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播出《走向疯狂,危害社会》
[05.01]
“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仅长期在精神上毒害其练习者,还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对抗政府和社会,有人甚至发展到进行刑事犯罪活动。4月29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两名进行刑事犯罪的“法轮功”人员。
抚顺市的“法轮功”顽固分子窦振洋和王洪军在给市长热线打威胁电话之后,见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便在2001年1月19号即春节前夕,在铁路线上实施了颠覆列车的罪恶行动,意图制造重大事件逼政府让步。当2224次列车运行到离这个路段还有一段距离时,司机发现了他们安放的障碍物,随即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机车减速后撞压障碍物,造成机车部件受损;1月23日,二人再次用障碍物阻断列车,中断铁路行车60分钟。
这两起颠覆列车的严重事件,暴露了“法轮功”顽固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也说明“法轮功”和世界上其他邪教组织一样,发展到最后阶段一定会彻底疯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