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我会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通过走进监所、走进学习班、走进家庭和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参与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推动回归社会工程和增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统一思想认识
反邪教协会作为号召和引领民间反邪教斗争的旗帜,它的宗旨、性质、地位决定着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是以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来揭穿邪教违背科学、违背自然客观规律的反动本质,破除愚昧迷信,抵御邪教思想的侵蚀。但在协会成立之初,对“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存在着二种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教育转化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事,协会不必参与,若直接参与教育转化工作,会对协会工作会带来不必要的缠扰和麻烦。二是认为协会是民间组织,非政府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党和政府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帮教转化工作中,协会可发挥地位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应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助手作用。作为群众组织的反邪教协会,还要不要做,能不能做?有没有作用,能不能发挥作用?面对这些疑问,我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通过广泛的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普遍认为: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反邪教协会是反邪教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政治责任责无旁贷,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协会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协会成员智力密集、学科多样、人才荟萃的优势,发挥协会成员渊博的学识、扎实的作风、人格的魅力优势,把开展思想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提高心理素质、促进身体健康等方面作为切入点进行工作,协会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协会应该担当起这一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实践也证明,反邪教协会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具备诸多优势,只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发挥作用,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是大有可为的。
二、把握教育转化工作原则
中央明确指出,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是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蒙蔽欺骗而误入歧途的,处理 “法轮功” 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教育转化是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教育转化不是审讯,教育转化面对的是违法而没有犯罪的“法轮功”习练者。在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时要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帮教人员在帮教全过程中必须具有热心、诚心、用心,对工作对象要关注、关心、关爱,做到以诚相待,平等对待。切勿板着冷面孔,以训诫、嘲笑的口吻去对待他们,那样势必会增强其抵触情绪,更加封闭,达不到教育转化工作的效果。只有以诚相待,尊重他们的人格,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开启他们心灵的锈锁。2、循序渐进原则。一个人的思想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根据“法轮功”人员思想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一点一滴、一步一步地做工作,解“扣子”。在转化过程中,帮教人员要有信心与恒心,不能急于求成,要根据“法轮功”人员思想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分析和把握他们思想跳动的“脉搏”,不断寻找新的教育转化工作的切入点,循序渐进,才会收到理想的效果。3、因人施教原则。“法轮功”人员经历不同,练功原因不同,每个人都有他们解不开的思想症结。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切忌采取大而化之、千人一面的工作方法,而应当根据帮教对象不同的练功原因、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接受能力和不同的思想症结,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制订一人一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4、以理服人的原则。“法轮功”人员的思想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迷惑,沉湎于“法轮功”邪教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强制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思想,要想彻底转化“法轮功”人员,必须通过交流思想、说服教育的方法实现。只有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驳倒,把“法轮功”邪教的危害讲透,“法轮功”人员才能彻底走出“法轮功”邪教泥潭。 [Page]
三、探索教育转化工作策略
教育转化工作是新课题,随着与“法轮功”等邪教斗争的不断深入,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教育转化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也要不断地探索。我会每年都把“如何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列为课题,组织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也通过总结自身在帮教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教育转化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以求达到教育转化最佳效果。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策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法轮功”顽固不化者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这些“法轮功”人员,自命清高,不甘平庸,思想偏激、悲观,对社会抱有偏见,不能客观对待社会,对待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只看到贪污腐败、犯罪等阴暗面,看不到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看不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总认为社会败坏、人类道德败坏。由于种种原因,对党、对政府、对社会强烈不满,把下岗失业、各种挫折归罪于党、政府和社会,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具有很强的敌对情绪。另一类是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这些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生活经历坎坷,体弱多病,相信鬼神。练习“法轮功”后,李洪志宣扬的“消业说”、“宿命论”,正好迎合了他们的心理,于是百思不解的问题似乎在“法轮功”里找到了“答案”,在心理作用和精神作用下,一些由于长期的紧张情绪、愤怒情绪、忧郁情绪、恐惧情绪带来的心理病症得到了缓解或消失,因此对李洪志更加崇拜。这种类型的人,最大的心结就是对练功的执着和对李洪志的感恩戴德,他们有所谓自身体验。面对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要以法破“法”、挫其锐气,政策攻心、断其后路。