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平坎坷成正道(三--2)
有些什么道理呢?只有混乱罢了。若不相信,我们可以对李洪志的《境界》一文详细剖析一下。《境界》全文如下,“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特立此存照。
文中涉及恶者、善者与觉者,因而,我们首先应该大致分清三者的界限,或者说找出三者的分水岭在哪里,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说清三者的境界。
显然,恶者与善者都不是觉者,否则,就不用分别单独列出了。超出轮回的最低觉者是初果罗汉,既然恶者与善者都不是觉者,那么就都还在六道之中。
什么是善?只要于现在、未来对自我与他人有益无害的就是善。佛教认为,持五戒或修十善的就是善者,将来必定可以得到三善道的果报,否则就是恶者,将来必定会得到三恶道的果报,也就是说,是否持五戒或修十善是善者与恶者的分水岭。通常来讲,人天众生普遍要比恶道众生善良,但也不是绝对的,是恶者还是善者,根本上不是看其现在生命形态的高低,而是根据现在是否持五戒或修十善,即现在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因此,人与狗相比,有些人未必就是善的。人有善人与恶人,狗也有善犬与恶犬。忠诚的善犬多有千里寻主、舍命救人等义举,虽然是狗却也有益,相比较而言,恶人即便是人却必定有害,也就是所谓禽兽不如的人。
李洪志说:“恶者妒嫉心所致”。此言差矣!三恶道的众生(恶者)之所以受恶报,是由违背正理的邪见、恶见与贪、嗔、痴三种烦恼所致,并非妒嫉心所致。妒嫉心虽然是不好的,却也不是恶的根本,因为即使心怀妒嫉,若持戒修福却可以感生于修罗道中,和天有同样的福报,都属于三善道。
“为私”也就是为我,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六道中的众生都不是觉者,都没有证得一切矛盾构成的事物都是无神、无灵、无我的,因此骨子里都是有我的,也必然都是“为私”为我的,就像释迦牟尼佛在《金刚经》中所说的,“凡夫之人以为有我”。包括最低觉者初果罗汉在内的所有觉者都证得了一切事物是“无我”的,而所有凡夫都是执著一切事物是“有我”的,“有我”还是“无我”是圣与凡的分水岭。然而,为了自己将来得到好报而行善,也是对别人有益而无害的,同样是善者。可见,“为私”的不一定就是恶者。
“为气”也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欲界是“酒色财气”或者“财色名食睡”(五欲),因为有欲望就有气,所以只有到色界才会既无欲望又无气恼。如果说“为气”就一定是恶者,那么欲界的天、人岂不也都是恶者了?
“自谓不公”同样不仅仅是恶者的特点。六道中的众生都不是觉者,都没有证得一切事物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的,只有觉者才能像《金刚经》中所说的,“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所以,即使是善者,根本上也都是不公、不平之心,因此也就都逃不出高下升沉与轮回之事。
“善者慈悲心常在”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如果不是行菩萨道的见道圣者,就根本谈不上有慈悲心,更不用说“慈悲心常在”,因为就连罗汉也不是“慈悲心常在”,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别说天、人不是善者,岂不是就连罗汉也都是恶者了?!
“无怨、无恨”也不是善者的必要条件,因为有怨有恨同样可以是善者。雷锋说,“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惩恶扬善、憎恨邪恶如同憎恨仇人一样(即疾恶如仇)的人能说是恶人吗?
“以苦为乐”也不仅仅是善者的特点,因为六道众生包括恶者也同样是以苦为乐的。以苦为乐,正是佛家所讲的凡夫四种愚痴颠倒中的一种。凡夫的四颠倒是:一切本无常,以无常为恒常;五欲为生死苦本,以五欲为乐,即以苦为乐;一切无我,以为有我;一切不净,以为清净。
佛教与道教都讲轮回是苦海,轮回无尽,苦海无边,于轮回中,无论贫富贵贱都有种种逃不掉的苦:[Page]
生苦,人出生时很苦,母亲苦,孩子也苦;
老苦,盛者必衰,精神衰耗,渐至朽坏,不仅老时很苦,而且任谁都没有办法留住青春与岁月的脚步;
病苦,都会受到身心种种疾苦的煎熬;
死苦,生者必死,或因疾病寿尽而死,或遇难而死,不仅死亡本身是痛苦的,而且对死亡的恐惧同样是苦的;
爱别离苦,聚者必离,会者必散,都要和自己所爱的亲眷或生离或死别,即便暂时没有别离,不久的将来必定要别离;
怨憎会苦,心中憎恶并希望远离的怨仇,却由于情境所迫,出于无奈,必须与之集聚共处,或一起工作,或一同生活;
求不得苦,万事如意只是良好的愿望,即使贵为天子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尽力去求却不能得到就会觉得苦;
坏苦,物极必反,乐极生悲,所得快乐必会失去、坏灭,乐坏之时,必感失意苦恼,失去的快乐越大,痛苦越深。如是种种,不一而足。
佛教与道教讲轮回是苦,就是希望能够认清世间是苦这一真相,以便回头是岸,尽早出离。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为什么要愚痴颠倒地讲以苦为乐呢?
