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转化者社会适应性心理的培植策略

    1、邪教的社会危害性
    邪教是现代社会的毒瘤。邪教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危害主要是指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的危害。政治稳定是社会政治稳定最集中和最基本的表现;经济稳定是整个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社会思想稳定主要表现为包括意识形态、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相对稳定;社会秩序的稳定,主要指社会治安环境有序,法制得到遵守,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风气正常。邪教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是灾难性的,人们只有擦亮眼睛,与邪教作坚决的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才能共享光明的未来。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构成日趋多元化的现实条件下,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以“气功”等面目迷惑群众,组织结社、从事违法活动,最终走上“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政府、反法治”的不归路,沦为国内外反华势力的帮凶。“法轮功”事件表明:我国的邪教现象已经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成为危害家庭、残害生命、破坏社会秩序的社会问题。
    2、关于“法轮功”之类的现象产生的根源
    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大法”一套歪理邪说,又不完全是传统的封建迷信的翻版,其之所以大力传播,又有着深刻的现实社会思想根源。一是由于长期“左”的思想泛滥,以及我们政治思想工作的淡化,造成部分群众、干部和党员信仰动摇,思想混乱,甚至连唯心论与唯物论、有神论与无神论这些基本理论都无从加以区分,从而导致了信仰淡化、理想淡化、政治淡化。而是社会转型时期所特有的多变性、不确定性。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很大压力,使一些意志不坚定者产生思想空虚和对改革的恐惧,从而有一种逃避现实的心态。这些都给“法轮功”之类的歪理邪说趁虚而入造成了可乘之机。李洪志大肆鼓吹的所谓“末日来临”、地球爆炸、“度人去天国”等谬论,使许多缺乏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人上当受骗,也使一些有一定科学知识的人上当受骗。曾经有位中科院的“法轮功”修炼者说:“‘法轮功’不是迷信,而是博大精深的科学。”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盲目的迷信科学,没有用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态度对待科学。
     3、我国当今邪教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
     当今世界一个重要特征是物质文明在膨胀中失衡,精神文明在混乱中平庸。世界精神危机来源于人们心理对物质的不平衡,其具体表现,首先是因为当今世界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的巨大鸿沟,人们心理对高度发达的物质的承受能力日趋薄弱;其次是高科技压力下人们的厌倦、压抑、恐惧、焦虑和偏执狂构成的“综合技术压迫症”;第三是因为面对垄断资本强大竞争压迫又难有作为而产生的诸如放荡、家庭分裂、厌恶政治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恶果。而所有这些当今世界人们精神心理困惑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世界性的宗教狂热。
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现象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我国长期落后的经济,导致民族的精神文化中对科学始终缺乏全面的认识,尤其缺乏对科学精神内涵的领悟和尊崇;改革开放使整个国家迅速进入了社会转型时期,这期间出现的社会贫富差距和城乡差别的扩大、下岗引起一部分人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住房、医疗、教育等制度的改革对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屡禁不止的官员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很容易使善良的人们产生相应的困惑和忧虑。
    4、弱势群体心理特征分析
  (1)妇女心理特征分析据某些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法轮功”痴迷者中有2/3是女性。
不仅如此,从已经报道的现实情况来看,近几年来痴迷于"法轮功"的女性不仅居于多数,而且极易走向极端,如2001年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中,X名自焚者中有X名是女性,其中一名是年仅12岁的女孩。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女性“法轮功”痴迷者中,因缺乏自信、焦虑、不满、容易接受暗示、好奇、从众等各种心理原因而走向邪路的比例也相当高。针对这样的一种现实状况,如何从心理学入手,研究分析妇女心理特征与邪教诱惑的关系,揭露邪教组织利用女性心理弱势控制一些女性的思想、精神从而控制其行为的险恶用心,唤起广大女性从对自身心理特点的认识上自觉抵制邪教思想的侵蚀,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就显得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同时,女性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作为母亲,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心理素质的高低不仅对于提高妇女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而且其心理素质的高低和整体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001年发生于天安门广场的“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中,就有X个女孩都是在母亲的言传身教下走上不归邪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揭露邪教本质,从心理上提高女性抵御邪教诱惑的能力,不仅仅是维护妇女人权,提高妇女自身社会地位的问题,还是关系到儿童青少年的生存权、成长权,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四有”新人的重大现实问题。 [Page]
