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融顽石 真情唤良知

     违法犯罪的“法轮功”痴迷者XXX经过三个月的攻坚教育转化,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的桎梏,从一个违法犯罪的痴迷顶级的所谓“大法弟子”回到了正常人中间,并用自己的转化经历协助干警做其他“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效果明显,为此对XXX转化过程作一个案剖析。
一、基本情况
(一)犯罪经历
XXX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一直不佳,心脏有病,时常出现心动过速、心率不齐等诸多疾病。1993年经武汉一名练“法轮功”的负责人介绍,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证,认为修练“法轮功”较为适合自己,1995年正式加入练功者的行列。由于他是学理工出身,对自然科学、佛教较感兴趣,修练“法轮功”后,认为“法轮功”是最精深的佛法,是宇宙之上的法理,决心潜心修练,同时积极参加“法轮功”组织的各项弘法、护法活动,并成为遵义地区辅导站站长,负责遵义地区“法轮功”资料、横幅、光碟的收集、保管和发放,组织召开各种交流、讨论会议等。在国家颁布有关取缔“法轮功”的通知后,继续积极组织“法轮功”活动,先后多次非法组织遵义地区“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会交流练功心得,宣传“法轮功”以及所谓到北京去“正法”并出资购买复印机、BP机等用以“法轮功”的宣传和联系。在2001年10月27日亲自进京参与违法活动,最终以身试法。
(二)服刑表现及特点
XXX在服刑改造初期,思想极其顽固痴迷,藐视法律,认为“法轮功”是其的人生信仰,通过自己认真的修练,就可以离开人的社会所存在的一切不好的东西,回到法轮世界,返本归真到一方“净土”。表示是以追求人生信仰,探求自然科学真知的心态来看待“法轮功”的,认为“法轮功”是一种“超常科学”,是“根本佛法”,具有不可动摇的神圣性。为此,他从不正面对抗,对干警的教育采取回避的态度,而且自恃清高,看不起周围的人,内心思想动态极难掌握,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以一种表面上的服从来掩饰实质上的对抗,是一名十分典型高学历信仰型的“法轮功”痴迷者。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他具有以下特点:
1.文化程度较高,但知识结构不完整,特别是对宗教知识了解不多。在大学所学专业为物理学。作为一名自然学科方面的老大学生,他对自然界中各种奇特现象,如特异功能、气功现象等抱有强烈的好奇心理,在学习、接触“法轮功”以前,他就考察过各种气功,也学过一些气功知识,对佛教、道教知识也有所接触,但就其精髓而言,却并非清楚。
2.对信仰的追求,他对上述知识涉猎的目的,是寻找一个自己可以全身依靠的信仰。由于“法轮功”打着佛法的旗号,而且“法轮功”邪说粗浅,一般人容易接受,所以他经过考察选择了“法轮功”作为他的“根本佛法”和“信仰”来追求。一方面,由于他对周围的现实环境缺乏客观的认识,自己心高气傲,导致对社会没有信心、信仰出现断层;另一方面,他对神、佛等充满神秘色彩的东西感兴趣,存在有神论思想。所以一接触到“法轮功”就被李洪志所描绘的那一套天花乱坠的歪理所迷惑。
3.XXX在当地名气很大,曾任遵义地区辅导站头目,由于他在贵州省“法轮功”组织中的特殊地位,曾与贵阳市辅导站负责人及“法轮功”骨干分子交往密切,自己出国到新加坡与李洪志见过面,对贵州省“法轮功”内部情况比较了解,对“法轮功”痴迷程度较深,更给转化带来极大难度。
4.由于受历史的影响,XXX在政府对“法轮功”实施打击处理过程中,一直持不理解的态度,也不信任政府的决策并对政法部门的做法不能接受。对干警组织观看揭批“法轮功”本质的相关报道,认为是政府的欺骗性宣传。
(三)分析及措施
针对XXX属崇尚佛教而又对佛法缺乏真正的理解,其行为的后果与初衷相背的罪犯,我们分析后认为一时的激情、空洞的说教很难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甚至有可能使教育陷入僵局。因此,我们干警首先要在道理上说服,并用真诚之心去融化他思想上顽石,在思想转化上找准切入点,重引导。生活上关心照顾,管理上宽严相济,并从他的性格特征上分析,消除其思维定势,扭转其顽固思想,作为解开疙瘩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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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思维能力较强。所以他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因学习“法轮功”而丧失,这也是他后来转化的一个切入点。
2.亲情未泯。他只有一个在外地工作的独生女,其爱人与女儿一道生活,作为一位丈夫和父亲,这一份亲情始终在他心里占有很大比重。
