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主要做法及对策建议
自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以来,云南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两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在中国反邪教协会的支持下,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立项调查研究,现把云南的做法、经验和我们的对策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充分认识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重大意义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十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创新之举,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延伸、巩固和深化,是我们党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反邪斗争中的具体体现。两年来,云南一直把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力求做出成效。
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就是面对面地了解“法轮功”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疑释惑,消除顾虑,克服困难,使他们逐步融入社会,过上正常生活。回访帮教的对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服刑和劳教后,没有实现思想上的转化,仍然坚持顽固立场,痴迷于“法轮功”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回访帮教实际上就是教育转化工作的继续和延伸。做这类人的工作,困难不少,往往会受到他们的抵制和拒绝,但只要坚持做了,对他们至少是又一次触动,使他们又一次看到党和人民的诚意。另一种是经过教育,思想上已实现了转化,表示要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决裂的人员。这部分人回家后,会碰到许多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思想上也可能发生动摇。通过回访帮教,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解决实际工作生活问题,实际上就是对教育转化工作成果的巩固。可见,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具有治本功效,是教育转化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种扩展。
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受骗上当的“法轮功”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不论是转化了的或者是没有转化的,都一视同仁,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帮教工作,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解决实际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帮助他们脱离邪教控制,尽早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来,做一个正常人。这是一种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人文关怀对邪教受害者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的权利的高度尊重和维护。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质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
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地方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促使各级党委按照“一盘棋”的思路来谋划和部署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部门到地方回访,与街道社区的干部建立了联系,了解了“法轮功”人员到地方后的思想表现和生活状况,有利于改进工作。这些,就极大地推进了教育转化工作和整个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云南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做法和经验
2007年以来,云南省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先后分两批在全省开展了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截止2008年底,应回访对象已百分之百回访到位。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达到了巩固一批、转化一批、稳住一批的工作目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精心组织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把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必抓出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有关文件,对回访帮教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任务划分、方法步骤、职责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
两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开展回访帮教、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作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对回访帮教对象做好各项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使这一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形成了良好的帮教氛围。 [Page]
第二,从实际出发,分层分类,做到方法创新。“法轮功”人员的情况千差万别,回到家后社会因环境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家庭背景不同,他们个人的人生态度和接受教育转化的情况也不相同,有的甚至回避和拒绝回访。负责回访帮教工作的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爱心,从实际情况出发,分层分类开展工作。对思想稳定人员,采取鼓励问候的方式,肯定他们的现实表现,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面对今后的生活;对思想不稳定人员,耐心讲解“法轮功”的危害,帮助其认清“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对未转化人员,回访帮教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工作,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而对那些态度恶劣,无理取闹或借机滋事的“法轮功”人员,则坚决予以制止和警示;对那些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有误解的,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论对哪一类人,都坚持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做法,做到“四个尽量”:即对政策范围之内的问题尽量解决,对政策范围之外的问题视情况尽量变通解决,对能解决的困难尽量及早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尽量安排有关部门予以落实并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一人一策,讲究实效。杜绝了推诿责任、敷衍了事的情况发生。
第三,指导督促到位,坚持“回归社会”的四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在回访帮教工作中,方法是灵活的,但标准是严格的,来不得半点马虎了事。为了确保回访帮教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云南抓好两项工作:其一,指导督促到位。云南省反邪教部门把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第一线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各州市反邪教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县(市、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其二,严格坚持“回归社会”的四条标准。将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正常合法的收入,或解决低保待遇;有健康的心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有正常的家庭邻里关系和社会交往;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活动作为回归社会的标准开展工作。只有坚持这四条标准,“法轮功”人员才能真正从生活保障、心理状态、社会交往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回归社会。按这样的要求,在回访帮教工作的检查验收中,云南始终做到“四不放过”:即回访帮教对象基本情况不清不放过;谈话无记录,资料不齐全不放过;实际问题不解决、无解答不放过;后续帮教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通过坚持“四不放过”,确保了回访帮教工作的质量。
第四,加强社会协同,多方提供保障。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牵扯的单位和部门较多,需要加强社会协同,得到各界各部门的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派出精兵强将,密切配合。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还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并对经费开支范围、管理使用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利用,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我们的几点对策建议
