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是做好防范、帮教、转化工作的基石

    霍煤集团控股公司是从原霍煤集团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来的,原霍煤集团公司把资本运营作为企业快速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的根本手段,从2004年开始酝酿大规模、高层次的资本运作,对整个霍煤集团公司实施资本增量重组,吸引战略投资者,谋求合作共赢。
    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通辽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原霍煤集团公司顺利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达成共识,于2004年3月6日正式签署了重组协议。经通辽市委、市政府的批准,于2004年9月9日,成立了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参控股公司、民营企业和分帐单位20多家,职工8300多人。霍煤集团控股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是实现“五年三番百亿”的宏伟目标。具体步骤是,2005年总产值达到42亿元,实现“五年三番百亿”的第一番;2006年总产值超过70亿元,实现“五年三番百亿”的第二番;2007年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经过一年多的运转,现霍煤集团控股公司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业和辅业都已经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截止2005年末,已经实现销售煤炭1300万吨,电解铝10万吨。全集团公司实现产值46.14亿元,是上年的2倍,利润总额4.84亿元。2006年计划实现煤炭销售1900万吨,电解铝18万吨,实现产值60亿元,利润7亿元。
看今天所取得的成果,回顾所走过的历程,也是不断同“法轮功”分子作斗争的历程。

一、党委高度重视,逐级明确责任,把握防范、帮教、转化工作的大方向
    2001年,对“法轮功”的斗争,已经成为全党政治工作的中心。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既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霍煤集团公司党委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霍煤集团公司当时面临的严重形势,党委及时成立了防范帮教办公室,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亲自负责,主抓防范帮教工作。根据霍煤集团公司当时“法轮功”习练者比较集中的特点,几次召开会议,重点进行研究部署,各单位抽调专人进行摸底调查,追根溯源,分析查找原因。公司党委、防范帮教办同各单位一把手签定帮教转化责任书,落实帮教转化任务及责任。上下实行包、保、联网络,全公司实行党委书记包单位,行政领导包职工,职工包家属,车间包班组,班组包个人的包保网络。及时摸清了当时“法轮功”习练者的人员底数和活动的基本情况,一些主要人物都纳入了组织的掌握之中。在此基础上,公司先后举办了四期帮教转化学习班,对进京人员举办了专门的学习班,编写专题教材,宣传党的政策。对个别重点人员还采取入户帮教的办法。2001年1月23日,“法轮功”分子制造天安门广场事件后,为防止人员进京,大年初一早晨,公司党委就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堵截任务。党委工作部帮教办人员同公安处人员一起,每天几次去火车站、汽车站检查过往人员,加大帮教监控力度,防止进京事件的再度发生。
春节过后,公司党委及时组织召开基层党委书记会议,对“法轮功”习练者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教活动。电视台配合教育,进行新闻采访。在各学校开展了“法轮功”远离校园活动。在南矿、机修总厂开展了“法轮功”远离矿山、远离厂区活动。通过全方位广泛宣传教育,使一大部分人猛然醒悟,起到了教育与警示的双重作用。在2004年9月份,原霍煤集团公司进行改制,改组成霍煤集团控股公司。机构和人员虽然变了,但是,防范帮教工作的职能没有变。在公司成立的同时,党委就把防范帮教工作,明确交给了党群工作部。根据党委要求,党群工作部及时对最后4名帮教对象,逐级落实了责任人,到现在已全部实现了彻底转化。

二、政治上关心,近距离帮教,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从2001年开始,对有转化行为表现的“法轮功”习练者,不论是谁,只要有转化表现就积极宣传,在政治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帮助,工作上给予出路,切实做到工作上不歧视,态度上不冷落,情感上不疏远。同时,组织那些转化好的“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现身说法,用鲜活的事例进行教育,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Page]

三、因人施策,远距离防范,用宽松和谐的生活空间,促进帮教转化

    为了更好的掌握“法轮功”习练者的真实情况,便于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帮教,公司帮教办研究决定,对所有“法轮功”习练者实行远距离的监控。根据监控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情,采取不同的对策和可行的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我们体会到,远距离监控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控方法。这种方法不但能监控到每一名“法轮功”习练者真实的活动情况,还能监控到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和一些心里的活动。2002年公司帮教办对所有“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一次综合的分析排队,按照他们现实表现分为彻底转化、明显转化、初步转化和假转化四种。根据分类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对假转化人员暗中实行远距离的重点监控监管,实行责任到人,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这种监控监管,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给假转化人员一种宽松的环境,产生一种已经没人监管他们的感觉。让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参加工作,参加劳动,参加各种活动,组织上一样给予他们工作上的信任,对他们做出的成绩一样给予充分的肯定,最终达到“以假治假”的目的。例如,南露天矿有一名“法轮功”习练者,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努力,在评选先进时,组织上对他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把他评为先进工作者。这样一来,使他在心灵上产生了震憾,思想上产生了转化,使其由一名假转化分子变成了一名真正的转化者。彻底远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束缚,重新回到了党和人民的怀抱之中。
    霍煤集团公司,通过近五年的防范,帮教和转化工作,到2005年末,原“法轮功”习练者,已全部达到转化要求。到目前,没有出现一人反复问题。这充分说明,只要我们按照党的政策,采取合适的方法和可行的措施,经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法轮功”练习人员的思想都是可以转化的,转化以后多数人仍然可以成为企业的合格员工,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成为和谐社会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