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轮功问题的反思——纪念取缔法轮功十周年
今年是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十年应该是一个不算短的时间了。十年来,围绕法轮功,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产生了不少既想不到也不大看得清的问题。回过头来,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番客观的认真的梳理、研究,对于相关的人士从一个侧面,正确了解宗教、邪教,了解人性的弱点,乃至了解当今的中国和世界,在今后更好地判断、处理类似的问题,都会有所裨益。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法轮功问题,如今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仅是现代的问题,还可能是长远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宗教和邪教,还与政治和法律乃至人的心理、生理等密切相关。它是一面镜子,可以反映、折射出中国乃至各当事国的民众和社会中存在的许多或明显或隐秘的问题。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关键是看人们愿不愿意去正视它,从什么角度去研究它,以什么心态和方式去面对它、处理它。
就本人来说,虽然我接触法轮功较早,很早就撰写长文揭露法轮功,指出其邪教性质,但仍然有许多问题始料不及,有些至今也难于作出明确的判断。例如,法轮功刚刚推出两年后的1994年8月,李洪志首次到哈尔滨讲“法轮大法”,我听后认为他也就小学水平,演讲错误百出,不值一驳。我当时一方面不大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痴迷于他的摇唇盅惑,一方面认为这只是一个暂时现象,一定会有人出来干预和制止。没有想到法轮功完全不同于一般的气功,1996年,其辅导站竟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哈尔滨建立起来,这才促使我对它进行研究,当年即写出了长篇揭露批判文章,1998年初更是编辑了第一本公开出版的揭批法轮功的专著。在我的心中,法轮功也就类似于50年代政府取缔的会道门,是一个骗人的附佛外道而已,建议党和政府予以取缔就完了。然而正如我们大家现在都看到的那样,情况远非如此简单。这说明,无论是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其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受限于已有的认识和经验。好在我们党和政府不断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这才造就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成就。在党和政府遇到的众多问题中,法轮功可说是一个比较特殊,吊诡而棘手的问题。因此,借助于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对法轮功问题进行一番认真、系统的反思和总结,对于当前和未来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在认识、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我认为值得进行思考或反思的方面很多,例如:1、法轮功从创立到取缔,短短七年,为什么会有数百万人参与、信从?其中竟包括不少中共党员、离退休干部、研究生乃至教授?2、为什么是法轮功而不是众多形成更早的气功门派有此发展速度和规模?3、法轮功信徒为什么不去信仰佛教而信从法轮功所谓的“最高佛法”?4、法轮功被取缔十年来,为什么在大陆仍有许多痴迷者难于转化,一意孤行,在海外更是发展到数十上百个国家,成为干扰、破坏我国内政外交的一个工具?5、世界学术界、法律界在定义和处理“邪教”问题上为什么众说纷纭?应如何科学、客观地定义邪教?6、用什么方式来批判、治理法轮功邪教更为合理:科学?无神论?宗教?气功?法律?经济?强力机关?社区组织?医疗或心理诊所?互联网?7、法轮功未来可能如何演变?8、党和政府在处理法轮功邪教问题上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汲取?9如何从法轮功问题上来认识邪教的性质与危害,以及从中暴露出的人性的弱点和局限性?10、如何从各国各地区人们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态度上认识不同社会的文化差异,从而采取相应的策略?11、邪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如何通过与各国同道交流分享我们治理法轮功的经验,建立世界反邪教的统一战线?
