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反邪教斗争工作策略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祖国的西北边陲,是我国面积最大、陆路边界最长、交界邻国最多的一个省区。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有47个民族成分。新疆有丰富的资源,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资源接续地。同时新疆还具有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新疆已经成为我国开拓中亚、南亚和东欧市场的前沿阵地。
新疆的反邪教斗争,与全国反邪教斗争有着相同的形势和共同点,也有自身的特点: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居于特殊重要的战略位置,反邪教斗争要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任务服务;新疆又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区情社情及周边环境复杂,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重点地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新疆的活动与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具有交叉渗透的特点;新疆和多个国家接壤,反邪教斗争更要注重与国际形势和国际斗争的结合;新疆有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者体制并存,需要在反邪教斗争中加强交流、支持和配合;新疆幅员辽阔,人口分散,给很多工作带来了困难,要研究反邪教斗争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策略。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反邪教斗争工作策略研究就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
本项目属于应用性、对策性研究。研究方法以实证分析为主,采取综合研究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调研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注重体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和成果在实际工作的应用。项目组专家深入到有关地州、县市、院校、基层社区、监狱和劳教场所等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研,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同时与开展科普宣传、举办大型辅导讲座、座谈会以及对未转化邪教人员的帮教、访谈等相结合,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此外,还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区的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
本项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密切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分析了“法轮功”等邪教产生的国内外背景、社会历史根源和心理原因,对以“法轮功”为主的邪教在新疆的活动状况、主要形式、地域和人群分布等进行了调查统计,对新疆开展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概括,力求深刻地把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新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在新疆继续深入地开展反邪教斗争的工作策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对策。本项目的成果表达形式为专项研究报告,提供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项目研究的部分成果已经发表,或吸收到相关课题研究、调研报告、专题授课和反邪教系列图书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项目研究成果的内容包括对新疆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分析,以及反邪教斗争的策略研究,包括教育策略、防范策略、转化策略、巩固策略。
现将本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内容汇报如下:
新疆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分析
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经济不够发达,群众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这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渗透破坏活动有可乘之机。“法轮功”邪教于1992年传入新疆,重点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州、石河子市、伊犁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巴州等汉族人口集中的地州市和兵团部分团场,但习练者中也有少量哈萨克、俄罗斯、回、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员。取缔前共有练功点XXXXX个,“法轮功”练习者XXXX人,其中兵团XXXX人。1999年“7·22”后,绝大多数习练者不再参加“法轮功”的任何活动,当时未转化的有XXXX人。与内地省区相比,新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人数虽不算多,但“法轮功”习练者占我区汉族总人口的比例并不低(与河北省的比例相当),活动能量和破坏力很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先后发生“法轮功”分子自杀、自残等案件X起,其中自杀身亡X人。发生过利用电台听众点歌栏目呼喊“法轮功”口号、多次在劳教所外利用自动播放装置进行反动宣传等影响恶劣的案件。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区尚有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XXX人,其中兵团XXX人。邪教组织在新疆一些地方的蔓延发展,造成了恶劣后果和严重危害。一是公开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侵蚀和削弱基层政权,通过种种手段与我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二是疯狂聚财敛财,宣扬练功可以治病健身,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四是秘密串联,煽动闹事,破坏社会政治稳定。在新疆邪教存在有着自己的社会基础,新疆经济和教育事业基础薄弱,一般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不高,还存在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一部分群众中存在信仰危机,加之多元文化并存和人们思想上的独立性、选择性、变异性增强,这些都使邪教有了生存、蔓延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利益关系、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和变化,社会弱势群体和一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地区、行业和城乡居民收差距拉大,社会公平问题凸现,都容易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困惑和心理失衡。[Page]
