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平坎坷成正道(五)

  41、既说“弥勒下世时人寿八万四千岁”,又说“弥勒佛住世弘法有六万年,入灭圆寂后正法住世亦六万年,像法二万年”,为什么弥勒佛的法只能传两代,而释迦佛的法已经传几十代了呢?


  通过“弥勒佛住世弘法有六万年,入灭圆寂后正法住世亦六万年,像法二万年”“弥勒菩萨成佛时,人寿八万四千岁,没有中夭,身长都是八丈,女人五百岁时才出嫁”的佛经原文,我们很容易可以计算出,弥勒佛的法并非只能传两代人,因为“八万四千岁”是“人寿”而并不是“每代”。而根据“女人五百岁时才出嫁”可以得出每代人只有五、六百岁的结论。更何况,佛来传法到底能够流传多少代,靠的是众生的福报与因缘,根本就没有定数的。对于我们来说,能够四代同堂就不是很常见了,而人寿若八万四千岁时,百代同堂实在没有什么希奇的。孔子与释迦牟尼佛是同时代的圣人,可是孔子的后代到现在为止也只是传到七十几代,还没传到百代就已经是末法了。而人寿若八万四千岁时,弥勒佛的法流传百代之后正法还没结束,更别说过了像法到末法了,那还早着呢。
 

 

      42、如果人的细胞一生真的只能分裂50次,每两年分裂一次,那么从受精卵开绐只分裂50次,能长成成年人那么大吗?


  看来,你还是不敢怀疑李洪志所说的,“细胞的分裂次数是有限的。假如人一生中细胞能分裂一百次,实际上,一百万次也不止的”(《转法轮》)是错误的。


  在人的一生当中,细胞能够分裂的次数真的是有限的,但是,却不是李洪志所说的“一百万次也不止”,而确实只有50次左右,并且人体的全部细胞大约只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就能分裂一遍。要说人体的细胞数目,那可真是100万个也不止,成人的人体细胞大约为50万亿个。但是,李洪志明明说的是“细胞的分裂次数”,而不是人体细胞的总数,如果是“细胞的分裂次数”,那就是只有50次,而不是“一百万次也不止”!


  人的一生,指的是从出生以后一直到死亡这段时间,但是,即使一生是从单个的受精卵开绐算起的话,人体细胞一生的分裂次数也不会超过100次的。由于受精卵在母体内分裂速度比较快,大约平均每周即可分裂一次,即便如此,在母胎内直到出生前也总共只需要分裂40多次,胎儿的身体细胞就可以达到几万亿个!


  实际上,这是初中数学中简单的指数运算,分裂几次,就相当于是乘几次2,也就是2的几次方。有一个数学故事形象地描述了这一运算过程。古代有一个国王,下棋输给了他的大臣。国王问大臣,你需要什么奖赏呢?大臣回答说,就给我一些米吧,在(国际象棋)棋盘的第一个格里放一粒米,第二个格翻倍,就是放两粒米,第三个格再翻倍,放4粒米,依此类推,一直放到棋盘的第64个格为止。国王以为,不就是64个格嘛,容易!可是等到真的开始放米时才发现,根本完成不了,因为那需要约3690亿亿粒米!别说那位国王的米不够,就是全人类几千年来所生产的粮食都搬来还远远不够呢。3690亿亿粒米,相当于要在每米的高度堆放万吨以上的粮食,如此一直垒到月球!这就是一粒米“分裂”64次的结果。


  经常有人说李洪志连初中的常识都没有。确实如此,他对于上述指数增长的概念不了解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李洪志类似的不了解指数运算的错误说法还有很多,比如,早在1996年6月,李洪志就吹牛说:“目前学大法的人越来越多,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精进要旨》)然而,稍微懂点初中数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意味着什么,那可是指数增长!根据李洪志的文化水平,即便他不了解指数增长的真正含义,但是,应该有许许多多自诩高学历的“法轮功”练习者有初中毕业的水平,那么就让我们来算一算这笔账吧。


