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轮功”人员反复原因及防治对策
所谓反复,指已经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因各种原因而出现部分或者全部否定转化内容和行为的现象。就广义而言,任何思想认识的倒退或者滑坡都可以视为反复,直到完全回到“法轮功”的反动立场。就狭义而言,直接否认转化并回到“法轮功”的反动立场就是反复,既包括思想反复,更包括行为反复。本文着重讨论狭义的反复问题。
一、反复者的行为和心理特点
(一)反复人员的主要行为特点
1、“法轮功”人员一旦思想反复,便后悔不已,认为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往往急不可待地找有关人员说明自己重新修练“法轮功”的立场,或者给相关场所写信或打电话,强烈要求收回自己所写的“三书”和相关材料,声明“决裂”作废,有的甚至上网公开声明自己的转化、揭批等作废。另外,少数人员将反复隐藏在心中,不直接表露出来,而是暗地里从事反转化活动,或者散布不良言论。
2、策反与破坏。“法轮功”人员思想反复后会从事反转化活动,有的到处造谣,散布虚假信息,以各种方式对已转化人员进行策反,企图破坏教育转化工作。
3、弥补与对抗。反复者往往具有强烈的“赎罪”心理,并企图通过危害更大的“正法”、“护法”、“讲真相”、“救众生”等活动来弥补自己以前转化与揭批的所谓过失,他们除了自己“重操旧业”外,还更加积极地参与“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复人员在转化场所也表现各异:有的曾是转化典型,在思想转化后,还协助干部做其他痴迷者的帮教工作;有的表现一般,思想转化后,行为上能遵规守纪,但思想认识难以提高;有的虽然表示转化,并写下“三书”,但仍然沉浸在“法轮功”思想的余毒中,没能突破法轮功思维怪圈,思想上并未实现真正转化;个别人甚至搞假转化,蒙蔽干部。反复人员不仅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被再次送到转化场所以后,一般会出现这样几个特点,只是表现的程度不同而已:思想更加顽固。在强烈要求收回自己所写的所有材料的同时,认为自己做出“转化”已经掉了一个层次,对李洪志存在愧疚心理,更加痴迷法轮功;行为更加狡猾。有的对转化工作者的谈话不理不睬,对帮教工作不屑一顾;有的表面上遵规守纪,暗地里从事反转化活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甚至否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公开练功背诵“经文”,煽动其他人员反复;个别人甚至采取绝食、自伤自残等极端方式对抗教育转化;转化难度加大。他们对教育转化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具有一定的反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对抗性、煽动性和抗药性。
(二)反复人员的主要心理特点
1、恐惧。反复人员重新被精神控制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又对他们产生强烈的影响,“形神俱灭”的恐吓始终挥之不去,内心深处不仅对不能“圆满”感到恐惧,而且对“淘汰”、“报应”等邪说也害怕至极。
2、悔恨。反复人员在李洪志歪理邪说和明慧网等媒体机构反动宣传的煽动下,对自己过去的转化和揭批、悔过等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尤其对曾经帮助别人转化的行为感到更后悔。同时,他们更加憎恨党和政府,恨一切阻拦他们修炼“法轮功”的人和事。
3、愧疚。反复后,他们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充满愧疚的复杂情绪。他们在“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的补偿心态支配下,想方设法以各种方式弥补自己过去因转化而造成的所谓罪孽、“污点”和“不良记录”,妄图再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显示自己的忠诚,重新走到“正法”中来,妄图以更加骇人听闻的言行挽回自己所谓圆满的希望和可能,想让自己免遭“淘汰”和“毁灭”。
二、反复的主要原因
人的思想改造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讲,出现思想反复是正常的。练习者身陷邪教组织的时间大多比他们在教育转化场所接受教育矫治的时间长,他们思想初步转化离开教育转化场所回归社会以后,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很可能导致反复,其中既有客观的原因作怪,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作崇。
(一)客观原因 [Page]
1、自身的疾病与体验。练习者身体出现疾病或者不适等症状,还存在较深的练功体验,加之尚未完全解除的精神控制使他们联想到“报应”之类的歪理邪说而出现反复。
2、“‘法轮功’后遗症”所致。所谓“‘法轮功’后遗症”就是因为修炼邪教“法轮功”给练习者的身心、家庭、生活、工作等方面留下的创伤,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都会存在,使他们不堪重负,身心憔悴,妄图逃避现实和责任而反复。具体表现为:
(1)练习者产生心理和行为的异常,即当前体现较为明显的精神和心理障碍。练习者因为长时间陷于非良性诱惑和恶性暗示的反复强化中,出现意识、感知、思维、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异常,产生幻觉、感知功能障碍和紧张、抑郁、焦虑、恐惧、偏执、妄想等方面的情绪异常,以及呆板、不能自控等方面的行为异常,甚至诱发自杀、杀人等恶果。尤其形成以主观代替客观、以感觉代替实际的思维定势和否定一切与自我意识不符的客观事实的固执心理状态后,心理发生扭曲甚至发展到精神失常,使人变得偏激和缺乏理性,一定时空内他们在待人接物方面和正常人会有一定的差距。
(2)练习者产生对邪教法轮功的心理和行为依赖。就像吸毒者开始吸毒时大多也是为了治病或寻求一时愉快,可是到后来他们会吸食成瘾而难以戒除,练习者追求这种特别的心理体验也会成瘾而形成依赖。
(3)引起练习者生理的病理性损害。很多练习者当初因为身患疾病而开始练习“法轮功”,可是几年的所谓修炼过程贻误了他们对原有疾病进行治疗的时机,同时因为长期醉心于练习“法轮功”的盘腿、打坐、念经等缺少运动的机械性行为,使练习者旧病未去又添新病。而且,练习者长期陷于复杂的情绪、心理和思想的煎熬中,不堪重负,出现身心相互影响的恶性循环,身体健康每况愈下。