在对云南省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进行调研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对今后云南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教育转化工作及“回归社会工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可以概括为“五个结合”。
1、在制定、签署和实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包保责任制时,要做到户籍地所负责任和居住地所负责任相结合。
这是适应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量大,但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又无法全部完善的新情况的必然要求。一般情况下,对待一般问题,对“法轮功”人员的管理,就由居住地(包括临时居住地)负责,而对待一些较大的问题,需要联系历史状况、落实某项政策等的问题,则要求户籍地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工作。 [Page]
2、在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日常工作、常规工作中,要做到加强管理和实施教育转化、“回归社会工程”相结合。
这是“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延伸。加强管理,是防止某些“法轮功”人员以身试法、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不可缺少的,应该不断得到强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是,教育转化工作、“回归社会工程”更不能忽视,这才是治本之策,才是挽救大多数的根本措施,再难做也要做,而且要创造性地做好。只有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回归了社会,我们的工作才算得上是成功了。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在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的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集中帮教和个别帮教相结合。
集中帮教的优势在于,能利用集体学习或讲课、讨论、忆苦思甜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形式,形成某种氛围和压力,利用大多数人都存在的从众心理,互相影响、互相感染,达到规模化的转化效果。如果做出成效,一次性转化的人会比较多。个别帮教则针对性强,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找准问题、寻求突破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容易沟通。我们的意见是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并举、多种方法并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方法互相结合起来,努力使其达到相得益彰的实际效果。
4、在教育帮助“法轮功”练习者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做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初衷,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关爱人的生命和身心健康,挽救大多数邪教受害者。我们与“法轮功”练习者接触时,不论他们是表示愿意转化者,还是坚持不愿意转化者,都既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又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生产问题、生活问题,还有许许多多的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有两方面紧密结合,才是全面的帮助、真心实意的帮助,也才能使他们体会到政府的关怀和人间的温暖,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转化,最终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
5、帮教工作队伍的组成,要做到专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相结合。
这里所说的专业人员,指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相关部门的人员。毫无疑问,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帮教,是这些人员的责任和工作,做好这一工作他们责无旁贷。但是,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决不仅仅是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事,整个社会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责任。何况,教育转化工作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需要各种理论知识、专业知识,需要情感的交流和影响,需要多方面的开导和关怀,而社会上正好蕴藏着各种能做到这一切的人员、人才。只有做到了专业人员和各界人士的结合,我们才能调动起更多更好的资源,组建起强有力的教育转化工作队伍,把这一十分困难的工作做的更好。
一、充分认识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重大意义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十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是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创新之举,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延伸、巩固和深化,是我们党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反邪斗争中的具体体现。两年来,云南一直把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力求做出成效。
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就是面对面地了解“法轮功”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疑释惑,消除顾虑,克服困难,使他们逐步融入社会,过上正常生活。回访帮教的对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服刑和劳教后,没有实现思想上的转化,仍然坚持顽固立场,痴迷于“法轮功”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回访帮教实际上就是教育转化工作的继续和延伸。做这类人的工作,困难不少,往往会受到他们的抵制和拒绝,但只要坚持做了,对他们至少是又一次触动,使他们又一次看到党和人民的诚意。另一种是经过教育,思想上已实现了转化,表示要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决裂的人员。这部分人回家后,会碰到许多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思想上也可能发生动摇。通过回访帮教,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解决实际工作生活问题,实际上就是对教育转化工作成果的巩固。可见,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具有治本功效,是教育转化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种扩展。
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受骗上当的“法轮功”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不论是转化了的或者是没有转化的,都一视同仁,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帮教工作,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解决实际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帮助他们脱离邪教控制,尽早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来,做一个正常人。这是一种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人文关怀对邪教受害者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的权利的高度尊重和维护。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质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
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地方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促使各级党委按照“一盘棋”的思路来谋划和部署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部门到地方回访,与街道社区的干部建立了联系,了解了“法轮功”人员到地方后的思想表现和生活状况,有利于改进工作。这些,就极大地推进了教育转化工作和整个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云南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做法和经验
2007年以来,云南省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先后分两批在全省开展了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截止2008年底,应回访对象已百分之百回访到位。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达到了巩固一批、转化一批、稳住一批的工作目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精心组织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把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必抓出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有关文件,对回访帮教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任务划分、方法步骤、职责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