  一年之中共有52个星期,如果“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那就是2的5次方,是多少呢?4500万亿人!也就是说,即使以一个人为基数,也就是说开始只有一个人学,如果“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那么一年之后就应该有4500万亿人在学,这可能吗?!太夸张了吧。
  其实,根本就不用说是每星期成倍地增加,即使是每个月成倍地增加,不到半年的时间,全世界的人就应该都在学练“法轮功”了。可是,在说“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这番话3年多以后的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还是在吹嘘他那虚幻的“一亿”之数而没有长进,这不是李洪志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为了破坏科学,李洪志说:“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到顶了就成了限制人类科学发展的东西。”(《转法轮·卷二》)其实,人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是呈指数增长的,也就是说,知识、信息和科学技术水平等都在呈爆炸式增长,这就是“知识(或信息)大爆炸”说法的由来。比如,几十年以来,在集成电路的集成密度、速度等方面每经过一年半时间增长一倍的同时,价格降为原来的一半,体积也要减小一半,这一规律叫做摩尔定律,数十年来一直应验不爽。比如,10年以前谁要是腰挎BB机那就是了不起的人物了,现在别说拿个“大哥大”,就连“小哥小”都是百姓手中的平常之物了。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的荒诞说法。


  话说回来了,由于成人的人体,不仅进行着新细胞的产生,还不断地有老细胞的死亡,所以才会保持身体细胞基本上是大约50万亿个。否则,在细胞不断分裂的同时,如果没有新老细胞的替换,根本用不了分裂50次,在地球上就会放不下那庞大的身体了。其实,人的一生多说也就3万天左右,别说细胞每两年分裂一次,就是每天分裂一次,一生不也就分裂3万次左右吗?怎么也说不上是“一百万次也不止”吧!


  大概地说,人体细胞一生的分裂次数大约是50次,这还是针对体细胞而言,因为身体有些部位的细胞比较特殊,比如心脏细胞与脑细胞一生也不分裂,损伤了就难以恢复;肝脏细胞也基本不分裂,只有受到损伤或切除一部分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分裂以再生。所以,李洪志所说的“一百万次也不止”无论如何都是错误的。谁的细胞会分裂一百万次也不止呀,那不成癌细胞了?!谁的细胞若是那样分裂,早死上万遍也不止了。
  

 

        43、人体细胞两年分裂一次,一生分裂50次,如此计算人应该活100岁,可是,为什么有些人活不到100岁呢?


  一般来说,人体细胞一生确实可以分裂到50次,如果注意养生的话,很多人是可以长命百岁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活不到100岁,而不正常死亡的原因是很多的,有的人大吃二喝、铺张浪费,也有的人作恶太多,还有的人不注意养生之道,或因撞车、失足堕崖等原因把自己的身体损坏了,等等。


  按照佛家的说法,人不正常死亡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福报享尽了。按照佛教的说法,假设某个人的一生总共应该有100万元的福报,寿数是100岁,相当于平均每年花1万元。但是,他大吃二喝地任意挥霍,甚至直接拿很多钱,一下子就买一辆豪华跑车,或者是买栋别墅,把这100万元的福报很快就花光了,三、四十岁就没福了,也就该走了。按照佛教的解释,他福报就这么大,享尽了,生命也就提前结束了。更有甚者,本来有些大笔的钱财是不属于自己的过手银子,比如公款、贷款等等,有的人根本就不考虑是否消受得起就任意挥霍,福报很快就消尽了不说,还可能寅吃卯粮,欠一身业债的。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当然,行善修福同样也是可以延寿的。


  二是业报现前了。假设某个人不但非常有福,而且还很惜福,不铺张挥霍,就是经常作恶,打猎、钓鱼、吃海鲜、卖假药……,有的还有杀人癖,甚至找不到别人杀,就杀自己家里的人等等。最后,业力太大了,现世现报,被依法处决或得了绝症中夭了。当然,修法忏罪也是可以消除业障并延长寿命的。