对这类人首先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讲国家为什么取缔“法轮功”,“法轮功”组织违反了国家哪些规定,应受到哪些惩罚,使其增强法律意识,体会到法律的尊严,认识到“法轮功”已完全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所豢养,以推翻中国共产党为目的,以邪教方式进行活动的反动政治组织,使其逐步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必究的道理,认识到自己在国家取缔“法轮功”组织后,仍在痴迷“法轮功”,是一种违法行为,挫其锐气,促其正视现实,减少敌对情绪,为转化奠定基础。再则要政策攻心,讲党和国家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各项规定,党对练功人员的教育挽救政策。并从各个角度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反科学、反社会、反党反政府的反动本质,严正指出若执迷不悟,顽固坚守,继续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将受到依法严惩,只有认清转化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同“法轮功”及其邪教组织彻底决裂才有出路,只有回归人间正道,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面对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要解疑释惑,劝其归正,启迪心灵、唤回人性。用科学的客观的辩证的方法,对其进行科学理论知识,特别是用现代医学已经验证的理论揭露批驳“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揭开其精神和心理作用下产生的迷惑,解开其心结,使其心服口服,认清“法轮功”的危害性。同时要采取间接交流的方式,利用撞击情感、刺激病灶、触动心灵、呼唤人性等方法,逐步唤醒他的良知。要针对“法轮功”人员的个体情况安排针对性的谈话内容,以自然聊天的形式交谈,内容从亲情友情到人生价值意义,从自然科学到人文科学,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以及“法轮功”人员转化前后过程案例,修炼“法轮功”给亲人、给单位带来的伤害、自伤自残案例等,慢慢触动其心灵,促使其进行反思。通过一定数量的积累,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扭曲的心灵就会复苏,头脑中被歪理邪说铸就的“硬壳”就会破解。对自己是否已经成“神”,李洪志到底是不是“神”等问题,就会产生质疑,以达到转化其目的。 [Page]
四、建立教育转化长效机制
邪教的顽固性和煽动性,决定了教育转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法轮功”及李洪志不断地煽动下,部分已转化人员思想也会出现反复,我市每年都有10%左右的“法轮功”练习者反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一手促攻坚转化,一手防思想反复,建立教育转化长效机制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必然措施。几年来,我会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配合610办公室建立了一套教育转化工作制度,即月分析集体谈话制度、季排摸分类制度、年回访制度及结对帮扶责任制、一人一档预警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转化工作开展。
五、培训教育转化帮教成员
当今我们与“法轮功”的较量不能停留在对伪科学的简单批判,不能停留在对李宏志之流政治企图的一知半解,要深刻地意识到这场斗争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借助“法轮功”对我执政党的政治较量,是一场长期、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帮教人员光有帮教的热情与实际精神已显得不够,只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帮教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水平,才能胜任和应对这场旷日持久的搏弈与较量。几年来,我会通过全员集中培训、岗前专题培训、上门面授指导和送发资料授训等形式广泛地开展了对帮教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帮教人员对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了帮教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水平和自然科学、宗教学、心理学、生命科学等业务知识水平,为教育转化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知识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
反邪教协会作为号召和引领民间反邪教斗争的旗帜,它的宗旨、性质、地位决定着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是以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来揭穿邪教违背科学、违背自然客观规律的反动本质,破除愚昧迷信,抵御邪教思想的侵蚀。但在协会成立之初,对“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存在着二种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教育转化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事,协会不必参与,若直接参与教育转化工作,会对协会工作会带来不必要的缠扰和麻烦。二是认为协会是民间组织,非政府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党和政府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帮教转化工作中,协会可发挥地位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应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助手作用。作为群众组织的反邪教协会,还要不要做,能不能做?有没有作用,能不能发挥作用?面对这些疑问,我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通过广泛的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普遍认为: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反邪教协会是反邪教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政治责任责无旁贷,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协会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协会成员智力密集、学科多样、人才荟萃的优势,发挥协会成员渊博的学识、扎实的作风、人格的魅力优势,把开展思想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提高心理素质、促进身体健康等方面作为切入点进行工作,协会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协会应该担当起这一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实践也证明,反邪教协会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具备诸多优势,只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发挥作用,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是大有可为的。
二、把握教育转化工作原则
