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基层基础 全面推进防范处理邪教各项工作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涉及方方面,单靠某个部门,某种手段,某种措施难以奏效,必须始终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建立建全全社会反对邪教的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
    一、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增强反邪教工作基础
社区是街道下属,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聚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抓好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抓好基层社区的反邪教工作,是防范处理邪教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
   (一)搞好社区建设是反邪教工作的重要基础
    社区是区域性的社会共同体,是社会改革发展中各种社会群众的集中点,又是反映社会矛盾的汇聚地,人们之间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利益矛盾较为复杂,极易诱发社会矛盾,邪教等各种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极易乘虚而入。进入20世纪90年代,“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是以强身健体为名,从城市社区开始传播的,并在全国许多基层社区建立联络点,练功点和辅导站,由此膨胀蔓延开来。“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后,经过几年来延续不断地依法处理,国内“法轮功”组织体系已被瓦解。但在有些地区,“法轮功”顽固分子地下活动仍然十分活跃,他们秘密串联,发展组织,企图重建区域性地下组织。社区仍旧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动宣传渗透和非法活动的重点地区。在农村,在少数边远落后的村落,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的活动时有抬头,频频再现。此外,邪教组织还时常插手基层人民内部矛盾,蛊惑煽动不满情绪,妄将个别问题扩大为群体性事性,将局部问题渲染为全局问题,将内部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恶意挑起事端,用心极其险恶。
    由于社区是公共管理领域的基本单元,是邪教组织活动的重点地区和反邪教的前沿阵地,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更具综合性和基础性,更具有治本功效,在社区范围内,可以及早发现和掌握邪教组织活动情况,了解邪教人员的思想变化及现实表现,有利于将邪教问题解决在基层,将邪教组织活动消灭于初始,防止邪教组织蓄大成势。同时,反邪教工作中有关宣传教育,防范控制等工作措施,最终要靠基层社区去组织、去落实,因此,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反邪教工作的重要作用,是做好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应牢固树立加强基层、建设基层、稳定基层的意识,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基层建设上,在社区的层面上形成全民抵御邪教,共同反对邪教的新局面。
  (二)建设和谐社区加强反邪教工作
    建设和谐社区是在街道,乡镇党政组织领导下,利用社区资源,居民自治,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雅,文明祥和。从反邪教工作的角度看,构建和谐社区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社区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下,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培养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行为取向和价值观念。深入开展社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提高社区公民的文化修养,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社区文化环境,消除不良文化现象,让社区公民自觉地站在反邪教的前沿,自觉抵制邪教,使邪教组织在社区无可乘之机。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公民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应工作,决不能让邪教组织插手利用,歪风兴起。
    第二、针对离退休人员和青少年人群对强身健体,心理健康,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大力加强社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社区公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有效抵御各种伪科学,反科学的歪理邪论。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统筹城乡文化发展,逐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场馆和公共活动场所文化设施建设,使农民群众共享全社区改革发展成果。 [Page]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室,宣传栏,农民夜校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如:实用技术培训,各种展览,科技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加大反邪教的宣传力度,借助社区科普长廊,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网络优势,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使公民感觉到科学的真谛,体味到科学的氛围,达到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有效识别各种伪科学,认清邪教真实面目。
    第四、认真开展扶贫济困等关爱工程,积极帮助和引导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从事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增强对各种歪理邪说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就业观念指导,建立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农村地区要以发展生产为重心,落实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家政策,做到生活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民主管理全面推进。认真贯彻医疗合作,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劳务推荐等各项政策和制度,消除社区居民“因病入邪、固贫入邪、求富入邪、求职入邪”等现象。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综合性的工作,在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全社会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基层反邪教基础工作,坚持综合治理,群防群治,进一步建立建全反邪教工作运行机制。
    二、建立建全宣传教育机制