  三是色身损坏了。由于吸毒或没有节制地喝酒、抽烟、纵欲等种种原因,以至罹患癌症,或因撞车、翻船等意外事故,都会导致身体严重损伤而不能继续存活。


  当然,未到天年的人,有的是一种原因导致的,有的是上述两种或三种原因共同起作用导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也就是说,人生在世,从出生到死亡,大约有十分之三是长寿的,十分之三是短命的,这两类都是属于到寿正常死亡的。另外有十分之三的人,本来可以活得长久,但却因前述种种原因,造成提前死亡,这就属于不正常死亡的那一类了。除此之外,能够遵循养生之道,少私寡欲,清净自活的人就只有极少数了。


  科学研究结果证明,人体细胞的分裂次数是由染色体两端端粒子的长度控制的,是与遗传有关的。有的人天生端粒子的长度就长,细胞分裂次数也就多,寿命就长;有的人天生端粒子的长度就短,注定活不了多大岁数;甚至有的人遗传物质发生变异了,比如,医学上有一种病叫早衰症,人生出来很快就衰老了,六、七岁就像八、九十岁的老人一样。可见,即使正常到寿的也不一定都能够活到100岁,有的人寿命最多只有那么长,甚至有早夭的。但这是由他自身的先天因素决定的,对他来说也是正常的。
  

 

        44、科学怎么看待另外空间是否存在高级生命的问题,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或者有待于探讨?


  科学是讲科学精神的,有自己的研究范畴,而属于科学范畴的东西,必须具有可观测性,可重复性,可操作性等性质。所谓可观测性,即能观测性,也就是某个事物无论是用人眼可见也好,还是用仪器可测也罢,必须能够观测到,如果什么都观测不到就去研究,最多算做是理论研究,那是属于假说性质的理论探讨;所谓可重复性,就是说我通过实验能做出来这个结果,你按照这个方法去做,也一定能够做出同样的结果,这叫做可重复性;所谓可操作性,就是所研究的事物必须可以被人控制与操纵,完全控制不了的东西(至少暂时)是很难研究的,这叫做可操作性。相反,不具备上述性质,也就是不可观测、不可重复、不可操作、不可控制的事物,至少暂时不属于科学范畴,往往要归于信仰或神学。


  “神”是不属于科学范畴的事物,至少暂时不属于。即使真的有“神”,“神”也不会被你控制的,所以“神”不属于科学的范畴。有的人总是不理解,科学家为什么不研究“神”呢?研究研究神学多好啊。其实,科学与神学分别属于不同的范畴,各自具有相对独立性,既不相互决定,又不能相互取代,千万不要搞混在一起。


  在西方,比如美国,布什总统前一段时间到北京清华大学进行演讲,也讲过这个问题,说美国这个地方,95%的人是有信仰的,而在这些信仰者里面很多是科学家或高级知识分子。但是,这些科学家对科学与神学这个界线却分得比较清楚,属于科学范畴的,做与科学有关的事情时,就进行科学研究;如果是有关信仰的,星期六、星期天可以到教堂或寺院。


  科学不是什么都能研究的,科学只能研究可重复、可操作、可观测的这些事物。但是,对于不可操作,不可观测,或者是暂时不可控制,不可观测的,不等于将来不可控制,不可观测,因为人类在进步。随着人类的进步,那些现在属于神学或佛学范畴的事物,将来或许有一天就会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对于诸如另外空间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之类的问题,科学并不是一概地否定。


  科学家在认为某种事物,比如外星高级生命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就会努力地去研究。人类一直在寻找地外文明,美国和日本等国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外星人是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比如,哈佛大学多年来一直在进行太空监听,他们不断地更新设备,安置了许多巨型天线,同时监听多达2亿5千万个频道,做了大量前瞻性工作。我国也计划要建立这种大型天文观测与研究基地,研究外星高级生命的问题,也在投资。对于那些暂时还没有证据无从研究的,既不能证明它为真,也不能证明它为伪,科学界的态度就是不置可否。


  李洪志说,“人类现在只承认自己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命。其实我告诉大家,人类是整个宇宙中最低级的唯一生命。”(《欧洲讲法》)


  人类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整个宇宙当中唯一的高级生命。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花费巨额资金以寻找地外文明的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承认自己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命”,那是李洪志的“专利”,只有李洪志才说他自己是宇宙当中唯一的高级生命,不要给人扣这个帽子。


