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邪恶的一场较量——同邪教法轮功斗争的回顾与反思
《邪教法轮功研究》是中国反邪教协会支持的研究课题结项成果。现在编写成书稿,共四篇十九章29万字(目录见附件)。这一课题的目的,旨在研究邪教“法轮功”,总结同“法轮功”斗争的历程和经验教训。课题研究持续两年时间,结题报告于今年7月整理上报。邪教“法轮功”研究,无疑是同“法轮功”斗争回顾与反思的一个重要课题。借此机会,兹就课题要点和研究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法轮功”是一种典型邪教
“法轮功”是一个打着气功、“佛法”旗号出现的邪教组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十多种邪教中对群众和社会危害最烈的一个。
李洪志原名李来,儿时随父母从公主岭迁至长春市。1968年10月至1969年底上过一年多初中。1970年1月,以“知青”身份去了解放军总后201部队军马场,当“农牧工”。1972年12月,调到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文工团吹小号,正式参军。1982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处工作。1991年11月,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专门从事气功活动。
1988年3、4月,李洪志参加了两期李卫东的“禅密功”学习班,总共不到20天。之后又跟随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圈”(也叫“九宫八卦功”)。1992年,在他人的帮助下,创编出“法轮功”功法动作。1992年5 月13日,借用长春市第五中学阶梯教室,开办了第一期“法轮功辅导班”。这一天被定为李洪志“出山日”。 这就是李洪志学练和创编气功的“历史”。李洪志并没有气功基础,就在创立“法轮功”功法时,他还是一个“尚未入道”的初学者。
李洪志与长春市佛教各寺庙无任何来往,与佛教界没有任何师徒渊源关系。据知情人介绍,李洪志从来没有拜过师、学过佛,没有学习过佛教知识,更不会去信仰佛教。影响李洪志的不过是一本《佛家人物参考材料》的内部资料(无编者和出版单位),还看过邪教“灵仙真佛宗”的一些材料。李洪志所编造的光怪陆离的学法修炼身世,完全是虚假的骗人的。
李洪志拼凑出“法轮功”后不久,将伪气功与鬼神说相结合,编造出一套新有神论,即所谓“法轮佛法”(后改称“法轮大法”)。特别是1994年12月,《转法轮》一书出版后,李洪志的这一套新有神论更成体系。“法轮功”新有神论的核心是神化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实质是伪科学、伪气功与鬼神说相结合的新有神论。李洪志极力宣扬他是宇宙最大的佛,能预知人类过去和未来;宣扬“佛法是最精深的超常科学”、“法轮大法”是“唯一正法”、《转法轮》是一本“天书”;他鼓吹“地球毁灭”末世论,诋毁科学文明,诬蔑科学是邪教,谎称人是从真善忍中产生的;他宣扬一套精神控制术,谎称能给练习者“装法轮”、“开天目”,他有“法身”,能够保护练习者;鼓吹“有病是消业”,等等。这时李洪志不再强调练功,甚至认为谁讲“法轮大法”就是练功,是在传邪法,他极力鼓吹“学法”、“修炼”,即要求修炼者相信他是宇宙最大的佛,学习他的《转法轮》和“经文”,“舍弃一切执著心”,舍弃“人间的一切情和爱”,许诺他能带领练习者不断“上层次”,最后“圆满升天”,进入“天国世界”、“法轮世界”,修成“佛、道、神”。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完全是一套精神控制术,是一套荒诞不经的新有神论。
李洪志利用了当时气功热的社会环境,短短几年时间,其组织在全国迅速发展,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共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蒙蔽欺骗200多万人。李洪志是邪教“法轮功”至高无上的教主。
二、“法轮功”对练习者、社会、国家造成极大危害
在李洪志新有神论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到2001年,全国有1660多人死亡, 144人自残,20多人被杀,另有650多人精神失常,给练习者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灾难。课题第二篇收集了痴迷“有病是消业”死亡典型案例7起,痴迷“圆满升天”自杀典型案例15起,无辜群众被走火入魔的练习者致死致残典型案例11起,以专章叙述了天安门广场自焚案的详细经过和严重后果。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造成这些悲剧的直接原因,李洪志是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 [Page]
李洪志以宇宙最大的佛自居,宣称“法轮大法”是“唯一正法”,谁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大法”,谁就会被李洪志和“法轮功”诬蔑为“魔”,煽动练习者“除魔护法”。他所谓的“魔”包括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从1996年起,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煽动练习者非法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达300多起,其中300人以上的就有78起。从1999年4月18日起,连续几天围攻天津教育学院,无理要求《青少年科技博览》为发表何祚庥院士《青少年不宜练气功》的文章,向李洪志和“法轮功”赔礼道歉。后又到天津市政府、中共天津市委滋事。1999年4月25日,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煽动上万名练习者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在地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示威,向中央施压,要求社会和政治地位。“法轮功”的荒诞性、极端性、破坏性、疯狂性凸显,严重干扰了科教兴国战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破坏了正常社会秩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社会公害。
李洪志逃到美国后,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成为国外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和马前卒。李洪志及“法轮功”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条件,在国外建立了近百个网站,发表“经文”和反华文章。自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至2009年6月底,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共发表所谓的“新经文”151篇,近70万字。通过打电话、贴标语、发传单、发电子邮件、破坏电缆、攻击卫星传输等手段,骚扰公民正常生活,煽动国内痴迷者滋事。在国外,打人权牌,对中国国家领导人和反“法轮功”的人士进行诬告滥诉,对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骚扰。编造谎言,抛出了反动的“九评”、荒唐的“三退”、子虚乌有的“苏家屯事件”。与台独、藏独、民运势力勾结,疯狂进行反华政治活动。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已经成为一个由国外反华势力庇护和支持的以邪教面目出现的反动政治组织。
