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几点思考
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斗争十年来,全国各级反邪教部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教育转化了大部分“法轮功”痴迷者,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遵循教育转化的科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新途径。
一、坚持“四个结合”,以人为本,科学转化,努力营造优良的教育转化工作环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也必须以人为本,尊重被转化对象作为社会人的基本要求,坚持“四个结合”,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切实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质量。
一是感情沟通与理性分析相结合。“法轮功”痴迷者大多顽固地封闭自己,排斥交流,不把真实思想和情感亮出来,使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无从下手。我们必须坚持人性化帮教的理念,通过感情沟通,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为教育转化工作创造先决条件。在帮教工作中,要坚持文明管理、文明帮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绝不能授人以柄,努力营造“平等、尊重、真诚、互信”的教育转化工作环境。要注重与“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爱心、诚心、耐心架起与他们的感情通道。要主动贴近,以情感人,善于发现和肯定他们的长处,接近感情距离,通过谈心活动使“法轮功”练习者体会到党和政府以及教育转化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关心、爱护,是真心在挽救、帮助他们,使他们感到自己仍然在受到尊重,没有被社会所抛弃,树立他们转化的信心。同时,通过交流,要分析他们痴迷思想形成的过程和原因,以及其人格特质、心理状态、痴迷症结等,为制定帮教方案奠定基础,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心理咨询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做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质,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但多年沉淀下来的“法轮功”痴迷者已深受邪教的精神控制与操纵,大多表现为自我封闭,不愿沟通,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心理障碍。他们一般多次被打击处理,顽固坚持邪教“法轮功”的立场,部分人极力宣传“九评”,对政府、社会有仇视心理。因此,我们如果只采取单向灌输和强制教转的方法,只能增强其对抗性,效果适得其反。为此,在教转工作中要将心理咨询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教育他们学会用正确的思维逻辑去推理和思考问题。通过构建合理、正确的认知和思维模式,扫清教育转化过程中的认知障碍,从而为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基础。思想教育工作,要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谎言,以及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种种事实,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好形势教育,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启发他们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欺骗性和反动性,逐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是思想矫治与行为矫治相结合。多年沉淀下来的“法轮功”痴迷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歪理邪说,在他们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所以要实现其彻底转化,就必须瓦解“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中的理论体系,摧毁其信仰基础,从思想和行为上对其进行矫治。要运用科学健身的理论来揭露“法轮功”治病的歪理邪说,用社会核心价值观和传统道德观剖析“法轮功”的假真、善、忍,组织“法轮功”人员观看“法轮功”谋财害命的典型案例,以“法轮功”制造的血淋淋惨案、卑鄙骗人伎俩和贪得无厌的敛财手段,震撼他们的心灵,教育他们认清“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道德、反政府的真实面目和邪教本质。做到“以典型引路树信心,以正面教育促转化”,彻底破除“法轮功”的精神控制。还要经常性地组织座谈会、上专项教育课,定期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其文化生活,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营造出轻松和谐的教育转化氛围。
四是心灵救助与生活救助相结合。由于种种原因,“法轮功”痴迷者大多心理较脆弱,必然会遇到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矛盾和问题。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帮教作用,动员“爱心使者”和工作对象的家庭、单位力量一起做转化工作,做到“内外结合”。通过对帮教对象的真诚关心,关爱他们的心灵和生活,拉近彼此间的心理距离,用真情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要建立针对“法轮功”类违法人员的奖惩制度,对在改造中做出一定成绩,思想认识有一定转变的“法轮功”学员,对其转变要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其看到希望,感受到只有认罪伏法才是唯一出路,也能对其他“法轮功”人员起到榜样作用。要从人性关怀入手,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在她们心中建立起信任感。特别是在她们身体生病时,要主动去关心她们的同时,设法带她们到医院医治疾病,使她们通过吃药获得痊愈。要用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占据他们的空闲时间,从而淡化他们对“法轮功”邪教的迷念,转移他们对“法轮功”的注意力,最终帮助他们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 [Page]
二、建立“三项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转化工作长效机制
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密切合作。只有建立健全教育转化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一手抓转化,一手抓巩固,通过多种帮教途径,形成转化和巩固良性互动的帮教链环,才能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使“法轮功”人员真正回归社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分子。
一是建立教育转化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防范办与各劳教、监狱场所情报通报制度,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回访帮教小组每月例会制度。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巩固转化成果也是这项系统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才能取得教育转化工作的彻底胜利。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回访帮教每月例会制度,在回访帮教小组每月例会上,按照“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与目标任务,明确后续帮教和帮扶安置措施,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从机制上发展与巩固帮教成果。
三是建立摘帽子回归社会制度。实施“回归社会工程”是教育转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实施“回归社会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帮助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把巩固工作与发展生产、关注民生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使他们真正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反复。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不是对日常帮教工作的简单重复,不仅要让“法轮功”痴迷者从邪教的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要力求让帮教对象从精神上、事业上、生活上、情感上实现“四个回归”,真正融入社会。要实现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的真正回归,首先全社会要真正地接纳与包容他们,对经教育确已转化的人员,要真正做到“三个不歧视”,即社会不歧视、单位不歧视、家庭不歧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完善一套科学的摘帽子回归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解脱工作的深入开展。对那些真正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要积极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以适当、稳妥的方式及时解脱,为他们“摘帽子”,把其从重点人员名单中拿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样既可以帮助已转化人员从心理上消除“法轮功”的阴影,感觉自己真正获得了新生,又能让未转化者看到希望和出路,从而反动力促进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总而言之,教育转化工作是最终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践行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只要我们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处理原则,将教育转化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全力推进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工作向纵深发展,就一定能够春风化雨,滴水穿石,使更多的“法轮功”痴迷者早日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真正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一、坚持“四个结合”,以人为本,科学转化,努力营造优良的教育转化工作环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也必须以人为本,尊重被转化对象作为社会人的基本要求,坚持“四个结合”,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切实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质量。