  宇宙这么浩瀚,宇宙的年龄都是用亿来进行计算的,多少亿年,人类的科学只有400年的时间,而人类现在怎么样?上天入地!核子、光子、信息、生物技术等等,这些对于古人来说真的是不可思议了,神通广大。如果现在的人类,不用说再发展1亿年,就说再发展5千年,那时的人类会是什么样?如果宇宙中有某种生命比人类的科学发展早几千万年,那么,这种生命我们又怎么去理解呢?是“神”还是高级生命?反正人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宇宙当中唯一的高级生命。


  反过来,李洪志说人类是整个宇宙中最低级的唯一生命,这个话是不是也是错误的?这也是人类所不能接受的,此种说法无疑是对人类的污辱和亵渎。敢问李洪志,人类什么时候成为宇宙当中唯一的低级生命了?与人类相比,那猪狗又算是什么等级的生命呢?那蛆呢?我们眼目所见,比人类低级的生命比比皆是,这不是李洪志对人类的诽谤吗?
  

 

        45、李洪志说太阳系和原子的构造与原理是一样的,那到底一样还是不一样啊?


  李洪志的原话是说,“电子围绕原子核转动的形式和地球围绕太阳转动,有什么两样呢?”(《转法轮》)实际上,真的不一样!原子真的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其中有一个核,然后电子有轨道,在围绕原子核运转。当然这涉及到量子力学的知识,而科学上比较高深的问题,讲起来就不容易明白,但是可以浅显地说,地球围绕太阳转动有单一确定的轨道,而电子“围绕”原子核,根本就没有单一确定的轨道。电子既不是象一般人想像的有一个实体存在,它的“运转”也不是有轨道的。


  越到微观越证明哲学上讲的是对的。对在哪里呢?没有一个东西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当然电子也不是实体,没有实实在在的电子存在,它只是一个电磁场的聚散。说有电子在围绕原子核运转,那是给普通人讲的科普,让社会上不懂科学的人容易直观地理解罢了。李洪志看到过表示原子结构的科普模型,就以为真实情况是那样,实际上不仅画出来的那个轨道根本不存在,更没有实体的电子存在。


  真实情形是什么样的呢?学过高中物理学的人知道,电子、质子和中子等具有与通常物质性质不同的产生、湮灭等性质,它们都是由相对论量子场论来描写的。也就是说,电子根本就不像李洪志想象的是粒子状态,而是以场的形式存在的,哪有什么运行轨道?


  原子有电子云,也就是按照一定的概率,电子一会儿出现在这,一会儿出现在那,而两点之间根本就没有运动轨迹。在一个地方,那个电磁场一聚集就会出现一个好似实体而非实体的电子,而那个电磁场迅速扩散,电子也就随之立即消失。同时,在另一个地方电磁场又一聚集,电子也就在彼处跳出来,然后又消失,这些都是在刹那之中发生的。电子既没有实体,也没有运行轨道,此处消失,彼处出现,这怎么能“和地球围绕太阳转动”的形式一样呢?
  

 

           46、“法轮功”的宇宙观博大精深,而人类连由27亿个银河系构成的小宇宙都看不到边,有什么资格来评价“法轮功”呢?


  “法轮功”所讲的那套宇宙观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博大精深,都是李洪志编造出来骗人的谎言。李洪志在他的宇宙观中说,宇宙(无论是所谓的“大宇宙”还是“小宇宙”)不仅是有开始的,而且也是有边的。他还说,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宇宙的垃圾站,人类“过着低能的生活”等等,从而贬低人类。其实,这些说法对于稍稍有些哲学头脑的人来说都是不难分辨的。因为,别说那些虚无缥缈的多少层宇宙,即使对人类能力所及的所谓“小宇宙”,李洪志的描述都是完全错误的。还是让我们来看一看“法轮功”所讲的那套宇宙观是如何“博大精深”的吧。


  1、人类的宇宙根本就不是由27亿个银河系构成的


  李洪志常常自诩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因为在这个世间,无论是哲学也好、天文学也好、物理、化学、人类的历史等等,人们觉得很复杂,它其实很简单。”(《悉尼讲法》)那么,对于无所不知的“大觉者”李洪志来说,“宇宙有多大”的问题显然是小事一桩,必须要有个交代。