三、社会各界同法轮功进行了长期斗争
“法轮功”出笼不久,就受到不少人的质疑和抵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长春市知情者赵杰民等百余人,年轻夫妇王志刚、宋剑锋,般若寺僧人居士等自发揭露抵制“法轮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公司党委统战部部长孙秀娟两次向长春市政协提交“法轮功”问题提案。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刊登了署名“辛平”的《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起的话题》的文章,传递了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转法轮》一书的看法和态度。1996年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收缴李洪志《转法轮》五种书的通知。1996年12月9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向国家民政部社团司、中国科协学会部、国防科工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反映》,作出注销“法轮功”、不予登记的决定。1996年6、7月,一封写给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署名“一个共产党员”的信,引起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并批转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省政府有关部门经过调查,于1996年8月6日写出了关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调查报告》。1997年1月,吉林省和长春市气功协会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作出了“三不准”的处理意见:“不准‘法轮功’委员会出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带等宣传品;不准组织办班教功活动;‘法轮功’委员会暂时不再开展活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人采取各种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甚至中央领导人反映“法轮功”问题,邹祺、陆兴冲就是受害者亲人中揭露“法轮功”的代表人士。佛教居士陈星桥对“法轮功”的揭露,引起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的高度重视,在赵朴初先生的领导下,佛教界开展了对“法轮功”的批判。1998年6月,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了陈星桥编写的《佛教“气功”与“法轮功”》。这是“法轮功”被取缔前唯一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一本书。 [Page]
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对社会各界的揭露、对政府主管部门、全国性气功社团组织的决定,置若罔闻,为“除魔护法”,在全国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媒体和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及至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明令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公开报道了7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的《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重申收缴“法轮功”图书的通知。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了对李洪志的《通缉令》。一场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斗争在全国展开。这是同“法轮功”斗争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同邪教这类非法组织所开展的一场规模空前的斗争,是无神论同新有神论的一场重大斗争。
中共中央在《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建立在这一世界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是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李洪志所编造的‘法轮大法’,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是同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根本对立的,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民间反邪教组织适时建立,成立了全国性的中国反邪教协会,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起省一级的反邪教协会,部分市、县也建立了反邪教协会。反邪教民间组织在反邪教斗争中充分发挥了作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四、对“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
对“法轮功”的斗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一场正义与邪恶的重大斗争,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斗争,科学文明与迷信愚昧、无神论与有神论的重大斗争,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颠覆与反颠覆的重大斗争。这场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我们认为主要收获有以下一些。
(1)全体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受到了一次科学与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挽救了陷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10多万名党员。
(2)这场斗争也是对邪教问题的一次大调研。“法轮功”为人们认识邪教提供了具体的现实的感性材料,让人们具体、生动、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邪教,邪教教主有哪些骗人伎俩,认识到邪教的荒诞性、极端性、危害性,这是邪教问题研究史上所从来没有过的,取得了丰硕成果。
