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教的“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经验、对策和建议
2007以来,我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了“回归社会工程”,开展解教“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区防范处理邪教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回访帮教工作经验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过几年来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目前,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已得到转化,但有的遇到了一些生活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也有的没有实现转化或回归到社会又出现了反复;还有极少数人顽固坚持错误立场,甚至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也通过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不断煽动、教唆境内外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对已转化人员进行拉拢或恐吓,大肆开展反转化活动,妄图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达到推翻我们党的领导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从近期破获的案件中可以发现,解教“法轮功”人员在涉案人员中所占比例较高,这充分说明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是受“法轮功”邪教利用实施反动活动的主要群体,也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精神控制和进行反转化的重点。因此,开展深入、细致的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后续帮教和管控措施,对于巩固和扩大同“法轮功”的斗争成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开展对“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必要性,增强做好回访帮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在各乡镇、街道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了解的情况进行一一核实,准确掌握了“法轮功”人员的底数及人员的思想状况。
三是认真开展回访工作。2007年我区在对“回归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党委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通过多种形式对解教“法轮功”人员普遍进行回访。2008年3月,我区对“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又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下发了通知,明确了2008年“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工作方法。
四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回访措施。在进行回访,准确掌握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等七部门有关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对回访时掌握的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逐一进行落实,对于2人因疾病家庭困难的人,年末民政部门从救济款中给予解决,对于个别开除公职的人员,劳动部门进行就业培训及安排就业时给予考虑,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再次对“回归工程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五是回归工程工作与教育转化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同时,努力做好第二轮教育转化攻坚工作,正确处理攻坚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关系,把这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第二轮攻坚纳入“回归社会工程”中,在继续做好未转化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搞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搞好“回归工程工作”,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果,减少了反复率。
三、回访帮教工作对策
一是全面把握政策。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原则,切实贯彻“给出路”的政策,鼓励已转化“法轮功”人员自强自立,不歧视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早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不要轻易许诺,对提出无理、过分要求的,予以拒绝,不迁就。对于一小撮顽固追随者,严密监控,露头就打。[Page]
二是讲究工作方法。在宏观把握上,始终坚持教育转化的一贯原则,多做少说,注重实效。对这次回访帮教工作一律不做宣传,不接受媒体采访。在微观处理上,充分关注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和周边群众的感受,特别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带着感情做工作,避免了因简单粗暴引起误解和抵触;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
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区委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回访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对开展回访帮教工作所需经费予以支持保障。对于没有就业的解教“法轮功”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帮助重新就业。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就业而没有生活来源的解教“法轮功”人员,民政部门给予解决低保待遇等方面的扶助。对于解教“法轮功”人员相对较多的乡镇和村,扶贫部门切实加大扶持力度,设立开发式扶贫项目,帮助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脱贫。
四是注重抓工作重点。根据我区解教“法轮功”人员的分布情况,把穆家营镇、夏家店乡、振兴街道和松州街道等回访任务重的四个乡镇、街道做为今年帮教工作的重点,乡镇、街道相应确定了重点回访人,通过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来进一步宣传党的政策,带动更多的人员坚定转化信念,尽可能多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四、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回归工程”、开展解教“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二是回访帮教工作要与第二轮教育转化工作有机结合,在做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回访帮教工作,巩固教育转化成果。三是要切实建立后续巩固工作长效机制。要健全解教衔接机制和巩固后续工作责任制。“法轮功”人员解教后,要建立“五位一体”的帮教责任机制,将管理、帮助、教育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切实将“五位一体”帮教小组回访帮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对思想不稳定的解教“法轮功”人员每年都能通过各种方式回访1—2次,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直至彻底转化,回归正常生活。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实施“回归工程”,在回访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帮教措施,不仅要为刑释解教的“法轮功”人员解决思想问题,还要为其解决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