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响“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因素及对策
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开展对“法轮功”人员的回访帮教,目的让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法轮功”人员要真正融入社会,还需克服一些影响因素。下面结合我市回访帮教工作实际,对影响回归的几个因素及对策进行一下初步探讨。
一、影响“法轮功”人员融入社会的主要因素
1、顽固不化,死抱“大法”不放松。少数“法轮功”痴迷者,虽经多次转化教育,但仍顽固坚持邪教立场,拒不转化,成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他们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深受“法轮功”邪教毒害,思想上非常顽固,迷恋在李洪志为他们假设的虚幻世界里,以为自己是“非常人”,和现实社会格格不入。二是受“九评”的影响,仇视党,仇视社会主义,政治上完全走向反动,已经沦为境外反华反共势力所利用的工具。我市2007年回访解教“法轮功”人员中有一部分人属多次教育,仍拒绝转化,或转化后马上又反复的痴迷顽固人员。
2、精神空虚,没有精神寄托。一部分“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后,认识到了“法轮大法”的骗人本质,思想上抛弃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但又不能及时地用正确的思想填充头脑中的空白,而是片面夸大社会阴暗面,看不到社会的主流,对现实社会没有信心,从而精神没有了寄托,生活迷失了方向,很容易再次上当。
3、萎靡不振,自我封闭。一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后,害怕社会歧视他们,心里负担很重,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的勇气,也不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家人,面对社会,将自己封闭起来,对回访的工作人员也表现出极大的反感,认为是在揭他的伤疤,戳他的痛处,所以不是躲避就是冷漠不语,沟通起来有一定的困难。相比较而言,这部分人经济上相对贫困,自信心不足,对待生活相对消沉,属弱势群体一类。
4、期望过高,脱离实际。个别 “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后,对自己以前的错误认识不足,对给予他们的处分表示不满,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增加了回访帮教工作难度。
5、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无所适从。一些原“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后,从虚幻的世界里走了出来,但对日新月异的新世界、新环境感到陌生,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管理、甚至是生产生活的能力,表现出了对社会转型时期的心理上的不适应,对市场经济准备不足,不敢面对现实,总想到“法轮功”里去寻找解脱。
6、丧失家庭温暖,没有归依感和安全感。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融入家庭也是“法轮功”人员融入社会的第一个关口。但一些原“法轮功”习练者在痴迷“法轮功”时,放下了所谓的“名、利、情”,自私自我,不但对家庭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而且置家人的苦苦相劝于不顾,整天沉迷于虚幻的世界里,甚至外出捣乱滋事,触犯了国家法律,受到了制裁,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一些夫妻也因此离异,家庭支离破碎。待他们转化后,得不到家人的包容和认可,有的甚至无家可归,在外漂泊,很难顺利地融入社会。
7、生产生活困难,社会保障不到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相应的配套改革却相对迟缓,没有跟上,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岗位有限,就业渠道狭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不能同步跟上,或者满足不了人们生存的最基本要求,为邪教的发展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对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后期巩固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二、深入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做好回访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Page]
1、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扶贫帮困工作力度。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开展对“法轮功”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我市在具体工作中,除党委有关部门外,还将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扶贫等部门也纳入到了回访帮教协调领导小组之中,以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扶贫帮困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对那些胡搅蛮缠、提出不切实际要求的“法轮功”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讲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劝导他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借机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对有工作能力的失业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对有创业愿望的,扶贫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或项目支持;对丧失工作能力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纳入民政部门的社会保障范畴。在我市林西县司法局还建立了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吸纳已转化又家庭困难的原“法轮功”练习者就业,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下了基础。
2、努力营造宽容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的包容度。邪教信奉人员同样是邪教组织的受害者,并且受到的伤害更深,甚至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他们能彻底认识邪教的本质,坚定地从邪教中走出来的做法,应该给予鼓励和赞赏,并努力营造宽容的社会环境。一是政府要宽容。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多关心,生产上多帮助,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名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家中。我市宁城县忙农镇在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中,采取党员领导干部一包一对口帮扶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办法,镇党委书记包扶全镇曾经最痴迷、转化后又最困难的“法轮功”习练者李某一家,帮助他们出主意,跑项目,从子女入学到家庭的生产生活等各方面都给予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坚定了李某放弃“法轮功”、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社会要宽容。对精神空虚和自我封闭的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社会要主动伸出援助的手,积极把他们拉到社会中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市敖汉旗为旗内三个广场的十多个活动场点配备了音响设备,组建了秧歌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剑术队、太极拳队、健美操队、毽球队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20多个,组织转化“法轮功”人员参加各文体活动,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强身健体,又能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便于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措施出台后,已有多名已转化“法轮功”人员进点健身。三是单位要宽容。要积极接纳解教原“法轮功”人员回单位工作,并做好技能培训,选择适当的岗位,让他们重新就业,融入单位这个大集体,在自食其力的同时,也能受集体生产生活的影响,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四是家庭要宽容。要积极做好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家属的工作,使其充分认识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能以一颗宽容的心迎接亲人的回归。
3、切实抓好对未转化人员的包保监控工作。对我市还未转化“法轮功”人员进行分析,发现他们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年富力强;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三是在原练功点中的职位很高有一定的影响力。综上分析,这些人无论从经济、精力和体力上,都具有闹事能力,并多次进班接受教育仍拒绝转化,自认为经受住了“考验”,其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对这些人的“四包一”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包保措施。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直接包保人的责任。对屡教不改、捣乱滋事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4、灵活回访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真实了解“法轮功”人员的思想及生产生活状况,是开展回访帮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但“法轮功”习练人员情况各异,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方法不能千篇一律、简单粗暴,要切实抓住每个人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例如对自我封闭型的“法轮功”人员进行回访时,就要轻车简从,选择适当时机和地点,以温和的态度,进行唠家常式的访谈,这样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消除抵触情绪,了解到其真实情况,为下步的帮教打好基础。[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