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无邪教社区(村)的实践与思考
我们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四个纳入”(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有关职能工作紧密结合,借风造势,借力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整体推进了全市的反邪教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提高了我们防范处理邪教部门的组织协调水平、宣传发动群众水平以及把握全局、审时度势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对反邪教工作的认识,加强了帮教和巩固工作,丰富了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扩大了群众基础,增强了防范控制能力,厚积了社会反邪教土壤。 [Page]
通过创建试点,我们在机制建设、接茬帮教、防范控制、阵地建设和群众发动等方面取得许多有益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无邪教社区(村)创建,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创造了条件。
二、关于深化创建工作的思考
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是将反邪教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确切地说是反邪教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化。总的指导思想是:依靠党委、政府领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创建无邪教社区(村)与基层其他创建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把一个个基层社区(村)建成反邪教斗争的前沿堡垒,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和谐社会氛围。
(一)突出重点,分类创建,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应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去年我市明确提出了无邪教社区(村)的标准:一是无邪教习练者,原有的“法轮功”习练者全部转化;二是邪教习练者接茬帮教率和巩固率达到100%。转化出班或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法轮功”人员,社区(村)应逐人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健全帮教责任制,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无反复;三是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动宣传品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邪教宣传品能迅速处理,消除影响;四是有警示教育宣传阵地。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向上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群众识别、抵御邪教的能力。
就我市社区(村)目前的现状来看,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即没有邪教人员的、有“法轮功”习练者没有转化完的、原有“法轮功”习练者已经全部转化完的。没有邪教的社区(村)的创建重点应放在提高居(村)民的整体素质上,进一步营造崇尚科学、反动邪教的浓厚氛围,厚积反邪教土壤,防止邪教的滋生;有“法轮功”习练者的,重点要放在转化攻坚上,符合条件进班的进班转化,不符合条件的开展社区、家庭转化,并做好接茬帮教工作;已经转化完的社区(村),重点放在巩固提高上,建立健全帮教责任制,防止反复。无论哪一类社区(村),都要围绕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强化防范控制功能,倡导科学文明新风,增强识别、抵制邪教能力来开展创建活动。
(二)齐抓共管,增强创建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在街道、乡(镇、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各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宣传、法制、精神文明办、综合治理办、文体、卫生等部门和科协、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应突出加强群众性的反邪教骨干队伍建设,建立由党员、综合治理特派员、社区群干、居民门栋长、村民小组长、安保队员等组成的反邪教工作的宣传和监控队伍,扩大反邪教工作的群众基础。要学会借台唱戏,借风行船,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五”普法、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回归社会工程等有效平台和现有的成果,解决好创建活动的载体和工作抓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注意找准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依托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居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阵地,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资源,充分利用一票否决权制,提升防范控制功能;依托“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增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抵御邪教的能力;依托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引导居民群众坚信党的领导,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依托实施回归社会工程,进一步摸清底数,搞好回访调查,落实帮教措施,巩固转化成果。 [Page]
充分发挥社区(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牵头抓总作用,动员组织辖区各单位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开拓进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掌握了解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引导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核心凝聚作用,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居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应注意发挥好党员和群众骨干,在抵制邪教、接茬帮教、防范控制、了解敌社情中的示范作用、带头作用、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反邪教斗争中来。
(三)加大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转化攻坚。对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开展转化攻坚是创建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一项硬指标。对社区(村)目前尚未转化和反复的人员应逐个分类排队,有条件进班的坚决送班转化;年龄偏大、身体较差的,通过举办走读式法教班,或上门帮教等有效形式,促使转化,并努力做好接茬巩固,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防范控制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认真查找当前防范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措施,特别是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的防控一定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防止漏管失控。要加强社区(村)的情况掌握,通过创建工作,真正了解掌握本社区、本村原有的“法轮功”人员练不练、跳不跳、串不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街、乡(镇、场)有“法轮功”人员受到打击处理的,年终综治考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应通过成立反邪教讲师团、文艺宣传队、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反邪教警示教育真正进入千家万户,入脑入心,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创建一线,调查了解创建工作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突出特色。应经常深入社区(村)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交任务,更要交方法,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创建特色。创建中,不能贪大求全,急功近利,着力发挥比较优势,在坚持基本创建标准的前提下,切实解决一两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创建工作不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可以直接开展创建无邪教街、乡(镇、场);条件不具备的,可以先从创建无邪教社区(村)开始。但是,无论是无邪教街、乡(镇、场)的创建,还是无邪教社区(村)的创建,都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办事。应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防止流于形式;应注意加强经验总结,着力解决创建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