“觉者执著心无存”也是不正确的。佛教讲,根本的执著有两个,一个执著是“我执”,就是执著地认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神、我、灵,而罗汉是觉者,已经破除了“有我”的恶见,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但是并非“执著心无存”,标准是非常清楚的。
佛教对各个境界讲得非常清楚,包括欲界什么标准,色界什么标准,甚至色界的第几层天什么标准,各种境界的标准非常清楚。不像“法轮功”迷迷糊糊,反正是那么回事,谁也说不清,谁说清了那就是解释法了,都说不清了,李洪志说啥是啥,反正就信吧,别人说的都不要信,连听都不要听,竟然“兼听则暗”!
罗汉虽然是觉者,可是并非“执著心无存”,罗汉迷在不见一切事物的终极本质,因此他还有另外一个根本执著,叫做法执。如果法执圆满破除了,那就是佛。
“静观世人”也不是觉者的境界。最低的觉者初果罗汉就已经是“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金刚经》)了,而“静观世人”,还有世人相、众生相,即有我相,并非是觉者境界。因不忍众生苦,佛菩萨都勤于度生事业,根本就不会“静观”的,那岂不是观众生苦而无动于衷、袖手旁观吗?“静观世人”与“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广大慈悲精神是大异其趣的。
讲众生“为幻所迷”,那么什么是幻相?什么是假相?李洪志讲,肉眼所看到的景象,都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都在蠕动着,比如我们的“整个身体都在蠕动着、运动着”(《转法轮》),所以说这些都是假相。什么是真相啊?李洪志说练功打坐的时候开天目之后看到的景象,如果不动念静静地看,那景象是真相,“你用天目去看,不动念静静地看是真实的。”(《转法轮》)
请问,天目看到的景象是不是也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是不是也在蠕动着?那不也是假相嘛!既然相信肉眼所见为假相,怎么天眼所见就成了“真相”了呢?其实,无论是肉眼还是天眼,所见的一切现象都是没有恒常不变的实体存在的,都是变化不居的假相。“法轮功”把假相当成“真相”,那才是为幻所迷啊!
其实,在科学上也没有说桌子或人体是永恒不变的实体,也没有说它们是不蠕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讲什么?一切事物都是永恒运动变化的。科学也好,哲学也罢,都没有说存在一个常恒不变的东西,或一个不变的灵魂或元神。假设天上的天堂真的存在的话,也一定是蠕动变化的,同样是幻相。人中真正的智者,反倒不是为幻所迷,“法轮功”中即便是所谓的“智者”也是为幻所迷。由《境界》一文恰恰可以看出李洪志的真正“境界”。
23、修炼“法轮功”可以修到什么层次?怎么衡量?
为了更好地说清修炼“法轮功”可以修到什么层次的问题,我们还是先选取一种比较有效的衡量方法,来作为能够继续讨论下去的基本前提。有一个非常有效的讨论原则,叫做“立敌共许”原则。所谓立敌共许,就是谈话中的立论、引证或证据,必须是包括对方在内的正反双方都承认的共识,以此作为讨论双方可以没有争议地谈下去的基点,否则,鸡同鸭讲也好,对牛弹琴也罢,讨论肯定是进行不下去的。[Page]
其实,古代公堂上判案或现在法庭上的控辩也是采用这一原则的,也就是控辩双方所引用的证据,必须是包括对方在内的整个法庭都承认而没有疑义的,才是公认有效的。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所说出来的话也应该尽量保证是“法轮功”练习者能够认同的,同样,“法轮功”练习者所说出来的话也应该尽量保证是我们能够认可的,这样双方才有共同讨论与推理的基础。本书的所有论述也都是建立在人们都承认的证据基础之上的,作为本书姊妹篇的前两本书的写作原则基本上也是如此。
在这里,我们可以先用一个范例来具体地演示“立敌共许”原则的使用方法,虽然有些麻烦,但是,却有利于直观理解,对后续的讨论也是有好处的。
首先,“法轮功”里认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佛呀?应该没有一个“法轮功”练习者会说释迦牟尼佛不是佛,因为这是连李洪志都不敢不承认的一个证据。
其次,既然释迦牟尼佛是佛,那他是不是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呢?“法轮功”练习者应该都不会说释迦牟尼佛是佛,但是他不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吧。这一步推论还是建立在“法轮功”练习者也承认基础上的。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心里都再清楚不过了:既然释迦牟尼佛是佛,那他就应该知道到底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像一个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有男人女人呢?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人有富贵贫贱的差别呢?
