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工作探讨
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十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本着“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原则,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给“法轮功”邪教组织以致命的打击,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死不甘心,负隅顽抗,在今年取缔“法轮功”十周年之际,加强互联网上的活动,大肆鼓动国内“法轮功”痴迷者搞捣乱破坏活动,妄图再一次掀起反共高潮。因此,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成为一场严肃的,长期的,复杂的政治斗争,这场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死存亡。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我党和政府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体会到以下几点,写出来与同行们共商。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教育转化看作是一种斗争
教育转化工作是对“法轮功”组织的釜底抽薪。任何一个邪教,没有了信徒那将是一片空白。十年来,能遗留下来的“法轮功”信徒,痴迷程度较深,已经失去了自我,没有了自己的思维,有时思想又特别幼稚、单纯,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指使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以说教育转化是一种斗争,是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两种不同思想甚至是两种不同文化的斗争,是一种心理上的较量,而不是简单的说服教育。既然是斗争,就要讲究策略,采取诸多的配套措施,包括严格管理、强制学习等等。这也是这项工作的难点所在。我见过很多做这项工作的人,做教育转化像调解民间纠纷,只是一味地谈家庭、谈人生、谈危害,往往起不到理想的效果,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没必要谈,这只是教育转化的一部分,不是全部。这些对于一个深陷“法轮功”泥潭的人来说,不知听了多少遍,经历了多少次,却就是不知途迷返,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压力,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他也不知道“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他的思维死死地被禁锢在“法轮功”邪教的圈子里。在工作中,我们牢牢地把握住这一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多管齐下,配合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以感化教育为主,但感化教育不等于纵容。所以严格管理是教育转化的前提,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转化的成果。任何邪教信徒特别是“法轮功”痴迷者都无视国家法律,在他们眼里,“法轮大法”是主宰宇宙的大法,是至高无上的大法,是碰不得、说不得的“真理”。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按照“法轮大法”的标准去做,把国家的法律、政策置之度外,没有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感。对法制教育中心的制度更不会理会。更有甚者,把法制教育中心说成是黑监狱。我们法制教育中心承担着社会面“法轮功”信徒教育转化的重要任务,对送入的“法轮功”痴迷者,首先加强法制教育、政策教育、纪律教育,让他们懂得法律是规范、约束人行为的准则,具有强制性。从生活起居入手,从一点一滴抓起,制定详尽的行为细则和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根据学员的不同表现,区别对待,违反制度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与一定的惩罚,对表现好的要及时给予表扬,为其创造宽松的生活、学习环境,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公开公平公正,创造有利于教育转化的人文环境。
三、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如果说管理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那么“以法破法”就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关键。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他不同的成因,对“法轮大法”也有不同的理解,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又有不同的个性和家庭环境。在工作中,我们根据“法轮功”痴迷者习练的原因,把他们分为四类,即受益型、挫折型、迷信型、对抗型,这四种类型并不排斥,有时恰恰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合。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在2005年前,口口声声不反党,遵守国家法律,2004年11月,“法轮功”组织抛出“九评共产党”反动宣传品后,“法轮功”痴迷者高举反党大旗,把中共与中国划分开来,把爱国与爱党划分开来,妄图颠覆党的领导,都又极具反党性。
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占相当的比例,他们年老多病,生活不太富裕,担负不起治疗各种疾病所花费的昂贵医疗费,相信通过自己习练“法轮功”,再不用打针吃药,病好了,身体强壮了,家庭也和睦了,因此视“法轮功”为宝,视李洪志为救命恩人,李洪志说什么,信什么,做什么,一切听从李洪志“法轮功”的安排。挫折型的“法轮功”人员所占比例较小,他们有的在单位受到排挤,事业不顺心;有的生意不顺亏了本;有的家庭不幸福,夫妻、婆媳等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突出,儿女不争气,生活艰难,或家庭出现变故,意外事故等等,出现这些问题,脆弱的心理经不住打击,也不从自己主客观上找原因,不敢面对现实,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逃避,认为今天的结局是命里注定的,是自己前世作孽造成的,从《转法轮》里找到了生活学习不顺的答案,找到了心理平衡点,很快痴迷。迷信型的“法轮功”习练者占有一定比例,这些人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迷信思想十分严重,相信宇宙间存在超能量的佛,道,神,相信“六道轮回”,相信人是由神创造的,不懂科学,也不相信科学。在习练“法轮功”前,练过各种不同的气功,信过各种不同迷信的传说,习练“法轮功”是为了成神成佛,不下地狱。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占极小的比例,这些“法轮功”人员,思想偏激,悲观,对人生失去信心,不能客观的分析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只看到贪污腐败、犯罪等阴暗面,看不到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看不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喜欢以点盖面,总认为社会败坏,人类道德败坏。由于种种原因,对党、对政府、对社会强烈不满,把下岗失业、各种挫折归罪于党、政府和社会,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 [Page]
针对以上情况,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克服大而化之,千人一面的工作方法,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把“法轮功”邪教组织与西方反华势力互相勾结,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政治稳定的所作所为作为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第一项内容,加强爱党爱国教育。同时注重对每一位痴迷者的调查了解,熟悉其基本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充分发挥每一位教转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根据痴迷者不同的练功原因、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接受能力、不同的思想症结和不同的性格特征,制定出不同的教育转化方案,包括谈话步骤、每一步谈话内容、管理方案等,做到一人一册,一人一个方法,有针对地破解每一个所谓的“迷”,找准“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破绽,各个击破。严格遵循以诚相待、循序渐进、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地推进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系统工作,没有一层不变的理论,也没有一概有效的方法,随着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形势的变化,我们也要不断地改变工作方法和策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研究,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转化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教育转化看作是一种斗争
