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如何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
1999年,我国政府果断决定取消邪教组织“法轮功”,从而一举廓清了徘徊在中国辽阔土地上的这股邪恶阴霾。随着揭批“法轮功”斗争的不断深入,人们已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法轮功”邪教本质及其危害,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纷纷觉醒,悔悟有加,走出邪教泥潭。针对企业对“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我们在提高教育转化工作质量、巩固教育转化工作成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法轮功”练习者思想痴迷和出现反复的原因分析
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开始参与练功的动机是为了祛病强身,没有什么政治目的,这也说明一开始“法轮功”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可是从1999年7月1日中央下发文件,不准党员修炼“法轮功”和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后,仍有极少数人执迷不悟。这些至今尚未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及其思想反复的原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知识贫乏,缺乏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科普知识。一是文化层次比较低,很多职工练习者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还有一些职工家属是半文盲;二是缺乏科学的辩证思维,没有掌握正确的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医学、心理学、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的知识缺乏。
(二)缺乏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表现为自私和狭隘,这正是李洪志歪理邪说能有市场的根源,也是这个群体走向最终悲剧的最致命的弱点。
(三)性格偏执。这些人往往性格孤僻、偏执,易认“死理”,爱钻牛角尖,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交往和交流,很少与周围的群众来往,别人的意见和劝告根本听不进去。
(四)事业有挫折,家庭不完美。这部分人有的经历坎坷,身心遭受打击,对世事心灰意冷,有的婚姻失败,或夫妻不和睦;有的事业挫折,渴望进步却又屡屡失败,只好把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天国世界。
(五)心理有严重障碍,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有的为自己的健康感到焦虑;有的带有“愤世嫉俗”的情绪;有的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有的渴望一夜之间改变自己的命运,长期的压抑和不满,导致他们心理上往往存在着严重障碍,精神上有某种程度的疾病,误入李洪志的圈套中不能自拔。
(六)全家练功、集体练功。这种“家庭式”的练功者和顽固分子往往形成内部紧密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依靠,谁也不愿转化。
(七)抱有幻想。有个别顽固分子受了李洪志在互联网上频频发布“经文”的影响,幻想有一天师父会来救他, “法轮功”问题要翻案,所以在幻想中等待。
当然,不同的“法轮功”痴迷者和反复者其思想深处的原因不尽相同,有的可归于某一种类型,有的可能兼具几种特征。客观深入地分析其思想根源有助于我们对症下药,确定斗争策略,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二、企业教育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
(一)少数“法轮功”顽固者拒绝帮教,转化工作难度逐步加大。剩余的少数“法轮功”分子思想更加顽固,这部分人共同的特点是对帮教工作非常排斥,使教育转化工作的难度逐步增大。
(二)家庭式集体练功是教育转化的难点之一。在家庭式练功者中好不容易做通了家庭中一个成员的工作,回到家后,经其他人一说教,又出现反复。
(三)少数练功者不断反复,成为转化工作的另一难点。一些练功者迫于国家对“法轮功”的打击和处罚,口头上和书面上表示不再练功了,但并没有从思想上彻底同“法轮功”划清界限。一旦有人对他们进行反转化,便会动摇。
(四)在企业减员增效形势下,部分“法轮功”练习者以从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接受原单位教育转化。他们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摆脱了行政束缚,便拒绝原单位的帮教工作。部分练功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打着到外地打工、经商的幌子离开辖区,难以帮教和监控。[Page]
(五)非法宣传品造成职工思想混乱,不利于教育转化工作的开展。不时出现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和网络上不时出现的新经文、反动宣传内容等形成较大的负面效应。
(六)帮教人员的厌倦、松懈情绪影响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企业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妥善解决“法轮功”工作处理和企业中心工作的关系成为一个新问题。
三、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教育转化工作质量
(一)坚持和把握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处理“法轮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法轮功”问题处理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团结教育和挽救绝大多数,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顽固分子,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教育与打击相结合,以教育转化为根本,尽最大力量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职工群众,保护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法轮功”练习者之所以走上唯心主义的道路,从根本上说是世界观的扭曲,戴着“有色眼镜看五彩缤纷的世界”。为此,我们必须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从而使他们能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待问题。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温暖人,注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化“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宣传教育和揭批活动,通过科普展览、科普讲课、“法轮功”典型案例揭批等形式,普及科学知识,帮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三)坚持打防并举,从严从快打击,使处理“法轮功”工作步入依法打击的良好轨道。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制度,凡是“法轮功”分子触犯法律和实施犯罪,必须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对剩余的极少数顽固分子,特别是有犯罪事实的,要坚决、果断、从快、从严予以法律严惩。
四、如何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在教育转化和打击处理中,齐鲁石化公司不断探索并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1、帮教责任承包法。成立帮教责任承包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责任领导和承包小组对教育转化对象进行承包,根据对方思想情况进行教育,并有监控责任,这种办法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2、以法破“法”法。在做教育转化工作时,“法轮功”痴迷者,用“法”来理解一切,顽固地坚持,要以其矛攻其盾,使其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使“法轮功”不能自圆其说,原形毕露,也解开了练习者思想上的疙瘩。
3、亲情劝导法。通过动员其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等关系密切人员轮番做工作,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严重后果,用亲情感化,用亲情融化,促其转化。
4、循序渐进法。到了后期“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会更加顽固,这时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保持耐心,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做其思想转化工作。
5、真情感化法。做工作时,不敌视、不歧视、不漠视“法轮功”人员,真心实意地帮助他,推心置腹地谈心,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以真情换真心,促其转变。
6、逐个击破法。此法适用于家庭成员全练功且执迷不悟者,此时单个人的工作难度较大,必须将其分而治之,隔离开来,逐个击破,全面出击,直至每个人的问题都得到解决。
7、跟踪教育法。对“法轮功”练习者要进行跟踪教育,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变化,及时进行回访,同他们谈心,进行帮助教育。同时要从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使他们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组织的温暖。
8、集中办班法。此法适宜于较大范围的单位,把所有的顽固人员和不放心人员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进行集中教育,有利于他们的转化,实践证明效果是不错的。[Page]
9、打击处理法。打击处理法也是教育转化的形式,对本人有教育作用,对其他“法轮功”顽固分子也有威慑、 震慑作用,该打击的要坚决果断地予以打击,该处理的坚决进行处理。
以上是齐鲁石化反邪教协会在教育转化工作中的几点做法,仅供参考。但同“法轮功”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政治斗争,需进一步加大教育转化力度,定期研究、确定教育转化重点,形成强有力的教育转化网络体系,就一定能不断取得教育转化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