一是感情沟通与理性分析相结合。“法轮功”痴迷者大多顽固地封闭自己,排斥交流,不把真实思想和情感亮出来,使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无从下手。我们必须坚持人性化帮教的理念,通过感情沟通,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为教育转化工作创造先决条件。在帮教工作中,要坚持文明管理、文明帮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绝不能授人以柄,努力营造“平等、尊重、真诚、互信”的教育转化工作环境。要注重与“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爱心、诚心、耐心架起与他们的感情通道。要主动贴近,以情感人,善于发现和肯定他们的长处,接近感情距离,通过谈心活动使“法轮功”练习者体会到党和政府以及教育转化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关心、爱护,是真心在挽救、帮助他们,使他们感到自己仍然在受到尊重,没有被社会所抛弃,树立他们转化的信心。同时,通过交流,要分析他们痴迷思想形成的过程和原因,以及其人格特质、心理状态、痴迷症结等,为制定帮教方案奠定基础,做到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心理咨询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做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质,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但多年沉淀下来的“法轮功”痴迷者已深受邪教的精神控制与操纵,大多表现为自我封闭,不愿沟通,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心理障碍。他们一般多次被打击处理,顽固坚持邪教“法轮功”的立场,部分人极力宣传“九评”,对政府、社会有仇视心理。因此,我们如果只采取单向灌输和强制教转的方法,只能增强其对抗性,效果适得其反。为此,在教转工作中要将心理咨询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教育他们学会用正确的思维逻辑去推理和思考问题。通过构建合理、正确的认知和思维模式,扫清教育转化过程中的认知障碍,从而为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基础。思想教育工作,要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制造谎言,以及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种种事实,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好形势教育,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启发他们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欺骗性和反动性,逐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是思想矫治与行为矫治相结合。多年沉淀下来的“法轮功”痴迷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歪理邪说,在他们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所以要实现其彻底转化,就必须瓦解“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中的理论体系,摧毁其信仰基础,从思想和行为上对其进行矫治。要运用科学健身的理论来揭露“法轮功”治病的歪理邪说,用社会核心价值观和传统道德观剖析“法轮功”的假真、善、忍,组织“法轮功”人员观看“法轮功”谋财害命的典型案例,以“法轮功”制造的血淋淋惨案、卑鄙骗人伎俩和贪得无厌的敛财手段,震撼他们的心灵,教育他们认清“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道德、反政府的真实面目和邪教本质。做到“以典型引路树信心,以正面教育促转化”,彻底破除“法轮功”的精神控制。还要经常性地组织座谈会、上专项教育课,定期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其文化生活,帮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营造出轻松和谐的教育转化氛围。
四是心灵救助与生活救助相结合。由于种种原因,“法轮功”痴迷者大多心理较脆弱,必然会遇到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矛盾和问题。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会帮教作用,动员“爱心使者”和工作对象的家庭、单位力量一起做转化工作,做到“内外结合”。通过对帮教对象的真诚关心,关爱他们的心灵和生活,拉近彼此间的心理距离,用真情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要建立针对“法轮功”类违法人员的奖惩制度,对在改造中做出一定成绩,思想认识有一定转变的“法轮功”学员,对其转变要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其看到希望,感受到只有认罪伏法才是唯一出路,也能对其他“法轮功”人员起到榜样作用。要从人性关怀入手,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在她们心中建立起信任感。特别是在她们身体生病时,要主动去关心她们的同时,设法带她们到医院医治疾病,使她们通过吃药获得痊愈。要用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占据他们的空闲时间,从而淡化他们对“法轮功”邪教的迷念,转移他们对“法轮功”的注意力,最终帮助他们走上健康的人生道路。 [Page]
二、建立“三项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转化工作长效机制
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密切合作。只有建立健全教育转化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一手抓转化,一手抓巩固,通过多种帮教途径,形成转化和巩固良性互动的帮教链环,才能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使“法轮功”人员真正回归社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分子。
一是建立教育转化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防范办与各劳教、监狱场所情报通报制度,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回访帮教小组每月例会制度。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巩固转化成果也是这项系统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才能取得教育转化工作的彻底胜利。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回访帮教每月例会制度,在回访帮教小组每月例会上,按照“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与目标任务,明确后续帮教和帮扶安置措施,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从机制上发展与巩固帮教成果。
三是建立摘帽子回归社会制度。实施“回归社会工程”是教育转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实施“回归社会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帮助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把巩固工作与发展生产、关注民生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使他们真正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反复。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不是对日常帮教工作的简单重复,不仅要让“法轮功”痴迷者从邪教的精神枷锁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要力求让帮教对象从精神上、事业上、生活上、情感上实现“四个回归”,真正融入社会。要实现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的真正回归,首先全社会要真正地接纳与包容他们,对经教育确已转化的人员,要真正做到“三个不歧视”,即社会不歧视、单位不歧视、家庭不歧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完善一套科学的摘帽子回归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解脱工作的深入开展。对那些真正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要积极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以适当、稳妥的方式及时解脱,为他们“摘帽子”,把其从重点人员名单中拿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样既可以帮助已转化人员从心理上消除“法轮功”的阴影,感觉自己真正获得了新生,又能让未转化者看到希望和出路,从而反动力促进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总而言之,教育转化工作是最终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践行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只要我们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处理原则,将教育转化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全力推进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工作向纵深发展,就一定能够春风化雨,滴水穿石,使更多的“法轮功”痴迷者早日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真正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