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基本做法及效果

    2004年,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非法破坏活动,杭锦旗将防处邪教工作纳入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之中。通过两年多的运作,成效比较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基本做法

(一)纳入实绩考核目标之中,统一进行考核验收。针对杭锦旗反邪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为了强化各地、各部门对防处邪教工作的重视,去年,杭锦旗把防处邪教工作纳入旗对苏木乡镇、旗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验收。在实绩考核目标中,把防处邪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项目,赋予5分分值。具体考核验收标准按照《旗对苏木乡镇、旗综治成员单位和锡尼镇地区其他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在对苏木乡镇综治目标考核中,把依法查禁“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以及做好对受蒙骗群众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对邪教组织活动猖獗,造成一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在对旗综治成员单位目标考核中,把加强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警示教育和反邪教知识培训的成效以及有无参与邪教活动进行考核。对凡在职干部职工有参与邪教活动的单位,视情节分别给予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对锡尼镇地区其他单位综治目标考核中,把有无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作为重要考核项目。通过实绩考核目标的实行,促进了防处邪教工作的再落实。如锡尼镇、巴拉贡镇为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由镇党委与所辖嘎查村、牧区又进一步签订了反邪教考核目标,实行单项考核,严格奖惩。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化管理。为确保防处邪教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杭锦旗根据上级防处邪教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一一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进行单独考核。年初,由旗委与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防处邪教问题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宣传批揭、深挖打击、常规工作等6项目标内容的具体要求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提高邪教练习人员的转化率,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由旗委分管领导、苏木乡镇主要领导分别与“法轮功”练习人员和“门徒会”、“实际神”等其他邪教练习人员的帮教小组成员(一般由防范办干部、当地派出所民警、习练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和练习人员的家庭成员组成)直接签订《“五定四包一防”帮教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帮教转化责任。同时详细规定了4条帮教标准和4条帮教措施,明确了责任追究。对完成帮教任务的责任地区、单位和做出优异成绩的帮教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单位和帮教干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实绩考核中扣除一定分值;对不积极履行家庭帮教、防控职责并造成后果的家庭成员,要在居民代表会上作检查,是党团员和公职人员的,由其所在党团组织或工作单位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作出相应处理。
(三)运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使防处邪教工作取得实效,杭锦旗在认真配合市委防处邪教工作督查组督查验收的同时,还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督查主要采取平时考核、按季督查、半年考核、年终验收四种方式进行。具体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了解、汇总工作报表、民意测评等形式全面掌握和了解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平时监控和季度督查由旗委防范办牵头,公安、政法、组织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每次督查结束后,都将督查结果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工作较好的地区、部门给予公开表扬;对工作较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点名批评,限期整改落实;半年和年终考核由旗委防范办会同旗委组织部考核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监控、半年督查、年终验收4:1:5的比例综合评定,并作为对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实绩考核的最终结果。对得分在75分以下的地区、部门实行—票否决。[Page]
(四)作为文明、先进单位等评比活动重要依据,严把考核关。去年以来,杭锦旗把防处邪教工作绩效作为文明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等各项评比活动评定的必要条件,严格把关,严格考核。在开展“三级联创”、“文明示范工程”、先进性教育等评优创先活动中,凡未把防处邪教工作列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因工作不力,造成邪教组织发展蔓延;对邪教或有害气功组织成员教育工作不落实,监控措施不到位,致使监控对象失控,甚至外出滋事或制造重大非法事件;有党员参加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等情况的地区和部门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得称号的予以黄牌警告或取消。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中,凡因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进京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村镇、社区和家庭中存在邪教人员的,一律不予参评,对已取得“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称号的单位和家庭,经全面审核复查后,凡存在邪教活动、出现邪教人员的,一律取消文明称号。对申报上一级党委和部门“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评选活动的单位,须经旗委防范办严格审核,证实确无参与邪教活动和无邪教人员的,方可盖章上报。同时,凡有邪教组织活动的地区、部门的主要领导也不能参与本年度晋职和评优等评比活动。“双重评比标准”的实行,切实增加了反邪教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如去年,巴拉贡镇地区发生“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重大案件,旗委政府对巴拉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绩予以否定,并取消了参与评选各级文明村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资格。

二、工作效果

    自杭锦旗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部署,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对反邪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实施实绩考核机制以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了忧患意识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起“稳定也是政绩观”的正确思想,能够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反邪教工作,切实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逐步使反邪教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如巴拉贡镇在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狠抓反邪教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截止目前,辖区内再无发生任何邪教组织的活动迹象,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有效地促进了全旗防处邪教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实绩考核目标,各地、各部门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旗防处邪教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目前各地、各部门都分别成立了防处邪教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定期召开反邪教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在始终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立足防范,着眼长远,认真落实帮教措施,不断完善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如各苏木乡镇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社为单位建立完善了反邪教工作信息网络,对本嘎查村、社进出可疑人员进行秘密监视,一有苗头立即上报,从源头上防止其从事邪教非法宣传活动。三是以“三下乡”、“科技培训”、“校园拒绝邪教”等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反邪教工作逐步深入人心。如原浩绕柴达木苏木确定柴达木嘎查、浩绕召嘎查、中心小学为警示教育基地,组建宣讲组、放映队在全苏木轮流宣讲和播放反邪教知识和教育光碟。杭锦淖尔乡积极探索符合群众口味的宣传方式,自行编排了地方戏——“不信邪教,信科学”,在农牧民群众中多次演出,收到了反邪教宣传教育的良好效果。[Page]
(三)有力地促进了全旗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实绩考核目标的实行,使杭锦逐步形成了党委重视、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了邪教组织在农村牧区发展蔓延的势头,全旗正在形成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