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
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社会稳定和良好风气的形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
一、深化对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认识
1、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是捍卫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根本核心。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要害就在于要从根本上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实质,就是捍卫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践证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始终是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演变与反演变的斗争,是新时期我们在特殊领域同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进行的一场严肃政治斗争,这必然是坚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保证。
2、“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产生,是神秘主义的民间勾结。邪教是一个国际现象,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邪教是一个历史现象,今天的邪教往往是历史上邪教的延续或翻版。但是中国的邪教具有独特的个性和很强的历史延续性,一方面,邪教与宗教有关联,说到邪教问题往往容易使人联想到宗教问题,但它与宗教有本质区别。宗教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对社会有较强的适应性,宗教发展的历史形态与社会发展的形态大致吻合。我国正确的宗教政策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能够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份重要力量。但是邪教具有反党反社会的根本特性,它为社会文明进步和科学发展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中国的邪教实质都是政治问题、政权问题。纵观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邪教,利用秘密教门(特别是明清以来,出现了大量打着佛道两教旗号的秘密教门,这类组织并不是真正的宗教,而是一种带有宗教和神秘主义色彩的民间秘密结社,能给人以精神上的慰藉,使得人们遇到的各种不幸而造成的痛苦得到暂时的缓解;信徒们可以在组织内互相沟通与帮助,得到某些安全感和自信心,因此能够历久不衰,如白莲教等)来招徕信徒,进而组织发展群众反抗执政权的屡见不鲜。大量事实说明,不管历史上的邪教,还是当代的“法轮功”,包括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无论以怎样的面目出现,打着什么旗号,最终都是要搞政治、要夺取政权的。可见,中国的邪教有着很强的特殊性。
3、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总结古今中外经验教训中,探索出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做法。我们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与历史上和国外的做法有着本质区别。一是性质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代表的则是剥削阶级等少数人、少数集团的利益。二是目的不同。我党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以人为本,打击不是最终目的,教育转化促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是治本之策;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只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不择手段。三是政策不同。我党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始终着眼于“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尽量缩小打击面、对立面,扩大教育面,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的政策则是局部的、暂时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其结果要么养痈遗患,要么残酷镇压。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在国际上却以保护“人权”和“宗教自由”为名,对其他国家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行动横加指责,充当其他国家邪教组织的保护神。“法轮功”等邪教正是被西方反华势力保护和利用,作为各种境外敌对势力的领头羊的。四是方式不同。我们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与依法治国的方略结合起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要么自上而下,要么自下而上,群众很难参与其中,方法也主要是单纯依靠武力或打击来解决。经过多年的斗争,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从实际出发,形成了抓早打小、教育转化、“四个纳入”、警示教育、创建“无邪教社区(村镇)”等一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有效做法。 [Page]
二、增强做好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责任感
1、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防进京赴省滋事、防当地聚集闹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事件“五个重点”,深入排查摸底,对“法轮功”顽固分子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定期开展清查反宣品专项活动,强化“门前三包”,加大治安巡逻密度,使反宣品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充分利用实名制成果,分类管理,因人制宜,逐人落实措施,使不放心“法轮功”人员始终在控制视线之内。积极开展网上斗争,掌握“法轮功”新动向,获取线索,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在敏感期、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启动工作预案和“三道防线”,加大对隐患排查和工作督查力度,真正做到措施无漏洞、防范无死角,确保万无一失。
2、加大深挖力度,坚决遏制“法轮功”等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打击“法轮功”攻击我党和政府的反动政治宣传活动和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强化专案侦察,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同“严打整治”斗争有机结合起来,以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地下团伙犯罪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以防范和打击“法轮功”传播“九评”、煽动“退党”活动为重点,主动出击,抓现行、挖地下、打团伙,不断削弱“法轮功”的活动能量。强化专案侦察,切实做到有案必破、重案快结。
3、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再上新台阶。坚持把教育转化寓于回归社会工程之中,通过开展系列走访活动,认真帮助解决“法轮功”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及时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和“关爱行动”。用扶贫帮困、亲情感化等方式,促进未转化人员尽快转化,回归社会。
4、加强机构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反邪教队伍的素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强化社区、完善村级的思路和要求,不断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补缺职位,做到线不断,人不缺,机构网络健全。对反邪教工作人员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不断提高反邪教人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局面的能力,以适应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长期需要。
5、以“六进”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把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反复抓,抓反复。认真总结几年来警示教育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突出抓好党员干部、中小学师生、弱势群体和参与过邪教人员四类重点群体的教育,在扩大教育覆盖面、消除空白点、增强实效性上狠下功夫。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基层反邪教骨干人员和社区、村“两委”成员的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反邪教意识和抵御能力。
三、建立健全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保障机制
1、高度重视,始终把无邪教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其它经济工作一道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巩固和完善无邪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研究和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意见、无邪教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无邪教创建工作标准等。三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组织安排专班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为促进无邪教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必须把重点工作放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上。一是将《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提纲》发放到各行政村、城镇社区和中小学校。二是在主要公路沿线、街道、村庄的显眼位置刷写固定宣传标语。三是狠抓城镇社区、乡村干部、反邪教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四是“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组织中小学师生召开法制报告会,出板报等形式,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五是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正气,挤压邪教生存空间,起到净化良化社会环境的目的。 [Page]
3、狠抓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为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无邪教创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局面。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无邪教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创建“治安模范村”、“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与和谐社会建设“三村三户”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平安村、小康村、和谐村、“平安家庭户、小康家庭户、和谐家庭户”评选活动,将无邪教作为一个硬性指标来进行评选。三是将无邪教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使党员分片包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真正使无邪教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建的格局,从而达到防范和抵制邪教的目的。