(4)造成练习者新的生活困境,使弱势群体更加弱势。练习者几年的所谓修炼中,随着精力、情感、时间、经济等人力物力的大量付出,可能会加剧他们原来想逃避或回避的经济贫困、感情不顺、下岗失业等现实困境。他们因执着于所谓的修炼而对家人、朋友、单位的情感、经济、身心等方面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因言而无信也使自身的可信度降低,人际关系可能紧张,舆论的压力可能较大,时间的延误使他们与日新月异的社会进步、技术更新产生更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就业更加困难,事业更加不顺……他们原来想回避的诸多问题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许多新的困难,形成练习者转化以后回归社会必须重新面对的重重困境。
(5)承担违法犯罪的相应罪责。“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而进行所谓的护法、正法、讲清真相等违法活动,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练习者心理期望和现实处境的巨大反差会使他们增加新的心理和生理负荷,因此而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家庭功能的丧失,所导致的后果都会直接转移给社会,增加社会消化的负荷并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完成邪教对社会危害的同时也给练习者的家庭、单位以及利益相关者群体以巨大的危害。
3、反动邪说的蛊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散布所谓的新经文和讲法,极尽诱惑和恐吓之能事,加之明慧网等反动媒体刊登大量的污蔑之辞和造谣之语,尤其《九评》等反动宣传充分利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歪理邪说,极力插手群体事件制造思想混乱,迎合练习者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使练习者产生心理上的共鸣,勾起练习者尘封的恨心,使他们逐步回复到原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而出现思想反复。
4、反转化活动所致。有的练习者家族式的练功群体的存在使他们感到势单力薄,转化氛围和生活环境不好,在家人的“感召”下而出现反复。有的甚至还仍然和过去的所谓“功友”联系比较紧密,使自己的思想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歪理邪说的毒害而反复。而且,有的地方法轮功地下组织活动猖獗,他们在国内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利用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竭尽全力对已转化人员从事反转化活动。 [Page]
5、接茬帮教落实不够。对于中央关于已转化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有的地区未能很好地执行,“法轮功”人员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接茬帮教、巩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经过教育转化后就获得了终身免疫力,忽视了进一步接茬帮教工作,使转化人员刚刚筑起的思想防线在外界的影响下再次崩溃。有的管理方式单一,仅靠监控等手段进行防范,使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有的只用不管,只用不教,一味安排他们进行现身说法及帮教活动,继续教育和巩固不力,思想和生活关心不够,造成思想波动。有的干脆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不按政策规定解决“法轮功”人员的学籍、工作等实际问题,造成他们及其亲属对我党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政策不信任,使个别人员出现反复,甚至出现“倒下一个,反复一片”的现象。
(二)主观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反复多是因为其主观上的原因而引起的。他们有的思想认识不彻底,或者自身的一些性格、心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缺陷使他们面对恶劣的环境时丧失抵抗能力而反复。
1、本身思想转化不彻底。他们在转化场所满足于一时的认识,没有加强主动的、系统的、积极的学习,使思想认识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没能从根本上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反动政治组织的真实面目、罪恶企图和反动本质,没有形成较强的理性思维,没有全盘否定“法轮功”,给思想反复留下可乘之机。
2、假转化蒙混过关。有的练习者在教育转化场所搞假转化,迫于形势或者氛围企图蒙混过关,没有对自己、家人、单位和国家负责。有的更出于另外的目的直接搞假转化,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让他写什么就写什么,表面上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可内心深处却大不一样,成了“转化痞子”。
3、畸情、心理和行为依赖所致。练习者因为长期练习“法轮功”,对李洪志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畸形情感,长久不能摆脱。他们长期全身心专注和投入练功当中,也使肌体适应了练功状态,心理上获得“练功受益”的感觉,意识上发生扭曲,形成了法轮功思维模式,一旦停止练功就出现生理上的不适应状态和心理上无所适从的感觉,有的甚至出现幻觉,因为长时间的封闭性心理暗示和诱导,“法轮功”歪理邪说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得到固化,虽然转化但正面的思维和知识还不足以战胜法轮功歪理邪说对其潜意识的控制而出现反复。
4、心理和性格存在缺陷。比如存在理性不足、主见不强、生性懦弱、性格内向、心理障碍、思维偏执、知识面狭隘、相信梦幻、喜欢听信小道消息和传闻等缺陷,导致他们鉴别真假、判断是非的能力低下,面对复杂的形势和“法轮功”地下组织人员的别有用心而丧失警惕,思想出现反复。
5、把“法轮功”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不良思想和心态使他们把法轮功当作与党和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他们所期望的问题能得以解决,他们就会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否则,就会出现反反复复的情况,他们认为这是他们发泄不满、解决自身弱势地位的有效之路或者便捷之举。
