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师,我得给你讲讲语言学的ABC
李大师(李洪志喜欢常人这样称呼他),现如今,网友们纷纷免费给你上课。受此小小“网潮”的推动,针对你有关语言运用的歪理,我得给你讲讲语言学的ABC。
首先,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交际工具,绝不可“随意所用”。
李大师,你在2000年6月28日发表了一篇《随意所用》,文中称你对语言文字“随意所用,为表达清楚大法,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还举例说,“我喜欢把‘绝’写成‘决’,我觉的此字份量重”。
你这是自说自话,是不值不驳的歪理。语言学告诉我们,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是约定俗成的,具有社会共通性。马学良主编有《语言学概论》特别强调,“语言也不是个人现象。……语言当然表达个人的思想,也存在于个人的交际活动之中,而且每个人说的话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是这都不能说明语言是个人现象。如果语言是个人现象,那么有多少人就该有多少种语言,可是世界上有几十亿人口,却只有几千种语言。”正因为语言是社会现象,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根据自己的“喜欢”和“觉的”(应该是“觉得”)随便乱用,至于“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更是疯话。第一,你不会的语言(不管是外语还是中国少数民族的语言)你肯定不可能去用;第二,你“想怎么用”的“想”绝对超越不了听众或读者的“接受可能”;第三,你目前发表的所有新旧经文,总体上的语言运用并没有超越现代汉语约定俗成的稳定框架。(按,后两点,下文其实有论证。)
其次,语言是作为思维外壳的符号系统,它本身没有“政治性”。
李大师,你多次说过现代汉语有政治因素:“被现代人改变了的词义已经加進了现代人的观念,特别是带有无神论及政治因素的词,讲法中根本无法利用……”“人的文化是神传给人的,只是现代汉语被现代人类变异思想带着批判有神论及政治观念而改变了的。”(《随意所用》)可见你对语言基本性质的无知(所谓“神传文化”的真伪是非,本文姑且不论)。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人类交际的符号系统,它本身没有“政治性”,没有意识形态的倾向性。同一个词语,同一种句法,同一种语式,不同的政治集团都可以运用,不同的意识形态都可以借之表达。听听专家的论述:“语言不是由某一个基础(特指经济基础,下同)产生的,不是由某一个阶级创造的,而是在社会全部历史进程中由全社会所有各阶级创造的,所以它一视同仁地为各个基础、各个阶级服务。……由此可见,语言也不是上层建筑。”(马良主编《语言学概论》)说白了,语言本身没有道德性、政治性或意识形态性。就以现代汉语来说吧,有神论者用它,无神论者也用它;劳动阶级用它,剥削阶级也用它。因此,你说现代汉语中存在着“带有无神论及政治因素的词”,完全是信口雌黄。如果不服气,你举一个这样的词来看看。我敢肯定你举不出,你的御用“文臣”也举不出。我倒是可以举一两个驳斥你的例子:“邪教”这个词经常被人们用来给法轮功定性,可你李大师不也在经文中说“科学是邪教”、“中共是邪教”吗?再说“迷信”,无神论者可能用得多一些,可你李洪志的经文中也是经常使用的,仅在《转法轮》中就用了24次。
再次,语言规范是历史承传和现实需要的产物,谁也无法“突破”。
李大师,你多次表示对语言规范的不屑:“对于人的规范没什么必须的概念。”“我一向不喜欢现代汉语规范了的内涵浅白了的语法与文字,所以讲法时我经常不用规范的语法与文字!”(《随意所用》)“用现代的规范词汇根本就无法表达大法在更高不同层次的指导和法在每一层的表现……”(《转法轮》)“我们为什么不能规范的用常人的语言来讲法呢?大家知道,被规范了的名词它是下了定义的,‘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再有呢,规范的语言是有限的,表达不了那洪大的法。……宇宙的法怎么能够被人类的语言规范住呢?怎么能去符合人类规范的语言呢?这是绝不可能的。”(《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语言是社会的产物,语言规范同样是社会的产物。语言和语言的规范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它是历史承传和现实需要的产物。正因为如此,语言规范并不限制语言的发展,反倒保证了语言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你李洪志胡说,规范了的名词“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纯属无知妄谈。举个例子,“强人”在古代是个贬义词,现代汉语中它增添了褒义的义项(如女强人)。就我所知,发行最大、版本更新最频的《现代汉语词典》,每出一个新版本,都要收进大量新生词语。你说“规范的语言是有限的”,同样有漏洞,从理论上说,任何语言都是有限的,即使“不规范的语言”也是有限的。不信,你举出一种“无限的语言”给我们看看!
告诉你,总体的语言规范,谁也无法突破(个别的“语用创新”是渐进式的“改良”),也包括你这个“宇宙主佛”。别看你狂妄地自吹无所不能,但我敢肯定,对于现代汉语的规范,你根本突破不了。不妨举两个例子。一是关于词的书写规范。你说你“喜欢把‘真相’写成‘真象’,我是觉的本来面目就应该用此‘象’”(《随意所用》),可你的《转法轮》中一共出现了15个“真相”,一个“真象”也没有。另一是关于标点的使用规范。你说“我也不喜欢把语句规范成很简单的‘标点’。写起文章来经常是一逗到底”(《随意所用》),可我通阅了你的所有经文(除了那些打油诗不用标点外),全都跟常人一样,较为规范地使用各种标点符号,根本没有一篇是“一逗到底”的。瞧瞧,你的“突破规范”的想法连你自己都坚持不了,这说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