再次,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对种种魔进行了预言,之中有魔“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也就是谁要是说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必定是魔说。详细的预言可以参见《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一书中《〈楞严经〉对李洪志之流的惊人预言》一文。其实,还不仅是《楞严经》,实际上很多佛经都在讲这个道理,比如,在《金刚经》中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离一切相,是名诸佛”,也就是说佛是离男相女相、大相小相等一切相的,而只要是有相的事物就都是生灭变化、轮回不已的,那又怎么能是佛呢?其实,根据佛经记载,就连色界的天人也都是没有男女的,佛又怎么会有男女呢?这么说的还不是魔说吗?
最后,“法轮功”练习者人人都知道李洪志讲过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比如,“到了佛的境界时性别就恢复到主元神的性别,男佛就是男佛,女佛就是女佛了”(《大法义解》)“超过如来一倍的时候,那么大的佛就不管常人中的事了。再管,说一句话常人中就变化,不能再管了,他力量太大了。再大,地球搁不上佛的一个脚趾头;再大,地球搁不下佛的一根汗毛。”(《转法轮·卷二》)
推出的结论是什么呢?很清楚,只有唯一的结果——李洪志是魔。
简单地说,整个推论过程是这样的:
因为释迦牟尼佛是佛,
所以,释迦牟尼佛清清楚楚地知道有没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
又因为释迦牟尼佛断言,谁要是说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就必定是魔说,
而李洪志讲过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
所以,李洪志是魔。
再简单说一说佛与色界天人没有男女的问题。无论佛家还是道家,都讲有因才有果。在欲界有财、色、名、食、睡五欲,因此,说人是“食、色,性也”。因为有饮食、男女这些欲望为因,所以在欲界才有饮食、男女这些现相。要出离欲界,必须“执身不行淫欲”才行的,比如,佛在《楞严经》中说:“世间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禅那,无有智慧。但能执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无。爱染不生,无留欲界。”如果破除了食与色等五欲,就可以超出欲界,到色界之后就既不需要饮食,也没有男女之别,而色界天人不从胎生,纯是化生。“法轮功”练习者有谁会认为释迦牟尼佛以及他那些得了罗汉道与菩萨道的弟子们都不了解欲界和色界的情况呢?又有谁会说他们对欲界和色界的描述是错误的呢?1996 年的时候,李洪志的《何为开悟》就出来了,不是说很多人已经神通大展了吗?那些自诩有天目的可以看一看,到色界的时候,还有没有饮食和男女。佛是早已断除饮食与男女等欲望的圣者了,而李洪志竟然说佛还要吃饭,佛还有男女的差别,那不是魔的说法吗?[Page]
其实,从根本上来讲,佛、菩萨与罗汉等圣者连色身,也就是物质身体尚且没有,又何来男女之别呢?有身体,就有生灭变化,就有生死轮回,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要知道,不用出三界,即使在无色界,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色质的,无色界的众生,也已经完全脱离了物质身体,即脱离了色身的缠缚,灭色归空,这时五阴中只有四阴,即受、想、行、识的存在,而没有色质的身形长短。所以,李洪志讲,“永得人身是佛祖”(《洪吟》)“都是在罗汉果位显男身相。到菩萨境界都显女身相”(《大法义解》)“到了佛的境界时,他还是带有身体”(《大法义解》)等等,恰恰说明他对圣者的境界完全不了解。
圣者的境界,最基本来讲就是证得了一切法“无我”,也就是万物皆无灵。只要证得一切法“无我”,就一定是圣者,至少也是初果罗汉;只要没有证得一切法“无我”,就一定是轮回中的凡夫,就这么简单。正是因为李洪志根本就不了解圣者的境界,所以他才会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宣扬“释迦牟尼讲过万物皆有灵”(《法解》)的邪说。连李洪志都不了解圣者的境界,“法轮功”练习者还怎么可能超出轮回,解脱凡夫之身呢。