在新疆邪教的存在还有特殊的历史原因:新疆长期处于封建社会,某些地方甚至还有封建农奴制的残余,各种迷信和神权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愚昧落后的观念一时难以根除,这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生存、传播的土壤。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通过深挖打击、宣传揭批、教育转化、涉外斗争等工作,反邪教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法轮功”邪教在新疆的组织体系受到重创,挫败了各种邪教组织在新疆的破坏活动,挖出了其首要分子和骨干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转化了大批受邪教组织蒙骗的群众;全社会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氛围正在形成。七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通过这场斗争,不仅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而且教育了全党和各族人民,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经受了一次政治考验和锻炼;各族群众广泛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辨事非的能力;弘扬了正气,净化了社会环境,推进了城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我区反邪教工作的初步经验;一是坚持深挖打击,严密防范和监控;二是深入细致地教育,抓好转化,挽救大多数;三是搞好舆论宣传,使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教育;四是党委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四是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斗争艺术;五是加强反邪教工作的队伍建设。但是我们反邪教斗争中还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和工作不到位,主动工作的意识还不强,缺乏动态性的教育、防范;二是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三是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教育内容单一、方法创新不够;五是在教育、打击、防范、转化、巩固等工作上还未完全形成整体性、系统性,存在相互脱节现象。
反邪教斗争的策略研究———教育策略、防范策略、转化策略、巩固策略
面对反邪教斗争的新形势和复杂局面,我们必须及时调整策略,做到敌动我动,敌变我变,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挖打击的同时,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更加重视治本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防范、转化、巩固的工作力度,并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一)教育策略
反邪教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关系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关系到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同西方敌对势力进行的一场严重政治较量。江泽民同志指出,“法轮功”问题,实质上是个信仰危机问题。从这场斗争的焦点看,是一场争夺思想阵地、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争夺青少年下一代的斗争。从反邪教工作本身来看,无论是面向全社会抵御邪教、还是针对邪教类人员特别是受蒙骗群众的帮教、转化、巩固工作,都离不开教育。
1.宣传教育指导思想
反邪教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有关方针政策。要着眼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从方法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理论与实际结合、点面结合、用事实说话,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和打击邪教组织的首恶分子,团结和争取绝大多数受蒙蔽群众,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2.教育工作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人群,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吸引力、说服力。从教育受体的分析,一是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对他们主要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形势政策的正面教育,抵御邪教的预防教育,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二是针对受“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影响和毒害的人,对他们的教育属于特殊教育。[Page]
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宣传教育要区别不同对象,开展分类教育:包括以学校为主的各族青少年教育;以单位、企业为主的干部职工教育;以社区为主的居民、暂住人员、流动人口和离退休人员教育;以社团和专家为主的社会教育的科普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
在教育内容上也要各有侧重,针对整个社会人群的面上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在新疆还必须突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鉴于“法轮功”在新疆交叉渗透、与民族宗教问题相交织的特点,还应进行必要的宗教知识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教育,立志、成才教育,创业和为国分忧、建功立业的教育;
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表达精神需求和利益诉求的教育;
科普知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邪教组织活动特点和邪教类人群的教育重点在:
释恶:剖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本质,揭露其社会危害;
解惑:对邪教组织的音像材料、经文、书籍等非法宣传品的批判和深度分析;
破疑:针对歪理邪说,破解宇宙、社会、人生、思维的奥秘。
