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部明令取缔 河南一邪教“副会长”被判刑

2002年04月29日


 中新网郑州4月29日消息:大河报记者昨日在河南省夏邑县法院了解到,屡教不改传邪教的虞城县城关镇羡庄村农民何某,近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5年6月,何某因非法异地传教被商丘市警方收容审查。1997年1月,总部设在河南唐河县的“中华福音团契”被公安部定为邪教组织,明令予以取缔。

  1997年秋,何某伙同他人成立“中华福音团契豫鲁差会”,自任副会长。此后3年多的时间里,何某伙同他人多次举办邪教信徒培训班,还到山西、山东等省异地传教,散发自编自印的邪教书籍,宣传世界末日论和劫难谣言。(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