对于修出三界的问题,李洪志说,“道家还有一种形式叫做白日飞升。白日飞升就是他身体完全修好了,他在世间上修圆满之前也了了愿了,没有什么事情做了,就该走了。这个时候叫天门开,也就是三界的大门打开。”(《瑞士》)显然,白日飞升就是圆满出三界了。然而,李洪志此前对所谓的“白日飞升”却早就另有交代,“‘白日飞升’,就是大白天这人飞起来了。其实我告诉大家,大周天一通这个人就可以起空的,就这么简单”“我说多少万人能够达到这个程度都不玄的,因为大周天它毕竟是刚刚炼功的起步。”(《转法轮》)“刚刚炼功的起步”与超出三界相差太远了吧!另外,为了标榜自己,李洪志也不怕有矛盾的说法,比如,“无论哪一个层次上的神只要进入三界就永远不可能再回去了,这是绝对的”(《美国》),从而背弃了自己原有的说法——道家的白日飞升就是超出三界的一种形式。
其实,能不能超出三界仅仅与是否证得“无我”的境界有关,“有我”就在三界中轮回而不得出,证得“无我”就可以得神足通,行化自在,游化诸佛国土。比如,神通第一的目犍连为了要试验佛陀的法音究竟能传出多远,就运用神足通,来到数十亿佛土之外的世自在王如来的国土。不可思议的是,目犍连除了听着世自在王如来的说法外,娑婆世界上释迦牟尼佛说法的音声,仍然在他的耳中响着。世自在王如来跟他说,诸佛说法的声音,是遍一切虚空的。众生在妄想的境界才有远近的分别。
根据佛经记载,三界中的无色界已经完全不是物质形式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没有色质的。而“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所有的一切甚至到无限高的宇宙,到最高的天国都是由微观物质构成的,比如,“到了佛的境界时,他还是带有身体,只不过这种身体是高能量物质构成的”(《大法义解》)等等,而以这种一切法都是物质存在的观念,最多也不会超出色界,也就是“法轮功”练习者绝对超不出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三界中的第二界。
当然,上面已经讲过,如果用是否有男女的差别来衡量,李洪志竟然认为无论多高的境界都有男女的差别,说明他连色界的情况都不了解。从这个角度来讲,“法轮功”练习者一定超不出欲界。
另外,李洪志在《转法轮·卷二》中说,“中国的大山的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他死掉以后有的就埋到山底下了。”实际上,天人什么样啊?就说最低最低那层天,也就是第一层天的那个天人,够低的了吧?只要稍微提高一点层次就能看到的,天目稍微开一点就能看到的,所有的天人,包括最低那层天的天人,生命形式都是化生。[Page]
什么是化生呢?佛经与道经记载,生命有四种形式:胎生,比如我们人是胎生,要怀胎;卵生,就像鸡要下蛋;湿生,就像潮虫,必须有潮湿的条件它才能产生;还有一种叫化生,比如,所有地狱道与天道的众生,都是无所依托,唯凭业力,变化而生。比如,有一个佛教的故事,一个屠夫白天杀生维持生活,晚上修持佛陀的教法。此生结束受报时,他白天入地狱受苦,晚上去天宫享福,在昼夜之间即随着业力果报而化现不同的形体受报,因而,佛家讲,业力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根据佛经记载,所有的天人都没有一个像怀胎孵卵之类的孕育过程。比如,当最低一层天的天人化生出来时,有五、六岁小孩那么大,不超过一天的时间,当天化生出来,三件事一完成,他立即就长得和其他天人一样大小。哪三件事呢?第一件事就是观察自己从哪来,生天的原因是什么;第二件事就是饿了,要吃饭;第三件事就是渴了,要喝水。因为在欲界还需要饮食,但是,饭和水等一切所需也都是凭福报化生出来的,因此,天上既不需要钱,也不需要存钱,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天上还有银行。其实,按照佛经的记载,即使是人类空间也有物质极大丰富,人们各取所需而不需要银行的地方,比如,人间四大部洲中极具福报的北俱卢洲就是一例。
关于化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人在死去的时候,不像人死的时候会留下一个尸体,天人一死立刻化掉,化生化灭,没有尸体,即如《大藏经》中所说,“若受化生,无外种故,身才殒逝,无复遗形;如灭灯光,即无所见”。李洪志说中国的大山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可是,所有的天人,包括最低最低那一层天的天人都没有尸体,从这一点来看,“法轮功”连欲界最低的那层天的情况说得都不对,那么“法轮功”在什么境界吧?连李洪志都不了解第一层天的境界,“法轮功”练习者还有指望修上天去吗?