攻难:通过邪教人员的痴迷史及已转化人员心路历程,利用典型案例和反面教员,帮助他们冲破精神控制和思想毒害,促成转化。
3.采用生动活泼的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在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上:学校以“两课”为主,其他课程也要渗透和贯穿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及科学方法的培养训练;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合力,并加强机关、企业文化建设;其他群体以大众宣传媒体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形式和方法上:要根据不同人群的文化基础、知识背景、生活阅历和接受能力,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如:专门课程教育、专题报告和讲座、座谈会、专项活动(“关爱生命、崇尚科学、保障人权、远离邪教”专项巡展,科普知识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进“两劳”场所等)、心理咨询等等。
4.宣传教育活动要成为长效行为
反邪教的工作是长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必须持之以恒,形成长效机制。
首先是组织协调机制:改变目前反邪教教育力量分散、缺乏统一组织协调的局面,建立党委领导、有关部门主抓和宏观协调、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机制。要以各级科协和反邪教协会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社团力量的作用。
总结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反邪教工作经验特别是反邪教教育、防范、转化的好的做法;通报有关反邪教斗争的新动态和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社团、专家开展研讨交流,在工作上和认识上相互沟通,提出推动反邪教教育的思路,指导和推动反邪教教育的深入开展。
资源整合机制:将分散于各单位各学科的教育力量和教育资源统一起来使用,建立反邪教教育专家库和课件、案例、教材等信息资源库。抓好队伍建设:通过专门培训、工作研讨、考察调研,重点加强基层帮教干部、专家教授以及转化典型三支队伍建设。
(二)防范策略
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区情社情复杂,铲除邪教和封建迷信滋生的土壤绝非易事,抵御和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要比其他省区花费更大的气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增强广大群众识别、抵御和防范邪教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群防群治、共建和谐的局面。
1.防范的基础是全社会提高对邪教本质的认识
应当看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那一套歪理邪说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如果不注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仍有人会上当受骗甚至出现在一定气候下邪教组织卷土重来的可能。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共建和谐的宣传教育,把它作为反邪教工作的治本之策,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舆论宣传部门、学校、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日程,广泛深入地进行。[Page]
2.严格区别邪教和宗教的界限,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调查发现,社会上不少人对宗教还存在相当多的无知和曲解,“法轮功”等邪教在一部分群众的传播,与这些群众宗教知识的匮乏以及不了解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有相当大的关系。在抵制和防范邪教的过程中,应当帮助群众认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改变那种社会上不少人扭曲的“宗教”心理或情感,并从宗教立法的角度来进行衡量,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此外,还可以对一些痴迷者进行传统宗教知识的教育。
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的作用,主动成为反邪教斗争的宣传者。邪教的初始大多盗用传统宗教的一些内容,社会上的一些人对于佛道教又所知寥寥。宗教界人士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戳穿邪教的欺骗伎俩,与邪教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彻底揭露批驳邪教的阴谋,维护宗教的纯洁和尊严。
3.防范策略还需要完善反邪教斗争布局,构建严密的防范体系,发挥以法治国的强大作用
一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继续加强反邪教斗争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另一方面要完善惩治、防范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法律体系。
邪教犯罪的欺骗性特点,决定了必须以法律干预作为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手段,作为建设防范和惩治邪教犯罪社会防卫机制的基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宗教和迷信、宗教和邪教的区别。国务院相关机构虽然制定了宗教社团和宗教活动的登记规定,但这些规范很难被公众知晓。提高保护宗教活动和惩治邪教规范的法律效力应该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要依法严格管理宗教团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制订了一批法律、法规,使宗教事务的管理有法可依。政府有关部门还要支持宗教团体独立自主地办好教务,要支持和鼓励他们自己解决问题,并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以利于宗教团体充分发挥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不同集团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宗教势力抬头,其中混杂着大量非宗教成分。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完善刑事法律,依法惩治邪教。邪教犯罪的性质是刑事犯罪。邪教的犯罪本质不仅表现在其犯罪目的具有社会危害性,也表现为其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行为,决不像西方某些人声称的是正当的宗教信仰活动,而是刑事犯罪。
建立严格的司法审查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反邪教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质,忽视了我国现行中的程序性规定,必然会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反邪教工作要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强调程序的合法性。
