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程:是“法轮功”害的我有家不能归
吉林省长春市 张锦程,女,45岁,文化程度中专,长春市工商银行光明路支行职工,于98年初开始练“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由于我的过错,给亲人带来巨大的伤害,父母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双双住进医院,本来好好的一个家让我搅得一塌糊涂。父母住院后一切重担全部落在我丈夫身上,他顾老人顾不了孩子,让孩子吃了许多苦,受了不少罪。这一切完全是因为我的极端自私造成的,是“法轮功”害的我有家不能归。在我最困难的时刻政府没有抛弃我,没有嫌弃我,而是用她宽广的胸怀温暖我那受伤的心灵,救了我父母也挽救了我一个“法轮功”受害者,是祖国把我从恶梦中唤醒,现在我一切都想通了,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束缚,与它彻底决裂了。现在我感到世界是那么美好。
本人自述及控诉:
由于我的过错,给亲人带来巨大的伤害,父母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双双住进医院,本来好好的一个家让我搅得一塌糊涂。父母住院后一切重担全部落在我丈夫身上,他顾老人顾不了孩子,让孩子吃了许多苦,受了不少罪。这一切完全是因为我的极端自私造成的,是“法轮功”害的我有家不能归。在我最困难的时刻政府没有抛弃我,没有嫌弃我,而是用她宽广的胸怀温暖我那受伤的心灵,救了我父母也挽救了我一个“法轮功”受害者,是祖国把我从恶梦中唤醒,现在我一切都想通了,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束缚,与它彻底决裂了。现在我感到世界是那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