3.身体有病。作为一个“法轮功”的精英分子而言,总是标榜“法轮功”强身健体的“神奇功效”,但是作为一名长期有病的修练人而言,他的实际情况是不可否认的,这也是后来转化的契机。
4.XXX接受“法轮功”就是冲着李洪志标榜的“佛法”两个字。
5.XXX个性强不服输,比较容易冲动。
二、转化轨迹
2005年6月我们把XXX调回四区正式进行攻坚转化教育。针对其情况并结合他的个案分析,制定了具体教育转化措施,集中优势帮教力量,运用了各种教育方法,多次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最后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和帮教力量的共同努力,使其逐步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在9月25日写出了长达12页的揭批书———《诸法无我,真假立判》。这样一名高学历、高智商,以“法轮功”为其“根本佛法”的痴迷者,在三个月时间里,思维定势是如何发生了质的变化呢?我们分析他的转变不是迫于压力的权宜之计,而是以真正的“佛法”与假“佛法”对比出来的,并且真心实意地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决裂。在对他近三个月的具体教育转化实践中,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逐步总结了一套教育转化方法。遵循了如何使“法轮功”罪犯“破信生疑、由疑生惑、依惑证伪、由伪破法、破而到离”的这样一个思路,同时对转化这类罪犯有了深入的体会,具体如下:
(一)有的放矢,由迷到疑
在对XXX的具体教育转化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只有解决其所谓的信仰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粉碎痴迷“法轮功”的基础。为了确保有效转化,所以在工作中采用了管理和教育适当调节,不以管逼转,注重本质转化,提高其认知能力、理性思维能力、事物分辨能力为根本的教育转化方案。在与XXX初次接触时,我们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其思想状况,摸清其主要症结,并不急于表露我们的观点,在语气上也是采用一种比较和气的口吻,以期建立一个比较和谐的氛围。针对XXX具体情况,我们在初期先让他学习一些电视资料,如《李洪志其人其事》、《愚味、死亡、新生》、《李昌、姚洁访谈录》等等,迫使他了解李洪志及“法轮功”的一些实际情况。以王志刚讲的《剖析“法轮功”本质》的光盘以及书籍为主,并从“中华反邪教网”、“天鉴网”等专题网站下载大量资料,打印成册,作为有力的辅助材料,将攻击的重点放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上,并结合他物理专业逻辑思维能力强特点,我们在与其交流时,先从李洪志的常识性错误出发,首先利用他们“师傅”要求,凡是遇到事情“向内找”查找自身不足。《转法轮》第23页中讲到“真正修练得修练这颗心,叫修心性……你就得向内去修,不能向外找,这样才能去掉执著心,提高心性上层次”,所以我们利用“向内找”的方法,规范其言行,促其查找自身原因。如问他:你是在修国家、修他人还是修自己?修自己为什么变成了向外找?进而引导他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说的思考、剖析,直至产生动疑。重点指出李洪志在科学常识上出现的种种漏洞,如“浮力问题”、“核聚变问题”、“金属分子问题”、“月球人造问题”、“光年问题”等等,与其探讨。虽然他都在尽力替“法轮功”补漏,但其情绪开始变得急躁,说话的声音增大,这说明他心理已感受到压力。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对自然科学常识及逻辑推理的原理自然是不会陌生,所以从他辩论中的表情来看,底气已经不足了。接下来,在上几次个别教育的基础上,又将攻击重点瞄准了李洪志邪说的矛盾之处,指出“真理应该是圆融不破的”,而且“不可能前后矛盾”。而李洪志的邪说东一下西一下,飘浮不定,根本不可能是真理。比如,李洪志对“形神全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第一种生命“形神全灭”之后完全消失;第二种生命“形神全灭”之后还有知觉。这两种说法完全不同,这如何解释?这当中要不断提出疑问,启发其思维。像这样明显的矛盾,他是回避不了的,他只好将矛盾转移,将原因归结为李洪志怕被常人“污染”,大脑被“屏蔽”,他也会犯常人的错误。我们乘胜追击,又指出“李洪志不是也说过他的脑子是完全打开的了吗?怎么会犯常人的错误?他不是自称是主佛吗?他还会怕常人的污染吗?”,他听了我们的追问之后,情绪显得更加急躁,呼吸也明显加快,对于这样的问题,他也承认无法解释。虽然此时,他已经争辩无力了,但是他仍然尽力想对“法轮功”的漏洞进行修补,对此,我们作了一下分析,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Page]