4.防范策略的重要方面是要落实到组织,落实到人员
要抓好反邪教斗争的主体建设,反邪教队伍的人员数量要扩大,素质要提高。通过加强反邪教主体队伍建设,加强研究邪教活动的发生发展规律,依靠科学技术精神和科学技术手段,建设一个系统完整、支持有力的反邪教网络。同时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情报信息体系和情报分析队伍。建设多元的反邪教网络,要将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群体纳入反邪教网络之中,反邪教协会要为凝聚反邪教力量发挥特殊作用。
完善实体机构的组织和物质准备。尽快建立具有政策研究和临危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管理性危机管理的协调部门,在平时会同各方专家,对问题进行总结研究,制定长期的反邪教战略及应急计划。建立专家咨询系统,为反邪教斗争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建立抵御风险的预警机制。邪教犯罪的极端性,决定了邪教组织必然铤而走险,制造极端事件和社会危机。一旦发生邪教活动的恶性事件或群体事件,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迅速采取果断有力的处置措施。
(三)转化策略
做好我区“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帮教工作,仍是一场艰巨与长期的工作。
1.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危害性,创造转化工作的有利环境
充分发动群众,展开声势浩大的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认识邪教“法轮功”对社会稳定、对人们生命以及对国家的危害。通过揭露“法轮功”头目们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紧密勾结国外反华势力,对社会的稳定造成的严重威胁的事实,帮助人们认清“法轮功”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真实嘴脸。[Page]
可以借鉴日本依靠民间力量及自治体民众(相当与我们的社区)抵制奥姆真理教活动的做法,这不仅有利于社会接茬帮教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能形成专门工作与群众性帮教、监督相结合的局面,壮大打击邪教、帮助挽救受害者的力量。
2.摸清思想症结,从多个方面开展细致深入的转化工作
除了极少数与社会为敌的顽固分子,目前还没有转化的人员都有特殊的思想症结。继续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关键在于对症采取有效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发挥科技、法律、社会学方面的专家的作用,一个一个攻坚,扩大成果,孤立极少数顽固分子。
3.创造更好转化环境,做好外围工作
在关心弱势群体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的同时,要注意到一些“法轮功”习练者中,可能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实际困难,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而产生一些思想上的困惑,企图从“法轮功”中寻求精神寄托,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这就从反面警示我们,各级党和政府组织者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和行动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4.科学是战胜“法轮功”和一切邪教的根本武器
世界上的各种邪教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其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却是相同的。利用人类思维中固有的信仰思维结构,将人们幻想中对生命归宿的指向和希望,导向邪教的狂热与冲动,是邪教传播的重要因素。利用宇宙学、生命科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推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的融合,从理论和科学的高度认清宇宙、生命、人类社会发展等根本问题,是我们进行转化工作的有力武器。
(四)巩固策略
历史的经验表明,在人类历史长河中,邪教的反复产生,虽然是“沉渣泛起”,但在共同的思想根源下,不同时期的邪教又具有各自的特征,无不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而在对邪教斗争中,“善后”与“巩固”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
1.做好转化人员回归社会工作,突出人文关怀
反邪教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就是实现对其绝大部分成员的转化。“转化”实际上是一种削减“能量”的工作,而能量集聚的程度对不同类型的“法轮功”成员,如盲从者、痴迷者、顽固者等等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在转化的目标上却是相同的,即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并且要在回归后要稳定下来,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的成果,工作的难度主要在后者。
“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最大疑虑是,回归社会能否被接纳?这一点,也是许多已转化人员再次反复的重要原因。“法轮功”转化人员回归社会的最现实问题是工作、就业问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这部分人在入狱前,有工作的一律被开除了公职。刑释后无处可归,失去了生活来源,久而久之带来思想的波动和反复,转化成果很快丧失。
要真正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确认一个权利:劳动的权利;要坚持一个原则:竞争的原则。要鼓励转化人员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也要为转化人员正常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和氛围。用人单位要公平对待,按工作能力、思想表现(转化也是一种表现)取人,而不是单纯以曾经是“法轮功”人员而排除在外。对转化人员也要进行市场竞争意识的教育。
2.从思想上巩固已转化人员的工作,是长期细致的过程
回归社会,需要社会的关怀和接纳。这与一个家庭中母亲给予有病的孩子更多的关心是一个道理。“法轮功”服刑、劳教人员在教育转化成功释放、解教回归社会后,有一个观察时期,应事先予以交代政策,使他们认识这是对他们教育继续过程,而不增加思想的负担,有利于做好回归的思想准备,正确对待所面临的问题。
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应在刑释、解教前即展开,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教育,讲希望、讲前景、讲困难,做好应有的思想准备;另一方面与原单位、基层组织或社区加强沟通,做好接收的准备,对工作、生活等问题应多留几手。对一时难以安排的,可采取失业救济的办法,进行相应的稳定工作。[Page]