无论怎么说修炼“法轮功”都是修不到天上去的了,“法轮功”练习者骨子里又实在是不想当人,做神不成,做人又不愿意,这可再没有好地方去了。退一步来说,即使“法轮功”练习者真的想做一个好人,可是,按照李洪志所教的那些歪理,想做人都难。他对人类的科学、哲学、宗教、法律、道德等方面的破坏,在本系列丛书中剖析的已经太多了,这里也不想重复。
“法轮功”与真正修道的差别就在于,“法轮功”是以有所得的心在修,得法轮、开天目、得神通、提高层次、得德、长功等等,总想得点什么,因为在“法轮功”里一切事物与现象都被说成是“真实的体现”,都是有“灵”的,都是“实在”的。而佛家与道家修道恰恰相反,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虚幻不实的,就像“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样,一切都是无常易逝的,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可以真实得到的,即便暂时得到也必定会失去的,所以老子讲,“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道德经》),佛家也讲,“归无所得”,最后都是达到空、无的无为心态,这时就是得道,也就“无为而无不为”了。道,不增不减,不生不灭,具足一切功德、神通、智慧,是众生本来就有的,从来没有失去过,也就无所谓得,本来无所得嘛,即“归无所得”。可见,“法轮功”的“法理”注定是使人产生想求得的心,说“无所求”也只是口号罢了,“无所求”后面跟着的还是“而自得”,并不是“无所得”,以这种心去修必定离道越来越远。
贪、嗔、痴是修道的大忌,是堕入恶道的三个最根本原因,被称为三毒。可是,李洪志却极力在增长练习者的贪、嗔、痴。首先,李洪志之所以能够骗了这么多的人,就是充分地利用了人性最大的弱点“贪”,既然李洪志宣扬一切都是真实的存在,“法轮功”练习者必然(至少潜在的)都有想得到点什么的心,难道有根本就不想得“法轮”、开天目、得神通的吗?这已经是贪心了。[Page]
其次,李洪志早已丧心病狂地撕掉了“忍”的假面具,极力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忍无可忍”、“放下怕杀生的执著”、“窒息并铲除”“邪恶的常人”、“除魔”等等,他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另外,李洪志还训练“法轮功”练习者每天定时在思想中练习铲除“邪恶”,称其为“发正念”。这已经是嗔心了。
最后,李洪志强调“悟”,不能让你把什么事情都搞清楚了,应该在迷中修,“都要我跟你讲,你还修什么?你悟什么呢?”(《法解》)“人修炼,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悟,在迷中修”“西方宗教讲信,在东方是讲悟,说白了就是你要坚定。”(《欧洲》)有了问题也不能说出来,必须自己天南海北地“悟”!其实,李洪志是在偷换概念,把佛家与道家讲的破除迷惑所得到的觉“悟”歪曲为“信”或“坚定”,实在是似是而非、大错特错的。佛家讲,修行要以智慧为眼,明明白白地修,而佛经清清楚楚地讲出了修行的一切境界与道理,“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可以开发出广大的智慧并获得圆满的觉悟,哪有不能全部讲清楚让人在“迷中修”的道理呢?什么都搞不清,怎么修呢?“法轮功”练习者除了满脑子混乱颠倒的“法理”之外,什么都弄不明白,这已经是愚痴了。
即使抛开败坏佛法不说,修炼“法轮功”增长的是贪、嗔、痴三毒,又谈得上有什么层次呢?如果不堕落恶道,那又能修到哪里去呢?
24、罗汉、菩萨与佛都已经见道并了脱生死了,但是,他们三者有哪些区别呢?
佛教对三界内各层天,罗汉、菩萨,一直到圆满觉悟的佛陀等各个境界及其标准讲得都非常清楚,这可不像“法轮功”迷迷糊糊的,谁也说不清,反正李洪志说啥是啥。
李洪志根本就没有讲清楚过罗汉的标准是什么,因为那已经是圣者的境界,不是凡夫之人依靠凡智可以测度的,否则,李洪志也就不会说出“释迦牟尼讲过万物皆有灵”(《法解》)这样的颠倒之语了。佛教认为,一切凡夫都是认为万物皆有神、我、灵的,而一切圣者都是认为万物皆无神、我、灵的,李洪志的说法不正是背道而驰的吗?
从是否见到真实意义上的道这个角度来讲,罗汉并没有见道,也就是并没有见到宇宙的终极本质,还不知道对立的万事万物的统一本质是什么,也就是不知道一切事物的共性是什么。罗汉仅仅证得了“性空”之道,即一切事物与现象的特性都是变化不实的、空的,也就是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无神、无我、无灵、无性的,都是没有实质的。而菩萨不仅证得了“性空”,还证得了一切事物与现象的共性,佛家称其为“空性”,而此空性就是道,就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本质。
空性,无形无相,非大相非小相,是不能用大小来衡量的,没有大小的概念,就像一滴水的湿性,与大海水的湿性毫无差别一样。但是,空性又是大相,又是小相。若大,则为至大而包万法,无量世界在空性内“如片云点太清里”,无有出其外者,万法都在道中,没有任何一法比空性大,可谓“其大无外”;若小,则为至小,而入于芥子,无有入其内者,没有任何一法比空性小,可谓“其小无内”。其,是代词,指代道,也就是佛家所说的空性或法性。因为法性既是最大的相,又无形无相,所以道家也讲“大相无形”或“大道无形”,大道就是最大的相。而李洪志完全歪曲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的含义。
李洪志说:“在如来这个层次上,大,看不到宇宙的边缘;小,看不到物质的最小微粒,所以他讲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转法轮》)可以想一想,这不恰恰是其(指宇宙)大“有外”,其(指微观粒子)小“有内”吗?若看不到宇宙的边缘,在所见宏观之外,还有天体的存在,那不是“有外”吗?怎么能说是“无外”呢?若看不到物质的最小微粒,在所见微观之内,还有更微观微粒的存在,那不是“有内”吗?怎么能说是“无内”呢?实在是连文字表面含义都说不过去了。在一句话中,代词“其”指代混乱不清,既指代宇宙,又指代微观粒子,文理不通。[Page]
佛教中讲,由于罗汉仅仅证得了“性空”,而没有证得“空性”,所以罗汉的空并非圆满的空,因此被称为“偏空”。菩萨既证得了“性空”,又证得了“空性”,但还没有圆满证得“空性”;只有佛陀是圆满觉悟一切的。这是三者大致的区别。李洪志不了解“空”的真正含义也就罢了,竟然还对佛教胡乱诽谤一气,他的《何为空》一文就是明证。李洪志一方面说宇宙本物质所成,“如何能空”,另一方面又说宇宙早已经大爆炸了,银河系以外炸得是“空空如也”,为了保护地球才把银河系也保护下来了。请问,既然说“如何能空”,为什么又“空空如也”了呢?
