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社会工程”在江苏的生动实践
自2007年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能着眼全局,坚持站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作为新时期推进教育转化工作的重大举措,把推动法轮功人员回归理性、回归现实、回归社会,作为现阶段教育转化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目标,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呈现了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有力促进了“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进程。
一、坚持科学化的工作方式,把正面回访和问卷回访相结合,准确掌握回访帮教对象的思想和现实状况
为提高回访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省反邪教协会联合省社科院制订并下发了《调查回访问卷》,问卷涵盖了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判刑劳教情况、刑释解教后表现、调查鉴定4大项33子项和汇总表等,科学反应回访对象思想和现实状况。回访过程中,各地分别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社会调查等方法,将正面回访和问卷调查相结合。对于“法轮功”人员,确保正面回访率不低于80%,知情率达100%。省、市、县各级层层开展回访工作业务培训,明确“思想认识要到位、政策把握要严格、人头基数要准确、序时进度要保证、后续管理要跟上”的“五要”工作要求,做到思想统一、方法统一,确保效果。各地按照统一制作的谈话提纲和调查问卷,准确掌握每位受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认真梳理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着手解决;对应予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各地及时对回访对象状态进行科学评估,落实后续教育管理措施。省社科院还设立了回访帮教工作专项科研课题,成立了课题组,并形成了《江苏省教育转化现状与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
二、坚持人性化的工作措施,把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
回访帮教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突出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逐人建立县、镇、村三级帮教队伍,落实“三级包帮”和家庭帮教责任制,对部分思想认识未完全转变和发生反复的人员,适时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另外,从解决“法轮功”人员生活困难着手,针对回访对象的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现实困难,分类登记造册,通盘制定帮扶方案,确立帮扶序时进度,明确帮扶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积极协调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就业、就医便利,资助、减免其子女上学费用。徐州市反邪教协会会同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法轮功”人员中开展了帮扶帮教“清风”行动,通过送补助、送健康、送岗位、送保障、送知识“五送”活动,增强了“法轮功”人员对社会的认同感,扩大包容性,减少对立性,促进回归;盐城市反邪教协会结合全市开展的“下访金桥行动”和“牵手致富工程”,号召全市每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2名“法轮功”生活困难人员,并制定了使70%以上“法轮功”贫困人员“脱邪致富”的工作目标;泰州市注重对帮教对象回归前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回归后的心理疏导,日常帮教的人性化关怀,着力解决“法轮功”人员的社会安置问题,增强了回归对象生活信心。各地还充分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对回访帮教对象开展关爱帮扶和“送温暖”活动,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省设立了“回归社会工程”专项经费,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00多万元,为绝大多数回访对象解决了安置、低保、就业等现实困难,使他们思想得到了有效巩固,有力促进了他们回归社会的进程。
三、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模式,把疏与堵、立与破相结合,积极搭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平台
促进“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省各级均成立了“回归社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形成了牵头负责、共同参与、协调一致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同时,注重发挥民间反邪教组织重要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化引导平台,大力扶持自发的民间帮教群体。自2008年省反邪教协会成立后,全省已有10个市和20个县、区召开了反邪教协会成立大会,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反邪教民间组织网络。全省各级反邪教协会始终将“回归社会工程”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通过组织思想交流、理论研讨、文体活动等形式引导“法轮功”人员融入社会,积极为“法轮功”人员提供融入社会的渠道,相继形成了以常州市钟楼区“阳光工作站”、南京市下关区“爱心家园”为代表的社区工作平台,由反邪教志愿者和已转化“法轮功”人员作为活动主体,通过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更好地融入社会。各地还按照“融入社区、融入社会,思想置换、行为置换”的工作思路,加强健身、文化、宗教等阵地建设,用科学的健身方式、健康的文化活动、正常的宗教信仰和社会公益活动筑牢已转化“法轮功”人员思想防线,推进回归社会进程。南京市鼓楼区所辖七个街道全部成立了“关爱协会”,定期组织丰富的文体活动吸引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参加,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思想得到巩固和提高。鼓楼区协会还制作了系列纪实专题电视片《走进春天》,通过个案真实展现了“法轮功”人员从痴迷到觉醒、走出邪教阴影回归社会的心路历程。《走进春天》电视片播出后,引起了很多原“法轮功”人员的强烈共鸣。该区年逾七旬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倪某,在痴迷“法轮功”期间曾手抄《法轮大法》全文,经帮教转化后,将《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恭恭敬敬地抄录在宣纸上,送到区反邪教协会。现在,倪某成为了全国有名的京剧票友,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Page]