在“法轮功”猖獗期间,有许多家庭集体信仰,但也有的家庭个别成员信仰。后者在“法轮功”被宣布取缔后,产生变故很大。失去家庭亲情,对他们打击十分沉重。作为人,他们同样需要感情、亲情,特别是回归社会后,家庭就是他们生存的基础。目前,许多“法轮功”成员的家庭问题,也有社会的因素在内,家中有“法轮功”成员,往往家庭、子女深受歧视,所能采取的对策只能是“划清界限”一个选择。划清界限应是思想上划清界限,生活上划清界限则常常将亲人推向不归路,对本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没有什么好处。
3.坚持科学发展史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铲除邪教产生的思想基础
在我们现行教育制度中,除了少数大学的专门化教育外,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普遍只有科学门类的教育,而缺乏科学发展史的教育,生命、地球、宇宙的演变史的教育也十分薄弱。面对邪教的“地球末日论”的鼓噪就难辩是非,甚至许多具有高等学历的人也深陷其中。科学发展史的教育也应列为一类基本教育,不仅在各类学校应开设相应课程或课时,在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也应建立相应教育内容。各级反邪教邪会科普讲师团应更多走向社会基层、机关、学校,开展更广泛的教育,使更多的人对科学问题和科学发展史,不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以增强识别能力,减少上当。
以人为本,以史为鉴,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教育。邪教的出现和扩大,暴露了我们在社会转型期思想教育的削弱甚至缺失,社会流行口号从“向前看”转为“向钱看”,并未引起足够的警惕,思想教育中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现实的教育,未能及时跟上,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史为鉴,要有针对性,并持之以恒。过去,我们只谈成绩,回避问题。在谈成绩时,也忽略了获得的原因和人的作用,单纯追求数据。这些,都需要认真扭转,“一分为二”的原则,任何时候都是应该坚持的。
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应有规划、有教材、有事例,切忌空洞的说教。通过教育,使更多的人建立对未来的信心,转变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想,这是一项摧毁邪教产生的基础性工作,应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
4.形成整个社会更广泛的反邪教斗争的基础和综合力量
应建立和发展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反邪教的斗争中来。目前建立反邪教协会和反邪教科普讲师团是一种较好形式。但反邪教协会要遵循协会章程的“社会各界有志于反邪教组织的人士自愿组成”的规定,需要采取措施使协会成为一个公益性的群众团体。
建立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自愿者首要一条是自愿性,而从政府部门角度,对志愿者的管理和使用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志愿者所在的单位更应从时间上、工作条件上给予相关支持。在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中,还应吸收一些特殊成员,即成功转化、现实表现好的曾经的“法轮功”人员,他们的直接感受,是对反邪教斗争的肯定和支持,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教育和宣传,是巩固反邪教斗争成果的重要手段,媒体的支持是发挥这一手段作用和效果的好形式。反邪教斗争的教育,内容十分广泛,并且也是提高社会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公共媒体承担提供宣传舆论阵地的任务,也是一种社会义务和职责。鉴于反邪教斗争的特殊性,媒体宣传应以正面教育为主,发挥媒体引导舆论、弘扬正气、引导科学文明的作用。
新疆的反邪教斗争,与全国反邪教斗争有着相同的形势和共同点,也有自身的特点: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居于特殊重要的战略位置,反邪教斗争要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任务服务;新疆又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区情社情及周边环境复杂,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重点地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新疆的活动与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具有交叉渗透的特点;新疆和多个国家接壤,反邪教斗争更要注重与国际形势和国际斗争的结合;新疆有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者体制并存,需要在反邪教斗争中加强交流、支持和配合;新疆幅员辽阔,人口分散,给很多工作带来了困难,要研究反邪教斗争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策略。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反邪教斗争工作策略研究就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
本项目属于应用性、对策性研究。研究方法以实证分析为主,采取综合研究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调研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注重体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和成果在实际工作的应用。项目组专家深入到有关地州、县市、院校、基层社区、监狱和劳教场所等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研,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同时与开展科普宣传、举办大型辅导讲座、座谈会以及对未转化邪教人员的帮教、访谈等相结合,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此外,还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区的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
本项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密切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分析了“法轮功”等邪教产生的国内外背景、社会历史根源和心理原因,对以“法轮功”为主的邪教在新疆的活动状况、主要形式、地域和人群分布等进行了调查统计,对新疆开展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概括,力求深刻地把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新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在新疆继续深入地开展反邪教斗争的工作策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对策。本项目的成果表达形式为专项研究报告,提供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项目研究的部分成果已经发表,或吸收到相关课题研究、调研报告、专题授课和反邪教系列图书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项目研究成果的内容包括对新疆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分析,以及反邪教斗争的策略研究,包括教育策略、防范策略、转化策略、巩固策略。