现代世界是一个信息爆炸、文化多元、全面开放的世界。对于上述问题,可能会有众多不同的解答,甚至截然相反的解答。这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实,如今更甚。正如古哲庄子所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下面我谨从一个长期关注法轮功问题的佛教徒的角度,谈一些自己感触较大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法轮功
认清法轮功的本质属性,是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关键。法轮功的本质是邪教,而邪教是具有宗教性内核的,如教主崇拜、相信超自然力量、以彼岸世界为终极目标等。只有深刻认识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十几年来围绕法轮功问题出现的种种奇怪现象。李洪志的气功水平很是一般,但他却能以大众容易理解的通俗语言和方式大谈宗教问题和宗教修炼,通过建立组织、辅导站和互联网传功,用他的话说就是往高层次上带人,并把自己的功法标榜为“法轮大法”甚至“最高佛法”。而一定的宗教心理和宗教需求是不论党员还是干部,是穷还是富,是智还是愚,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可能产生集体共鸣的。李洪志正是充分利用了当时全国气功热和宗教市场供不应求的机会,使法轮功从众多气功门派中异军突起,急剧膨胀;当人们的宗教信仰和情感一旦被这位所谓的大师和“真善忍”等华丽的口号所误导,并形成群体效应后,信徒们往往会先入为主,表现出相当的主观性、自闭性、排他性,和受抑制后的固守性、攻击性。当法轮功被取缔,李洪志一个又一个谎言被戳穿,为什么仍有那么多的信徒死心塌地地为法轮功卖命?难道李洪志真有那么大的法力或魔力控制他们吗?不是,只不过是他巧妙地利用了宗教和人性中上述的特点而已;当中国政府以大量的事实说明法轮功是一个邪教,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同情、支持法轮功,而不愿相信中国政府,难道是他们服膺法轮功的说教吗?不是,只不过是法轮功利用了民主国家维护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的价值观,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法轮功维护所谓的人权的群体诉求,以达到干预中国内政的目的而已。 [Page]
当然,李洪志偷梁换柱的骗人把戏是全方位的,他是打着气功旗号搞乱气功,打着科学旗号背离科学,打着宗教旗号亵渎宗教,打着中华传统文化旗号沾污中华传统文化,打着人权旗号违反人权。虽然如此,利用宗教神化自己、控制驾御信徒,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才是关键,其它只是起辅助作用的。
二、法轮功问题的解决
改革开放,在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的同时,也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许多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社会的巨变几乎引发了全民的信仰危机,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一波又一波的的民主政治思潮和气功热、特异功能热、宗教热,是两类比较极端的表现,在相当程度上威胁着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秩序,境外敌对势力为此兴高采烈,推波助澜。中国好不容易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十年浩劫,走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实在经不起节外生枝,再发生大起大落的折腾。法轮功滾雪球般的发展,只有在当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时期才可能发生,它作为非法组织被取缔,并被定性为邪教,没过多久即土崩瓦解,也只有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做到。
在我国,“邪教”一词一直就是代表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伦理秩序的中央政权为维护其统治而使用的一个政治概念,用来指那些打着宗教的旗号散布谣言邪说,蒙骗、控制大量群众,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动摇基层政权,煽动颠覆政府,破坏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秘密教门,或称“会道门”,在西方基督教文化圈没有完全对等的词,在中世纪相当于“异端邪说”,在近代通常指极端的“精神膜拜团体”。在学术界,对“邪教”的定义更是众说纷纭。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意识形态的对立,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我国取缔法轮功的正当性,而这也正是法轮功问题复杂化、国际化的重要原因。
