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教育转化工作的观点和视角

    自我国明确提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在党中央“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基本政策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了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

    以我省为例,通过教育转化,我省的转化比例高达98%,“法轮功”的群众基础已被逐渐削弱,其活动能量被大大削减并日渐衰微,其活动空间被不断挤压且日益狭小,大规模的闹事活动始终难成气候,省内总体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转化工作随着斗争的展开而展开,又随着斗争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八年多来,从劳教场所教育转化的尝试探索,到地方举办法制学习班进行大规模的帮教转化,从三年教育转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到“回归社会工程”的启动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功不可没。可以说,没有教育转化工作,同“法轮功”斗争就防不胜防、打不胜打;没有98%的原“法轮功”人员的转化,就没有斗争总体态势的平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八年多的教育转化工作实践说明了一个深刻道理,即教育转化是确保斗争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是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

    要做好新时期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化解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要破解当前教育转化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要从教育转化治本论、教育转化中心论、教育转化系统论、和谐教育转化论的观点和视角来认识教育转化工作,并推动和促进当前教育转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教育转化治本论

    教育转化工作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法轮功”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治本之策作用,同时也是稳控斗争局势、主导形势发展、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务实之举。

    1.教育转化基本政策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根据这场斗争的性质和特点,中央提出了“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因而,明确了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方向,就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政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人,具体上讲就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团结教育挽救”的基本政策体现的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其核心就在于把以人为本作为开展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在教育转化实践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换而言之,团结是我们的出发点,教育是基本的手段,挽救才是根本目的。

   2.教育转化是这场斗争必然的、正确的策略选择

    教育转化既是基本政策,也是根本策略。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最重要的是要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孤立敌人,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这是取得斗争胜利的关键。“法轮功”涉及到部分群众,比例还比较大,因此,正确策略选择就是必须将绝大多数练习者团结教育挽救过来,从根本上瓦解“法轮功”的群众基础。

    随着斗争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九评”出台后,尽管斗争性质发生了变化,我们斗争的策略和方式方法也要进行调整,但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的邪教受害者的角色并没有改变,教育转化作为斗争的根本策略也没有改变。经过不少地方认真分析,目前顽固痴迷的“法轮功”人员,包括那些有散发“九评”等违法行为的人员,绝大多数仍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或者是被经济利益所迷惑,而真正从骨子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仍然是我们团结的基本群众,是必须教育挽救的对象。因此,从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考虑,从斗争的策略考虑,教育转化作为李洪志最害怕的一种手段、我们克敌制胜的一个法宝,必须牢牢抓在手中,须臾不可放松。[Page]

   3.教育转化是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九年多来的斗争历程说明了一个深刻道理,即斗争形势制约着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情况又反过来直接影响斗争形势,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相互影响。教育转化工作事关斗争全局,决定斗争走向,关系斗争成败。

    教育转化使我们在争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方面占据了优势,赢得了主动。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实现转化,极大地瓦解了“法轮功”的群众基础,极大地削弱了“法轮功”的活动能量,极大地减小了“法轮功”的闹事规模,从而有效稳控了斗争局势,这为我们取得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重大胜利提供了根本保证。反之,如果没有教育转化,没有绝大多数“法轮功”人员的彻底转化,我们就会陷入被动状态,就会失去群众阵地,也就无从谈起斗争总体态势的平稳。

    二、教育转化中心论

   1.教育转化处于这场斗争的中心地位

    教育转化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四川省明确把教育转化定位为中心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践证明,教育转化起着带动防控、策应打击、服务斗争大局的重要枢纽和中心地位的作用。实践进一步证明,教育转化工作上不去,防控和打击等工作就将面临巨大压力;如果不下大力气抓好教育转化工作,就无法从根本遏制“法轮功”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下大力气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教育转化成果,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甚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将对社会政治稳定造成极大的破坏和极其严重的后果。

   2.教育转化是推动斗争深入开展的关键性常态化举措

   “法轮功”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教育上的失误。开展这场斗争的主要战场,在于教育转化工作上。衡量这场斗争是否全胜的重要标志,在于是否彻底消除“法轮功”的人员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教育转化工作实质上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一种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争夺人心、争夺群众的主要手段,可以说教育转化是“挖根之策、断根之策”。这场斗争的长期性特点和教育转化的重要作用,决定了教育转化工作是斗争长期深入开展的关键性、常态化举措,这场斗争存在一天,教育转化工作就必然要进行一天。