下面,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罗汉、菩萨与佛三种境界的差别。
凡夫,也就是三界内的苦恼众生,常受种种痛苦缠扰、逼迫,不得安宁。而导致痛苦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各种“惑”驱使而造业,循业受报,受生死诸苦。而要脱离生死,就必须从生死的根本原因处着手,破除迷惑。这既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吃得世上苦,出世是佛陀”(《洪吟》),也不像他所说的“放下生死”“不怕死”就能解脱生死,那都是邪说。
在世间,既有不少不惜身命的强盗、亡命之徒,也有很多不怕死的英雄、斗士,老子也讲过有“民不畏死”的情况,然而,并不能说这些不怕死的人就是可以解脱生死的“神”。相反,正是因为修行人惧怕生死,所以才要修道以逃出生死的。而要逃出生死,就必须破除迷惑、获得觉悟,坚定地看破世界与身心,都是无常、无我、不实的,若执著一切实有,则轮回不已。
觉者之所以为觉者,就是因为破除了迷惑。惑,是对道理与事相的迷惑,主要有见思惑、尘沙惑、无明惑三种。断惑的程度不同,造成了圣者境界的不同。
初果罗汉,完全破除了见思惑当中的见惑。所谓见惑,即知识、道理和见解上的迷惑和错误,是对种种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因不正确的推理与猜度而产生的各种邪谬的见解。比如,在《邪说俱全的“法轮功”》一书的《恶见俱全的“法轮功”》一文中详细剖析的我见、边见等五种不正确的见解即是。谁要是完全破除了这些错误的见解,在小乘就称为见道,也就证得了初果罗汉,从此不仅再也不入恶道受生,而且永远也不会再堕落成凡夫,佛家与道家称之为“一得永得”,也就是根本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还会掉下来”的问题。但是,如果从此忙于俗务而不能继续进修到更高的果位,则依据根性及见道后继续修道的精进程度,最多还需要七番往来于天上人间,即往生于天上再来生于人间,如此往返最多七次,就注定可以完全断除见思惑中的思惑而证得四果大阿罗汉,超出三界。
初果罗汉,意为入流,即超出凡夫之流而入于圣者之流,是所有觉者中最低的,证得了一切事物都是矛盾构成的,都是“无我”的,达到了“无人、无我”的无为境界,相反,所有凡夫都是执著地认为一切事物是“有我”的,“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金刚经》),“有我”还是“无我”是圣者与凡夫的分水岭。而“无我”的无为境界是一切圣者的基础,“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金刚经》),即无论境界有多么大差别的圣者,都是以“无我”的无为法为基础的,李洪志所说的“提高之后回头一看都是错的”的说法是根本就不存在的邪说。
在《优婆塞戒经》经中佛说:“外道断欲,所得福德,胜于欲界一切众生所有福德”,而证得“无我”的初果罗汉“胜于一切外道”福德的总和。佛在《金刚经》中说:“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在佛教大乘经典中常常把所有得道和没有得道的佛弟子都称为菩萨)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了知一切法是“无我”的,其功德比用充满恒河里面的沙子那么多佛世界的七宝拿来施舍的功德还要大得多。实际上,如果证得无我,就已经达到了无相、无为的境界,其功德自然是无量无边,并不是算术譬喻可以说清的了。因此,在《优婆塞戒经》经中佛说,向畜生布施,可以“得百倍报”,向离欲的外道布施,可以“得百万倍报”,而向初果罗汉布施却可以“得无量报”。[Page]
二果罗汉,除了已经完全断除见惑之外,还断尽了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所谓思惑,即色、声等事相上的迷惑,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对于一切顺适自己身心的境界所起的贪欲,以及对于一切违逆自己身心的境界所起的嗔恨,甚至痴、慢、疑等烦恼。断除思惑的过程,就是小乘在见道之后的修道过程。思惑一共有八十一品,其中,欲界九品,色界与无色界共有七十二品。由于二果罗汉还有三品欲界思惑未断,因此,还要一次往生于天上,一次来生于人间,才可以完全断除思惑而证得四果大阿罗汉,因此,又名一来果。由于初果、二果的在家圣者,还没有完全断除欲界思惑,因而依然能生儿育女。
三果罗汉,又名不还果,由于完全断除了欲界九品思惑,因此命尽之后也不会因业报再来人间受生。三果罗汉寄居在色界最高处“唯圣人居”的五净居天,等完全断除思惑后即证得四果大阿罗汉。由于三果的在家圣者,已经完全断除了欲界思惑,因而,即使是在家修行的圣者也不再会有淫念了。当然,也会有三果的在家圣者在证果之前已经生育子女的情况,因此,不能完全根据是否有子女来断言果位的高低。特别是大乘菩萨道的圣者,常常为利益众生而和光同尘,示同凡夫,更不是依靠表象可以衡量的了。