尽管取缔法轮功是大势所趋,在处理法轮功相关问题上,我们是不是可以采取更为科学的、人性化的办法,而不致造成那么严重的对立和那么多的后遗症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回过头来看,当年的确有相当多的人对法轮功的性质及其长期的危害缺乏真正的了解,习惯于用旧的思维和老办法处理新问题,用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处理复杂的文化和精神层面的问题,用过于中国化的说法和方式回应业已国际化的法轮功问题,这既有社会历史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的因素;既有认知观念的误区,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因此可以说,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走了不少弯路,教训深刻。
例如,由于过去长期的政治运动,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中,宗教与科学和无神论是根本对立的,是封建迷信,历来是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致使相当多的人既不了解传统的宗教,也不了解法轮功内在核心的宗教因素,对涉及的宗教性问题,他们要么讳莫如深地绕着走,要么采用政治运动的形式,站在无神论和科学的立场上,将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混在一起批判;大量并不大了解宗教知识和宗教心理的公检法干警与街道干部也不得不走上第一线,去做那些满脑子宗教性观念的“非常人”——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不过,出现这种情况也是事出有因。李洪志大肆歪曲利用宗教术语和观念,兜售伪科学,不仅迷惑了许多的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还将矛头直指揭露法轮功的科学工作者和新闻媒体,甚至裹胁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挟党和政府,这对以科学和无神论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执政党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何况面对法轮功咄咄逼人的攻势,似乎别无选择。
但大家知道,宗教界对于李洪志歪曲利用宗教名词术语招摇撞骗,是深恶痛绝的,因此很早就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揭露批判。然而,在法轮功被取缔的一年多时间里,主流媒体几乎全是用无神论和科学的观点批判法轮功,无形中,有神论和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宗教仪式、民俗信仰,与法轮功一道成为了批判的对象,似乎要用对中共党员或科技工作者的觉悟标准来要求普罗大众。如此一来,国内宗教界反而背了黑锅,哑然失声;海外宗教界本来应该痛恨歪曲利用宗教甚至诬蔑各宗教教主的法轮功,反而更同情法轮功的所谓信仰权利的诉求;许多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对此也只能沉默以对。实际上,这种形式的大批判,并不能解决法轮功信徒的心理问题,反而在理论上把法轮功抬高到与合法宗教一样的地位,也极大地扩充了同情、支持法轮功的队伍,使法轮功问题复杂化、国际化。后来有关方面似乎发现了这一失误而作了调整,但损失已难于挽回。 [Page]
从我们研究宗教的人来看,无神论和有神论争论了数千年,它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精神层面的信仰问题,挑起这方面的争论,不可能达成一致,更无益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就科学和宗教来说,二者属于不同的价值体系,各有其适用领域和不可替代的价值,许多国家科技十分发达,同时宗教也十分的兴盛,表明二者并非如我们过去认为的那样,是非此即彼的死对头。事实证明,仅用科学来批判法轮功邪教,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当年有一些人认为,正是因为宗教和封建迷信的盛行,才培育了法轮功等邪教,于是本能地希望借助于批判法轮功,把宗教热打下去。这种思维是片面的,实际上是极左思潮的产物。人们有宗教的需求,才会有宗教的产生,而且爱国宗教有着传承民族文化、维护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等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文革”后党和政府重新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绝不是偶然的一时之举。过去正是因为传统宗教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发育不全,人民的宗教需求得不到满足,也没有足够的宗教知识以识别真伪,从而让法轮功邪教有可乘之机,大肆贩卖假冒伪劣的宗教产品,竟然能畅行无阻。当我一想到有那么多的法轮功信徒误将法轮功当成了“最高佛法”,既感到可悲,又感到可气。
我一向认为,合法宗教才是邪教的天敌!如果我们能真正认识这一点,在宣传科学、无神论的同时,加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在民众中普及基本的宗教知识,法轮功就不可能有恶性般的发展;当取缔法轮功后,如果我们能更多地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揭穿李洪志头上虚假神秘的光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迷者死心塌地地为李洪志卖命,转化工作可能也要顺利一些;若我们能通过宗教界人士团结广泛联络海外的同道,向他们介绍法轮功是如何亵渎宗教,如何歪曲利用宗教,如何使其信徒自绝于国家、民族、社会,以致家破人亡的,李洪志就只能忙于应付各国宗教界人士的反对,境外敌对势力一想到宗教界的反对都会心有禁忌,法轮功在海外就生存不保,更不可能肆无忌惮地干扰破坏中国的内政外交了。