    3.教育转化是各级防范处理邪教办的主体业务,也是反邪教协会的重点工作

    以我们的专业化对付“法轮功”的职业化,是教育转化工作发展到今天必然的、正确的选择。因此,必须建立长期稳定的专业化帮教队伍,依托“两劳”场所、教育转化基地和规范化的学习班为主阵地,攻坚与巩固两手并重,坚持不懈地把教育转化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实践表明,教育转化工作主要依靠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专门的阵地、专门的宣传内容来组织实施,因此,无论是防邪办还是反邪教协会,都应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教育转化系统论

    系统性是教育转化工作的主要特征之一,教育转化系统论也是解决当前教育转化工作主要困难和问题的重要理论支持。

   1.教育转化是自成一体的封闭系统

    教育转化工作是由多个部分、多个环节、多个链条构成的。就教育转化工作本身而言,其内部自成一体、相互链结、互为支撑,形成了一个循环、闭合的封闭系统。在组成上,可分为攻坚转化、后续帮教、巩固提高、回归社会四步。这四步呈现逐级递进、渐进发展和互为因果、闭合循环的逻辑关系。攻坚转化后,必须跟进后续帮教,后续帮教的跟进措施就是巩固提高,直至实现回归社会的目的。这四步中任何一步出现问题,就只能从第一步重新开始,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直至目标实现。[Page]

    2.教育转化是结合兼容的开放系统

    虽然教育转化工作在其内部自成一体,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但在其外部又必须与其他相关工作相结合,同时也必须与其他相关工作相兼容,这就构成了教育转化工作的外部开放系统。如教育转化工作与打击、防范、宣传等工作相互影响、互为促进,必须有机结合。四川省近年来探索总结出了“以转促防、以转促打、以转促治”等经验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在完成重大防范任务方面,见了显著成效。教育转化工作外部系统的开放性,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大教育转化的理念,切实抓好教育转化工作与防范控制、依法打击、宣传揭批、警示教育、综合治理、创建无邪教乡镇(街道)活动的紧密结合。

    3.系统性教育是教育转化的有效方法

    就教育转化方法而言,系统性教育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法轮功”痴迷者思想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靠单一的说服教育来解决。要全面分析,综合施教,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要既堵又疏,既破又立,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四、和谐教育转化论

    和谐教育转化的立论依据是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阐述和战略部署。教育转化是和谐工程、教育转化应遵循和谐的理念、教育转化应规避不和谐的风险是和谐教育转化论的三个论点支撑。

    1.教育转化是和谐工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考虑,我们必须继续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多团结一个人,就增加一个和谐因素,减少一个不和谐因素,而放弃教育转化,就会增加不和谐因素,况且这些未转化人员还有家庭和亲友,影响会更大。同时,教育转化工作也是积极意义上的维稳工作,只有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才能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就是最大的社会和谐,教育转化工作也由此上升为和谐工程。

    2.教育转化应遵循和谐的理念

    和谐教育转化的工作理念,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其要求是依法、科学和可持续,其关键是和谐的策略、和谐的方法,其模式是开放性教育。2007年四川省提出了“阳光转化”,其核心就是和谐教育转化的工作理念。树立和谐教育转化的工作理念,建立“阳光转化”的新模式,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梳理出和处理好对敌斗争的隐蔽性与群众工作的公开性、教育转化的特殊性与教育本身的普适性、教育转化的封闭性与教育转化基地的开放性等矛盾关系,把“团结教育挽救”的工作目标和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统一起来,把和谐的工作理念和人文关怀的核心要求贯穿于教育转化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和谐的策略、和谐的方法自觉运用到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中,自觉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格局中。

    3.教育转化应规避不和谐的风险

    集中办班是教育转化工作中的焦点问题,也是开展和谐教育转化的焦点问题。对此,关键要正确处理好“回头看”与“朝前走”的关系,尽最大努力规避教育转化工作中的不和谐风险。“回头看”就是在充分肯定以前集中办班的前提下,对其重新审视,找出与和谐教育转化的工作理念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并切实加以改进。在“回头看”的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基本政策。“朝前走”主要是按照和谐教育转化的要求,在汲取先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规范集中办班,依法、文明开展教育转化,使教育转化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避免造成矛盾叠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因素,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作为治本之策应有的巨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