6、唯心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作怪。一切邪教都是以“有神论”作为理论基础的,邪教以“造神”取众,练习者以“当神”为目的和追求,从而形成牢固的供求关系。尤其是潜意识中封建迷信思想和宗教情绪根深蒂固的练习者一心向往“神仙”世界,想过“神仙”日子,这种思想基础为邪教的入侵提供了温床和土壤,使他们无力从根本上抗拒邪教歪理邪说的诱惑和恐吓。
三、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对策
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华反共的反动政治本质已经暴露无遗。受精神控制的影响和法轮功邪教组织性质嬗变的带动,“法轮功”练习者的言行举止变得比较反动、思维逻辑变得更加混乱、情绪情感更加极端、行为方式不计后果。因此,要充分把握当前法轮功组织及其练习者的本质特征,夯实教育转化工作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教育转化工作规律,抓住核心环节,着重提高教育转化质量理应成为防治反复的根本对策。 [Page]
(一)当前“法轮功”的主要特点
1、组织上走向分散,点多面广。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经过卓有成效的教育转化工作,绝大多数练习者回到了党和政府的正确立场上来,邪教“法轮功”在组织上已经全面崩溃。但是,“法轮功”残渣余孽在李洪志及其反华主子的操纵下化整为零,早期的整体性活动已不多见,而是分散在各地建立地下组织,两三人成团,三五人入伙,点多、线长、面广。他们依靠原始手段或现代科技接受国外“法轮功”总部或国内其他组织的指令,以团伙作案的方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反动活动,使社会面的控制防不胜防,各种反动宣传品的传播给教育转化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2、思想上走向反动,明目张胆。练习者在精神控制状态下,对当前的现实状况无能为力而又不能正确看待,把政府的依法处理当成打压迫害,内心深处和思想上充满对共产党的积怨。《九评共产党》的出现正好符合他们的心态,进一步加强了对他们的精神控制,也进一步煽动他们的不满情绪,推翻共产党自然成了他们思想上的共同目标,他们觉得只有推翻共产党才能堂而皇之地达到“圆满”。所以,他们在行动上更加明目张胆,除了向练习者散发《九评》等反动宣传品以外,还大肆向无关人员散发,恶意污蔑和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妄图煽动更多的人对共产党不满。他们以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劝人退党退团,企图从组织上搞垮共产党。
3、手段上走向狡猾,机关算尽。未转化以及反复的“法轮功”人员总是以各种狡猾的手段对抗教育转化,逃避打击处理。他们以歪理邪说来对付教育转化工作的时候,理解和认识已经大多不在李洪志的话上,而是加上自己的很多臆想和猜测,形成自己一套所谓的“圆融的悟法”。当前,明慧网、大纪元时报等反动媒体分别从法律、心理、哲学等方面教唆练习者如何抗拒转化,练习者还结合自己的道听途说,在事实面前无理狡辩百般抵赖。
4、个体上走向病态,千奇百怪。残余”法轮功”练习者坚持到今天,除了生理上的各种疾病愈发严重以外,心理、精神和思想上的病态也更加明显,表现千奇怪百。有的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如“法轮功”练习者张某(女,42岁,昆明市人,市工商银行职工,1996年3月练习“法轮功”,二进宫,反复人员)对李洪志的教主崇拜接近一种热恋的程度,“经常在梦幻中和李洪志幽会”。有的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如”法轮功”练习者王某(男,53岁,昆明市人,个体职业者,劳教过3年,1999年以来一直未转化过)在所谓的另外空间“豢养宠物,龙、凤、麒麟等宠物应有尽有,还经常一道散步,还可以借给别人玩”,“另外空间的战争轰轰烈烈,天兵天将可不是闹着好玩的,都是针对共产恶党的邪灵”。
(二)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对策
实践证明,教育转化的质量决定防治反复的难度,防治反复的效果影响教育转化的进度,教育转化和防治反复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针对”法轮功”组织及其练习者的种种特征和表现,当前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工作也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只要抓住关键,把握规律,我们的实际工作一定会事半功倍。具体而言,要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夯实一个基础。当前的教育转化工作呈现出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易反复的特点的情况下,夯实基础显得尤其重要。
一是要健全机制。邪教的产生和发展固然有其复杂的原因,但教育转化工作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反邪教方式和手段,已被实践证明为反邪教的治本之策,也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从行政体制来看,由上到下的直接管理范围越来越大,工作负荷越来越大,专职工作人员却是越来越少,掌握信息越来越少,不利于实际工作。从专业部门来看,各级防范处理邪教机关应该有一支直接的专业队伍和一块职业的专门阵地,形成反邪教的网络体系。所以,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性质发生本质变化的形势下,我们的应对机制也应该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充实和调整,要建设好专门阵地,相应地要加大力度,健全领导机制、安全防范机制、协调整合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教育宣传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各种规章制度。 [Page]
二是要严明标准。一要严明人员标准。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挑选专管干部,确保工作的良好效果和事业的良性发展。要仔细区分和鉴别“法轮功”人员,对于那些确实不能转化的人员应该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办事,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二要严明工作标准。要细化岗位标准,操作性要强,不能吃大锅饭。要细化转化标准,按照中央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明确的转化标准,对当前残余的“法轮功”人员合理分类,制定实事求是的转化标准,避免无效劳动和浪费劳动。三要严明奖惩标准。职有专司,论功行赏,利益的问题往往容易导致思想混乱和人心不齐。