从事宗教工作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根据宗教的特点,作出了宗教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判断,简称为宗教五性。同理,我认为邪教也会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这是由邪教具有的宗教性所决定的。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治理反动会道门时,采取群众运动,快刀斩乱麻,很快就取得成功,令人记忆犹新。但到了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记得一位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当初治理法轮功时,以为一两个月即可搞定,以后则将计划延长到三个月、半年、一年……现在看来得做好与邪教长期斗争的准备。可见,当年不仅对法轮功邪教疏于防范,在治理上更是教训多多。分析其原因,根本还在于对邪教的宗教性认识不够,更不要说邪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了。
因此,为了做好长期与法轮功斗争的准备,为了未来更好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借助于取缔法轮功十周年之因缘,各有关方面都应当对法轮功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深刻的反思。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法轮功问题,如今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仅是现代的问题,还可能是长远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宗教和邪教,还与政治和法律乃至人的心理、生理等密切相关。它是一面镜子,可以反映、折射出中国乃至各当事国的民众和社会中存在的许多或明显或隐秘的问题。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关键是看人们愿不愿意去正视它,从什么角度去研究它,以什么心态和方式去面对它、处理它。
就本人来说,虽然我接触法轮功较早,很早就撰写长文揭露法轮功,指出其邪教性质,但仍然有许多问题始料不及,有些至今也难于作出明确的判断。例如,法轮功刚刚推出两年后的1994年8月,李洪志首次到哈尔滨讲“法轮大法”,我听后认为他也就小学水平,演讲错误百出,不值一驳。我当时一方面不大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痴迷于他的摇唇盅惑,一方面认为这只是一个暂时现象,一定会有人出来干预和制止。没有想到法轮功完全不同于一般的气功,1996年,其辅导站竟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哈尔滨建立起来,这才促使我对它进行研究,当年即写出了长篇揭露批判文章,1998年初更是编辑了第一本公开出版的揭批法轮功的专著。在我的心中,法轮功也就类似于50年代政府取缔的会道门,是一个骗人的附佛外道而已,建议党和政府予以取缔就完了。然而正如我们大家现在都看到的那样,情况远非如此简单。这说明,无论是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其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受限于已有的认识和经验。好在我们党和政府不断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这才造就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成就。在党和政府遇到的众多问题中,法轮功可说是一个比较特殊,吊诡而棘手的问题。因此,借助于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对法轮功问题进行一番认真、系统的反思和总结,对于当前和未来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在认识、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我认为值得进行思考或反思的方面很多,例如:1、法轮功从创立到取缔,短短七年,为什么会有数百万人参与、信从?其中竟包括不少中共党员、离退休干部、研究生乃至教授?2、为什么是法轮功而不是众多形成更早的气功门派有此发展速度和规模?3、法轮功信徒为什么不去信仰佛教而信从法轮功所谓的“最高佛法”?4、法轮功被取缔十年来,为什么在大陆仍有许多痴迷者难于转化,一意孤行,在海外更是发展到数十上百个国家,成为干扰、破坏我国内政外交的一个工具?5、世界学术界、法律界在定义和处理“邪教”问题上为什么众说纷纭?应如何科学、客观地定义邪教?6、用什么方式来批判、治理法轮功邪教更为合理:科学?无神论?宗教?气功?法律?经济?强力机关?社区组织?医疗或心理诊所?互联网?7、法轮功未来可能如何演变?8、党和政府在处理法轮功邪教问题上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汲取?9如何从法轮功问题上来认识邪教的性质与危害,以及从中暴露出的人性的弱点和局限性?10、如何从各国各地区人们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态度上认识不同社会的文化差异,从而采取相应的策略?11、邪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如何通过与各国同道交流分享我们治理法轮功的经验,建立世界反邪教的统一战线?
