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反邪教法

  [美国《世界杂志》8月18日一期文章] 题:法国议员通过欧洲最严格的反宗教法(作者 米谢勒·怀特 )

  迫害基督教徒的现象在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相当普遍,但它现在可能正向西蔓延--传到西方历史最悠久的民主国家之一。法国的许多教会领导人担心,根据一项新法律,他们可能仅仅因为宣讲福音和行使牧师职责而受到罚款或监禁。

  该法律今年5月在参议院和国民议会很快获得了通过。它允许政府对宗教团体的成员处以罚款或监禁,并解散旨在使人树立并保持一种心态然后加以利用的团体。由于这项法律源于欧盟的一个创始成员,其他国家很可能效仿。

  巴黎郊外一教会的美国牧师罗伯特·巴克斯特说:"这项法律将使法国成为具有最严格的反宗教法的西方国家。这是一项授权法律,它赋予了国家更大的干预权。"

  该法律确定了一类新的受害者,即在精神上受"一个团体"的操纵,最终"无法生活下去和失去自由判断"的人。起草了该法律许多条款的法国国民议会议员卡特琳·皮卡尔
说,根据这些条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核实情况"。

  在她早先提出的法律中含有"精神操纵"这个有争议的词,许多议员感到难以接受。在新的法律中,支持者们取而代之以"欺骗性地利用无知或脆弱状态"。该法律将这种"利用"进一步定义为"反复施加重大压力或用自己的方式来改变一个人的判断力、致使他采取具有严重危害的行动"。造成这种结果的人可判三年监禁和35万美元至71.5万美元的罚
款。

  该法案的游说活动从1984年就开始了,当时国民议会议员阿兰·维维安开始对邪教展开调查。目前维维安领导着一个旨在打击邪教的政府办公室,他为新法律的起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法律获得通过以后,中国共产党官员已与维维安的办公室取得联系。

  通过该法律的国民议会的成员也承认,他们无法给邪教下定义。1995年成立的一个调查邪教的议会委员会在最后报告中将176个团体列为邪教。

  反对者们相信,通过新法律的动力是根深蒂固的。

  《参考消息》 200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