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社会稳定和良好风气的形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全面推进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保证。
一、深化对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认识
1、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是捍卫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根本核心。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要害就在于要从根本上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实质,就是捍卫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践证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始终是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演变与反演变的斗争,是新时期我们在特殊领域同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进行的一场严肃政治斗争,这必然是坚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保证。
2、“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产生,是神秘主义的民间勾结。邪教是一个国际现象,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邪教是一个历史现象,今天的邪教往往是历史上邪教的延续或翻版。但是中国的邪教具有独特的个性和很强的历史延续性,一方面,邪教与宗教有关联,说到邪教问题往往容易使人联想到宗教问题,但它与宗教有本质区别。宗教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对社会有较强的适应性,宗教发展的历史形态与社会发展的形态大致吻合。我国正确的宗教政策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能够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份重要力量。但是邪教具有反党反社会的根本特性,它为社会文明进步和科学发展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中国的邪教实质都是政治问题、政权问题。纵观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邪教,利用秘密教门(特别是明清以来,出现了大量打着佛道两教旗号的秘密教门,这类组织并不是真正的宗教,而是一种带有宗教和神秘主义色彩的民间秘密结社,能给人以精神上的慰藉,使得人们遇到的各种不幸而造成的痛苦得到暂时的缓解;信徒们可以在组织内互相沟通与帮助,得到某些安全感和自信心,因此能够历久不衰,如白莲教等)来招徕信徒,进而组织发展群众反抗执政权的屡见不鲜。大量事实说明,不管历史上的邪教,还是当代的“法轮功”,包括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无论以怎样的面目出现,打着什么旗号,最终都是要搞政治、要夺取政权的。可见,中国的邪教有着很强的特殊性。
3、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总结古今中外经验教训中,探索出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做法。我们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与历史上和国外的做法有着本质区别。一是性质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代表的则是剥削阶级等少数人、少数集团的利益。二是目的不同。我党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以人为本,打击不是最终目的,教育转化促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是治本之策;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只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不择手段。三是政策不同。我党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始终着眼于“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尽量缩小打击面、对立面,扩大教育面,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的政策则是局部的、暂时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其结果要么养痈遗患,要么残酷镇压。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在国际上却以保护“人权”和“宗教自由”为名,对其他国家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行动横加指责,充当其他国家邪教组织的保护神。“法轮功”等邪教正是被西方反华势力保护和利用,作为各种境外敌对势力的领头羊的。四是方式不同。我们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与依法治国的方略结合起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而封建统治集团和西方国家要么自上而下,要么自下而上,群众很难参与其中,方法也主要是单纯依靠武力或打击来解决。经过多年的斗争,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从实际出发,形成了抓早打小、教育转化、“四个纳入”、警示教育、创建“无邪教社区(村镇)”等一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有效做法。 [Page]
二、增强做好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责任感
1、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防进京赴省滋事、防当地聚集闹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事件“五个重点”,深入排查摸底,对“法轮功”顽固分子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定期开展清查反宣品专项活动,强化“门前三包”,加大治安巡逻密度,使反宣品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充分利用实名制成果,分类管理,因人制宜,逐人落实措施,使不放心“法轮功”人员始终在控制视线之内。积极开展网上斗争,掌握“法轮功”新动向,获取线索,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在敏感期、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启动工作预案和“三道防线”,加大对隐患排查和工作督查力度,真正做到措施无漏洞、防范无死角,确保万无一失。
2、加大深挖力度,坚决遏制“法轮功”等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打击“法轮功”攻击我党和政府的反动政治宣传活动和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强化专案侦察,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同“严打整治”斗争有机结合起来,以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地下团伙犯罪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以防范和打击“法轮功”传播“九评”、煽动“退党”活动为重点,主动出击,抓现行、挖地下、打团伙,不断削弱“法轮功”的活动能量。强化专案侦察,切实做到有案必破、重案快结。
3、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再上新台阶。坚持把教育转化寓于回归社会工程之中,通过开展系列走访活动,认真帮助解决“法轮功”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及时掌握有关人员的思想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和“关爱行动”。用扶贫帮困、亲情感化等方式,促进未转化人员尽快转化,回归社会。
4、加强机构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反邪教队伍的素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强化社区、完善村级的思路和要求,不断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补缺职位,做到线不断,人不缺,机构网络健全。对反邪教工作人员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不断提高反邪教人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局面的能力,以适应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长期需要。
5、以“六进”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把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反复抓,抓反复。认真总结几年来警示教育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突出抓好党员干部、中小学师生、弱势群体和参与过邪教人员四类重点群体的教育,在扩大教育覆盖面、消除空白点、增强实效性上狠下功夫。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基层反邪教骨干人员和社区、村“两委”成员的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反邪教意识和抵御能力。
三、建立健全新时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保障机制
1、高度重视,始终把无邪教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其它经济工作一道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巩固和完善无邪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研究和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意见、无邪教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无邪教创建工作标准等。三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组织安排专班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为促进无邪教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必须把重点工作放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上。一是将《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提纲》发放到各行政村、城镇社区和中小学校。二是在主要公路沿线、街道、村庄的显眼位置刷写固定宣传标语。三是狠抓城镇社区、乡村干部、反邪教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四是“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组织中小学师生召开法制报告会,出板报等形式,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五是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正气,挤压邪教生存空间,起到净化良化社会环境的目的。 [Page]
3、狠抓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为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无邪教创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局面。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无邪教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创建“治安模范村”、“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与和谐社会建设“三村三户”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平安村、小康村、和谐村、“平安家庭户、小康家庭户、和谐家庭户”评选活动,将无邪教作为一个硬性指标来进行评选。三是将无邪教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使党员分片包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真正使无邪教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建的格局,从而达到防范和抵制邪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