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几点思考

    宁乡是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的农业大县,也曾经是邪教活动的重灾区。县内有“法轮功”、“门徒会”、“全范围教会”、“全能神”等多种邪教组织,尤以“法轮功”活动猖獗。我县反邪教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不可替代作用,积极参与,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成效显著。我县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随着反邪教斗争的深入推进,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思考一: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既有喜,又有忧,形势严峻
    喜的是我县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我县的“法轮功”人员有××%以上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转化,多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特别是在已转化人员中开展“十个一”(建立一个和谐家庭、寻找一份稳定工作、开辟一条致富门路、传授一套科普知识、开展一些有益活动、赠送一本法律书籍、交结一群良师益友、营造一个良好环境、树立一批转化典型、构筑一道反邪防线)活动,情系转化群众,巩固教育成果,使50%以上转化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走上发家致富之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忧的是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仍然面临任务重、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主要表现为“五难”:一是少数顽固分子教育转化难。目前,全县还有×名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他们死心踏地,顽固拒教,叫嚷“坚修大法,死不变心”,攻坚克难任务相当艰巨。二是部分已转化对象教育巩固难。有×%左右的已转化人员思想易反易复,有的重操旧业,甚至变本加厉,巩固教育成果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反宣案件侦破难。有的“法轮功”人员为了逃避打击处理,采取隐蔽型和智能型手段作案,出现发案多、破案少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四是境外渗透防控难。境外“法轮功”组织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渗透破坏日趋加剧,防不胜防。五是要从根本解决“法轮功”问题难。由于“法轮功”具有极大的反动性、煽动性,部分“法轮功”人员中毒深,邪教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转化工作任重道远。
    从当前“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存在的难度,可以看出以下特点:一是从未转化对象和出现反复对象的群体结构上看,由过去的弱势群体转变为高危群体。原“法轮功”人员是以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为主,而现时××名未转化和不同程度反复对象是由中龄化(35—50岁之间)、较高文化(大学×名、高中××名)、身强力壮的人员组成,具有“四多”的特点,即站点负责人多;受过打击处理的多;1996年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多;丧失配偶及孤身一人的多。“四多”导致“三强”,即反宣活动能力强,反侦察能力强以及顽固拒教能力强。由此可见,他们构成了当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危群体。二是从违法犯罪活动特点上看,由过去的公开活动转变为地下活动。三是从矛盾性质上看,由过去的非对抗性矛盾转变为对抗性矛盾。从他们制作、散发的反宣品和平时话语中可以看出,他们的目的并非过去的为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而是把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扬言“铲除恶党”,煽动“三退”。四是从活动范围上看,由过去的本地活动转变为跨地区作案。在未转化和出现反复的对象中,有××名长期人户分离,其中×人失踪失控,在长沙、益阳等地出没,成为了职业“法轮功”分子。五是从作案手段上看,过去的“土办法”转变为“洋办法”。过去进行反宣活动大都是口讲、手写,而现在是利用电话、传真、互联网以及广电插播等手段,向技术型、智能型发展。因此,我们对今后教育转化工作,要有正确的认识和攻坚克难的思想准备,树立忧患意识,知难而进。 
    思考二:难于转化和易于反复,既有内因,又有外因,错综复杂
    首先,从内因上分析,“法轮功”人员存在以下几种心理。一是盲目“自信心理”。他们由于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毒害,总认为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拯救人类的“法宝”,坚信李洪志“法身无处不有”,长期修练可以“上层次、得圆满”,最终达到“成佛成仙”,进入“天国”,于是对李洪志“顶礼膜拜”、盲目自信、不可自拔。二是仇视政府心理。目前,从未转化和出现反复、特别是自身违法犯罪被依法处理过的“法轮功”人员的言行分析,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成为了他们的共同语言。他们紧跟境外“法轮功”组织,谩骂共产党是邪党、恶党,攻击中国政府腐败、无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问题是“镇压”、“侵犯人权”等,把党和国家领导人和专门工作部门的人员视为仇敌。三是顽固拒教心理。他们由于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对政府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亲友的耐心帮教、好言相劝置若罔闻,不听、不信,误把良言当恶语,误把亲人当仇人,顽固拒教,不思悔改,众叛亲离。四是无端恐惧心理。他们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歪理邪说的影响,认为与“法轮功”决裂,将有因果报应,会遭到“法轮大法”的惩罚,死后要入“地狱”、下“油锅”,同时殃及子孙后代,故对“法轮功”尽忠、尽孝。一些已经转化的人员也无端恐惧,出现反复。五是个人名利心理。未转化和易反复的对象基本上是原“法轮功”组织的站点负责人,他们严重存在个人名利心理,认为自己是 “法轮功”组织中的一个头目,应当成为李洪志“师傅”的心腹、佣人,认为“只要自己孝忠师傅,成仙成佛可以先走一步”,于是以领导者自居,歇斯底里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Page]
    其次,从外因上分析,除历史原因外,现实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西方反华势力纵容支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把“法轮功”作为对我实施和平演变的政治工具,并积极培植其成为组织架构最严密、宣传体系最完备、资金实力最雄厚、现实破坏最严重的一股敌对势力。在其纵容支持下,目前未转化和反复的“法轮功”人员无一不与西方反华势力一唱一和,一脉相通。二是境外“法轮功”组织遥控指挥。经过多年经营,“法轮功”在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组织,并设立了“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广播电台”等三大媒体和以“明慧网”为核心的400多个专业和地方网站,形成了全球性反宣体系。境外“法轮功”组织遥控指挥,出现了“境外有声音,境内就有行动;境内有行动,境外就有声音”的恶性循环。三是“法轮功”与民运、藏独、台独、疆独等合流,成为五毒之首。“法轮功”为与我全面对抗,主动联合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形成反华反共联盟,成为了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所豢养,以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目的,以邪教方式进行活动的反动政治组织。、为长期与我对抗做理论、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准备。民运、藏独、台独以及“疆独”都集结在“法轮功”的黑旗下,反共、反华,狼狈为奸。四是境内“法轮功”顽固分子串联煽动、交叉感染。一些“法轮功”分子不仅自身顽固坚持邪教立场,还四处串联煽动,特别是穿梭在已转化对象之间,大肆鼓噪,进行策反活动,交叉感染。