三是要加强研究。要加强对“法轮功”各种歪理邪说的收集和研究,力争取得全面突破,能比较系统、科学、彻底地解决他们思想上的困惑,尤其是要揭露“法轮功”的反动政治本质和罪恶企图,联系“法轮功”组织的整体情况重点做好对《九评》等反动宣传的分析和研究,利于实际工作,利于对外斗争。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实践。要仔细回顾和总结几年来的斗争历程、工作成绩和主要经验,反观过去,指导当前。要加强学习、研究、探索和总结,尤其要探索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如何扩大和推广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科学知识在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应用、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转化体系和模式、如何做好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类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等。
2、要把握两个主体。政府和“法轮功”反动组织作为斗争的双方,其代表就是教育转化工作者和”法轮功”练习者,这是斗争的主体。
几年来的教育转化工作锻炼和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甘于奉献、与时俱进的教育转化专业队伍。但是,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也使他们出现比较严重的知识透支、体力透支和情感透支,导致松劲、厌战和麻痹情绪产生,不断推陈出新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手段却又导致新手上路,教转业务不精、队伍青黄不接、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随之暴露出来。当前的新形势对干部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认真评估与“法轮功”斗争的形势、“法轮功”人员的特点、干部队伍的现状,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要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保持有效的基本力量和骨干力量,要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实践锻炼,严明组织纪律,明晰奖惩机制,确保工作效果,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心理和身体等素质能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确保此消彼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3、要抓住三个阶段。要紧紧抓住一般人、李洪志、邪教组织、练习者行为善变的三个不同阶段,在分析邪教一般变化过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掌握练习者思想、心理、言行和状态在“法轮功”组织嬗变中的形成过程和原因,便于探索和总结他们思想转化的一般规律,使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转化质量更高,效果更好,尤其使接茬帮教工作能更加有的放矢。
人的一般心理变化 民生需求 社会需求 政治需求
李洪志的心理变化 钱 势 权
法轮功组织的变化 伪气功组织 邪教组织 反动的政治组织
练习者行为的变化 练功 修法 修网
李洪志目的的暴露 惑众 乱世 夺权
一般而言,练习者在“法轮功”组织嬗变中的思想变化大致有三个阶段:一是融化阶段(引诱),以练功和学法为主要手段,引诱练习者对邪教法轮功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对以前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和人格产生怀疑和罪孽;二是变化阶段(洗脑),以学法和修炼为主要手段,让他们系统接受“法轮功”歪理邪说,通过洗脑来削弱他们独立自主的理性思维,加强“法”的思想,强化他们对邪教法轮功的依赖;三是重塑阶段(恐吓),以引诱和恐吓为主要手段,让他们长期陷于修炼状态,使其习惯成自然,导致“法轮功”行为方式、人生态度和思想模式逐渐形成,练习者病态的个性、心理和人格也逐步得到体现。反思练习者思想变化的三个阶段,以及邪教组织在各个阶段采取的不同控制手段,我们不难发现练习者思想转化过程大致上也经过了三个阶段,即对抗或抵触——兴奋或轻松——转化或反复,我们要充分利用他们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心理、行为和思维特点,把邪教组织的各种控制手段反其道而行之或破解,发挥各种管理、教育手段的综合效用,形成最佳的转化效果。要认真执行转化标准,加强管理和甑别,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条理性和科学性,努力提高教育转化质量,力争取得最好的教育转化效果。 [Page]
练习者思想变化三阶段 融化阶段 变化阶段 重塑阶段
邪教采用的手段 引诱 洗脑 恐吓
练习者思想转化三阶段 抵触阶段 兴奋阶段 分化阶段
练习者的特点表现 抵触或对抗 兴奋或轻松 转化或反复(反复者进第一阶段)
教育转化任务 攻坚破壳 正面灌输 重塑教育
管理要求 严格管理 内紧外松 宽松管理
4、要控制四个环节。要着重控制好预防——打击——转化——帮扶这四个核心环节,在不同的时期要结合形势突出重点,要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使宣传防范、监测预警、打击追逃、转化深挖、接茬帮教等工作落到实处,不能留有盲区,尤其在县市以下的广大地区,农村尤甚。要有“全社会一盘棋”的理念,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要整饬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充实工作机构,塌实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不能好大喜功,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各自为阵,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使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确保胜利的成果。
