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推进 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工作
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同邪教组织展开了坚决的斗争,掌握了斗争主动权,取得了决定性胜利。随着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深入开展,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幡然醒悟,回归到正常人生活中去。但极少数“法轮功”痴迷人员抗管、抗教、抗转化情况依然十分突出,给教育转化、后续帮教工作带来了新情况。为了取得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彻底胜利,我们要认真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切实做好教育转化和后续帮教工作。
一、当前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目前,由于我们坚持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强有力的工作,社会上绝大多数“法轮功”人员摆脱了精神桎梏,过上了正常生活。这极大地削弱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基础和能量,有力地推动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开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一些解教“法轮功”人员回归到社会,新的情况也将随之产生。
(一)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工作具有长期性。在现实国情中,封建文化和封建迷信的影响,经济社会转型转轨带来的负面效应,是邪教滋生与生存的因素之一。当前,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不断组织策划各种捣乱破坏活动。西方反华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支持纵容邪教;国内“法轮功”地下组织秘密聚会、地下团伙作案和反宣活动依然屡打不绝,“法轮功”变异组织和其他邪教组织的活动也较为活跃;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同邪教组织斗争、做好教育转化和后续帮教工作将是长期、复杂、尖锐的。
(二)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具有艰巨性。当前,解教“法轮功”人员从构成上看,低文化和“多进宫”人员增多,这部分人缺乏基本常识,认知能力极低,对他们难以开展正常教育活动。从心理特征上看,很多人存在人格缺陷和心理问题,逃避现实、思想偏激,心理调控能力极差,有的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障碍。这些都使得教育转化、后续帮教工作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
(三)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具有复杂性。由于一些解教人员居住地不固定,居住在农村的解教人员因外出打工往往也很难找到,个别解教“法轮功”人员没有回到原住地等原因,难以掌握真实情况。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呈现政治敌对性、手段多样性和活动疯狂性的特点,加之个别解教人员思想更具隐蔽性,行为表现更具纠合性,网络化犯罪也比较突出。少数敌对分子、严重痴迷人员、严重心理精神疾病人员交织在一起,很难完全和准确掌握其思想行为情况,这些对后续帮教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具有综合性。教育转化“法轮功”邪教人员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更是全社会的职责所在。后续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倡导和鼓励社区基层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到后续帮教工作来;需要各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
(五)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具有可行性。各级领导对开展反邪教斗争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旗帜鲜明地开展了反邪教斗争,扎扎实实安置解教“法轮功”人员,我们就一定能够做好后续帮教工作。目前,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我们不排除其中有极少数顽固分子对抗到底,但从调查分析和实际情况看,表面上一些与党和政府对立的人员,其主要还是精神受控制人不由己。可以说绝大多数邪教人员都有转化的希望和可能,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实现转化不仅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大力度,系统开展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工作
对解教“法轮功”人员开展后续帮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转化工作的重点。我们必须要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寻找新方法,认真研究新对策,做好“法轮功”邪教人员的后续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严肃的政治斗争。事实证明,“法轮功”邪教组织已完全沦为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和和平演变的政治工具,妄想从思想渗透入手,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以达到最终推翻党的领导、扼杀我国的发展建设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教育转化、后续帮教工作是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后续帮教工作的重要职能。多转化一人,就多一份和谐因素,社会就多一份安宁。要用政治眼光来看待教育转化和后续帮教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后续帮教等工作上精心部署。要注意关心、爱护广大教育转化、后续帮教工作人员,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加大奖励、激励的力度,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转化、后续帮教工作。
(二)建立机构,确定主体。
为了有利于后续帮教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应成立回访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共同做好解教“法轮功”人员后续帮教工作。
(三)整章建制,依法帮教。
以后续帮教工作法制化为目标,尽快建立后续帮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把后续帮教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中运作,形成行之有效的后续帮教工作体制。
(四)系统整合,发挥优势。
后续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形成体系,发挥体系内各子系统的优势。一要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摸底任务。确保不遗漏一个人员,不遗漏每一个人员的每一项重大情况。二要各尽其能,密切配合。
(五)遵循规律,创新措施。
针对解教“法轮功”人员的特点,区别对待,分别施策。对确已转化人员应及时兑现“宽严相济”政策,关心他们,体贴他们,相信他们;对个别呈现精神分裂症状人员,应予专科医院疾病治疗;对极个别职业“法轮功”敌对分子,证据充分,应予以法律严惩。对绝大多“法轮功”人员,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一是开展有效的心理矫治工作。和谐社会的建设很重要的是进行入心入理教育,化解怨恨,让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认罪伏法,特别对“法轮功”类邪教人员,更要进行心理矫治。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师队伍,调整“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不良心理,树立正确的思维方式,促进他们较好融入社会。二是探索拓宽法制教育学校的职能作用,办成集教育、文体活动、就业培训、临时安置为一体的后续帮教中心,配备素质较高人员,保证运行经费,充分发挥后续帮教的基地作用。三是尽快将解教人员后续帮教纳入到社区矫治工作体系中,以此为依托,在资金、人力、物力上的已有政策上,争取各级组织和社会更加有力的支持,并吸收志愿者参加到后续帮教工作中来,防止解教人员脱管失教,防止转化人员反复。
后续帮教工作在实践中证明是教育转化“法轮功”邪教人员的关键环节,是重要手段,“三分教育七分巩固”,“教育转化多日功,巩固不住一场空”。我们要从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精心谋划,科学实施,把后续帮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