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解教送一程” 做好回访帮教工作
从2007年11月开始,我所在狠抓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注重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积极开展了“解教送一程”的跟踪回访帮教活动,通过组织对解教“法轮功”人员的跟踪考察,了解掌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帮教工作,为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进一步提高所内教育转化质量奠定了基础。
一、解教“法轮功”人员的情况分析
近期,对我所解教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追踪考察,我们采取电话、书信、面对面三种方式进行,把在所内作为转化典型的人员、出所后思想或生活中面临困难和问题的人员以及在所内未转化人员作为本次重点回访的对象。从考察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还是不错的,多数劳教人员,通过服教期间的教育转化工作,解教出所后,能够继续转化思想,明确表示与“法轮功”彻底决裂,不再参与非法活动,但仍有一些人思想出现反复,有的甚至有违法行为。
(一)整体呈现以下几种情况:
1、思想稳定,生活态度积极。如王某,其与父母一家三口人均是从劳教所解教出去的,回归社会后一家人互相鼓励,思想都比较积极,他们还说自从劳教所回来后,一切都很顺利,感到天是那样的蓝,空气是那样的新,人本来就是一家人,只是姓氏不一样而已,现在我们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的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好,奥运会马上在北京成功举办,心里感到由衷地高兴。
2、不再相信“法轮功”,加入正规宗教。一些人解教出所后,加入佛教等宗教,这些人占思想稳定人员中80%以上。通过接触宗教知识,更加清楚“法轮功”反宗教的本质,有人说,看了佛教才知道佛教是那样的博大精深,才知道“法轮功”对宗教是如何的一知半解,才知“法轮功”是如何歪曲和贬低宗教的,更加庆幸自己的转化。她们还打电话告诉我们,让在所的劳教人员看有关佛教的东西吧,越看越明白。
3、不再相信法轮功,加入别的邪教。如有的人员加入“法轮圣王”,并参与其活动。其中有人说,转化后的人才有资格加入“法轮圣王”。还说,法轮圣王是“法轮功”的精髓,“法轮功”不可能彻底灭绝。有的甚至为此仍然抛家舍业、奔走呼告,其对“法轮圣王”不亚于对当年“法轮功” 的痴迷。可见“法轮圣王”是“法轮功”的变异,其对社会的危害不容忽视。
4、仍留恋“法轮功”,但不参与其非法活动。有人对“法轮功”反党反政府也不赞成,但是心中对“法轮功”仍心存侥幸,希望在取缔后的第十年即2009年能对其进行平反,所以不敢说“法轮功”不好,但也不说共产党好。
5、思想反复,参与非法活动,有过激行为。仍有一些人铤而走险,晋中市赵某长期不在居住地生活,为“法轮功”卖命。平遥县安某服农药自杀,死时身上揣着“法轮功”mp3。
(二)解教出所的“法轮功”类劳教人员呈现以下特点:
1、凡家庭稳定、生活顺利者,其思想就相对稳定。出现思想反复者,大多是工作生活不顺利者。我们调查的某市思想反复的7人当中,5人属于因离异或丈夫去世而独居,一人因丈夫开车发生两起车祸而导致思想不稳。
2、家族型习练者中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比较大,具有一致性。此类人员中反复率高。王某一家四口人全部思想稳定。阎某夫妻二人不仅自己转化好,还对其他习练者予以帮教。在我们调查的六个家族型习练者中,四家出现思想问题。
二、解教“法轮功”人员面临的压力分析
一是亲朋好友的疏远与戒备。“法轮功”练习者大多在练功前就存有心理障碍,人格不健全,心理不健康,认识偏执,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对亲朋好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的理解。他们为了练功学法,常常不顾亲情友情,伤害了许多亲人和朋友。转化后如何面对,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和自卑心理。许多亲属朋友,在憎恨“法轮功”的同时,在心理上对周围的练功者筑起一面厚厚的戒备之墙,对他们难以形成完全信任,在我们回访对象中,有三名被丈夫抛弃。[Page]
二是未转化功友的引诱和恐吓。一些隐蔽起来的“法轮功”顽固分子,看到越来越多的练功者被政府转化,他们便处心积虑,竭尽所能进行策反工作。解教人员一旦从劳教所回来,当天就有人打电话,说转化是邪悟,有许多功友上门进行拉拢。我们所考察的这些人中都不同程度地遭到“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引诱和恐吓,使这些人员对仍在痴迷“法轮功”的功友普遍感到恐慌不安。他们也曾有对其进行帮教的强烈愿望,但这种愿望往往会被恐惧所替代,变成一种沉重的心理压力。
三是当地有关部门的另眼相看。大部分“法轮功”解教人员昔日在痴迷“法轮功”时,因多次在当地“练功、弘法、散发传单”,做出许多过激行为,使当地610和公安机关、所在单位、社区及帮教人员伤透了脑筋。特别是一些顽固分子因多次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处理,这部分人的出现,使当地公安机关、所在单位、社区及帮教人员不敢再相信他们,甚至还有对那些转化彻底的人,以偏盖全,简单地认为他们的“转化是不可能的”。因而继续采用“以控代教”的方法,防止他们外出闹事,造成这些人员心理和情绪上的抵触,破罐子破摔,结果使这些在所内转化的人员出所后反复。
四是就业竞争的压力。我们追踪考察发现,一些“法轮功”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然而他们往往成为企业改制中分流下岗的对象,失去工作。有些单位怕接纳这些人员会给他们单位再次造成不良影响,带来麻烦,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在我们考察中,解教后能安排工作的还不到一半,有些勉强接收,但不给其安排工作,放任自流。这些情况说明,“法轮功”解教人员在就业中始终处于弱势。