教育转化工作是对“法轮功”组织的釜底抽薪。任何一个邪教,没有了信徒那将是一片空白。十年来,能遗留下来的“法轮功”信徒,痴迷程度较深,已经失去了自我,没有了自己的思维,有时思想又特别幼稚、单纯,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指使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以说教育转化是一种斗争,是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两种不同思想甚至是两种不同文化的斗争,是一种心理上的较量,而不是简单的说服教育。既然是斗争,就要讲究策略,采取诸多的配套措施,包括严格管理、强制学习等等。这也是这项工作的难点所在。我见过很多做这项工作的人,做教育转化像调解民间纠纷,只是一味地谈家庭、谈人生、谈危害,往往起不到理想的效果,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没必要谈,这只是教育转化的一部分,不是全部。这些对于一个深陷“法轮功”泥潭的人来说,不知听了多少遍,经历了多少次,却就是不知途迷返,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压力,把这些话当作耳旁风,他也不知道“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他的思维死死地被禁锢在“法轮功”邪教的圈子里。在工作中,我们牢牢地把握住这一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多管齐下,配合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以感化教育为主,但感化教育不等于纵容。所以严格管理是教育转化的前提,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转化的成果。任何邪教信徒特别是“法轮功”痴迷者都无视国家法律,在他们眼里,“法轮大法”是主宰宇宙的大法,是至高无上的大法,是碰不得、说不得的“真理”。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按照“法轮大法”的标准去做,把国家的法律、政策置之度外,没有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感。对法制教育中心的制度更不会理会。更有甚者,把法制教育中心说成是黑监狱。我们法制教育中心承担着社会面“法轮功”信徒教育转化的重要任务,对送入的“法轮功”痴迷者,首先加强法制教育、政策教育、纪律教育,让他们懂得法律是规范、约束人行为的准则,具有强制性。从生活起居入手,从一点一滴抓起,制定详尽的行为细则和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根据学员的不同表现,区别对待,违反制度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与一定的惩罚,对表现好的要及时给予表扬,为其创造宽松的生活、学习环境,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公开公平公正,创造有利于教育转化的人文环境。
三、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如果说管理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那么“以法破法”就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的关键。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他不同的成因,对“法轮大法”也有不同的理解,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又有不同的个性和家庭环境。在工作中,我们根据“法轮功”痴迷者习练的原因,把他们分为四类,即受益型、挫折型、迷信型、对抗型,这四种类型并不排斥,有时恰恰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合。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在2005年前,口口声声不反党,遵守国家法律,2004年11月,“法轮功”组织抛出“九评共产党”反动宣传品后,“法轮功”痴迷者高举反党大旗,把中共与中国划分开来,把爱国与爱党划分开来,妄图颠覆党的领导,都又极具反党性。
受益型的“法轮功”人员占相当的比例,他们年老多病,生活不太富裕,担负不起治疗各种疾病所花费的昂贵医疗费,相信通过自己习练“法轮功”,再不用打针吃药,病好了,身体强壮了,家庭也和睦了,因此视“法轮功”为宝,视李洪志为救命恩人,李洪志说什么,信什么,做什么,一切听从李洪志“法轮功”的安排。挫折型的“法轮功”人员所占比例较小,他们有的在单位受到排挤,事业不顺心;有的生意不顺亏了本;有的家庭不幸福,夫妻、婆媳等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突出,儿女不争气,生活艰难,或家庭出现变故,意外事故等等,出现这些问题,脆弱的心理经不住打击,也不从自己主客观上找原因,不敢面对现实,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逃避,认为今天的结局是命里注定的,是自己前世作孽造成的,从《转法轮》里找到了生活学习不顺的答案,找到了心理平衡点,很快痴迷。迷信型的“法轮功”习练者占有一定比例,这些人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迷信思想十分严重,相信宇宙间存在超能量的佛,道,神,相信“六道轮回”,相信人是由神创造的,不懂科学,也不相信科学。在习练“法轮功”前,练过各种不同的气功,信过各种不同迷信的传说,习练“法轮功”是为了成神成佛,不下地狱。对抗型的“法轮功”人员占极小的比例,这些“法轮功”人员,思想偏激,悲观,对人生失去信心,不能客观的分析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只看到贪污腐败、犯罪等阴暗面,看不到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看不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喜欢以点盖面,总认为社会败坏,人类道德败坏。由于种种原因,对党、对政府、对社会强烈不满,把下岗失业、各种挫折归罪于党、政府和社会,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 [Page]
针对以上情况,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克服大而化之,千人一面的工作方法,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把“法轮功”邪教组织与西方反华势力互相勾结,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政治稳定的所作所为作为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第一项内容,加强爱党爱国教育。同时注重对每一位痴迷者的调查了解,熟悉其基本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充分发挥每一位教转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根据痴迷者不同的练功原因、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接受能力、不同的思想症结和不同的性格特征,制定出不同的教育转化方案,包括谈话步骤、每一步谈话内容、管理方案等,做到一人一册,一人一个方法,有针对地破解每一个所谓的“迷”,找准“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破绽,各个击破。严格遵循以诚相待、循序渐进、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地推进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系统工作,没有一层不变的理论,也没有一概有效的方法,随着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形势的变化,我们也要不断地改变工作方法和策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研究,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