中央明确指出,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是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蒙蔽欺骗而误入歧途的,处理 “法轮功” 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教育转化是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教育转化不是审讯,教育转化面对的是违法而没有犯罪的“法轮功”习练者。在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时要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帮教人员在帮教全过程中必须具有热心、诚心、用心,对工作对象要关注、关心、关爱,做到以诚相待,平等对待。切勿板着冷面孔,以训诫、嘲笑的口吻去对待他们,那样势必会增强其抵触情绪,更加封闭,达不到教育转化工作的效果。只有以诚相待,尊重他们的人格,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开启他们心灵的锈锁。2、循序渐进原则。一个人的思想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根据“法轮功”人员思想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一点一滴、一步一步地做工作,解“扣子”。在转化过程中,帮教人员要有信心与恒心,不能急于求成,要根据“法轮功”人员思想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分析和把握他们思想跳动的“脉搏”,不断寻找新的教育转化工作的切入点,循序渐进,才会收到理想的效果。3、因人施教原则。“法轮功”人员经历不同,练功原因不同,每个人都有他们解不开的思想症结。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切忌采取大而化之、千人一面的工作方法,而应当根据帮教对象不同的练功原因、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接受能力和不同的思想症结,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制订一人一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4、以理服人的原则。“法轮功”人员的思想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迷惑,沉湎于“法轮功”邪教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强制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思想,要想彻底转化“法轮功”人员,必须通过交流思想、说服教育的方法实现。只有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驳倒,把“法轮功”邪教的危害讲透,“法轮功”人员才能彻底走出“法轮功”邪教泥潭。 [Page]
三、探索教育转化工作策略
教育转化工作是新课题,随着与“法轮功”等邪教斗争的不断深入,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教育转化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也要不断地探索。我会每年都把“如何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列为课题,组织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也通过总结自身在帮教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教育转化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以求达到教育转化最佳效果。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策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法轮功”顽固不化者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这些“法轮功”人员,自命清高,不甘平庸,思想偏激、悲观,对社会抱有偏见,不能客观对待社会,对待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只看到贪污腐败、犯罪等阴暗面,看不到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看不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总认为社会败坏、人类道德败坏。由于种种原因,对党、对政府、对社会强烈不满,把下岗失业、各种挫折归罪于党、政府和社会,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具有很强的敌对情绪。另一类是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这些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生活经历坎坷,体弱多病,相信鬼神。练习“法轮功”后,李洪志宣扬的“消业说”、“宿命论”,正好迎合了他们的心理,于是百思不解的问题似乎在“法轮功”里找到了“答案”,在心理作用和精神作用下,一些由于长期的紧张情绪、愤怒情绪、忧郁情绪、恐惧情绪带来的心理病症得到了缓解或消失,因此对李洪志更加崇拜。这种类型的人,最大的心结就是对练功的执着和对李洪志的感恩戴德,他们有所谓自身体验。面对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要以法破“法”、挫其锐气,政策攻心、断其后路。对这类人首先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讲国家为什么取缔“法轮功”,“法轮功”组织违反了国家哪些规定,应受到哪些惩罚,使其增强法律意识,体会到法律的尊严,认识到“法轮功”已完全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所豢养,以推翻中国共产党为目的,以邪教方式进行活动的反动政治组织,使其逐步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必究的道理,认识到自己在国家取缔“法轮功”组织后,仍在痴迷“法轮功”,是一种违法行为,挫其锐气,促其正视现实,减少敌对情绪,为转化奠定基础。再则要政策攻心,讲党和国家有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各项规定,党对练功人员的教育挽救政策。并从各个角度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反科学、反社会、反党反政府的反动本质,严正指出若执迷不悟,顽固坚守,继续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将受到依法严惩,只有认清转化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同“法轮功”及其邪教组织彻底决裂才有出路,只有回归人间正道,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面对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要解疑释惑,劝其归正,启迪心灵、唤回人性。用科学的客观的辩证的方法,对其进行科学理论知识,特别是用现代医学已经验证的理论揭露批驳“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揭开其精神和心理作用下产生的迷惑,解开其心结,使其心服口服,认清“法轮功”的危害性。同时要采取间接交流的方式,利用撞击情感、刺激病灶、触动心灵、呼唤人性等方法,逐步唤醒他的良知。要针对“法轮功”人员的个体情况安排针对性的谈话内容,以自然聊天的形式交谈,内容从亲情友情到人生价值意义,从自然科学到人文科学,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以及“法轮功”人员转化前后过程案例,修炼“法轮功”给亲人、给单位带来的伤害、自伤自残案例等,慢慢触动其心灵,促使其进行反思。通过一定数量的积累,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扭曲的心灵就会复苏,头脑中被歪理邪说铸就的“硬壳”就会破解。对自己是否已经成“神”,李洪志到底是不是“神”等问题,就会产生质疑,以达到转化其目的。 [Page]
四、建立教育转化长效机制
邪教的顽固性和煽动性,决定了教育转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法轮功”及李洪志不断地煽动下,部分已转化人员思想也会出现反复,我市每年都有10%左右的“法轮功”练习者反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一手促攻坚转化,一手防思想反复,建立教育转化长效机制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必然措施。几年来,我会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配合610办公室建立了一套教育转化工作制度,即月分析集体谈话制度、季排摸分类制度、年回访制度及结对帮扶责任制、一人一档预警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转化工作开展。
五、培训教育转化帮教成员
当今我们与“法轮功”的较量不能停留在对伪科学的简单批判,不能停留在对李宏志之流政治企图的一知半解,要深刻地意识到这场斗争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借助“法轮功”对我执政党的政治较量,是一场长期、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帮教人员光有帮教的热情与实际精神已显得不够,只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帮教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水平,才能胜任和应对这场旷日持久的搏弈与较量。几年来,我会通过全员集中培训、岗前专题培训、上门面授指导和送发资料授训等形式广泛地开展了对帮教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帮教人员对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了帮教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水平和自然科学、宗教学、心理学、生命科学等业务知识水平,为教育转化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知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