  李洪志说:“人类存在于一个小宇宙之中……在如来层次的佛看一个小宇宙看不到边……”(《大法义解》)那么人类这个所谓的“小宇宙”到底有多大呢?李洪志在美国等地反复讲过,这个“小宇宙”是由27亿不到3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构成的。比如,他说:“我们一般认识的宇宙,其实讲的就是小宇宙范围。我在上一次来美国的时候讲过,说由二十七亿多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差不多这个数字,不到三十亿吧,这么一个范围构成了一个宇宙。”(《美国讲法》)


  那么,人类现在能够观测到多少个星系呢?就在李洪志说上面这番话的时候,人类已经可以观测到125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了,而每个这样的星系又大约含有上千亿颗恒星(即太阳系)左右(详细的科学报道可见1999年第4期《世界科学》等杂志,通俗报道可见1999年1月9日《参考消息》等报刊)。注意:人类观测到的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数量是1250亿!是27亿的多少倍呢?也许27亿对李洪志来说,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了,可是人类现有的认识竟超过李洪志的狂想、臆想近50倍,李洪志心胸之狭小可见一斑。


  2、宇宙在时间上既“无始”亦“无终”


  经常有“法轮功”练习者问,对于一个理论或学说,到底有没有衡量正邪、对错的原则?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其实,大到宇宙本身,小到微观粒子,无论宇宙中的事物与现象多么纷纭复杂,它们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却只有一个,这就是矛盾规律,又称对立统一规律,它是放之天地四海而皆准、贯通古今未来而不变的宇宙真理,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只有这一规律才配称作“宇宙大法”。


  无论是微观世界还是宏观世界,都是多种条件(众多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缺少一个条件就不能产生。比如,一棵树的生长就是由种子、养料、阳光等诸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张纸,是由于人们有用纸的种种需要,筹备了造纸的种种原料,经过种种制造工艺,最后才有纸这一事物的出现。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不仅都是矛盾的产物,而且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


  在李洪志的“大法”中多次提到宇宙“开始”时的“本源物质”“原始物质”等说法:“真善忍就能够把最本源的物质——最本源的那个东西还不能完全叫其物质,把最本源的东西聚合成原始最微小的原始物质。”(《转法轮·卷二》)


  宇宙是万事万物、一切时空的统一体。宇宙及其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根本就没有开始,任何寻找第一因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任何第一因的本身,也都是由众多条件共同作用下才产生的。第一因必有诸多前因!即使现代科学所讲的“宇宙大爆炸”理论,科学家们也并不否认是多种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爆炸”只是物质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状态罢了,从根本上讲,宇宙是“无始”的。既然宇宙是没有开始的,那么自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原始物质”可求了,李洪志的“原始”说只是哗众取宠的谎言。


  既然宇宙“无始”,何来“原始”?原始之前更有原始,如是无穷尽也。任何事物与现象,都是由多种条件共同作用而产生的,根本没有只由一个因素构成的事物,即使是事物中的某一个条件,也是由诸多条件构成的。因此,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没有原始物质可求。


  在《庄子·天下》中有“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名言,也说明了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毛泽东也从辩证法的角度认同这种无限可分的观点。1964年8月18日,他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列宁讲过,凡事可分。举原子为例,不但原子可分,电子也可分。”又说:“电子本身到现在还没有分裂,总有一天能分裂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个真理。不信,就试试看。如果有竭就没有科学了。”


  哲学对科学具有指导意义。根据矛盾规律可以从理论上说明,以往科学界一直在寻找的真正不能再分的“原子”,或者组成万事万物的真正不可再分的、最基本的本源要素——“元素”,都是不存在的,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原子是由质子、中子和电子成的,质子、中子和电子又是由夸克构成的……


  宇宙在时间上是永恒的,既是“无始”的,也是“无终”的。


  在无限的宇宙中,有无数的“世界”在产生和消灭,但作为无限的宇宙本身,却是永恒存在的,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


