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处奥姆教主麻原彰晃再作巨额赔偿
记者 王大军
|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5日就7年前的长野县松本市毒气杀人事件作出判决,判处制造这起事件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向死者遗属赔偿约4.65亿日元。 1994年6月,奥姆真理教一些骨干分子在松本市居民区施放毒气,造成7人死 作恶多端而身陷囹圄的麻原迄今多次被判处作出赔偿:1996年8月因目黑公证处事务长假谷清志被害一案被判向遗属赔偿1.6亿日元;同年9月因东京地铁毒气杀人一案被判处向38名受害者赔偿7.9亿日元;同年同月因律师坂本堤遇害一案被判处向遗属赔偿4.9亿日元。加上其他连带责任,麻原被判作出赔偿的总额已逾20亿日元。 麻原彰晃原名松本智津夫,今年46岁。他在1995年3月20日东京地铁发生毒气杀人事件后于同年5月16日被逮捕,至今在狱中已经度过了6个年头。他虽然涉嫌奥姆真理教犯下的多起杀人事件,但因"证据不足",至今尚未被判刑。 新华网200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