现将本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内容汇报如下:
新疆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情况分析
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经济不够发达,群众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这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渗透破坏活动有可乘之机。“法轮功”邪教于1992年传入新疆,重点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州、石河子市、伊犁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巴州等汉族人口集中的地州市和兵团部分团场,但习练者中也有少量哈萨克、俄罗斯、回、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员。取缔前共有练功点XXXXX个,“法轮功”练习者XXXX人,其中兵团XXXX人。1999年“7·22”后,绝大多数习练者不再参加“法轮功”的任何活动,当时未转化的有XXXX人。与内地省区相比,新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人数虽不算多,但“法轮功”习练者占我区汉族总人口的比例并不低(与河北省的比例相当),活动能量和破坏力很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先后发生“法轮功”分子自杀、自残等案件X起,其中自杀身亡X人。发生过利用电台听众点歌栏目呼喊“法轮功”口号、多次在劳教所外利用自动播放装置进行反动宣传等影响恶劣的案件。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区尚有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XXX人,其中兵团XXX人。邪教组织在新疆一些地方的蔓延发展,造成了恶劣后果和严重危害。一是公开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侵蚀和削弱基层政权,通过种种手段与我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二是疯狂聚财敛财,宣扬练功可以治病健身,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四是秘密串联,煽动闹事,破坏社会政治稳定。在新疆邪教存在有着自己的社会基础,新疆经济和教育事业基础薄弱,一般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不高,还存在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一部分群众中存在信仰危机,加之多元文化并存和人们思想上的独立性、选择性、变异性增强,这些都使邪教有了生存、蔓延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利益关系、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和变化,社会弱势群体和一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地区、行业和城乡居民收差距拉大,社会公平问题凸现,都容易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困惑和心理失衡。[Page]
在新疆邪教的存在还有特殊的历史原因:新疆长期处于封建社会,某些地方甚至还有封建农奴制的残余,各种迷信和神权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愚昧落后的观念一时难以根除,这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生存、传播的土壤。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通过深挖打击、宣传揭批、教育转化、涉外斗争等工作,反邪教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法轮功”邪教在新疆的组织体系受到重创,挫败了各种邪教组织在新疆的破坏活动,挖出了其首要分子和骨干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转化了大批受邪教组织蒙骗的群众;全社会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氛围正在形成。七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通过这场斗争,不仅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而且教育了全党和各族人民,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经受了一次政治考验和锻炼;各族群众广泛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辨事非的能力;弘扬了正气,净化了社会环境,推进了城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我区反邪教工作的初步经验;一是坚持深挖打击,严密防范和监控;二是深入细致地教育,抓好转化,挽救大多数;三是搞好舆论宣传,使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教育;四是党委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四是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斗争艺术;五是加强反邪教工作的队伍建设。但是我们反邪教斗争中还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和工作不到位,主动工作的意识还不强,缺乏动态性的教育、防范;二是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三是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教育内容单一、方法创新不够;五是在教育、打击、防范、转化、巩固等工作上还未完全形成整体性、系统性,存在相互脱节现象。
反邪教斗争的策略研究———教育策略、防范策略、转化策略、巩固策略
面对反邪教斗争的新形势和复杂局面,我们必须及时调整策略,做到敌动我动,敌变我变,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挖打击的同时,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更加重视治本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防范、转化、巩固的工作力度,并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一)教育策略
反邪教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关系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关系到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同西方敌对势力进行的一场严重政治较量。江泽民同志指出,“法轮功”问题,实质上是个信仰危机问题。从这场斗争的焦点看,是一场争夺思想阵地、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争夺青少年下一代的斗争。从反邪教工作本身来看,无论是面向全社会抵御邪教、还是针对邪教类人员特别是受蒙骗群众的帮教、转化、巩固工作,都离不开教育。