(3)“法轮功”练习者普遍受到了一场具体、生动、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与无神论教育。98%的原“法轮功”练习者,从自己亲身经历的沉痛教训中醒悟过来。即使还没有完全醒悟的极少数痴迷者也都接受了教育,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变。
(4)加强了科学与无神论宣传教育工作。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揭露批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文章,内容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方面面,是科学与无神论的一次大宣传、大普及,亿万人民群众从中受到了一次具体、生动、深刻的科学与无神论教育,提高了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
(5)这场斗争锻炼和壮大了科学与无神论宣传普及工作队伍。社会各界人士、各学科的专家学者,纷纷参与到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斗争中来,这在科学与无神论宣传史上是少有的。一大批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斗争中成长起来。 [Page]
(6)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新闻宣传领域发生了可喜变化。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在斗争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开批判“法轮功”新有神论的荒诞性、欺骗性、危害性,痛斥了邪恶势力,弘扬了正气,伸张了正义,捍卫了科学精神,宣传了科学与无神论。
(7)政府和民间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机构和机制逐步建立起来,总结出了一套防范和治理邪教的经验,完善了处置邪教问题的措施、政策和法律法规。这种机构和机制是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在反邪教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8)加强了国际间反邪教的交流与合作。对“法轮功”的斗争,使国外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真面目,李洪志及“法轮功”在国外到处碰壁,日益陷入困境;国外反华势力利用“法轮功”反华的图谋同时受到遏制。
(9)邪教的产生有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多方面的原因,对“法轮功”的斗争影响所及远远超出防范和治理邪教的范围。通过这场斗争,使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国际友好交往等方面的工作都得到了加强。
课题汇总了近年来学者们有关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治理迷信愚昧活动、加强国际间反邪教的交流与合作,标本兼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这份报告虽由段启明、祝永华、王清淮、赵修成执笔,但更多的只是汇总了许多研究“法轮功”问题的现有资料,实际上是一种集体研究成果。总结这场斗争,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举反邪教全局之力,才能做好,绝不是几个人能够承担得了的。我们希望这样一个内部报告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恳请各地同志共同补充修改,作好《邪教法轮功研究》这篇大文章。
一、“法轮功”是一种典型邪教
“法轮功”是一个打着气功、“佛法”旗号出现的邪教组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十多种邪教中对群众和社会危害最烈的一个。
李洪志原名李来,儿时随父母从公主岭迁至长春市。1968年10月至1969年底上过一年多初中。1970年1月,以“知青”身份去了解放军总后201部队军马场,当“农牧工”。1972年12月,调到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文工团吹小号,正式参军。1982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处工作。1991年11月,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专门从事气功活动。
1988年3、4月,李洪志参加了两期李卫东的“禅密功”学习班,总共不到20天。之后又跟随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圈”(也叫“九宫八卦功”)。1992年,在他人的帮助下,创编出“法轮功”功法动作。1992年5 月13日,借用长春市第五中学阶梯教室,开办了第一期“法轮功辅导班”。这一天被定为李洪志“出山日”。 这就是李洪志学练和创编气功的“历史”。李洪志并没有气功基础,就在创立“法轮功”功法时,他还是一个“尚未入道”的初学者。
李洪志与长春市佛教各寺庙无任何来往,与佛教界没有任何师徒渊源关系。据知情人介绍,李洪志从来没有拜过师、学过佛,没有学习过佛教知识,更不会去信仰佛教。影响李洪志的不过是一本《佛家人物参考材料》的内部资料(无编者和出版单位),还看过邪教“灵仙真佛宗”的一些材料。李洪志所编造的光怪陆离的学法修炼身世,完全是虚假的骗人的。
李洪志拼凑出“法轮功”后不久,将伪气功与鬼神说相结合,编造出一套新有神论,即所谓“法轮佛法”(后改称“法轮大法”)。特别是1994年12月,《转法轮》一书出版后,李洪志的这一套新有神论更成体系。“法轮功”新有神论的核心是神化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实质是伪科学、伪气功与鬼神说相结合的新有神论。李洪志极力宣扬他是宇宙最大的佛,能预知人类过去和未来;宣扬“佛法是最精深的超常科学”、“法轮大法”是“唯一正法”、《转法轮》是一本“天书”;他鼓吹“地球毁灭”末世论,诋毁科学文明,诬蔑科学是邪教,谎称人是从真善忍中产生的;他宣扬一套精神控制术,谎称能给练习者“装法轮”、“开天目”,他有“法身”,能够保护练习者;鼓吹“有病是消业”,等等。这时李洪志不再强调练功,甚至认为谁讲“法轮大法”就是练功,是在传邪法,他极力鼓吹“学法”、“修炼”,即要求修炼者相信他是宇宙最大的佛,学习他的《转法轮》和“经文”,“舍弃一切执著心”,舍弃“人间的一切情和爱”,许诺他能带领练习者不断“上层次”,最后“圆满升天”,进入“天国世界”、“法轮世界”,修成“佛、道、神”。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完全是一套精神控制术,是一套荒诞不经的新有神论。
李洪志利用了当时气功热的社会环境,短短几年时间,其组织在全国迅速发展,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共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蒙蔽欺骗200多万人。李洪志是邪教“法轮功”至高无上的教主。
二、“法轮功”对练习者、社会、国家造成极大危害