现代世界是一个信息爆炸、文化多元、全面开放的世界。对于上述问题,可能会有众多不同的解答,甚至截然相反的解答。这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实,如今更甚。正如古哲庄子所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下面我谨从一个长期关注法轮功问题的佛教徒的角度,谈一些自己感触较大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法轮功
认清法轮功的本质属性,是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关键。法轮功的本质是邪教,而邪教是具有宗教性内核的,如教主崇拜、相信超自然力量、以彼岸世界为终极目标等。只有深刻认识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十几年来围绕法轮功问题出现的种种奇怪现象。李洪志的气功水平很是一般,但他却能以大众容易理解的通俗语言和方式大谈宗教问题和宗教修炼,通过建立组织、辅导站和互联网传功,用他的话说就是往高层次上带人,并把自己的功法标榜为“法轮大法”甚至“最高佛法”。而一定的宗教心理和宗教需求是不论党员还是干部,是穷还是富,是智还是愚,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可能产生集体共鸣的。李洪志正是充分利用了当时全国气功热和宗教市场供不应求的机会,使法轮功从众多气功门派中异军突起,急剧膨胀;当人们的宗教信仰和情感一旦被这位所谓的大师和“真善忍”等华丽的口号所误导,并形成群体效应后,信徒们往往会先入为主,表现出相当的主观性、自闭性、排他性,和受抑制后的固守性、攻击性。当法轮功被取缔,李洪志一个又一个谎言被戳穿,为什么仍有那么多的信徒死心塌地地为法轮功卖命?难道李洪志真有那么大的法力或魔力控制他们吗?不是,只不过是他巧妙地利用了宗教和人性中上述的特点而已;当中国政府以大量的事实说明法轮功是一个邪教,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同情、支持法轮功,而不愿相信中国政府,难道是他们服膺法轮功的说教吗?不是,只不过是法轮功利用了民主国家维护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的价值观,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法轮功维护所谓的人权的群体诉求,以达到干预中国内政的目的而已。 [Page]
当然,李洪志偷梁换柱的骗人把戏是全方位的,他是打着气功旗号搞乱气功,打着科学旗号背离科学,打着宗教旗号亵渎宗教,打着中华传统文化旗号沾污中华传统文化,打着人权旗号违反人权。虽然如此,利用宗教神化自己、控制驾御信徒,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才是关键,其它只是起辅助作用的。
二、法轮功问题的解决
改革开放,在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的同时,也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许多人“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社会的巨变几乎引发了全民的信仰危机,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一波又一波的的民主政治思潮和气功热、特异功能热、宗教热,是两类比较极端的表现,在相当程度上威胁着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秩序,境外敌对势力为此兴高采烈,推波助澜。中国好不容易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十年浩劫,走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实在经不起节外生枝,再发生大起大落的折腾。法轮功滾雪球般的发展,只有在当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时期才可能发生,它作为非法组织被取缔,并被定性为邪教,没过多久即土崩瓦解,也只有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做到。
在我国,“邪教”一词一直就是代表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伦理秩序的中央政权为维护其统治而使用的一个政治概念,用来指那些打着宗教的旗号散布谣言邪说,蒙骗、控制大量群众,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动摇基层政权,煽动颠覆政府,破坏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秘密教门,或称“会道门”,在西方基督教文化圈没有完全对等的词,在中世纪相当于“异端邪说”,在近代通常指极端的“精神膜拜团体”。在学术界,对“邪教”的定义更是众说纷纭。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意识形态的对立,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我国取缔法轮功的正当性,而这也正是法轮功问题复杂化、国际化的重要原因。
尽管取缔法轮功是大势所趋,在处理法轮功相关问题上,我们是不是可以采取更为科学的、人性化的办法,而不致造成那么严重的对立和那么多的后遗症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回过头来看,当年的确有相当多的人对法轮功的性质及其长期的危害缺乏真正的了解,习惯于用旧的思维和老办法处理新问题,用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处理复杂的文化和精神层面的问题,用过于中国化的说法和方式回应业已国际化的法轮功问题,这既有社会历史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的因素;既有认知观念的误区,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因此可以说,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走了不少弯路,教训深刻。