    思考三: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既要晓之以理,又要动之以情,讲求实效
    ——晓之以理,促其思想认识转变。今后教育转化工作仍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从严。帮教人员要发扬诲人不倦的精神,不厌其烦地做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划清四个界限,尽最大努力将他们教育挽救过来。一是敌与我的界限。要让未转化和思想反复的“法轮功”人员充分认识“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反动政治组织,以“九评共产党”为反面教材,揭露批判“法轮功”反华反共的反动本质,责令其迅速醒悟,划清敌我界限,再不认敌为我,认我为敌,彻底脱离“法轮功”。二是爱与憎的界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教育转化工作中要对他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重新激发他们爱党爱国的热情,重新认识“法轮功”祸国殃民的罪恶行径和反党、反政府、反社会的真实面目,做到爱憎分明。三是善与恶的界限。用“法轮功”伤天害理、残害群众、无恶不作的无数事实,用他们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自己教育自己,认清“法轮功”与人为善是假,为人作恶是真,扬善除恶,决裂“法轮功”。四是正常宗教与邪教的界限。要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宗教“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宗旨,揭露“法轮功”等邪教“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敛取钱财、危害社会”的本质和危害,讲明政府保护合法宗教、依法取缔邪教的态度和决心,使之真正划清宗教与邪教界限,自觉摆脱邪教精神控制,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动之以情,助其亲情感化。凡是“法轮功”练习者,特别是至今未转化和思想反复的对象,除缺乏政治营养、出现信仰危机外,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矛盾、工作不顺、生活困难、精神受挫以及身体有病等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在以理服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动之以情,进一步开展“十个一”活动,用党的富民政策感召他们,用亲情感化他们。一是排忧解难,改变家庭环境。帮助其调解夫妻、婆媳、邻里之间的矛盾,解决子女入学、就业以及疾病治疗等困难,使他们走出困境,改变恶劣的家庭环境。二是引导致富,改变生活环境。对家住农村的“法轮功”人员要大力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帮助调整产业结构,解决生产中的资金、技术等困难,积极引导他们发家致富。对家住城镇的“法轮功”人员要千方百计做好再就业安置工作,为他们寻找一份稳定工作,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为脱离邪教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三是交朋结友,改变人文环境。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好邻”,要使“法轮功”人员解脱出来,一方面必须让他们断接与外界“法轮功”人员的联系,另一方面必须在他们的周围有一群包括基层干部、家属、亲友在内的良师益友去亲近他们、关心他们。特别是长期与他们相处一起的基层党员、干部,要经常主动登门问寒问暖,交流感情,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四是构建和谐,改变社会环境。不管是教育转化,还是巩固教育成果,都必须有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挤压“法轮功”组织活动空间,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不断扩大和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Page]
    思考四:对“法轮功”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处理既要从严,又要从宽,宽严相济,分化瓦解
    对包括“法轮功”在内的邪教类案件及违法犯罪人员,一方面要坚持重案必破,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坚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宁拉勿推,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一般“法轮功”练习者毕竟是受害者,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仍要继续贯彻执行“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方针,尽最大可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一是对抓获的现行作案的“法轮功”对象要坚持先教育转化,再根据其思想转变和交待问题的情况作出处理,力求分化瓦解。二是对可拘可不拘、可捕可不捕的、可判可不判的对象分别坚决不拘、不捕、不判,立足教育为主,尽可能减少对立面。三是对“法轮功”组织成员中有违法行为的人员,除个别顽固拒教、屡教不改者外,尽量不开除公职或党籍,不推向社会,是党员的更不能采用“劝其退党”的办法,授人以柄被“法轮功”利用炒作。四是对有违法行为的“法轮功”人员要坚持生活上“给出路”的政策,特别是对疾病缠身、生活困难的对象不宜采取提保证金、扣发工资以及罚款,甚至用生活必需品作抵押等经济措施进行处理,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五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只要能知错、认错、改错,都要热情接纳,抓好接茬教育,政治上不歧视。对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为他们改过自新提供良好条件。
    思考五:教育转化工作既要治标,又要重在治本,立足长治久安
    做“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近几年各级各部门在斗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为持续实现“三零目标”,狠抓管理,重在治标是安全必要的,但从长治久安上考虑,教育转化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一是要把教育转化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巩固教育成果上来,一手抓攻坚,一手抓巩固,减少反复率,提高巩固率。二是要把教育转化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在教育转化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治保会、治安巡防队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使之成为一支战斗在反邪教斗争第一线的坚强队伍。三是要把教育转化工作的关口前移到防范、教育上来,坚持“教、防、建、管、打”五管齐下,综合治理。同时要同步开展“无邪教活动单位”创建、党内反邪教教育和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建立健全反邪教长效机制,把教育转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四是要组建一支长期稳定的帮教队伍,责任到人,包管、包教、包转化,使教育转化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