一、反复者的行为和心理特点
(一)反复人员的主要行为特点
1、“法轮功”人员一旦思想反复,便后悔不已,认为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往往急不可待地找有关人员说明自己重新修练“法轮功”的立场,或者给相关场所写信或打电话,强烈要求收回自己所写的“三书”和相关材料,声明“决裂”作废,有的甚至上网公开声明自己的转化、揭批等作废。另外,少数人员将反复隐藏在心中,不直接表露出来,而是暗地里从事反转化活动,或者散布不良言论。
2、策反与破坏。“法轮功”人员思想反复后会从事反转化活动,有的到处造谣,散布虚假信息,以各种方式对已转化人员进行策反,企图破坏教育转化工作。
3、弥补与对抗。反复者往往具有强烈的“赎罪”心理,并企图通过危害更大的“正法”、“护法”、“讲真相”、“救众生”等活动来弥补自己以前转化与揭批的所谓过失,他们除了自己“重操旧业”外,还更加积极地参与“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复人员在转化场所也表现各异:有的曾是转化典型,在思想转化后,还协助干部做其他痴迷者的帮教工作;有的表现一般,思想转化后,行为上能遵规守纪,但思想认识难以提高;有的虽然表示转化,并写下“三书”,但仍然沉浸在“法轮功”思想的余毒中,没能突破法轮功思维怪圈,思想上并未实现真正转化;个别人甚至搞假转化,蒙蔽干部。反复人员不仅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被再次送到转化场所以后,一般会出现这样几个特点,只是表现的程度不同而已:思想更加顽固。在强烈要求收回自己所写的所有材料的同时,认为自己做出“转化”已经掉了一个层次,对李洪志存在愧疚心理,更加痴迷法轮功;行为更加狡猾。有的对转化工作者的谈话不理不睬,对帮教工作不屑一顾;有的表面上遵规守纪,暗地里从事反转化活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甚至否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公开练功背诵“经文”,煽动其他人员反复;个别人甚至采取绝食、自伤自残等极端方式对抗教育转化;转化难度加大。他们对教育转化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具有一定的反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对抗性、煽动性和抗药性。
(二)反复人员的主要心理特点
1、恐惧。反复人员重新被精神控制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又对他们产生强烈的影响,“形神俱灭”的恐吓始终挥之不去,内心深处不仅对不能“圆满”感到恐惧,而且对“淘汰”、“报应”等邪说也害怕至极。
2、悔恨。反复人员在李洪志歪理邪说和明慧网等媒体机构反动宣传的煽动下,对自己过去的转化和揭批、悔过等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尤其对曾经帮助别人转化的行为感到更后悔。同时,他们更加憎恨党和政府,恨一切阻拦他们修炼“法轮功”的人和事。
3、愧疚。反复后,他们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充满愧疚的复杂情绪。他们在“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的补偿心态支配下,想方设法以各种方式弥补自己过去因转化而造成的所谓罪孽、“污点”和“不良记录”,妄图再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显示自己的忠诚,重新走到“正法”中来,妄图以更加骇人听闻的言行挽回自己所谓圆满的希望和可能,想让自己免遭“淘汰”和“毁灭”。
二、反复的主要原因
人的思想改造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讲,出现思想反复是正常的。练习者身陷邪教组织的时间大多比他们在教育转化场所接受教育矫治的时间长,他们思想初步转化离开教育转化场所回归社会以后,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很可能导致反复,其中既有客观的原因作怪,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作崇。
(一)客观原因 [Page]
1、自身的疾病与体验。练习者身体出现疾病或者不适等症状,还存在较深的练功体验,加之尚未完全解除的精神控制使他们联想到“报应”之类的歪理邪说而出现反复。
2、“‘法轮功’后遗症”所致。所谓“‘法轮功’后遗症”就是因为修炼邪教“法轮功”给练习者的身心、家庭、生活、工作等方面留下的创伤,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都会存在,使他们不堪重负,身心憔悴,妄图逃避现实和责任而反复。具体表现为:
(1)练习者产生心理和行为的异常,即当前体现较为明显的精神和心理障碍。练习者因为长时间陷于非良性诱惑和恶性暗示的反复强化中,出现意识、感知、思维、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异常,产生幻觉、感知功能障碍和紧张、抑郁、焦虑、恐惧、偏执、妄想等方面的情绪异常,以及呆板、不能自控等方面的行为异常,甚至诱发自杀、杀人等恶果。尤其形成以主观代替客观、以感觉代替实际的思维定势和否定一切与自我意识不符的客观事实的固执心理状态后,心理发生扭曲甚至发展到精神失常,使人变得偏激和缺乏理性,一定时空内他们在待人接物方面和正常人会有一定的差距。
(2)练习者产生对邪教法轮功的心理和行为依赖。就像吸毒者开始吸毒时大多也是为了治病或寻求一时愉快,可是到后来他们会吸食成瘾而难以戒除,练习者追求这种特别的心理体验也会成瘾而形成依赖。
(3)引起练习者生理的病理性损害。很多练习者当初因为身患疾病而开始练习“法轮功”,可是几年的所谓修炼过程贻误了他们对原有疾病进行治疗的时机,同时因为长期醉心于练习“法轮功”的盘腿、打坐、念经等缺少运动的机械性行为,使练习者旧病未去又添新病。而且,练习者长期陷于复杂的情绪、心理和思想的煎熬中,不堪重负,出现身心相互影响的恶性循环,身体健康每况愈下。
(4)造成练习者新的生活困境,使弱势群体更加弱势。练习者几年的所谓修炼中,随着精力、情感、时间、经济等人力物力的大量付出,可能会加剧他们原来想逃避或回避的经济贫困、感情不顺、下岗失业等现实困境。他们因执着于所谓的修炼而对家人、朋友、单位的情感、经济、身心等方面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因言而无信也使自身的可信度降低,人际关系可能紧张,舆论的压力可能较大,时间的延误使他们与日新月异的社会进步、技术更新产生更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就业更加困难,事业更加不顺……他们原来想回避的诸多问题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加了许多新的困难,形成练习者转化以后回归社会必须重新面对的重重困境。