    第一、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计划,加强对在校学员进行反邪教知识教育,牢固树立执政意识,政权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反邪教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二、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反对邪教、崇尚科学、构建和谐,知荣明耻这一主题,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以及新农村建设,党员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开展反邪教相关知识的教育,切实使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生命力。
    第三、推行反邪教警示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上讲台活动,加强对学生反邪教知识教育,增强他们对邪教和伪科学的免疫力,不给邪教活动可乘之机,挫败邪教组织向大、中、小学校渗透的企图。
第四、积极落实对邪教参与者的日常帮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邪教活动的空间,对法轮功痴迷者要突出落实好由基层党政组织和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组成的法制教育学习改正,强化帮教责任,制定帮教措施,确保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落实。对“法轮功”以外的其他邪教成员,要由基层党政组织负责,开展面对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其真正脱离邪教并积极引导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过上正常生活。
    三、建立建全防范控制机制
    按照党中央关于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应进一步加大对邪教组织活动的防范,进一步削弱邪教活动的空间和能量。
    第一、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对邪教组织活动进行防范,范实基层各级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和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防控责任,明确防控人员各自的任务、责任、从体制上解决基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无专人抓,专人管,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有邪教重点人员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
    第二、广泛开展无邪教乡镇、街道、村社、学校、企业、机关等创建活动,把各部门、各单位的资源和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临时性的防控措施与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遏制邪教的捣乱破坏活动。 [Page]
依靠维护治安秩序的专门机关的专门力量对邪教组织活动进行防范处理。
    一、对邪教组织人员实施的专门防范,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稳定有潜在危害,顽固不化的邪教骨干和其他邪教重点人员进行防范。
    二、对邪教组织及成员可能使用的物品防范。物品主要是指用于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秘密印制的标示物以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这些物品是邪教组织控制其成员思想的工具,又是邪教组织聚敛钱财的工具。专门机关应加强对印刷、刊物、复制等行业以及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落实。
    第三、对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场所的防范。任何个人和组织要想造成社会影响必然要利用某些特殊的场所。邪教组织及其个人也是如此;这些场所包括: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情况复杂,邪教人员容易混进其中,伺机作案。公共交通工具也是邪教人员用于传送相关物品的重要渠道,加强监管,有利于堵塞邪教物品听传播渠道。
    根据邪教组织及其成员实施捣乱破坏活动的特点,防范控制除了加强基础工作以保证日常稳定外,关健要针对重点时期和重要地方开展防范控制工作。重点时期包括重要节庆日,重大政治活动时期和邪教活动敏感日。重要地方包括可能成为邪教组织渗透破坏和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目标的地方,尤其是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公安机关应针对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和需要重点防范的部位、范围、制定相应的整体预案,预先开展工作,保证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让邪教组织及人员的破坏阴谋得逞。
    四、建立建全依法惩处机制
    对邪教违法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处是世界各国治理邪教的基本做法。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对如何惩处邪教违法活动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依照法律规定,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建立建全依法惩处机制。按照“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的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总要求,以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情报搜集研制和深入侦查获取犯罪证据的工作水平,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到“抓早打小”防止危害,教育群众。同时,要根据邪教本身固有的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掌握邪教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邪教组织坐大成势。
    五、建立建全社会关爱机制
    实施“社会关爱”工程,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实行社会关爱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曾参与邪教活动并从思想上,行动上彻底脱离邪教的人员。
    发挥政策优势,对从思想上行动上彻底脱离邪教的人员,做到“在政治上不歧视,工作上给出路,生活上多关心”,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建立责任制,充分调动单位、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力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救助活动。对思想上有疑虑,出现波动的,要努力帮助他们消除疑虑,深化认识,坚定抵御邪教的信心。对工作和生活上遇到实际问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对刑满释解救人员要认真落实好就业扶持,劳动保障等相关政策。对发生反复的,要深入查找原因,研究落实接茬进班帮教措施,力争促其彻底脱离邪教。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将其同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平安建设活动,无邪教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特别关注因病、因灾、因残而致贫的困难户,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给邪教组织以可乘之机。加强对科学和无神论的宣传,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居乐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牢固的基础。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