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轮功”练习者非法窃取国家秘密被判刑

  近日,百色市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被告人韦炳练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韦炳练(系“法轮功”练习者)原系百色地区物价局干部。2002年3月5日下午4时,韦到地委行署收发室取本局的报纸时,看见办公桌上几封信件中有一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寄往百色地区政法委的机密信件,遂趁收发员不注意将信件夹在报纸里一起拿回办公室拆阅。后在收发员的追查下,韦于当天下午将信件封好退回收发室。法院审理认为:韦炳练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奉公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然其无视国家保密法规,置国家保密制度于不顾,明知是国家机密信件仍窃取和拆阅,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来源:新华网/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