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若人具有欲界诸业,得阿那含果(即三果罗汉),能转后业,现在受之。阿罗汉果,亦复如是。”也就是说,得三果罗汉之后,能够把今后将要受报的欲界重业转为轻业并现在受报,也可以直接通过修法破除极重罪业,即“智者若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能坏极重之业”,比如,在《观无量寿经》中佛说,“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在欲界的业力除净之后,就再也不会因业报来人间受生了。这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佛教中讲,说你一世修不成,轮回几次才能修成,就是说你一下子消不了那么多业”“它是主张还命的,说一生修不成,还了命之后,下生接着修”(《悉尼》),那是对佛教的破坏。
四果罗汉,小乘最高果位,已经断尽思惑,除尽烦恼,达到无漏,超出三界,生死已尽,梵(清净)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有即轮回),入于不生不灭的涅槃境界。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从低到高一个层次一个层次纵向渐进地修才能达到涅槃的境界,也有人由于宿世慧根深厚,达到色界初禅甚至在初禅之前就能够依智慧之力顿然完全断除见思惑,根本就不需要修全色界与无色界的四禅八定,就能够直接横超三界,解脱生死,这就是所谓的利根之人。
所谓生死,“法轮功”练习者只知道凡夫所了解的那种轮回六道中凡夫身的生生死死,寿命有长短分限,身体有大小、形段的区别,即生命是分成一段一段的,一会儿投胎出来了,一会儿死了又投胎,称为分段生死。还有一种是罗汉和菩萨那个境界才有的生死,称变易生死。所谓变易,一方面,既没有身形胜劣的不同,也没有寿期长短的差别,只是迷惑渐灭,证悟渐增,即迷与悟的迁移和变易;另一方面,圣人所得意生身(为济度众生如意受生而得之身)与变化身,能变能易,神化自在。
正是因为佛菩萨无我、无身、无相,才可以化种种身、示种种形、现种种相去救度众生,甚至分身无量,随顺众生的机缘处处应化,比如,在《法华经》中佛说,“观世音菩萨。成就如是功德。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对于众生的不同机缘,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为其说法,可以说有感即通、无机不被,因此有“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的诗句。
小乘的涅槃是“偏空”境界,只是断了这个业报肉身的生死,不再轮回,却还有变易生死,并没有达到不生不灭的终极涅槃境界。只有佛的境界才是永远断尽分段与变易两种生死,达到真正的涅槃的。[Page]
另外,于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这五眼中,三界内的凡夫最高可以开到天眼通,而天眼通不仅能够透过各种障碍,看到障碍之外的景象,还可以看到一切远近、前后、昼夜、天堂地狱等所有各个空间的物质景象。
证得了罗汉果,具有了知一切事物平等、无我性空的智慧之后才会有慧眼。慧眼能照见所有物质及非物质的现象及其本质,洞察一切现象皆为空相,了知诸法的本质为“空”“无我”的。这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天眼通是“隔墙看物、透视人体”,天眼通以上是“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景象”。其实,“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景象”依然只是天眼通!而李洪志所说的“开到慧眼通,你不具备隔墙看物、透视人体这种本事”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慧眼通是与智慧有关的,既可以看到(了知)所有的物质以及非物质的现象及其本质,而又是不执著于任何现象或景象,因为一切现象都是“无我”不实的。