1.深陷“法轮功”的思维怪圈,总是用“法轮功”的东西来论证“法轮功”的真伪。
2.思想中形成一定定势,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来评判事物的对错。
3.自恃清高,对于别人表面上较有礼貌,其内心是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气度。
4.对佛法和神秘事件有浓厚的兴趣,但是缺乏辨别能力。
5.心态上比较焦虑,个性上好强不示弱。
因此,我们依照上述分析原因,调整了一下工作策略,虽然前期工作已使他开始对“法轮功”有了一些疑惑,但还得要努力乘胜追击,抓住契机,使其从“疑”到“破”,使他进一步转变思想。虽然XXX在与我们交谈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奇怪的答案来解释李洪志的错误,但是我们一再强调要以事实为依据,是对则对,是错则错,步步为营,决不让步,并把我们手里的学习资料作为论证摆在他面前,促使他跳出“法轮功”再看“法轮功”。最关键的是我们结合王志刚的光盘、书籍来论述分析李洪志的邪说是否是“根本佛法”,将工作重点放在“法轮功”邪说与佛教教理的对比上,这样做我们认为有几个好处:
1.可以避开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争执。
2.根据掌握XXX走入“法轮功”的原因,说明他真正要找的是佛法。可以充分发挥用传教法理这把矛去攻克“法轮功”这面盾,逐步让他看到两者差别,使他比照出佛家的境界之高远,“法轮功”之媚俗。
3.佛教对他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使其脱离“法轮功”的思维怪圈。
4.可以此为契机,改变他的人生观。
这样会对XXX思想的定势转变起到很大作用。因为从前面分析的情况来看,要他去信其他是不太可能的,而他又有对信仰的需求。
(二)戮穿魔镜,由疑到破
在确定我们的教育转化心理优势之后,我们并不急于正面开展攻击,而是注重对XXX加大在相关知识上的引导教育,特别是在宗教知识及神秘现象等方面逐一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打破他原有的思维定势,开始由疑到破的转变。一方面继续加大平时的谈话教育力度,另一方面开始有计划的自学,让他阅读一些书籍和资料。考虑到他本人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我们就多给其与此相配的佛教书籍,如《佛法概要》、《佛学词典》、《佛教大词典》、《愣严经》、《金刚经》、《认识佛教》、《心经》等指导他阅读。在接下来的交流中我们问他:“你过去看过佛经吗?”他问答:“看过一些”,我们又追问:“你看过这些经典有什么感受?”,他说比较深奥他没有看懂。我们又问:“那么你是否了解释迦牟尼的佛法呢?”他也承认他过去对佛教了解不多。我们就指出:“你既然不了解又怎么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佛法呢?”接着我们又再次提到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种种错误,并问道:“李洪志的说法漏洞百出,难道这就是最高的佛法吗?如果佛教也像‘法轮功’那样千疮百孔的话,恐怕早就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要知道这是一个无法修补的错误,一个根本佛法怎么会出现这样大的根本性错误?这样大的漏洞怎么会视而不见?根本原因在哪里?你想过吗?一个人固然要坚持你的信仰和真理,可你坚持的是真理的信仰吗?‘法轮功’只要有一个漏洞就能说明它不是根本佛法,这么多漏洞的出现摆在你面前,你是坚持真善还是假丑的问题,你想一想你过去的所作所为都是建立在有圆满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的圆满能实现吗?”对此他表示认同我们的观点。为了让他早日跳出“法轮功”再看“法轮功”,我们针对性提到“不二法门”这个话题,并提出:李洪志之所以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就是怕你们接触其他知识,从而看穿他骗人鬼话,而且李洪志也是打着佛教的旗号来提这个问题,但是李洪志却严重歪曲了这个词的含意,对此,我们又引用了一些佛教书籍作为引证,在这些事实面前萧犯的思想开始松动了,并向我们表示自己会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把问题彻底搞清楚,为此我们的工作达到预定效果。
在以后的一个多月的学习中,XXX对佛教教义有了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学习态度上比较认真,鉴于他个人的素质与特点,我们让他在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中去思考,自己去对比,自己去理性的分析,遇到问题时,我们及时交流、沟通。最终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他终于认识到了“法轮功”邪教本质,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不是根本佛法,不是修练,是地地道道的邪教,至此,XXX完成了“由疑到破”的重大转变。[Page]