  还有一种宇宙会“热寂”的说法:宇宙会在运动中不断地损耗能量,运动逐渐地减缓,当耗尽能量后,能量没有了,宇宙就像死寂了一样,静静地不动。这种宇宙有终结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恩格斯讲过,没有物质的运动和没有运动的物质,都是不可想象的,是不存在的。矛盾构成的事物就一定是运动的,而“热寂说”描述了一个只有物质却没有运动的事物,那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3、宇宙在空间上是“无边”的


  宇宙是一切对立的万事万物构成的统一的、终极的整体,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事物。因此,按照对立统一规律,宇宙必然是无穷大的,即“无边”的。


  宇宙为什么是“无边”的呢?因为宇宙是统一的,所以是无限的。假设宇宙有边缘,有大小,不是无穷大的,也就必然是有内、有外的,也是有多、有少的,也就有了对立以及和它对立的事物,因此也就谈不上是“统一”的了,这样的“宇宙”也就不是我们前面限定的作为统一体的宇宙了。所以,宇宙必然是无穷大的,“无边”的,否则就违背了哲学上的对立统一规律。


  李洪志的那种终极的所谓“大宇宙”是有边的宇宙观显然是错误的。


  4、宇宙在空间上也是“无中”的


  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具体的事物是有边缘、有中心的。可是,作为终极统一体的宇宙,由于是终极“统一”的,必然是没有“对立”的,因此,宇宙既是“无边”的,也是“无中”的。


  四百年前,科学界还在争论太阳是中心还是地球是中心的问题,而布鲁诺还因为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而被烧死了。实际上布鲁诺走得更远,他认为,太阳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太阳系的中心。他还以天才的直觉和哲学思辨,进一步提出了关于宇宙无限性和统一性的思想,他著有《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论原因、本原和统一》等著作。他认为,宇宙是统一的、无限的,宇宙无论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而无限的宇宙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中心。这种无限宇宙的图景,已经得到了科学界的公认。


  李洪志编造说:“不同世界的生命变得不好的时候,都往下掉。往哪里掉啊?都往宇宙的中心掉,它就是最低的地方。那个最中心就是我们这个地球”(《美国西部》)


  他还贬低人类说,“高层生命的垃圾就是要往下掉,人类社会就是宇宙的垃圾场”(《大法是圆融的》)


  其实,无论这个所谓的“中心”是一个空间概念还是层次概念,那还是在对立之中,没有见到宇宙的终极本质,也就是宗教中所讲的没有见到统一的“道”。无论是谁,只要认为宇宙是有中心的,这个人肯定没有见“道”,当然更没有得“道”了,因为他不知道宇宙的终极本质,不知道对立的万事万物统一之后,也就是所说的“万法归一”之后的统一体是什么状况。我们的地球在宇宙之中毫无特殊之处可言,地球不是上帝刻意安排的,人类自然也不是上帝创造的。


  实际上,李洪志对自己所说的“地球是宇宙中心”的说法也不是真的相信的,比如,后来因为“一时糊涂”,他还说,“在宇宙中类似地球这样的环境不只地球一个。但是它都不是宇宙的中心位置。”(《美国中部》)


  李洪志对于自己讲过的话都记不清了,以至于自我矛盾、自我否定,难道还用得着人类来评价“地球是宇宙中心”等宇宙观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吗?
  

 

         47、“法轮功”讲,第一层宇宙由27 亿个银河系构成,三千个第一层宇宙构成了第二层宇宙,三千个第二层宇宙构成了第三层宇宙,这样下去构成无数层宇宙,即使科学已经观测到了1250 亿个银河系,那不是太小了吗?


