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两院报告”提出今年工作重点:打击经济犯罪和“法轮功”邪教组织
2001.02.16 深圳特区报
【本报广州2月15日电】(记者严俊伟通讯员任宣)今天上午,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向大会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两院报告”称,将集中精力打击经济犯罪和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列入2001年的工作重点中。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2000年共判处各类经济犯罪分子3744人,比上年增加32.3%;其中,犯罪所得金额10万元以上的1039人,比上年增加29.1%。同时追缴赃款赃物、罚金、没收财产,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在2001年,省法院要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建立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为目标,把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形成“大民事”审判的新格局。
在2001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依法惩处继续组织、策划、指挥、参与非法活动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并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突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处行贿犯罪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数额巨大、严重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的,要坚决查办。
【本报广州2月15日电】(记者严俊伟通讯员任宣)今天上午,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向大会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两院报告”称,将集中精力打击经济犯罪和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列入2001年的工作重点中。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2000年共判处各类经济犯罪分子3744人,比上年增加32.3%;其中,犯罪所得金额10万元以上的1039人,比上年增加29.1%。同时追缴赃款赃物、罚金、没收财产,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在2001年,省法院要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建立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为目标,把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形成“大民事”审判的新格局。
在2001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依法惩处继续组织、策划、指挥、参与非法活动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并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突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处行贿犯罪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数额巨大、严重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的,要坚决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