  (2)学生心理特征分析
为建立牢固的社会根基,邪教组织越来越注重成员的多元性。他们将渗透的范围扩展到社会各阶层、各职业、各年龄段,尤其是青年学生。“法轮功”非常注重发展青少年信徒,20岁以下的成员占XX%。从青年学生本身来说,他们心身均不成熟,相当多的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他们喜欢标新立异,对超自然、超能力的神秘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但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是非辨识力,因此,极容易成为被邪教渗透的对象和被邪教欺骗的人群。
从高校来看,邪教传播有以下新特点:1、邪教加强了对广大青年学生的渗透;2、邪教加强了对高校教师的渗透;3、邪教加强了与高新技术的结合,加大了对高校渗透的力度。
高校既是培养高学历人才的场所,更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高校培养的人才是否合格,将直接关系到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决策能否实现,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旗帜能否一代一代传下去的大问题。鉴于高校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能,其反邪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下岗工人心理特征分析
心态失衡是下岗失业群体对生存困境的反映。下岗失业群体承担了转型的成本却未分享利益,会对社会和强势群体怨恨与不满,导致外罚性的抢劫、偷盗犯罪或内罚性的自杀等,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转型期的失业还易造成下岗职工焦虑、抑郁、牢骚、不满情绪。焦虑是人遇到障碍而又不能克服时产生的紧张不安的情绪反应,是由社会中的不确定因素在民众中产生的烦躁、非理性冲动。焦虑既可以激发人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又可以导致人逃避现实。抑郁是人情绪低落、兴趣丧失、精力减退和行动迟缓的综合症。当人意识到阻碍自己实现目标的障碍的不合理性,就会产生牢骚、不满。牢骚对缓解心理压力、促进内心平衡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容易滋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怀疑和抵触情绪,使再就业蒙上心理阴影。有些下岗职工对原企业和国家有强烈的依赖感,有等靠要的心理,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有些下岗职工有难以迁移的怀旧感,爱把现在与过去进行纵向比较而留恋往昔,因心理变革滞后导致对改革热情不高。下岗职工还有因丢掉铁饭碗而产生的深重压力感和对失业前后巨大的社会地位反差而产生的强烈失落感。
    5、国外对邪教的控制和治理情况
邪教为各国所不容。国外治理邪教主要采取打击和遏制两种措施,具体可分为立法控制、司法控制、政府控制和民间控制几方面的内容。鉴于邪教本身的反政府、反社会和违法性,因此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是主要手段。从治理对象上看,必然涉及到对邪教组织本身和邪教组织的头目或成员两种不同主体的控制。1.立法控制。如何从立法上有效地控制邪教的发展,尤其是初期的发展,是各国面临的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如何认定邪教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国的立法对邪教还缺乏统一的法律定义。2.司法控制。主要手段包括:对触犯刑律的邪教分子判刑、通缉,甚至击毙;对邪教组织严密监控,或者将邪教组织的骨干驱逐出境;依法对邪教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民事诉讼,帮助邪教的受害者获得民事救济。3.政府控制。主要手段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邪教组织;官方成立或直接支持成立有关反邪教的机构。4.民间控制。民间控制主要是培植民众对邪教的厌恶情绪,通过谴责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组织,增加邪教成员的羞耻感来达到遏制、防范邪教的目的。
    6、我国治理邪教的主要措施
    我国当前对付邪教的治理措施,借鉴吸收了国外和中国古代的若干经验,采取了立法、司法、行政和民间的手段。从立法手段来看,除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既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应对性法律法规;从司法手段来看,包括对触犯刑法的邪教头目处以刑罚,通缉在逃的邪教犯罪分子,对尚不够刑罚处分的顽固分子实行劳动教养等;从行政手段来看,包括取缔邪教,对参与人员给予处分,禁止参与邪教等;从民间手段来看,包括由群团组织发出禁止参与邪教的规定,社会各界的谴责、签名等方式反对邪教,宣传舆论对邪教进行批判等。 [Page]
与各国相比较,我国当前治理邪教的措施是得力的,并有所创新:(1)从法律上对“邪教组织”作出定义,是对国际反邪教斗争作出的重要贡献;(2)利用劳动教养来对邪教中毒较深的人进行改造,强制其转化;(3)利用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开展帮教活动来促使邪教痴迷者重返社会。
    7、研究意义
    打击邪教、驱除公害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反邪教已成为世界性范围的课题。在我国同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丑恶势力作斗争,实质是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问题。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在我国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反邪教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不可否认,仍然有一部分群众仍痴迷于“法轮功”等歪理邪说,这场斗争并未完全结束,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尖锐的、复杂的。纵观我区多年反邪教工作,其中的薄弱点仍值得我们深思,要想取得反邪教斗争的最终胜利,首先,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反邪教工作的理念,使思想教育转化与健康心灵培植以及社会适应性培养三者有机结合,促使法轮功练习者:“能回头、敢回头、愿回头”。其次,依据社会背景,探讨邪教产生的根源以及邪教得以传播的多元化因素。再次,通过对“法轮功”劳教者、痴迷者、练习者、转化者、易渗透者的帮教转化工作,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使痴迷者彻底与“法轮功”邪教决裂、融入社会、最终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