  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在于,李洪志说的是,人类看到的这个所谓的“小宇宙”,是由27 亿个银河系构成的,而人类却已经在这个所谓的“小宇宙”中观测到了1250 亿个银河系,更多的还有,而已经观测到的就有1250 亿。当然了,更高境界是否真的还有多少层宇宙我们先不谈,就说在人类这个范围内,李洪志的描述就一定是错误的。李洪志说27亿个银河系构成了人类这个宇宙,而科学现在观测到的是1250 亿,比那要大几十倍。李洪志的说法连起码的事实都违背了,问题根本就不在第二层宇宙或第三层宇宙,对第一层宇宙的描述就已经是错的了。当然,看不到宇宙的边是肯定的,因为宇宙是无限大的,既无“中”也无“边”的。


  “法轮功”总是根据人类有未知领域来以此否认已知的,可是,李洪志对人类已知事实的描述都已经是错的了,怎么还去相信他所说的那些未知的呢?李洪志对过去历史史实的描述都已经是错的了,怎么还去相信他对未来所说的所谓“预言”呢?李洪志对人间事的描述都是错的了,怎么还去相信他所说的那些所谓的天上事呢?人类到底说了什么都不知道,李洪志却口口声声说“人类说……”,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去信!
  

 

        48、练过“法轮功”的人,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转化了也很难修正法?


  不仅很多练过“法轮功”的人会有这个担心,甚至一些佛教中的人对原“法轮功”练习者也有这种偏见。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个担心也是多余的。


  按照佛教的说法,一切众生与诸佛在终极本质上是完全平等的,众生也都有佛性,只是由于妄想执著,而不知不觉,不能证得。在《华严经》中佛说:“如来智慧。亦复如是。无量无碍。普能利益一切众生。具足在于众生身中。但诸凡愚。妄想执著。不知不觉。不得利益”“我当教以圣道。令其永离妄想执著。自于身中。得见如来广大智慧。与佛无异。即教彼众生。修习圣道。令离妄想。离妄想已。证得如来无量智慧。利益安乐一切众生。”


  其实,六道中的众生之所以不能出离轮回,就是因为都有种种邪见,只有证得“无我”,达到初果罗汉,才真正破除了种种邪见而入于圣者之流。学练“法轮功”的人之所以入于魔道,也是由于宿世邪见因缘所感,而今又于“法轮功”中往头脑中装入了种种邪说,若不努力清除,岂不又成为后世感招魔衍的因缘。如果认为练过“法轮功”的人就与别人不一样,即使转化了也很难修正法,这本身就是邪见中的一种——常见。佛法讲无常,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运动变化的,没有永恒的事物存在,都是缘聚则生,缘散而灭。诚然,“法轮功”练习者众缘和合而入于邪法,但是,一灯能除千年暗,一智能灭万年愚,只要改邪归正,以正知正见摧碎坚固邪见,易如吹灰,怎么能说再也不能修成得道了呢?


  释迦牟尼佛的很多著名的弟子都曾是外道,却都能在皈依佛陀之后,因在正法中修行而很快证果、得道。例如,据《佛本行集经》记载,佛陀弟子中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和神通第一的目犍连,自幼即交情甚笃,也都曾在外道中修行,并各带领徒众250人。一天,舍利弗遇到佛陀的弟子马胜比丘,了解到佛陀所说的缘起法,并立即悟到诸法无我而证得初果罗汉的圣果。舍利弗高兴得马上跑去告诉好友目犍连,拉着目犍连率领弟子一同去拜谒佛陀,依佛出家。目犍连随佛出家一个月后也证得了阿罗汉果。可见,从前修过什么并不特别重要,因为以正确的知见就可以迅速清除多年形成的错误认识,关键还看自己是否能够下决心认真对待。


  但是,有一点值得说明的是,练过“法轮功”的人,不仅满脑子的邪见需要清理,还有诽谤佛、法、僧三宝而造下的无量众罪需要及时忏悔清除,否则,不仅佛道难成,还要因业受报,堕无间地狱,常为魔子魔孙。听这么一说,可能又会有很多人因此而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其实大可不必,因为罪由心生,也由心忏,没有忏悔不净的罪业,但看发心如何。何况,众生不仅皆可成佛,而且注定成佛,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即使今生不得道,因众生本具真心、佛性,将来也必定可以得道成佛。比如,提婆达多,是佛的堂弟,曾经因为破坏僧团、出佛身血等造下了无量重罪,堕于无间地狱。但是,佛在《法华经》中同样受记他久远劫后将成佛,佛号为天王如来,世界名天道。


