新闻媒体提供专业咨询。
我在美国许多法庭案例中拥有专家证人资格并被认可,其中包括在美国联邦法院出庭作证。我的法庭证词通常集中于破坏性团体的行为,包括他们为了招募新信徒所采取的说服技巧及产生的不正当影响。
我是美国新泽西州罗斯研究所的创始人和执行主席。罗斯研究所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税教育机构,专门从事破坏性膜拜团体、有争议团体和运动的研究。研究人员与新闻媒体经常使用罗斯研究所档案文件作为信息资源,其中包含数千份文件,以及数百条各邪教组织、团体、运动及相关主题细目。我通过罗斯研究所每年回复上千条咨询。
罗斯研究所档案中的其中一个细目就是关于法轮大法,即法轮功,还包括其创始人李洪志的教义。法轮大法,创建于1992年,是其创始人李洪志把各种教义及练习方法的特殊混合,包括道教、佛教,还提及了外星人,以及通过一套指定的练习及冥想手法进行训练。
在专门讨论法轮功的邪教方面问题前,我想先提供一个关于邪教组织的定义,这个定义更多地取决于其行为,而非教义。
邪教团体的定义
以下邪教团体的定义由著名精神病学家与作家罗伯特·J·利夫顿(Robert Jay Lifton)制定,并在1981年首次以《邪教团体的形成》(Cult Formation)为题进行发表,这个定义的重点主要取决于三个标准:
1、一个日益成为膜拜对象的拥有超凡魅力的领导人,一般原则同样在团体组成的最初起着重要作用,但可能会渐渐失去力量;
2、一个强制性劝诱或者思想改革的进程;
3、领导人及其执政集团在经济、性及其他方面对组织成员的剥削。
法轮大法与利夫顿的三条标准
一个日益成为膜拜对象的拥有超凡魅力的领导人
由李洪志所做的唯我独尊的主张,被法轮功练习者毫无条件接受,并成为了该组织的界定法则。
比如,据称“李大师”拥有超能力。李先生声称通晓“宇宙的最高机密”,并声称除了“全能的法”外,“没有宗教能够拯救人类”,这是他专门提出的。因此,他把自己定义成为了人类的救星。他在《转法轮》一书中的自传中称他八岁时“得上乘大法”。李洪志的教义还包括转动的“法轮”,他称能够把这个神秘的“法轮”植入信徒们的腹部,在里面不断运动。
此类关于领导者荒谬而特有的言论符合了个人驱动型邪教团体的典型特征。
法轮大法信徒们相信李洪志永远是对的,他们不允许对李洪志所谓超自然力量、教义或者主张的基本观点进行质疑。对于真正的信徒,李洪志具有绝对权威性和可靠性,因此远远超出他们所能想到的合理怀疑范围。
信徒们个人崇拜的例子包括,法轮功信徒经营了一个电视网络及“大纪元时报”,李洪志通过这二者在信徒中间进行有效地煽动。一些信徒还维护了众多网站,还有一些用以传授李先生教义的学校。全世界频繁的公众示威和上演的运动也反映出了他的追随者的个人崇拜。
虽然李洪志一直在讲“真、善、忍”,但无论他还是他的信徒们在面对批评质疑或者质询时,却并未表现出任何宽容。在法轮大法内部,李洪志是不允许信徒质疑组织的基本观点的,也不允许质疑来自外部的批评,他们通常把这些批评定性为“迫害”。
坚持不懈对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提出质疑的批评者们已再三受到人身攻击、起诉威胁和频繁诉讼。
李洪志是绝对的、独裁的领导者,几乎没有任何人提出问责,在法轮大法内部,他的个人权力与影响力似乎没有任何限制。
一个强制性劝诱或者思想改革的进程
社会学家Richard J. Ofshe解释道:“强制性劝诱和思想改革也即通过胁迫手段、说服、或者操纵人与团体间影响力等,产生实质行为及态度变化的社会影响能力的过程。”根据Ofshe的“激烈的人际和心理攻击,破坏个人的自我意识”和在“一个有组织的同龄群体”框架内“促进整合”。[Page]
李洪志通过法轮功宣扬了一些关于外部世界不切实际的恐慌,比如临近的大灾难、邪恶的阴谋与迫害等等。他告诉他的信徒地球将会爆炸,但他可以阻止爆炸。他还称“神”将摧毁那些他不喜欢的人,他的追随者必须按照他所指定的“精神修行”方法进行修炼,风险即可解除。
对于法轮功信徒而言,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能够违背或离开组织。离开组织的前信徒往往是错误的,受到否定,甚至被看成是“邪恶的”。虽然他们看起来可以自由离开,但他们往往会害怕离开所产生的后果。
李先生要求他的信徒不断坚持“修炼”,不断“修炼”直至达到“圆满”,作为一个普通人,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大约没有人能够真正实现这个愿望。这样的圆满当然在想像中不断推迟,只能在“其他空间”实现。
除了修炼,李洪志强制劝诱计划很大程度上依靠不切实际的担心和偏见,其目的最终是为了孤立和控制他的信徒。“李大师”操纵着信徒们的思想和感情以达到某些看似预定和想要得到的心态。
在李先生的世界观中,混血儿是邪恶外星人阴谋的一部分,他在1998年瑞士讲法中称:“外星人通过混合人类种族,使人类摆脱神。”“混血儿”理应被排除在“真”之外,因为他们“无根可循,天堂没人照顾他们。他们不属于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地方能够接纳他们……更高的层次不承认这样的人类。”李先生说,混血儿结合的后代因此会“智力不完善”或“拥有不健全的身体”。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他,李大师,可以帮助和“照顾他们” (即解决“不健全的”状态) 。然而,前提是“他们必须进行修炼”。
