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主崇拜对信徒及社会的危害

  中国依法取缔法轮功已十二年,大部分习练者摆脱了邪教的精神束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仍有少数习练者由于崇拜邪教教主李洪志,依然痴迷其中走不出来。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崇拜李洪志,根本原因在于其歪理邪说的单一输入,置换了习练者头脑中多元化信息。长时间的“洗脑催眠”使他们的思维变得模式化和格式化,遇到事情不加思考,仅用法轮功的观点衡量、判断,失去了正常人判断是非的能力,完全按照“非常理”的思维来做事,结果是有悖常理,违背人性,给自己及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泯灭人性,众叛亲离

  亲情、爱情、友情本是人世间美好的情感,它使人与人之间团结友善,互帮互助,让社会和谐发展。而李洪志出于自己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却把“情”说成是最肮脏的东西。他在《转法轮》中说“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着于这些东西,你就修炼不出来……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在《洪吟》中还说“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甚至在李洪志的“经文”及“讲法”中他多次提到,练功人是不同于常人的,暗示习练者自己是修炼人,是高于常人的,常人执着的东西作为练功人是要放弃的。李洪志也曾许诺,“我给你们的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李洪志宣扬“去情说”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让他们放弃人的最基本的特性,用非人性的东西代替,成为李洪志任意摆布的工具。

  情是人生命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亲情是与生俱来不容泯灭的。而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蛊惑下,为追求“上层次”“圆满升天”,放弃了对事业家庭社会的责任,漠视骨肉情,抛弃夫妻爱,过着一种另类的生活,甚至有的为了“圆满”自杀、杀人。

  法轮功习练者关淑云,黑龙江伊春市人。1997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为了练功,她把其它一切都“放下”了,不干活,不管家,常常半夜起来练功,还劝丈夫一起练,夫妻经常为此吵架。她不断与其它练功者交流“修心”的体会,期待早日“圆满”。2002年4月22日,关淑云家里聚集了40个法轮功习练者,早晨她不让女儿戴楠去上学,并对周围人说戴楠身上附上了“魔”,不除掉就会贻害无穷。女儿害怕地说:“我是戴楠啊,我不是魔,我是真正的人!”但她认定了女儿身上附有魔,就掐女儿的咽喉,女儿不断地喊“妈妈,妈妈”,并无助地说:“我是人呀,我不是什么魔,我真的是戴楠,你杀我是犯罪的。”女儿几番挣扎,终于抵御不住关淑云的执意除魔,最后窒息身亡。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关淑云之所以无情,在于相信法轮功的教义!

  一位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后曾说过,李洪志首先是让你从思想上完全脱离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一旦真的放下了名利情,你就会厌恶人生,仇恨社会,醉心于超现实的梦境。如习练者所言,为了追寻所谓的“天国世界”,去掉一切执着,把“情”弃如敝履,无情之举成了家常便饭,从中看到的是自私、冷漠,作为人类中来自血缘的最牢固的亲情已荡然无存。作为人,没有了情,也就不能称之为人,成了一具披着人皮的行尸走肉。

  法轮功最突出的犯罪行为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以“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为幌子,蒙骗了一个又一个不明真相的痴迷者,他们在通向“圆满”之路上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有的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有病不治而亡;有的为了圆满“除魔”杀人,“度人成仙”而伤害无辜。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成千上万的家庭毁于一旦,给法轮功习练者个人、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 

消极厌世,自暴自弃

  科学合理的思维让人们以客观、正确的方式去认识世界,结合自身的特点能力,去参与社会活动,而李洪志用洗脑方式对习练者进行思想控制,宣扬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修炼成佛,白日飞升,进入法轮世界。”这种人生目的直接决定了习练者对人生价值的态度,不为社会奉献什么,社会承认与否在他们眼里并不重要,他们的人生价值就是修炼,暂时借用人类社会这个地方去修炼。李洪志宣扬人类社会是宇宙中最低的层次,常人社会怎样与修炼人无关,修炼人不管常人社会的闲事。

  走进法轮功固然有众多原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法轮功的宣传迎合了习练者的心理。如法轮功宣扬的人生无为论,对人世间的一切不感兴趣,没有上进心,一切顺其自然,实际就是适应了部分人理想实现不了的无奈、消极心理。

