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运华:我要做一个受社会欢迎、被他人认可的人




  吉林省 吴运华,女,41岁,于1996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曾任"法轮功"辅导员。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之所以醒悟,是因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走出"法轮功",才发现自己过去所走的是一条不真、不善、不忍的路,与"入门"时的初衷相背。我已跳出梦幻世界回到现实。我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无论加上多少修饰语,也改变不了我是人这个现实。既然这样,我就要恢复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言行要符合人类社会的状态,做一个遵守人类的法纪、受社会欢迎、被他人认可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好人,而不是像李洪志及"法轮功"所口头标榜的那样。以后,我不会用任何华丽的语言来装饰自己,只会默默地在行动上多付出,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平凡的人。

  中国网 200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