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 真情帮扶 切实推动“回归社会工程”深入开展
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对“法轮功”人员进行回访帮教,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新形势下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举措。两年多来,恩施州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回访帮教对象和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了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并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回访和帮教。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工作经验
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回归社会工程”的重要性。经过10年来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目前,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已得到转化,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实现了转化。但有的遇到了一些生活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也有的没有完全转化或回归到社会又出现了反复;还有极少数顽固痴迷者坚持错误立场,甚至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境外“法轮功”也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煽动、教唆境内外的“法轮功”人员对已转化人员进行拉拢或恐吓,大肆开展反转化活动,妄图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达到推翻党的领导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事实证明,“法轮功”人员既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群体,也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精神控制和进行反转化的重点。因此,对“法轮功”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后续帮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如果“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做不好,就永远走不出转化、反复,再转化、再反复的怪圈。
二是必须准确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即:标本兼治原则,在回访帮教过程中把解决帮教对象的思想问题和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并举,切实打牢他们的思想基础和经济基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即对帮教对象的生产生活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决不大包大揽;统筹兼顾原则,在抓好对“法轮功”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门徒会”、“实际神”等其他邪教的防范、打击处理工作。
三是必须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好的回访帮教工作。我们所面对的“法轮功”重点人员这一群体,是在意识形态出现严重偏差的群体,对他们实施回访帮教和教育转化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必须制定“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开展“回归社会工程”以来,我们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帮教人员的底数及其思想状况,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成员、工作、年收入、生产生活、疾病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每一位回访对象制定一套方案,同时就掌握的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逐一进行落实。
四是必须把“回归社会工程”与教育转化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同时,努力做好新一轮教育转化攻坚工作,正确处理教育转化攻坚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关系,把这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新一轮教育转化攻坚纳入“回归社会工程”中,在继续做好未转化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搞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果,减少反复率。
二、基本工作对策
一是全面、准确地把握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中我们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原则,切实贯彻“给出路”的政策,鼓励已转化“法轮功”人员自强自立,不歧视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早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二是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回访帮教工作的策略。在回访帮教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帮教对象及其家属和周边群众的感受,特别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带着感情做工作,避免了因简单粗暴引起误解和抵触。
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回归社会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党委防范办工作部门是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作用,共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Page]
四是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减少反转化的影响。首先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恩施州特别注重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物建了社区治安巡逻队员、楼栋(门店)联防长、治安中心户长、反邪教信息员等总人数达3000余人,形成了对社区、主要街道、楼栋等易发案区域,以及重点人和外来可疑人全方位的巡查防控网络,明显减少了反宣品张贴、投放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其次是坚持“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对散发、印制和传播“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和反动宣传短信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形成了震慑,减少了境内外“法轮功”组织反转化的影响,为确保帮教对象的思想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是扎实做好“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社区(村)是构筑防范邪教的第一道防线,而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是构筑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举措。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社区和宣恩县晓关乡伍家台村被省命名为全省 “无邪教社区(村)”以后,我们以此为契机,在全州全力推进“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已创建州级“无邪教社区(村)”8个、县级“无邪教社区(村)”16个,实现了阶段性创建目标。“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后续帮教工作的开展,全力推进了“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要把“回归社会工程”列为党委“一把手”工程,同时,继续落实“四个纳入”长效机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实绩考核中,对“回归社会工程”重视不够,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或予以“一票否决”。
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在做好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对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该抓的抓,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反邪教工作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来规范防范和处理邪教各项工作。
三是要建立回访帮教工作长效机制。要完善回访帮教责任机制,将管理、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切实将回访帮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思想不稳定的帮教对象每年都能通过各种方式回访1—2次,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直至彻底转化,回归正常生活。
四是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回归社会工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既为帮教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能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基本工作经验
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回归社会工程”的重要性。经过10年来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目前,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已得到转化,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实现了转化。但有的遇到了一些生活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也有的没有完全转化或回归到社会又出现了反复;还有极少数顽固痴迷者坚持错误立场,甚至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境外“法轮功”也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不断煽动、教唆境内外的“法轮功”人员对已转化人员进行拉拢或恐吓,大肆开展反转化活动,妄图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达到推翻党的领导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事实证明,“法轮功”人员既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群体,也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精神控制和进行反转化的重点。因此,对“法轮功”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后续帮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如果“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做不好,就永远走不出转化、反复,再转化、再反复的怪圈。
二是必须准确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即:标本兼治原则,在回访帮教过程中把解决帮教对象的思想问题和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并举,切实打牢他们的思想基础和经济基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即对帮教对象的生产生活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决不大包大揽;统筹兼顾原则,在抓好对“法轮功”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对“门徒会”、“实际神”等其他邪教的防范、打击处理工作。
三是必须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好的回访帮教工作。我们所面对的“法轮功”重点人员这一群体,是在意识形态出现严重偏差的群体,对他们实施回访帮教和教育转化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必须制定“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开展“回归社会工程”以来,我们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帮教人员的底数及其思想状况,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成员、工作、年收入、生产生活、疾病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每一位回访对象制定一套方案,同时就掌握的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逐一进行落实。
四是必须把“回归社会工程”与教育转化工作有机结合。在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的同时,努力做好新一轮教育转化攻坚工作,正确处理教育转化攻坚和“回归社会工程”的关系,把这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新一轮教育转化攻坚纳入“回归社会工程”中,在继续做好未转化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搞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果,减少反复率。
二、基本工作对策
一是全面、准确地把握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中我们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原则,切实贯彻“给出路”的政策,鼓励已转化“法轮功”人员自强自立,不歧视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早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二是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回访帮教工作的策略。在回访帮教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帮教对象及其家属和周边群众的感受,特别注意讲究方式方法,带着感情做工作,避免了因简单粗暴引起误解和抵触。
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回归社会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党委防范办工作部门是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作用,共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Page]
四是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减少反转化的影响。首先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恩施州特别注重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物建了社区治安巡逻队员、楼栋(门店)联防长、治安中心户长、反邪教信息员等总人数达3000余人,形成了对社区、主要街道、楼栋等易发案区域,以及重点人和外来可疑人全方位的巡查防控网络,明显减少了反宣品张贴、投放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其次是坚持“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对散发、印制和传播“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和反动宣传短信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形成了震慑,减少了境内外“法轮功”组织反转化的影响,为确保帮教对象的思想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是扎实做好“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社区(村)是构筑防范邪教的第一道防线,而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是构筑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举措。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社区和宣恩县晓关乡伍家台村被省命名为全省 “无邪教社区(村)”以后,我们以此为契机,在全州全力推进“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已创建州级“无邪教社区(村)”8个、县级“无邪教社区(村)”16个,实现了阶段性创建目标。“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后续帮教工作的开展,全力推进了“回归社会工程”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要把“回归社会工程”列为党委“一把手”工程,同时,继续落实“四个纳入”长效机制和“一票否决”制,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实绩考核中,对“回归社会工程”重视不够,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或予以“一票否决”。
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在做好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对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该抓的抓,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反邪教工作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来规范防范和处理邪教各项工作。
三是要建立回访帮教工作长效机制。要完善回访帮教责任机制,将管理、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切实将回访帮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思想不稳定的帮教对象每年都能通过各种方式回访1—2次,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直至彻底转化,回归正常生活。
四是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回访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回归社会工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既为帮教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能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