菩萨,是大乘行者,不同于二乘,即小乘的阿罗汉和中乘的辟支佛。所谓乘,即车乘、船乘。而大乘,就是大车、大船,其装载、度化众生的能力自然很大。菩萨,意为觉有情,就是可以使有情众生觉悟;又意为有情觉,就是有情众生当中的觉悟者。在《楞严经》中的“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一句经文,很好地说明了什么是菩萨的发心。有菩萨发心的就可以称为是菩萨,其中没有证得“无我”的菩萨称为“假名菩萨”,也就是还没有修成真正菩萨的修菩萨道的人。《璎珞经》中说:“从不识始凡夫地,值佛菩萨教法,中起一念信,便发菩提(即道)心。是人尔时住前,名信想菩萨,亦名假名菩萨,亦名名字菩萨”,其中,住,是菩萨的一个境界,指初住位,下面会有介绍。而真正的菩萨,首先必须证得了“无我法”,达到了不生不灭的无为涅槃境界,就像在《金刚经》中佛陀所说的那样,“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菩萨又因为“不忍圣教衰、不忍众生苦”,即“一者为不断绝菩萨种姓,二者为断众生罪苦烦恼”(《优婆塞戒经》)而发起了上求无上佛道,下化无量众生的殊胜的广大誓愿,悲智双运,广修自利利他之道,所以,又译为大道心(即菩提心)众生。
如果有人为成就众生而上求无上佛道,发起广大殊胜的大道心,不仅可以消除无量罪业,比如,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有智之人,发菩提心已,即能破坏恶业等果,如须弥山”,还可以开显出自身内在佛性本具的无量功德,此功德胜于一切阿罗汉、辟支佛的所有功德,堪为众生无上福田。比如,在《金刚经》中佛说:“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阿僧祇是一千万亿亿亿亿亿)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在《优婆塞戒经》中佛说,“辟支佛人,胜于一切阿罗汉果;在家之人,发菩提心,胜于一切辟支佛果”“若有菩萨初发无上菩提心时,即得名为无上福田”。
有这样一个佛教故事:有一个证得阿罗汉的僧人与自己刚出家的小徒弟一起行脚,小徒弟背着包袱走在后面。小徒弟一边走心里一边想,众生于不尽的轮回中实在是太苦了,我一定要像大菩萨们学习,不辞辛劳,广度众生。这时,证得阿罗汉的僧人发现自己的弟子发起了广大道心,马上跟他说,把包袱给我,你在前边走。小徒弟在前面走着走着,心里又想了,众生无量无边且又愚痴颠倒,难度难化,广度众生实在是太辛苦了,还是先自度要紧。这时,在他后面走的师父发现他的弟子又退转了大道心,因此跟他说,你来背着包袱,在后面跟着走。小徒弟在后面走着走着,心里又想了,置无量众生的生生死死于不顾,只顾自己自度那实在是太自私了,还是要修菩萨道。这时,师父发现徒弟又重新发起了广大道心,马上又跟他说,把包袱给我背着,你到前边来走。小徒弟对此非常不理解,就问他师父,为什么一会儿要他在前边走,一会儿又要他在后面走。师父说,当你发起了殊胜道心的时候,我的功德不够大,就应该背包在后面走;当你退转了道心的时候,功德也就随之退失了,这时你就应该背包在后面走,如此而已。[Page]
菩萨倒驾慈航,从涅槃入于生死之中,化现种种身相,示现生死,专为教化众生。而如果菩萨不能通达如尘若沙一样无量无数的法门,也就是尘沙惑不能破尽,就不能自在教化众生,所以,为了普化群生,所有的菩萨都发心“法门无量誓愿学”,根本就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只能学一法门,这也是破坏佛法的邪说。
菩萨断除尘沙惑,可以得清净法眼。法眼,是菩萨为救度一切众生,能照见了知一切法门、彻见佛法正理之智慧眼。天眼通只能见相而不见因果,即不能得知是过去何时、以何因缘才导致现在、未来果报的,要了知宿世的前因后果必须到了法眼通才行的。
菩萨,同样是分成很多境界或层次的,有见道的菩萨,也有没见道的菩萨。有40个阶位是没见道的,即没有见到宇宙的终级本质、实相理体的,也就是没有见到“空性”的,他们是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其中,十信位全都是假名菩萨;十住中的初住位破除了见惑,证得了“无我法”,相当于小乘的初果罗汉,证到了三种不退转境界中的“位不退”,永远不会再退回到以前凡夫的地位,从此“如来说名真是菩萨”;十住中的第七住位就断除了思惑而永远超出三界生死了,相当于小乘的大阿罗汉;从第八住一直到十回向最终,证得了三种不退转境界中的“行不退”,于此之间破除尘沙惑而永远不会退失利益众生之心。而见道以上,是大乘的圣位菩萨。当然,见道并不等于就像佛那样圆满证道,而是证得一分就圆满一分。
所谓无明惑,就是迷于终极本质、实相理体的根本无明,罗汉不知其名,是三界之外罗汉与菩萨不能解脱变易生死的根本原因。如果无明惑和圆满觉悟分成十分的话,圣位菩萨就分为十地,也就是十圣。破除一分无明就获得一分觉悟,当破除第一分无明的时候就叫做初地菩萨,此时证得了三种不退转境界中的“念不退”,永远不会退失无上道之正念。道,是一切万法的本体,又称“法身”,因而而见道的圣位菩萨又称法身菩萨或法身大士,破除一分无明就证得一分法身。如果完全破除了无明惑,就得到了完全圆满的觉悟,也就是常说的圆满成佛。成佛之后五眼具足,而佛眼是具足前四眼作用之眼,无事不知、不闻,闻见互用,无所思惟,一切皆见。这并不是李洪志所说的,“五眼”只是分别看不同层次的景象所能涵盖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