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在做好教育转化的同时如何加大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力度

    自1999年7月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坚决果断的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场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政治斗争,是关系到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10年的斗争中,虽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胜利。但是,时至今日,“法轮功”邪教组织并未彻底消灭,“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导致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做好了教育转化的同时,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打击的力度不够。去年加大了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做到了以打促防(防范),以打促教(教育),以打促转(转化);实现了“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当地聚集闹事,电视插播“三个为零”的目标,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
加大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力度的主要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轮功”充当西方反华势力工具,公然与祖国和人民为敌。“法轮功”邪教组织已完全撕下了“真、善、忍”的画皮,彻头彻尾地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的政治工具和“台独”分裂势力的帮凶。是地地道道的以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目的,以邪教方式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的反动政治组织。
     二是“法轮功”邪教组织联合“藏独”、“疆独”以及“民运”等敌对势力挑头对中国政府和社会进行一系列地破坏活动。
     三是“法轮功”地下组织暗中发展蔓延,其活动已经形成了区域异地化、人员职业化、分工专业化、方式间谍化、手段现代化的格局。疯狂性、危害性及其严重,政治化、倾向化异常突出。 
    四是部分“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无所顾及”思想严重。大部分“法轮功”人员张贴或制作反宣品和集体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没有进行判刑及劳教的重型打击,而只是行政拘留。这样没有打掉“法轮功”顽因分子的嚣张气焰,因而导致了“法轮功”犯罪分子无所顾及的思想。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那么我们如何严厉打击,依法惩处“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部门形成“合力”,保障打击。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事,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所以,各级党组织、各个部门都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有主动性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工作,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破,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况。
    二是掌握情报信息,准确打击。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是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分子的杀手锏。首先,我们要构筑和巩固以基层派出所为主干,以社区、村治保组织和单位保卫科为分支的情报信息网络,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社情和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调查,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重点人、重点地区的监控,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防范于未燃。其次,要通过了解“法轮功”人员,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摸上线,查下线,查清组织内幕和非法违法活动的规律特点,坚决打击和遏制“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彻底打击。针对当前“法轮功”区域性地下组织活动增多,反动宣传案件增多,反复和重新犯罪人员增多,隐藏在内部的“法轮功”人员活动增多的现象。我们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了“灭鼠”、“断血”和“净网”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挤压了“法轮功”地下组织有限的生存空间。因此,只有在做教育转化的同时,加大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住“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政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