四、坚持常态化的工作理念,把强化政府管理和搞好社会服务相结合,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就是转化后逐步融入社会的过程。我们认为,影响“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因素,应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在加强对“法轮功”人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同时,更应注重整个社会环境的塑造,积极为“法轮功”人员创造良好的回归社会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基本政策。对符合转化和解脱的“法轮功”人员及时兑现政策,使修炼“法轮功”的经历不成为影响他们正常社会生活的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绝大多数“法轮功”已转化人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力量,纳入社会正常管理,为真正实现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改善帮教工作方式。与“法轮功”等邪教斗争十年来,各级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基本方针,使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实现思想转化,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当前,工作重点应向促进回归为主的阶段转变,把教育管理和搞好社会服务相结合,逐步实现从管理为主的方式向服务为主的方式转变。既要通过教育管理转化“法轮功”人员思想,更要帮助解决转化后的思想困惑、生活和就业困难等一系列融入社会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工作对象向身心健康方向发展,向回归、融入社会方向发展,向实现与家庭、他人、社会、自然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是营造适度宽松的回归环境。通过开展社会面反邪教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环境,是促进“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 “外因”。今年以来,我省从新的起点谋划和组织新形势下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将反邪教宣传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以反邪教宣传教育先导,努力实现“抓宣传,带教育,促回归”的整体功效。一方面通过广泛开展社会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露邪教特征,剖析邪教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邪教能力,不断挤压邪教渗透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使群众认识到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是受邪教蒙蔽的受害者,做到多理解、多包容、不歧视,为“法轮功”人员真正回归社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一、坚持科学化的工作方式,把正面回访和问卷回访相结合,准确掌握回访帮教对象的思想和现实状况
为提高回访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省反邪教协会联合省社科院制订并下发了《调查回访问卷》,问卷涵盖了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判刑劳教情况、刑释解教后表现、调查鉴定4大项33子项和汇总表等,科学反应回访对象思想和现实状况。回访过程中,各地分别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社会调查等方法,将正面回访和问卷调查相结合。对于“法轮功”人员,确保正面回访率不低于80%,知情率达100%。省、市、县各级层层开展回访工作业务培训,明确“思想认识要到位、政策把握要严格、人头基数要准确、序时进度要保证、后续管理要跟上”的“五要”工作要求,做到思想统一、方法统一,确保效果。各地按照统一制作的谈话提纲和调查问卷,准确掌握每位受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认真梳理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着手解决;对应予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各地及时对回访对象状态进行科学评估,落实后续教育管理措施。省社科院还设立了回访帮教工作专项科研课题,成立了课题组,并形成了《江苏省教育转化现状与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
二、坚持人性化的工作措施,把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
回访帮教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突出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逐人建立县、镇、村三级帮教队伍,落实“三级包帮”和家庭帮教责任制,对部分思想认识未完全转变和发生反复的人员,适时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另外,从解决“法轮功”人员生活困难着手,针对回访对象的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现实困难,分类登记造册,通盘制定帮扶方案,确立帮扶序时进度,明确帮扶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积极协调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就业、就医便利,资助、减免其子女上学费用。徐州市反邪教协会会同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法轮功”人员中开展了帮扶帮教“清风”行动,通过送补助、送健康、送岗位、送保障、送知识“五送”活动,增强了“法轮功”人员对社会的认同感,扩大包容性,减少对立性,促进回归;盐城市反邪教协会结合全市开展的“下访金桥行动”和“牵手致富工程”,号召全市每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2名“法轮功”生活困难人员,并制定了使70%以上“法轮功”贫困人员“脱邪致富”的工作目标;泰州市注重对帮教对象回归前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回归后的心理疏导,日常帮教的人性化关怀,着力解决“法轮功”人员的社会安置问题,增强了回归对象生活信心。各地还充分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对回访帮教对象开展关爱帮扶和“送温暖”活动,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省设立了“回归社会工程”专项经费,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00多万元,为绝大多数回访对象解决了安置、低保、就业等现实困难,使他们思想得到了有效巩固,有力促进了他们回归社会的进程。