在李洪志新有神论邪说的精神控制下,到2001年,全国有1660多人死亡, 144人自残,20多人被杀,另有650多人精神失常,给练习者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灾难。课题第二篇收集了痴迷“有病是消业”死亡典型案例7起,痴迷“圆满升天”自杀典型案例15起,无辜群众被走火入魔的练习者致死致残典型案例11起,以专章叙述了天安门广场自焚案的详细经过和严重后果。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造成这些悲剧的直接原因,李洪志是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 [Page]
李洪志以宇宙最大的佛自居,宣称“法轮大法”是“唯一正法”,谁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大法”,谁就会被李洪志和“法轮功”诬蔑为“魔”,煽动练习者“除魔护法”。他所谓的“魔”包括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政府机关。从1996年起,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煽动练习者非法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达300多起,其中300人以上的就有78起。从1999年4月18日起,连续几天围攻天津教育学院,无理要求《青少年科技博览》为发表何祚庥院士《青少年不宜练气功》的文章,向李洪志和“法轮功”赔礼道歉。后又到天津市政府、中共天津市委滋事。1999年4月25日,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煽动上万名练习者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在地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示威,向中央施压,要求社会和政治地位。“法轮功”的荒诞性、极端性、破坏性、疯狂性凸显,严重干扰了科教兴国战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破坏了正常社会秩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社会公害。
李洪志逃到美国后,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成为国外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和马前卒。李洪志及“法轮功”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条件,在国外建立了近百个网站,发表“经文”和反华文章。自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至2009年6月底,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共发表所谓的“新经文”151篇,近70万字。通过打电话、贴标语、发传单、发电子邮件、破坏电缆、攻击卫星传输等手段,骚扰公民正常生活,煽动国内痴迷者滋事。在国外,打人权牌,对中国国家领导人和反“法轮功”的人士进行诬告滥诉,对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骚扰。编造谎言,抛出了反动的“九评”、荒唐的“三退”、子虚乌有的“苏家屯事件”。与台独、藏独、民运势力勾结,疯狂进行反华政治活动。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已经成为一个由国外反华势力庇护和支持的以邪教面目出现的反动政治组织。
三、社会各界同法轮功进行了长期斗争
“法轮功”出笼不久,就受到不少人的质疑和抵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长春市知情者赵杰民等百余人,年轻夫妇王志刚、宋剑锋,般若寺僧人居士等自发揭露抵制“法轮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公司党委统战部部长孙秀娟两次向长春市政协提交“法轮功”问题提案。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刊登了署名“辛平”的《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起的话题》的文章,传递了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转法轮》一书的看法和态度。1996年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收缴李洪志《转法轮》五种书的通知。1996年12月9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向国家民政部社团司、中国科协学会部、国防科工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反映》,作出注销“法轮功”、不予登记的决定。1996年6、7月,一封写给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署名“一个共产党员”的信,引起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并批转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省政府有关部门经过调查,于1996年8月6日写出了关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调查报告》。1997年1月,吉林省和长春市气功协会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作出了“三不准”的处理意见:“不准‘法轮功’委员会出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带等宣传品;不准组织办班教功活动;‘法轮功’委员会暂时不再开展活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人采取各种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甚至中央领导人反映“法轮功”问题,邹祺、陆兴冲就是受害者亲人中揭露“法轮功”的代表人士。佛教居士陈星桥对“法轮功”的揭露,引起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的高度重视,在赵朴初先生的领导下,佛教界开展了对“法轮功”的批判。1998年6月,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了陈星桥编写的《佛教“气功”与“法轮功”》。这是“法轮功”被取缔前唯一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一本书。 [Page]