(5)承担违法犯罪的相应罪责。“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而进行所谓的护法、正法、讲清真相等违法活动,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练习者心理期望和现实处境的巨大反差会使他们增加新的心理和生理负荷,因此而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家庭功能的丧失,所导致的后果都会直接转移给社会,增加社会消化的负荷并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完成邪教对社会危害的同时也给练习者的家庭、单位以及利益相关者群体以巨大的危害。
3、反动邪说的蛊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散布所谓的新经文和讲法,极尽诱惑和恐吓之能事,加之明慧网等反动媒体刊登大量的污蔑之辞和造谣之语,尤其《九评》等反动宣传充分利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歪理邪说,极力插手群体事件制造思想混乱,迎合练习者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使练习者产生心理上的共鸣,勾起练习者尘封的恨心,使他们逐步回复到原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而出现思想反复。
4、反转化活动所致。有的练习者家族式的练功群体的存在使他们感到势单力薄,转化氛围和生活环境不好,在家人的“感召”下而出现反复。有的甚至还仍然和过去的所谓“功友”联系比较紧密,使自己的思想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歪理邪说的毒害而反复。而且,有的地方法轮功地下组织活动猖獗,他们在国内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利用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竭尽全力对已转化人员从事反转化活动。 [Page]
5、接茬帮教落实不够。对于中央关于已转化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有的地区未能很好地执行,“法轮功”人员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接茬帮教、巩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经过教育转化后就获得了终身免疫力,忽视了进一步接茬帮教工作,使转化人员刚刚筑起的思想防线在外界的影响下再次崩溃。有的管理方式单一,仅靠监控等手段进行防范,使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有的只用不管,只用不教,一味安排他们进行现身说法及帮教活动,继续教育和巩固不力,思想和生活关心不够,造成思想波动。有的干脆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不按政策规定解决“法轮功”人员的学籍、工作等实际问题,造成他们及其亲属对我党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政策不信任,使个别人员出现反复,甚至出现“倒下一个,反复一片”的现象。
(二)主观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反复多是因为其主观上的原因而引起的。他们有的思想认识不彻底,或者自身的一些性格、心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缺陷使他们面对恶劣的环境时丧失抵抗能力而反复。
1、本身思想转化不彻底。他们在转化场所满足于一时的认识,没有加强主动的、系统的、积极的学习,使思想认识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没能从根本上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反动政治组织的真实面目、罪恶企图和反动本质,没有形成较强的理性思维,没有全盘否定“法轮功”,给思想反复留下可乘之机。
2、假转化蒙混过关。有的练习者在教育转化场所搞假转化,迫于形势或者氛围企图蒙混过关,没有对自己、家人、单位和国家负责。有的更出于另外的目的直接搞假转化,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让他写什么就写什么,表面上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可内心深处却大不一样,成了“转化痞子”。
3、畸情、心理和行为依赖所致。练习者因为长期练习“法轮功”,对李洪志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畸形情感,长久不能摆脱。他们长期全身心专注和投入练功当中,也使肌体适应了练功状态,心理上获得“练功受益”的感觉,意识上发生扭曲,形成了法轮功思维模式,一旦停止练功就出现生理上的不适应状态和心理上无所适从的感觉,有的甚至出现幻觉,因为长时间的封闭性心理暗示和诱导,“法轮功”歪理邪说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得到固化,虽然转化但正面的思维和知识还不足以战胜法轮功歪理邪说对其潜意识的控制而出现反复。
4、心理和性格存在缺陷。比如存在理性不足、主见不强、生性懦弱、性格内向、心理障碍、思维偏执、知识面狭隘、相信梦幻、喜欢听信小道消息和传闻等缺陷,导致他们鉴别真假、判断是非的能力低下,面对复杂的形势和“法轮功”地下组织人员的别有用心而丧失警惕,思想出现反复。
5、把“法轮功”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不良思想和心态使他们把法轮功当作与党和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他们所期望的问题能得以解决,他们就会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否则,就会出现反反复复的情况,他们认为这是他们发泄不满、解决自身弱势地位的有效之路或者便捷之举。
6、唯心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作怪。一切邪教都是以“有神论”作为理论基础的,邪教以“造神”取众,练习者以“当神”为目的和追求,从而形成牢固的供求关系。尤其是潜意识中封建迷信思想和宗教情绪根深蒂固的练习者一心向往“神仙”世界,想过“神仙”日子,这种思想基础为邪教的入侵提供了温床和土壤,使他们无力从根本上抗拒邪教歪理邪说的诱惑和恐吓。
