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宣判一起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本报讯(通讯员罗天兴 记者王旭)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公开宣判一起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被告人黄爱平、李鸣龙、纪庆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左坤创立的“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下称“圣灵重建教会”)系我国政府明令查禁取缔的邪教组织。1998年5月,黄爱平、李鸣龙经周华健介绍,加入“圣灵重建教会”,分别被立为“长老”和“同工”,并积极发展该邪教组织信徒共40人,建立了该邪教组织在厦
门的分支组织,设立聚会点,每周定期组织信徒聚会,宣讲邪教教义,进行唱“圣歌”、跳“圣舞”及发展邪教信徒活动。
2001年1月17日晚,黄爱平、纪庆军与信徒共15人在黄爱平租住处聚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缴获用于传播邪教的大量书籍、录音录像设备、资料和迦南座标志图、点名册等。当晚,李鸣龙亦在厦门被抓获。
左坤创立的“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下称“圣灵重建教会”)系我国政府明令查禁取缔的邪教组织。1998年5月,黄爱平、李鸣龙经周华健介绍,加入“圣灵重建教会”,分别被立为“长老”和“同工”,并积极发展该邪教组织信徒共40人,建立了该邪教组织在厦
门的分支组织,设立聚会点,每周定期组织信徒聚会,宣讲邪教教义,进行唱“圣歌”、跳“圣舞”及发展邪教信徒活动。
2001年1月17日晚,黄爱平、纪庆军与信徒共15人在黄爱平租住处聚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缴获用于传播邪教的大量书籍、录音录像设备、资料和迦南座标志图、点名册等。当晚,李鸣龙亦在厦门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