三、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模式,把疏与堵、立与破相结合,积极搭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平台
促进“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省各级均成立了“回归社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形成了牵头负责、共同参与、协调一致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同时,注重发挥民间反邪教组织重要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化引导平台,大力扶持自发的民间帮教群体。自2008年省反邪教协会成立后,全省已有10个市和20个县、区召开了反邪教协会成立大会,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反邪教民间组织网络。全省各级反邪教协会始终将“回归社会工程”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通过组织思想交流、理论研讨、文体活动等形式引导“法轮功”人员融入社会,积极为“法轮功”人员提供融入社会的渠道,相继形成了以常州市钟楼区“阳光工作站”、南京市下关区“爱心家园”为代表的社区工作平台,由反邪教志愿者和已转化“法轮功”人员作为活动主体,通过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更好地融入社会。各地还按照“融入社区、融入社会,思想置换、行为置换”的工作思路,加强健身、文化、宗教等阵地建设,用科学的健身方式、健康的文化活动、正常的宗教信仰和社会公益活动筑牢已转化“法轮功”人员思想防线,推进回归社会进程。南京市鼓楼区所辖七个街道全部成立了“关爱协会”,定期组织丰富的文体活动吸引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参加,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思想得到巩固和提高。鼓楼区协会还制作了系列纪实专题电视片《走进春天》,通过个案真实展现了“法轮功”人员从痴迷到觉醒、走出邪教阴影回归社会的心路历程。《走进春天》电视片播出后,引起了很多原“法轮功”人员的强烈共鸣。该区年逾七旬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倪某,在痴迷“法轮功”期间曾手抄《法轮大法》全文,经帮教转化后,将《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恭恭敬敬地抄录在宣纸上,送到区反邪教协会。现在,倪某成为了全国有名的京剧票友,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Page]
四、坚持常态化的工作理念,把强化政府管理和搞好社会服务相结合,为“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就是转化后逐步融入社会的过程。我们认为,影响“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因素,应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在加强对“法轮功”人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同时,更应注重整个社会环境的塑造,积极为“法轮功”人员创造良好的回归社会环境。
一是坚持党的基本政策。对符合转化和解脱的“法轮功”人员及时兑现政策,使修炼“法轮功”的经历不成为影响他们正常社会生活的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绝大多数“法轮功”已转化人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力量,纳入社会正常管理,为真正实现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改善帮教工作方式。与“法轮功”等邪教斗争十年来,各级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基本方针,使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实现思想转化,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当前,工作重点应向促进回归为主的阶段转变,把教育管理和搞好社会服务相结合,逐步实现从管理为主的方式向服务为主的方式转变。既要通过教育管理转化“法轮功”人员思想,更要帮助解决转化后的思想困惑、生活和就业困难等一系列融入社会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工作对象向身心健康方向发展,向回归、融入社会方向发展,向实现与家庭、他人、社会、自然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是营造适度宽松的回归环境。通过开展社会面反邪教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环境,是促进“法轮功”人员回归社会的 “外因”。今年以来,我省从新的起点谋划和组织新形势下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将反邪教宣传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以反邪教宣传教育先导,努力实现“抓宣传,带教育,促回归”的整体功效。一方面通过广泛开展社会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露邪教特征,剖析邪教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邪教能力,不断挤压邪教渗透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法律法规等政策宣传,使群众认识到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是受邪教蒙蔽的受害者,做到多理解、多包容、不歧视,为“法轮功”人员真正回归社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