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对社会各界的揭露、对政府主管部门、全国性气功社团组织的决定,置若罔闻,为“除魔护法”,在全国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媒体和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及至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明令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公开报道了7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的《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重申收缴“法轮功”图书的通知。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了对李洪志的《通缉令》。一场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斗争在全国展开。这是同“法轮功”斗争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同邪教这类非法组织所开展的一场规模空前的斗争,是无神论同新有神论的一场重大斗争。
中共中央在《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建立在这一世界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是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李洪志所编造的‘法轮大法’,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是同现代科学和现代文明根本对立的,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民间反邪教组织适时建立,成立了全国性的中国反邪教协会,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起省一级的反邪教协会,部分市、县也建立了反邪教协会。反邪教民间组织在反邪教斗争中充分发挥了作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四、对“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
对“法轮功”的斗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一场正义与邪恶的重大斗争,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斗争,科学文明与迷信愚昧、无神论与有神论的重大斗争,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颠覆与反颠覆的重大斗争。这场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我们认为主要收获有以下一些。
(1)全体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受到了一次科学与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挽救了陷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10多万名党员。
(2)这场斗争也是对邪教问题的一次大调研。“法轮功”为人们认识邪教提供了具体的现实的感性材料,让人们具体、生动、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邪教,邪教教主有哪些骗人伎俩,认识到邪教的荒诞性、极端性、危害性,这是邪教问题研究史上所从来没有过的,取得了丰硕成果。
(3)“法轮功”练习者普遍受到了一场具体、生动、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与无神论教育。98%的原“法轮功”练习者,从自己亲身经历的沉痛教训中醒悟过来。即使还没有完全醒悟的极少数痴迷者也都接受了教育,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变。
(4)加强了科学与无神论宣传教育工作。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揭露批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文章,内容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方面面,是科学与无神论的一次大宣传、大普及,亿万人民群众从中受到了一次具体、生动、深刻的科学与无神论教育,提高了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
(5)这场斗争锻炼和壮大了科学与无神论宣传普及工作队伍。社会各界人士、各学科的专家学者,纷纷参与到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斗争中来,这在科学与无神论宣传史上是少有的。一大批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斗争中成长起来。 [Page]
(6)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新闻宣传领域发生了可喜变化。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在斗争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开批判“法轮功”新有神论的荒诞性、欺骗性、危害性,痛斥了邪恶势力,弘扬了正气,伸张了正义,捍卫了科学精神,宣传了科学与无神论。
(7)政府和民间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机构和机制逐步建立起来,总结出了一套防范和治理邪教的经验,完善了处置邪教问题的措施、政策和法律法规。这种机构和机制是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在反邪教斗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8)加强了国际间反邪教的交流与合作。对“法轮功”的斗争,使国外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真面目,李洪志及“法轮功”在国外到处碰壁,日益陷入困境;国外反华势力利用“法轮功”反华的图谋同时受到遏制。
(9)邪教的产生有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多方面的原因,对“法轮功”的斗争影响所及远远超出防范和治理邪教的范围。通过这场斗争,使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国际友好交往等方面的工作都得到了加强。
课题汇总了近年来学者们有关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治理迷信愚昧活动、加强国际间反邪教的交流与合作,标本兼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这份报告虽由段启明、祝永华、王清淮、赵修成执笔,但更多的只是汇总了许多研究“法轮功”问题的现有资料,实际上是一种集体研究成果。总结这场斗争,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举反邪教全局之力,才能做好,绝不是几个人能够承担得了的。我们希望这样一个内部报告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恳请各地同志共同补充修改,作好《邪教法轮功研究》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