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对创建无邪教社会开展“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几点思考

    邪教问题是一个国际现象,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邪教更是一个历史现象,今天的邪教往往是历史上邪教的延续或翻版。而且中国邪教发展多经过“惑众、乱世、夺权”三个阶段,无一不是以最后达到夺取政权为目的。从1999年到今天,“法轮功”从简单敛财的邪教不断发展成为境外的一股核心敌对、反华势力,更甚之的是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撕下“不参与政治”、“不投靠任何政治势力”的面具,公开跳上政治舞台,与我党和政府公开叫板,拉开了长期对抗的架势。当前,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虽然取得了重大胜利,牢牢地掌握了境内斗争的主动权。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也已不再单单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更多的打着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幌子的其他邪教及邪教变异组织积极展开了向我进攻、渗透的战势,意在瓦解共产党政权,其现实和潜在的威胁不容小视。就我省而言,我们是欠发达、欠开发的内陆城市,也正因为此,“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包括邪教变异组织把我省作为重点关注地区之一,妄图通过信徒、联络员建立地下组织网络体系,在我省内积极开展活动。因此,社会巩固帮教工作将面临更加艰辛和复杂局面。
    一、我省开展“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尚存在诸多的问题
    教育转化工作和“回归社会工程”是我们对邪教势力开展弱化、瓦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多年的实践证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这项工作,我们在境内取得斗争主动权就不会这么顺利。而且,两者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延续性工作,不可能单独发挥作用。教育转化是回归社会的铺垫,回归社会是对教育转化的延伸和检验,回归社会工程是与教育转化工作密不可分的环节,是后续思想巩固和进一步提高认识的重要工作,是社会成员共同关注的活动。回归社会工作关键是要通过帮教人员让群众看到我党和政府对社会管理的政策和态度,是要通过巩固教育让步入思想极端的群众走向平凡。但就目前我省来看,此项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建立无邪教社会存在诸多阻碍。
   (一)影响“回归社会工程”顺利实施的内部因素
    1、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责任心不强,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对帮教对象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造成人员失控等情况。这是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观因素之一。
    2、对需要帮教的人员不注重方式方法,没有耐心、爱心、采取过激管理。这种情况与相互推卸责任一样都是后续帮教管理的极端行为,往往也伴随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可能造成同样的不良后果。如一已转化人员,其积极配合当地安排的进行其他“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其外出活动情况也及时与当地办事处及片区干警联系。但当地责任人员在与其联系时常常态度生硬,对其是防范大于关心,始终问的都是其是否在当地和其所在的位置,特别是还单独找到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询问其的情况。起初其还可以理解,认为也许因为工作要求,但时间一长,始终用一种模式、一种眼光来对待其,其也逐渐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加上相关责任单位也没有给其落实低保问题,对其生活困难也没有表示过关心和援助,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反感和对立,带来不良后果。相对比,“法轮功”组织人员都曾到个别人员家中进行反转化宣传,进行生活援助等活动,我们相关责任单位对帮教人员的措施就太欠缺了。
    3、因为地区的管理和经济差异,无法落实后续帮教、思想巩固相关措施和制度。我省内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投入和经济实力的差异,所以有的地区对回归社会的人员可以进行一定的生活帮扶及社会群体关爱活动,但也有一些地区本身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较少,加上处于贫困状况,于是对回归社会人员的帮扶、关爱工作就非常滞后。这也是我省现实状况并需要进一步全面协调,进行改观的一个方面,也是影响“回归社会工程”的客观因素。
  (二)影响“回归社会工程”顺利实施的外部因素
境内外邪教组织加大对我渗透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激化我内部矛盾,离间我党群关系,这是我们面临最关键的影响后续帮教工作的外部因素。近年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通过网络、报纸等积极向我进行渗透、反宣,加上我社会内部矛盾也确实存在,回归社会人员很容易与其反宣言论产生共鸣,重新被其煽动。
以上这些因素都极不利于我们创建和谐社会,进行无邪教社会的建立。但是认真分析就可以发现,外部因素是可以靠政府开展民生、稳定等工作来缓解的,恰恰是我们相关部门自身的工作问题会造成很多不良结果,也就是说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把我们的群众推向了我们的对立面,这也可能是我们这十年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都没有肃清邪教,没有建立起无邪教社会存在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对开展“回归社会工程”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经常对责任部门的人员开展形势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邪教的认识,同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耐心。帮教人员绝对不能报可管可不管、怕麻烦的心理。 [Page]
  (二)切实的落实帮教工作方案,要有统一的原则、制度。工作是要具体落实,看效益的,不是挂在墙上、放在档案盒中应付检查的。所以回归社会工程绝对不要停留在表面,不能流于形式,要从务实角度出发。如在工作中曾了解到,已转化人员甘某、韩某等已转化人员回归社会后,当地社区、办事处、原单位都来关心其就业、生活问题,甚至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但省内也有一些地区的相关帮教单位不主动关心需要帮教的人员,就算找到他们,也是用各种借口推脱。其实就是我们在具体落实相关后续帮教工作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标准和原则,这也正是给“法轮功”甚至其他邪教组织提供了离间我们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平台。
  (三)后续帮教特别要注重方式方法,要内紧外松,宽严得当。《中庸》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信任。从心理健康来说,他们最大的是要认同感,不能用一时的错造成千古的罪来给他们定论,然后如同防敌人一般进行管制,否则会产生反效应,把他们推向政府、社会的对立面。此外,人最基本的是生存,然后才是发展,所以社会首先要从生存上关心他们,在不断巩固思想后,鼓励其自己寻求发展。这要求“法轮功”习练者周围的家庭、社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同时伸出援助的手,形成合力,通过各种关怀鼓励方式积极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