李洪志同样鼓动仇恨同性恋。他在《转法轮(卷二)》说:“丑恶的同性恋反映出此时失去理智的肮脏心理变态。”《转法轮(卷二)》1996年翻译成英文。李洪志在瑞士讲法中称同性恋人群将被“神”“销毁”。1998年,德国法兰克福法会上,当问到同恋性能否修炼法轮功时,李先生回答:“可以修炼,但必须改掉这个不好的行为。”
李洪志教导信徒让自己的思想与感情服从法轮大法的教义,他们本质上相信“李大师”已经安排好一切,是他们的保护神。
在谈及与法轮大法的经历时,邪教专家和临床心理学家玛格丽特·辛格说一个练习者“居然会说‘不要思考,只要背诵师父的经文。’”在法轮功许多可疑的心理控制训练中,“停止思考”和不断“背诵师父的经文”的要求与美国信息研究者与邪教专家Flo Conway和Jim Siegelman在他们的著作《美国突发性人格变化的流行》(Snapping: America's Epidemic of Sudden Personality Change)一书中所提的邪教控制的主要标准一致。
几乎和所有主要邪教和类似邪教的组织一样,法轮功以不要思考或“精神控制”的某些形式作为他日常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过程可能包括重复祈祷、诵经、神神叨叨、自我催眠或者冥想的不同方法。这类方法,如果训练适度,可能会有利于身体和精神健康……但是长期受到精神控制,突然重新调整到不思考的新环境中,则可能会使大脑生理受损。我们发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大脑的信息处理能力可能会中断或进入一种完全中止……迷失方向,脱离……幻觉,错觉,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大脑可能完全萎缩。
领导人及其执政集团在经济、性及其他方面对组织成员的剥削
法轮功前信徒、家属和其他相关人员经常叙述同样的虐待指控,这反映了类似的不满模式。
李先生教导他的信徒,疾病是由病人前世或者今生的邪恶行为引发的。根据他的教义,现代医疗治愈的只是疾病的症状,而不能治愈根本的精神原因,而这只能通过修炼法轮功才能真正治愈。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称:“修炼大法是使你的身体痊愈的唯一方法。”
我收到关于法轮功的投诉往往是与“修行”教义直接相关,这可能会妨碍病人看病吃药。这些教义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据说一些李先生的信徒因忽视医治死亡,而许多其他信徒的病情则不必要地恶化。[Page]
我还收到严厉的投诉,称法轮功在美国引发家庭隔阂,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质疑或者批评李先生和他教义的家庭当中。
应当指出的是, “李大师”显然已通过他的法轮大法积累了大量的资产。1995年,李先生移居到美国,据称,1998年他在纽约买了一套价值293500美元的房子,第二年,又在新泽西州购买了一套房价值580000美元。这两套房的总值在今天超过一百万美元。
与法轮功信徒的交流
在与法轮功成员电子邮件交流的过程中,我通常着重于以下三个领域:
种族歧视和同性恋:我特别询问过法轮功成员,李先生把混血儿童称为“杂交的”和“不健全的”,他们是如何看待李先生这类种族歧视的教义?
一名法轮功练习者回复道:“我的理解是,当神创造人类,我们则被创造成了上帝的形象[原文如此] ,不同的神创造了不同的种族[原文]。当由两个不同民族的人组成婚姻的孩子出生后,很难追溯孩子的原生地,所以,孩子难以存活。”
在捍卫李洪志同性恋声明中,一名法轮功成员说:“其实,所有正教,包括基督教,看待这个问题都是一样的,即同性恋者很难上天堂。”
忽视医疗:我向法轮功成员咨询他们由于被捆绑在信条中而忽视医疗的相关报道。
在回答关于“李大师的”老年妇女修炼法轮功后经期重新开始的离奇说法时,一名法轮功成员说:“你能否证明,修炼法轮功的老年妇女‘没有’恢复月经?甚至,你有没有考虑过李先生在这一方面的教义可能是真的?我肯定它们是真实的。我建议您在嘲弄这些教义之前,先多做一些研究。”
抗议:公开抗议似乎已经成为法轮功的一个主要功能。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是2001年发生在中国的自焚抗议,其中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孩子。然而,法轮功成员往往拒绝承担这一悲剧的任何责任,全然不顾幸存者发表的公开声明,而推托这是政府的“阴谋”。
悲剧幸存者之一,一位母亲解释说:“我们想向政府展示法轮功是好的。” 她的女儿评论说:“我认为,法轮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
我的电子邮件交谈中一致的模式是无论这个组织的行为如何极端或有害,无论李先生的教义如何充满憎恨,法轮功始终是“好的”,“李大师”从来不会错。
玛格丽特·辛格曾经简要概括:“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邪教,你只要读读他们(法轮功信徒)的自我描述就好了。”
参考资料:
1、李洪志,《转法轮》
2、法轮功明慧网英文版所刊登的文章
4、玛格丽特·辛格博士生前关于法轮功的实况采访
5、玛格丽特·辛格,《邪教在我们中间》,1996年
6、Flo Conway和Jim Siegelman,《美国突发性人格变化的流行》第二版,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