三、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对策
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华反共的反动政治本质已经暴露无遗。受精神控制的影响和法轮功邪教组织性质嬗变的带动,“法轮功”练习者的言行举止变得比较反动、思维逻辑变得更加混乱、情绪情感更加极端、行为方式不计后果。因此,要充分把握当前法轮功组织及其练习者的本质特征,夯实教育转化工作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教育转化工作规律,抓住核心环节,着重提高教育转化质量理应成为防治反复的根本对策。 [Page]
(一)当前“法轮功”的主要特点
1、组织上走向分散,点多面广。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经过卓有成效的教育转化工作,绝大多数练习者回到了党和政府的正确立场上来,邪教“法轮功”在组织上已经全面崩溃。但是,“法轮功”残渣余孽在李洪志及其反华主子的操纵下化整为零,早期的整体性活动已不多见,而是分散在各地建立地下组织,两三人成团,三五人入伙,点多、线长、面广。他们依靠原始手段或现代科技接受国外“法轮功”总部或国内其他组织的指令,以团伙作案的方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反动活动,使社会面的控制防不胜防,各种反动宣传品的传播给教育转化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2、思想上走向反动,明目张胆。练习者在精神控制状态下,对当前的现实状况无能为力而又不能正确看待,把政府的依法处理当成打压迫害,内心深处和思想上充满对共产党的积怨。《九评共产党》的出现正好符合他们的心态,进一步加强了对他们的精神控制,也进一步煽动他们的不满情绪,推翻共产党自然成了他们思想上的共同目标,他们觉得只有推翻共产党才能堂而皇之地达到“圆满”。所以,他们在行动上更加明目张胆,除了向练习者散发《九评》等反动宣传品以外,还大肆向无关人员散发,恶意污蔑和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妄图煽动更多的人对共产党不满。他们以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劝人退党退团,企图从组织上搞垮共产党。
3、手段上走向狡猾,机关算尽。未转化以及反复的“法轮功”人员总是以各种狡猾的手段对抗教育转化,逃避打击处理。他们以歪理邪说来对付教育转化工作的时候,理解和认识已经大多不在李洪志的话上,而是加上自己的很多臆想和猜测,形成自己一套所谓的“圆融的悟法”。当前,明慧网、大纪元时报等反动媒体分别从法律、心理、哲学等方面教唆练习者如何抗拒转化,练习者还结合自己的道听途说,在事实面前无理狡辩百般抵赖。
4、个体上走向病态,千奇百怪。残余”法轮功”练习者坚持到今天,除了生理上的各种疾病愈发严重以外,心理、精神和思想上的病态也更加明显,表现千奇怪百。有的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如“法轮功”练习者张某(女,42岁,昆明市人,市工商银行职工,1996年3月练习“法轮功”,二进宫,反复人员)对李洪志的教主崇拜接近一种热恋的程度,“经常在梦幻中和李洪志幽会”。有的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如”法轮功”练习者王某(男,53岁,昆明市人,个体职业者,劳教过3年,1999年以来一直未转化过)在所谓的另外空间“豢养宠物,龙、凤、麒麟等宠物应有尽有,还经常一道散步,还可以借给别人玩”,“另外空间的战争轰轰烈烈,天兵天将可不是闹着好玩的,都是针对共产恶党的邪灵”。
(二)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对策
实践证明,教育转化的质量决定防治反复的难度,防治反复的效果影响教育转化的进度,教育转化和防治反复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针对”法轮功”组织及其练习者的种种特征和表现,当前教育转化及防治反复的工作也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只要抓住关键,把握规律,我们的实际工作一定会事半功倍。具体而言,要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夯实一个基础。当前的教育转化工作呈现出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易反复的特点的情况下,夯实基础显得尤其重要。
一是要健全机制。邪教的产生和发展固然有其复杂的原因,但教育转化工作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反邪教方式和手段,已被实践证明为反邪教的治本之策,也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从行政体制来看,由上到下的直接管理范围越来越大,工作负荷越来越大,专职工作人员却是越来越少,掌握信息越来越少,不利于实际工作。从专业部门来看,各级防范处理邪教机关应该有一支直接的专业队伍和一块职业的专门阵地,形成反邪教的网络体系。所以,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性质发生本质变化的形势下,我们的应对机制也应该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充实和调整,要建设好专门阵地,相应地要加大力度,健全领导机制、安全防范机制、协调整合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教育宣传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各种规章制度。 [Page]
二是要严明标准。一要严明人员标准。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挑选专管干部,确保工作的良好效果和事业的良性发展。要仔细区分和鉴别“法轮功”人员,对于那些确实不能转化的人员应该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办事,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二要严明工作标准。要细化岗位标准,操作性要强,不能吃大锅饭。要细化转化标准,按照中央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明确的转化标准,对当前残余的“法轮功”人员合理分类,制定实事求是的转化标准,避免无效劳动和浪费劳动。三要严明奖惩标准。职有专司,论功行赏,利益的问题往往容易导致思想混乱和人心不齐。