(三)把握时机,由破到离
在破除了XXX对“法轮功”的痴迷之后,接下来的工作是让他直面现实,跳出消极等待的怪圈,促使其勇敢的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认识到出路只有转化。在已经建立我们与萧犯的相互信任和他对转化取得认同的前提下,而后要做的是转变他对李洪志的情感定势和惧怕遭到“报应”的心理。因为在李洪志的邪说中充斥了大量对信徒进行恐吓的语言,为此我们指出李洪志既然不是“主佛”,“法轮功”也不是“佛法”,那么李洪志就是一个骗子,骗子讲的东西自然不可相信,其核心就是欺世谎言,不管他讲什么“形神全灭”也好、“恶报”也好,没有一例是应验了的。我们还让他有选择地读一些转化人员写的揭批材料,安排已转化人员与该犯交流,帮助他克服思想障碍,以增加抵御精神控制的能力,并选择几篇经文及《九评》和他一起分析,指出李洪志图谋参与政治的野心,通过对比分析,使他从情感上接受转化。由于XXX过去在社会上有一定威信和地位,自尊心强,所以下决心否定自己,必定需要很大的勇气。我们在后续工作中继续帮助他分析利弊,使他认识到承认错误并不一定是完全否定自我。从根本上说否定的是“法轮功”邪教本质,只有远离邪教才能找回一个真正的自我,只有抛弃过去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才能弥补给社会、家人带来的伤害。后来我们再次安排家访,又请来XXX的亲属,在亲情的感召下,这个曾经宣称“为了大法可以舍弃一切”的人终于低下自己高昂的头,宣布与“法轮功”决裂,摆脱了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精神桎梏,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上来。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下,XXX终于转化了,并在自己的揭批书中写道:“我因不懂法,误信谎言,将邪说当佛法,尽力奉行,自作教他,大肆弘传,拼命维护,犯下无边罪业。如再不警醒,及早回头,必堕无间地狱,噬脐莫及。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今后决心努力学习,深入了解,从而更深刻认识李洪志拼凑的‘法轮大法’的邪教本质及自己已往错误罪行的严重性,痛改前非。往事不堪回首,自己是有罪之人,而且罪孽深重。‘法轮功’是邪教不是国家给李洪志用帽子戴上的,而是李洪志到释迦牟尼那里讨来的”。最终完成了对XXX转化历程。在后来的巩固学习中,他学习认真,并且积极参与对其他痴迷者的转化工作,为其他“法轮功”罪犯的转化工作提供了帮助。
三、几点体会
(一)教育转化工作要不断探索工作方法
客观讲,相当一部分“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学法练功本身也提高了他们在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作为做转化工作的帮教干部,如果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到知己知彼就可能在谈话中处于劣势或在对阵中败下阵来。
(二)谈话时目的性要强
每次谈话要达到什么目的,都要做好谈话前的充分准备,一定要清醒,不可漫无边际的跟着“法轮功”罪犯思路走,并牢牢掌握谈话的主动权。

(三)分析原因,确定攻坚方向
“法轮功”罪犯痴迷原因复杂,在初期交谈中可以采取机动灵活的策略,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收集情报再进一步分析原因,以确定攻坚教育措施和对策。
(四)细心观察,分析心理活动
“法轮功”罪犯的思想一般比较简单,心理活动比较容易表现出来,在工作中应细心观察,揣摸他们的心理活动,在其思想有所触动的紧要关头向前推进。
(五)在交谈时注意气势的变化
在教育谈话中要掌握语速快慢的节奏,语气强弱的变化。在初期交谈时气势上不能弱于对手,在后期对手开始转变时,应缓和氛围,以温和语气予以安抚引导。
从这个“个案”转化情况,我们总结出的转化规律,大都要经历这样一个阶段:顽固坚持、抗拒改造———态度缓和、愿意学习———思想动摇、渴望认清真相———认清邪教本质,思想转化。所以在攻坚教育中如何使“法轮功”痴迷者对李洪志的错误产生认识是转化是否成功的第一大前提,再如何制止其因为李洪志补漏、圆融而产生的不着边际的幻想,回归正常的思维习惯是第二大前提。事实再一次说明,再痴迷、再顽固的“法轮功”罪犯也是能够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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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贵州省反邪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