  在挽救法轮功习练者的过程中,我曾接触一名学员刘某,47岁,被称之为“三高”人员,即高学历、高智商、高职称。在他的人生履历中,有三个阶段值得一提,15岁上大学,23岁当科级干部,29岁评为高工。就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知识分子,如果按照正常的人生道路走下去,他所拥有的应该是让人渴望不可及的幸福生活。然而在199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了法轮功,被其中“真善忍”的理论深深打动,自以为找到人生的真谛,丧失了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和判断能力,逐渐把李洪志奉为心目中最高的“神”,对他的话全盘接受,丝毫不怀疑。从此刘某的人生道路发生了转折,1999年、2000年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两次,为避免单位阻止他练功,他辞去工作,妻子与他离婚,儿子常年不回家。

  李洪志把作为正常人的需求和情感,都诬蔑为“执著”,要人们去掉“执著”,才能“白日飞升”。按照李洪志的理论,刘某是“精进”的,他放弃了作为正常人所应该追求的一切,十五年来一直按照“法”的要求学法,练功,能背诵《转法轮》、《精进要旨》等五本书。可就是这样一位精进的大法弟子,面临的是却是被家庭和社会所淘汰。而在李洪志那里却得不到任何说法,得不到任何收获。

  而一无所获甚至伤痕累累的习练者,之所以执迷不悟,根本原因在于崇拜教主李洪志,对其言听计从。如,1998年5月30日,李洪志在《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提到:“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

  部分法轮功习练者为其虚构的所谓的美妙景象所迷,认为只要坚信法轮功,总有一天会“圆满”,李洪志会给予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脱离开人类社会。为此,他们只作法轮功规定的好事,弘法、讲真相,不屑做社会上的好事,认为那是常人所为。

  为此,学生抛弃学业,放弃深造的机会;农民荒废庄稼;工人丢掉工作,甚至失去了温暖的家庭和最亲的亲人。他们在“大法”与现实之间苦苦选择,最终都因选择了“大法”,守着李洪志不可能兑现的诺言,而到最后是害人害己,后悔终生。

漠视法律,违法乱纪

  法律是国家制订或认可的,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关系的规范,具有公平性和约束力,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然而,李洪志却宣扬“法轮大法”至高无上,人间的法律是低层次的法,必须服从“法轮大法”。

  2001年6月4日,李洪志以《不政治》为题发布“新经文”。“不政治”三字,顾名思义就是不参与政治活动, 但如果说李洪志真的对政治不感兴趣,那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法轮功邪教组织为了对抗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抵制,对抗社会舆论对法轮功的谴责,对抗政府主管部门对法轮功的查处,先后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非法事件。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逃到美国的李洪志在西方势力的支持下,撕掉伪装,出尔反尔,不顾一切,谋求政治目标了。

  为了讨好主子,李洪志在2000年发表了具有煽动力的经文《去掉最后的执着》,文中提到“放下一切世间的执着(包括人体的执着)”,致使河南七名法轮功习练者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造成两人死亡,三人受伤。经文《忍无可忍》 的发表,李洪志全然不顾一直鼓吹的“真善忍”,指挥,操纵习练者走出来讲真相,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2007年《再论政治》的发表,彻底撕下李洪志的最后伪装,终于站出来搞政治了。“如果‘政治’能够揭露迫害,‘政治’能够制止迫害,‘政治’能够帮助讲清真相,‘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之呢?”由此,李洪志也把习练者推到了与政府对抗的对立面。

  不仅如此,法轮功也是谣言的制造者,是麻烦的制造者,2006年3月8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蓄意制造了一个耸人听闻的谣言,即所谓的“苏家屯集中营事件”。事实上,法轮功的这个谎言及所谓的“证人”“证据”破绽百出。“三退”也是法轮功组织散布的政治谣言,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颠覆中国政权的目的,事实上“三退”是一个只重数字不重形式的政治游戏。

   “不政治”的法轮功组织与西方反华势力打的火热。从2001年起,每当国际人权会议召开之时,法轮功组织都会“及时”的进行示威游行,与用人权问题打压中国的美国遥相呼应;2008年的奥运圣火传递过程中,它也煞有介事的传递起了“人权圣火”;每当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发难的时候,法轮功组织也总会在第一时间充当西方主子的马前卒。不止于此,“不政治”的法轮功组织还与“疆独”分子勾勾搭搭,与“台独”势力眉来眼去,与“民运”分子不明不白……如果连分裂国家、颠覆政府都不算搞政治的话,那么这世上恐怕也就没有“政治”这个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