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表现分析及对策

    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是党和政府“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打击处理极少数”政策的重要体现,是尊重法轮功人权,对“法轮功”痴迷者实行人性化挽救的重要策略。
回顾近十年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之路,的确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无数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同志付出了艰辛、汗水,乃至生命,从而也挽救了无数被李洪志欺骗,受法轮功歪理邪说控制的痴迷者。然而近年来,不少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不断出现反复。而且,这些反复人员的转化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对“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表现进行分析,寻找对策,对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
    对“法轮功”人员开展教育转化的初期,转化工作难度要小,越到现在转化难度越大,而且,很多人都是多次反复的痴迷者。造成了人、财、物的大量重复投入,浪费了社会资源,增强了经济成本,降低了转化工作的效果。
    那么,使“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是什么?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首先,教育转化工作不彻底。一些地方为了完成转化工作任务,或者说突出转化工作政绩,对“法轮功”人员的转化工作做得不彻底。有的仅停留在写“决裂书”、“保证书”上,思想深处的李洪志的东西、“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没有被彻底挖干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没有灌输进去,简单地说就是“洗脑”不彻底、不到位。
其次,教育转化导向不正确。修炼“法轮功”本来就不是一个信仰问题,但有的地方在转化“法轮功”人员时,引导一些转化了的“法轮功”人员去信佛教、信道教或其他宗教,从一个误区引向了另一个误区。很多转化人员都会在学习中将宗教教义与“法轮功”进行比较,因为“法轮功”的教义很多内容都是盗用宗教的,因此,这种做法容易使这些人产生误解和诱导,重新修炼“法轮功”。
    接茬帮教工作不落实。由于一些“法轮功”人员没有工作,在劳教、劳改或法教班这样特殊的环境中转化后,回到社会、回到家庭就会产生一种空虚感或失落感。近年来,基层组织对“法轮功”人员回归工作认识存在偏差,在接茬帮教工作上存在模糊认识。因此,接茬帮教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反转化工作十分活跃。由于接茬帮教工作不落实,教育转化又不够彻底,一些“法轮功”人员转化回归社会后就成了反转化工作的“靶子”。他们不仅在生活上“关心”转化了“法轮功”人员,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有一些会集中多名“法轮功”人员长期居住在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家庭做反转化工作,直到已转化“法轮功”人员同意重新练功为止。 
     李洪志不断以“经文”操纵。近十年来,李洪志在海外共计发表“新经文”150多篇,这些“新经文”无疑是造成“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重要原因。这些“新经文”,不仅有操纵,而且有煽动,还有恐吓,这使一些痴迷者无所事从,难已自拔,陷入迷茫之中。
     认识不高。不少地方对处置宣传“法轮功”工作整体上缺乏认识,没有认识到处理法轮功工作的政治意义,致使机构、机制不完善,经费不落实,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二、“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表现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转化难度越来越大。纵观目前依然在痴迷“法轮功”的那些人,大多是些被劳改、劳教或进法教班转化过的人。有的人已经是“转化痞子”了,进班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写认识,写“决裂书”,就写了“保证书”,出班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又出现反复。有的人转化难度非常大,几个月、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都转化不了。还有些人由于年龄的变化,身体的变化,既使是出现反复也不能进班转化,只能以单位、家庭的形式做转化工作,但转化效果难落实。
    2、转化工作中的对抗性越来越大。因为目前大多数转化对象或是被劳改、劳教,或是进过法教班的“老油条”,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遇到了越来越突出的对抗性问题。拒绝进食就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有的还自残、自杀,有的还脱逃。 [Page]
    3、反动性越来越强烈。目前仍在痴“迷法轮”功的反复人员大多具有很强烈的反动性,他们受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所操控,把矛盾直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这些反复者在反复后,相当大一部分都在从事散发、喷涂、张贴“法轮功”反动宣传品,或制作“法轮功”反动宣传品等反党反政府活动。
    4、出现了职业“法轮功”人员。
    三、工作对策
    1、强化认识。从“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成因来看,强化对处置“法轮功”工作认识是非常重要的,是工作成效的关键所在。当前,“法轮功”已经从邪教组织变成了邪教政治组织,成为了西方反华势力的代言或走卒。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只有认识上强化了、提高了,才有可以在处置“法轮功”工作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把防止“法轮功”人员出现反复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2、把握方法。一是对于“法轮功”人员转化工作一定要在从思想上彻底转化下功夫;二是要正确引导他们回归社会生活,参与社会生活,溶入社会生活;三是为转化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和生活关爱;四是家庭要成为防止“法轮功”人员反复的第一道防线。
    3、发挥基层作用。“法轮功”人员转化后,最终都要回到家庭、回到社会,发挥基层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人格上不歧视,其次是生活上多帮助,再次是家庭上多关心,最后是精神上多关怀。简单地说,就是以责任制的方式巩固转化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复。
    4、完善机制。要加强各级防范邪教机构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尤其是县、市级的机构建设必须加强和理顺。要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转化“法轮功”人员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做好这一工作,使这一工作非常有效,进行专门知识培训是不能缺少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近年来,一些长期从事“法轮功”人员转化工作的同志在精神上出现了问题,对于这些人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减轻心理疾病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5、重视打击。教育转化工作不是万能的,对于少数顽固者,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实践证明,对于那些顽固者依法打击的教育效果也是非常大的。“7•22”后的头三年,我区依法打击了××人,其中判刑×人,劳改××人,一下子把“法轮功”进京滋事的嚣张气焰打了下来,为近几年来的平衡态势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因此,为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