  可能有人会想,既然必定成佛,那就不用着急了,等着吧。岂不知,成佛得道必因修得,释迦牟尼佛也是因为精进修行,早于一同发心修行的弥勒而成佛的。佛说“得人身者如指甲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如果今生已经得到人身,却不珍惜,岂不将因此头出头没,流浪生死,长劫受大苦恼吗?古人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应该珍惜已得的人身,努力修行。


  现在,很多“法轮功”练习者遭到拘禁、劳教、甚至判刑,觉得非常冤屈。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以觉得冤屈的,恶业的成熟,可以说还仅仅是开始,不管是否承认这个现实,“法轮功”邪教组织所造下的无边罪业必将带来无量的地狱苦报,所以应该诚心忏悔。若赶紧忏悔,或可忏除罪业而免于堕落!


  如何忏悔罪业呢?在佛教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释迦佛涅槃后约八百多年,有一位无著菩萨,他的弟弟天亲,原来弘扬小乘佛法,反对大乘,到了晚年时悟道,知道毁谤大乘乃无上罪过,想自杀了断。无著菩萨斥责他,自杀岂能忏悔罪业?只能增加罪障,因而说了一个比喻:“譬如行路,因地而倒,因地而起 就是说,既然可以毁谤大乘,同样也可以弘扬大乘,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


  因此,明知是痛,也要直面伤痛、励力忏悔,否则,如果消极覆藏,只能是自欺欺人,贻害无穷。
  

 

         49、政府取缔“法轮功”时指出,这是一场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斗争,为什么还允许其他宗教存在而不一起取缔?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如果信仰宗教,是不是和共产主义理想相背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信仰是自由的,政府没有宣布不可以信仰佛教、道教或者基督教,只要不是破坏人类社会,属于正教的这些宗教,都是可以去信并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关于取缔“法轮功”时定性的问题,政府根本没有说与“法轮功”之间的斗争性质是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斗争。因为有神论和无神论同时存在已经几千年了,没必要为了与有神论斗争而单独取缔“法轮功”,如果真要与有神论斗的话,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等应该一并取缔,没有这样的。只不过是在对“法轮功”定性的时候,讲到了“法轮功”是有神论,就像定性说“法轮功”是有组织的一样,只是讲到这一点,既没有进行有神论就是邪教的推论,当然也没有进行有组织的就是邪教的推论。如果说有神论或者有组织的就是邪教,那佛教、道教、基督教等等岂不也都是邪教了?而“法轮功”的组织是非法的,这却是它被取缔的原因之一。


  其实,与“法轮功”之间斗争的性质不是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斗争,还因为“法轮功”破坏了一切,包括宗教和宗教信仰自由,因此,不仅信仰无神论的人民群众在反对“法轮功”,而且信仰有神论的“五大宗教”也在反对“法轮功”,也就是所谓的“五大宗教”反邪。“法轮功”之所以被定性为邪教,是由其内在本具的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道德、反宗教等等性质决定的,不是由其是否有组织或是否宣扬有神论决定的。“法轮功”邪教组织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破坏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这才是它被取缔的根本原因。


  另外,共产党信仰的是唯物主义,是无神论,所以在共产党执政的情况下,当然要倡导无神论和科学精神。其实,即使是到了美国这样一个都信仰天主的地方,也是倡导科学精神的,倡导理性的,不像“法轮功”连证据都没有,逻辑也混乱了,却有人去相信。


  虽然共产党倡导无神论,但同时也尊重并保护信教群众的信仰自由,只要不是破坏社会的,根本就谈不上和共产主义理想背离的问题。共产主义理想是共产党员的理想,是共产党的理想,共产党从来就没有强迫人民群众去相信共产主义,即使是党员,入党与退党也都是自愿的。比如说,街道的那个老大娘,她说她就不相信共产主义,那也只能因势利导,还能把她毙了?人家有什么信仰那是人民群众,是老百姓,但是共产党员是信仰共产主义的,或者说是应该信仰共产主义的。


  我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仅完全符合我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而且也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不仅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宗教界的积极响应,因为对邪教的打击本身,就是对正常宗教信仰、宗教活动的保护。根本谈不上信仰宗教是和共产党的共产主义理想相背离的问题。    

    
     
       2006-06-14 11:48:00  凯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