三、切实做好回访帮教工作
(一)摸清底数,重点突出
由于解教出所的人数较多,回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不可能对所有的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回访帮教。我们向熟悉掌握他们情况的同志进行了解,对所有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解教出所的人员100%地掌握情况。对一般人员思想较稳定,能正常生活不便打扰的,我们就选择用书信或电话的形式进行交流与帮教,对一些转化典型、思想出现反复者、还有出所时未转化者,我们必须进行面对面地重点回访,对能意志坚定,并能协助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继续做帮教工作的人,我们对他们的行为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一些思想反复者,我们要尽可能地为他们答疑释惑,排忧解难,使她们消除疑虑,重新转化;对一些在所期间就未转化者,我们再次为其讲明政策,让其遵纪守法,多数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不敢重新做违法之事。
(二)真诚帮助,重在实效
我们本着不走过场,不耍花架子的原则,走访一个就要有一个的效果。因此我们注重解决解教人员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生活困难的李某,我们为其买了米、面、油进行慰问,并积极地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为他和两个儿子申请低保。对丈夫因车祸导致腿疾的王某,我们积极地为其联系省城大医院的大夫,对其进行治疗。王某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理解,我们为其做疏通引导工作,使其理解对方的用意。马某和女儿牛某都是从我所解教出所的,出来后这两人都能互相鼓励,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特别是牛某,面对丈夫出了车祸能以坚强的毅力渡过难关,她现在不仅有比较固定的工作,还用业余时间做“安利”直销,生活态度非常乐观,但是马某的儿子却因她们被劳教思想上不能接受,垂头丧气,自我封闭,一步步成了抑郁症,成了她们母女二人的难题。我们一方面对她们母女进行鼓励,要她们正确面对眼前的困难与挫折,另一方面为她的儿子联系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治疗。我们认为解决家人的困难同样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方面。 [Page]
(三)树立典型,重在影响
培养典型、利用典型进行帮教一度成为我们比较实用的教育转化方法,那么出所后,典型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视。如我省人大某处级干部,在我全市乃至全省均有较强的影响力,从其解教至今,我们就没有中断与其的联系,一方面加强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另一方面利用其的影响力做好其他人员的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体会
1、回访帮教工作是一个较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搞完这次就算完事,要建立长期的联系,长期予以关注。要认识到“法轮功”痴迷者摆脱精神控制回到正常生活是个渐进的过程,必须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指导他们正确面对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
2、通过走访了几个地区,我们感到各地有关的工作非常扎实,都能责任到人,特别是今年奥运会即将召开,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整体形势比较稳定。对每个人的情况都特别清楚,有的原“法轮功”习练者与对本人帮教的人关系很融洽,自己有什么困难都愿意给帮教者提出,要求帮助解决。
3、把回访工作好事一定要办好,不能因回访带来负面影响,要注意对方的承受能力,如果各级政府都要回访势必给被回访者带来压力,要注意理顺关系,该不见的就不见,该推迟见的就推迟见。另外要注意对被回访者的影响,以免给被回访者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4、在“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思想转化后,其精神空虚,必须有一个精神替代品,多数人员转信佛教,在回访帮教过程中,可引导这些人参与正规宗教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
5、回访及后续帮教是一个社会工程,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去做。此次回访工作,山西省反邪教协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达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取得满意效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依托协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解教送一程”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