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法轮功“真、善、忍”的本质 打击防范邪教组织的蛊惑
钱令希
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打着“真、善、忍”旗号蒙骗了许多善良无知的人,居然还包括一些有知识有文化的科学技术工作者,这不得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和警惕。
每个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应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看透事物本质,不为现象所迷惑。科学技术工作者掌握他们本专业、本学科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然而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并不等同于科学意识、科学思想、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因为意识、思想、态度和方法取决于世界观。只有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才能以科学意识、科学思想观察世界,以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处理问题,这样才能识别打着科学旗号的伪科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知识结构问题,科技工作者往往对于自己熟悉的业务知识领域是很在行的,但是隔了行,在其他知识领域却可能是一个“外行”。这就意味着,科技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可能有欠缺的或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很明显的一点是,科技工作者往往缺乏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在其业务成就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思想上的单纯和政治上的幼稚。于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虽然能辨别是非真伪,遇事不仅知道如何做,而且明白为什么这样做。但是在他外行的领域中,可以跟着别人做,却不问为什么这样做。碰上居心叵测、心怀鬼胎的人,他们可能只会听其言,不擅观其行,遭受蒙骗而不自知、不自醒、上当受骗,有时到执迷不悟的程度。
现在,分析“法轮功”所宣扬的“真、善、忍”到底是什么“高招”。说穿了,它是对宗教的公然剽窃和歪曲。它从道教中搬来“真”,从佛教中搬来“善”,又从基督教中引进“忍”。东拼西凑,胡乱解释,打扮自己,吓唬别人。有些科技工作者虽有疑问,但是没有看透实质,误以为“真、善、忍”是教人学好,有利于社会,有利于自身美好,于是心甘情愿地成了俘虏。
在道教、佛教、基督教的教义中,“真”、“善”、“忍”都各有特定的涵义。历史已经表明:道教的“真”、佛教的“善”、基督教的“忍”,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能够引导人们不走邪路,远离恶行,心平气和地待人处事。这正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能为社会所接纳、允许的基本原因,也是合法的宗教与邪教的根本区别。李洪志喋喋不休地大讲“真、善、忍”,其实他既不信奉“真”和“善”,也不能“忍”。在他的“升天圆满”之说的蛊惑下,7名“法轮功”痴迷者2001年1月在天安门广场纵火自焚,造成3伤2死的悲剧。这只能证明,李洪志所说的“真、善、忍”,实际是“邪、恶、凶”。
1.“法轮功”所谓的“真”,其实是反科学的“邪”
从哲学上看,真是一个认识论的范畴。真,要求人们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真的对立面,是假。李洪志唱着“真”的高调,披着“真”的外衣招摇撞骗,只能算作“邪”了。“邪”比“假”更为可怕,更具破坏力。说什么“科学到顶了”,明明他所搞的一套是邪教,却反诬给人类社会带来文明、繁荣、进步的科学是邪教,这正是贼喊捉贼、倒打一耙的低级伎俩。
2.“法轮功”所谓的“善”,其实是“恶”
善,是一个伦理学范畴,涉及的是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善、要求人们心地善良,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多做善事义举,也就是个人的行为要利他利众、让别人过上幸福日子,让社会安定团结。善的对立面,是恶。李洪志嘴上讲“善”,骨子里却反对人们一心向善,甚至鼓动练功者做出一些丧尽天良的恶行。很显然,李洪志所宣扬的“圆满”,不是引人向善,而是在自虐自残的忍耐、偏执中,走上向恶甚至作恶的道路。
3.“法轮功”所谓的“忍”,其实是反社会、反政府的“凶”
在心理学上,忍是指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心理过程。能忍者,表明这个人能够在认识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采取自觉的忍让行动,对于来自外界的不良刺激具有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李洪志宣扬说,为了“消业”,得到“德”,人必须学会“忍”,其实却是让人们通过自我斗自我,引起思想冲突精神分裂,以便受其歪理邪说的控制,心甘情愿地听从它的驱使。多年来,李洪志及其追随者,不断策动各地的“法轮功”练习者围攻高等学校、新闻机构和政府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矛头直指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各级人民政府,直至中南海和天安门,制造了事端和麻烦,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国际形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为了“把常人社会的形势改变一下”。显而易见,李洪志讲“忍”,实则教人不忍,教人骚扰闹事,危害社会,与政府为敌。[Page]
如此看来,“法轮功”的“真、善、忍”导致了自焚之类的悲剧,残害了人民,破坏了社会和国家的安定,应该依法打击惩治。作为个人,特别是科学工作者应该关心人类,关心社会,关心国家,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自觉充实知识结构,学习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判断善恶、美丑的能力,这是为了个人防范邪教的蛊惑。
2006-06-16 08:16:00 凯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