三是要加强研究。要加强对“法轮功”各种歪理邪说的收集和研究,力争取得全面突破,能比较系统、科学、彻底地解决他们思想上的困惑,尤其是要揭露“法轮功”的反动政治本质和罪恶企图,联系“法轮功”组织的整体情况重点做好对《九评》等反动宣传的分析和研究,利于实际工作,利于对外斗争。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实践。要仔细回顾和总结几年来的斗争历程、工作成绩和主要经验,反观过去,指导当前。要加强学习、研究、探索和总结,尤其要探索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如何扩大和推广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科学知识在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应用、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转化体系和模式、如何做好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类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等。
2、要把握两个主体。政府和“法轮功”反动组织作为斗争的双方,其代表就是教育转化工作者和”法轮功”练习者,这是斗争的主体。
几年来的教育转化工作锻炼和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甘于奉献、与时俱进的教育转化专业队伍。但是,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也使他们出现比较严重的知识透支、体力透支和情感透支,导致松劲、厌战和麻痹情绪产生,不断推陈出新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手段却又导致新手上路,教转业务不精、队伍青黄不接、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随之暴露出来。当前的新形势对干部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认真评估与“法轮功”斗争的形势、“法轮功”人员的特点、干部队伍的现状,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要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保持有效的基本力量和骨干力量,要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实践锻炼,严明组织纪律,明晰奖惩机制,确保工作效果,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心理和身体等素质能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确保此消彼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3、要抓住三个阶段。要紧紧抓住一般人、李洪志、邪教组织、练习者行为善变的三个不同阶段,在分析邪教一般变化过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掌握练习者思想、心理、言行和状态在“法轮功”组织嬗变中的形成过程和原因,便于探索和总结他们思想转化的一般规律,使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转化质量更高,效果更好,尤其使接茬帮教工作能更加有的放矢。
人的一般心理变化 民生需求 社会需求 政治需求
李洪志的心理变化 钱 势 权
法轮功组织的变化 伪气功组织 邪教组织 反动的政治组织
练习者行为的变化 练功 修法 修网
李洪志目的的暴露 惑众 乱世 夺权
一般而言,练习者在“法轮功”组织嬗变中的思想变化大致有三个阶段:一是融化阶段(引诱),以练功和学法为主要手段,引诱练习者对邪教法轮功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对以前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和人格产生怀疑和罪孽;二是变化阶段(洗脑),以学法和修炼为主要手段,让他们系统接受“法轮功”歪理邪说,通过洗脑来削弱他们独立自主的理性思维,加强“法”的思想,强化他们对邪教法轮功的依赖;三是重塑阶段(恐吓),以引诱和恐吓为主要手段,让他们长期陷于修炼状态,使其习惯成自然,导致“法轮功”行为方式、人生态度和思想模式逐渐形成,练习者病态的个性、心理和人格也逐步得到体现。反思练习者思想变化的三个阶段,以及邪教组织在各个阶段采取的不同控制手段,我们不难发现练习者思想转化过程大致上也经过了三个阶段,即对抗或抵触——兴奋或轻松——转化或反复,我们要充分利用他们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心理、行为和思维特点,把邪教组织的各种控制手段反其道而行之或破解,发挥各种管理、教育手段的综合效用,形成最佳的转化效果。要认真执行转化标准,加强管理和甑别,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教育转化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条理性和科学性,努力提高教育转化质量,力争取得最好的教育转化效果。 [Page]
练习者思想变化三阶段 融化阶段 变化阶段 重塑阶段
邪教采用的手段 引诱 洗脑 恐吓
练习者思想转化三阶段 抵触阶段 兴奋阶段 分化阶段
练习者的特点表现 抵触或对抗 兴奋或轻松 转化或反复(反复者进第一阶段)
教育转化任务 攻坚破壳 正面灌输 重塑教育
管理要求 严格管理 内紧外松 宽松管理
4、要控制四个环节。要着重控制好预防——打击——转化——帮扶这四个核心环节,在不同的时期要结合形势突出重点,要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使宣传防范、监测预警、打击追逃、转化深挖、接茬帮教等工作落到实处,不能留有盲区,尤其在县市以下的广大地区,农村尤甚。要有“全社会一盘棋”的理念,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要整饬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充实工作机构,塌实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不能好大喜功,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各自为阵,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使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确保胜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