例如,由于过去长期的政治运动,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中,宗教与科学和无神论是根本对立的,是封建迷信,历来是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致使相当多的人既不了解传统的宗教,也不了解法轮功内在核心的宗教因素,对涉及的宗教性问题,他们要么讳莫如深地绕着走,要么采用政治运动的形式,站在无神论和科学的立场上,将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混在一起批判;大量并不大了解宗教知识和宗教心理的公检法干警与街道干部也不得不走上第一线,去做那些满脑子宗教性观念的“非常人”——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不过,出现这种情况也是事出有因。李洪志大肆歪曲利用宗教术语和观念,兜售伪科学,不仅迷惑了许多的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还将矛头直指揭露法轮功的科学工作者和新闻媒体,甚至裹胁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挟党和政府,这对以科学和无神论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执政党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何况面对法轮功咄咄逼人的攻势,似乎别无选择。
但大家知道,宗教界对于李洪志歪曲利用宗教名词术语招摇撞骗,是深恶痛绝的,因此很早就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揭露批判。然而,在法轮功被取缔的一年多时间里,主流媒体几乎全是用无神论和科学的观点批判法轮功,无形中,有神论和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宗教仪式、民俗信仰,与法轮功一道成为了批判的对象,似乎要用对中共党员或科技工作者的觉悟标准来要求普罗大众。如此一来,国内宗教界反而背了黑锅,哑然失声;海外宗教界本来应该痛恨歪曲利用宗教甚至诬蔑各宗教教主的法轮功,反而更同情法轮功的所谓信仰权利的诉求;许多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对此也只能沉默以对。实际上,这种形式的大批判,并不能解决法轮功信徒的心理问题,反而在理论上把法轮功抬高到与合法宗教一样的地位,也极大地扩充了同情、支持法轮功的队伍,使法轮功问题复杂化、国际化。后来有关方面似乎发现了这一失误而作了调整,但损失已难于挽回。 [Page]
从我们研究宗教的人来看,无神论和有神论争论了数千年,它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精神层面的信仰问题,挑起这方面的争论,不可能达成一致,更无益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就科学和宗教来说,二者属于不同的价值体系,各有其适用领域和不可替代的价值,许多国家科技十分发达,同时宗教也十分的兴盛,表明二者并非如我们过去认为的那样,是非此即彼的死对头。事实证明,仅用科学来批判法轮功邪教,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当年有一些人认为,正是因为宗教和封建迷信的盛行,才培育了法轮功等邪教,于是本能地希望借助于批判法轮功,把宗教热打下去。这种思维是片面的,实际上是极左思潮的产物。人们有宗教的需求,才会有宗教的产生,而且爱国宗教有着传承民族文化、维护伦理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等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文革”后党和政府重新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绝不是偶然的一时之举。过去正是因为传统宗教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发育不全,人民的宗教需求得不到满足,也没有足够的宗教知识以识别真伪,从而让法轮功邪教有可乘之机,大肆贩卖假冒伪劣的宗教产品,竟然能畅行无阻。当我一想到有那么多的法轮功信徒误将法轮功当成了“最高佛法”,既感到可悲,又感到可气。
我一向认为,合法宗教才是邪教的天敌!如果我们能真正认识这一点,在宣传科学、无神论的同时,加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在民众中普及基本的宗教知识,法轮功就不可能有恶性般的发展;当取缔法轮功后,如果我们能更多地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揭穿李洪志头上虚假神秘的光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迷者死心塌地地为李洪志卖命,转化工作可能也要顺利一些;若我们能通过宗教界人士团结广泛联络海外的同道,向他们介绍法轮功是如何亵渎宗教,如何歪曲利用宗教,如何使其信徒自绝于国家、民族、社会,以致家破人亡的,李洪志就只能忙于应付各国宗教界人士的反对,境外敌对势力一想到宗教界的反对都会心有禁忌,法轮功在海外就生存不保,更不可能肆无忌惮地干扰破坏中国的内政外交了。
从事宗教工作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根据宗教的特点,作出了宗教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判断,简称为宗教五性。同理,我认为邪教也会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这是由邪教具有的宗教性所决定的。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治理反动会道门时,采取群众运动,快刀斩乱麻,很快就取得成功,令人记忆犹新。但到了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记得一位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当初治理法轮功时,以为一两个月即可搞定,以后则将计划延长到三个月、半年、一年……现在看来得做好与邪教长期斗争的准备。可见,当年不仅对法轮功邪教疏于防范,在治理上更是教训多多。分析其原因,根本还在于对邪教的宗教性认识不够,更不要说邪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了。
因此,为了做好长期与法轮功斗争的准备,为了未来更好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借助于取缔法轮功十周年之因缘,各有关方面都应当对法轮功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