两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开展回访帮教、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作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对回访帮教对象做好各项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使这一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形成了良好的帮教氛围。 [Page]
第二,从实际出发,分层分类,做到方法创新。“法轮功”人员的情况千差万别,回到家后社会因环境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家庭背景不同,他们个人的人生态度和接受教育转化的情况也不相同,有的甚至回避和拒绝回访。负责回访帮教工作的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爱心,从实际情况出发,分层分类开展工作。对思想稳定人员,采取鼓励问候的方式,肯定他们的现实表现,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面对今后的生活;对思想不稳定人员,耐心讲解“法轮功”的危害,帮助其认清“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对未转化人员,回访帮教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工作,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而对那些态度恶劣,无理取闹或借机滋事的“法轮功”人员,则坚决予以制止和警示;对那些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有误解的,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论对哪一类人,都坚持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做法,做到“四个尽量”:即对政策范围之内的问题尽量解决,对政策范围之外的问题视情况尽量变通解决,对能解决的困难尽量及早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尽量安排有关部门予以落实并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一人一策,讲究实效。杜绝了推诿责任、敷衍了事的情况发生。
第三,指导督促到位,坚持“回归社会”的四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在回访帮教工作中,方法是灵活的,但标准是严格的,来不得半点马虎了事。为了确保回访帮教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云南抓好两项工作:其一,指导督促到位。云南省反邪教部门把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第一线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各州市反邪教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县(市、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其二,严格坚持“回归社会”的四条标准。将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正常合法的收入,或解决低保待遇;有健康的心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有正常的家庭邻里关系和社会交往;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活动作为回归社会的标准开展工作。只有坚持这四条标准,“法轮功”人员才能真正从生活保障、心理状态、社会交往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回归社会。按这样的要求,在回访帮教工作的检查验收中,云南始终做到“四不放过”:即回访帮教对象基本情况不清不放过;谈话无记录,资料不齐全不放过;实际问题不解决、无解答不放过;后续帮教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通过坚持“四不放过”,确保了回访帮教工作的质量。
第四,加强社会协同,多方提供保障。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牵扯的单位和部门较多,需要加强社会协同,得到各界各部门的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派出精兵强将,密切配合。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还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并对经费开支范围、管理使用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利用,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我们的几点对策建议
在对云南省开展回访帮教和“回归社会工程”进行调研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对今后云南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教育转化工作及“回归社会工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建议,可以概括为“五个结合”。
1、在制定、签署和实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包保责任制时,要做到户籍地所负责任和居住地所负责任相结合。
这是适应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量大,但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又无法全部完善的新情况的必然要求。一般情况下,对待一般问题,对“法轮功”人员的管理,就由居住地(包括临时居住地)负责,而对待一些较大的问题,需要联系历史状况、落实某项政策等的问题,则要求户籍地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工作。 [Page]
2、在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日常工作、常规工作中,要做到加强管理和实施教育转化、“回归社会工程”相结合。
这是“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延伸。加强管理,是防止某些“法轮功”人员以身试法、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不可缺少的,应该不断得到强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是,教育转化工作、“回归社会工程”更不能忽视,这才是治本之策,才是挽救大多数的根本措施,再难做也要做,而且要创造性地做好。只有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回归了社会,我们的工作才算得上是成功了。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在教育转化和回访帮教的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集中帮教和个别帮教相结合。
集中帮教的优势在于,能利用集体学习或讲课、讨论、忆苦思甜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形式,形成某种氛围和压力,利用大多数人都存在的从众心理,互相影响、互相感染,达到规模化的转化效果。如果做出成效,一次性转化的人会比较多。个别帮教则针对性强,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找准问题、寻求突破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容易沟通。我们的意见是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并举、多种方法并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方法互相结合起来,努力使其达到相得益彰的实际效果。
4、在教育帮助“法轮功”练习者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做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初衷,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关爱人的生命和身心健康,挽救大多数邪教受害者。我们与“法轮功”练习者接触时,不论他们是表示愿意转化者,还是坚持不愿意转化者,都既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又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生产问题、生活问题,还有许许多多的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有两方面紧密结合,才是全面的帮助、真心实意的帮助,也才能使他们体会到政府的关怀和人间的温暖,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转化,最终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
5、帮教工作队伍的组成,要做到专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相结合。
这里所说的专业人员,指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相关部门的人员。毫无疑问,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帮教,是这些人员的责任和工作,做好这一工作他们责无旁贷。但是,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决不仅仅是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事,整个社会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责任。何况,教育转化工作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需要各种理论知识、专业知识,需要情感的交流和影响,需要多方面的开导和关怀,而社会上正好蕴藏着各种能做到这一切的人员、人才。只有做到了专业人员和各界人士的结合,我们才能调动起更多更好的资源,组建起强有力的教育转化工作队伍,把这一十分困难的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