1.宣传教育指导思想
反邪教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有关方针政策。要着眼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从方法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理论与实际结合、点面结合、用事实说话,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和打击邪教组织的首恶分子,团结和争取绝大多数受蒙蔽群众,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2.教育工作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人群,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吸引力、说服力。从教育受体的分析,一是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对他们主要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形势政策的正面教育,抵御邪教的预防教育,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二是针对受“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影响和毒害的人,对他们的教育属于特殊教育。[Page]
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宣传教育要区别不同对象,开展分类教育:包括以学校为主的各族青少年教育;以单位、企业为主的干部职工教育;以社区为主的居民、暂住人员、流动人口和离退休人员教育;以社团和专家为主的社会教育的科普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
在教育内容上也要各有侧重,针对整个社会人群的面上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在新疆还必须突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鉴于“法轮功”在新疆交叉渗透、与民族宗教问题相交织的特点,还应进行必要的宗教知识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教育,立志、成才教育,创业和为国分忧、建功立业的教育;
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表达精神需求和利益诉求的教育;
科普知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邪教组织活动特点和邪教类人群的教育重点在:
释恶:剖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本质,揭露其社会危害;
解惑:对邪教组织的音像材料、经文、书籍等非法宣传品的批判和深度分析;
破疑:针对歪理邪说,破解宇宙、社会、人生、思维的奥秘。
攻难:通过邪教人员的痴迷史及已转化人员心路历程,利用典型案例和反面教员,帮助他们冲破精神控制和思想毒害,促成转化。
3.采用生动活泼的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在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上:学校以“两课”为主,其他课程也要渗透和贯穿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及科学方法的培养训练;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合力,并加强机关、企业文化建设;其他群体以大众宣传媒体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形式和方法上:要根据不同人群的文化基础、知识背景、生活阅历和接受能力,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如:专门课程教育、专题报告和讲座、座谈会、专项活动(“关爱生命、崇尚科学、保障人权、远离邪教”专项巡展,科普知识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进“两劳”场所等)、心理咨询等等。
4.宣传教育活动要成为长效行为
反邪教的工作是长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必须持之以恒,形成长效机制。
首先是组织协调机制:改变目前反邪教教育力量分散、缺乏统一组织协调的局面,建立党委领导、有关部门主抓和宏观协调、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机制。要以各级科协和反邪教协会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社团力量的作用。
总结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反邪教工作经验特别是反邪教教育、防范、转化的好的做法;通报有关反邪教斗争的新动态和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社团、专家开展研讨交流,在工作上和认识上相互沟通,提出推动反邪教教育的思路,指导和推动反邪教教育的深入开展。
资源整合机制:将分散于各单位各学科的教育力量和教育资源统一起来使用,建立反邪教教育专家库和课件、案例、教材等信息资源库。抓好队伍建设:通过专门培训、工作研讨、考察调研,重点加强基层帮教干部、专家教授以及转化典型三支队伍建设。
(二)防范策略
新疆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区情社情复杂,铲除邪教和封建迷信滋生的土壤绝非易事,抵御和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要比其他省区花费更大的气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增强广大群众识别、抵御和防范邪教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群防群治、共建和谐的局面。
1.防范的基础是全社会提高对邪教本质的认识
应当看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那一套歪理邪说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如果不注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仍有人会上当受骗甚至出现在一定气候下邪教组织卷土重来的可能。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共建和谐的宣传教育,把它作为反邪教工作的治本之策,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舆论宣传部门、学校、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日程,广泛深入地进行。[Page]
2.严格区别邪教和宗教的界限,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调查发现,社会上不少人对宗教还存在相当多的无知和曲解,“法轮功”等邪教在一部分群众的传播,与这些群众宗教知识的匮乏以及不了解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有相当大的关系。在抵制和防范邪教的过程中,应当帮助群众认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改变那种社会上不少人扭曲的“宗教”心理或情感,并从宗教立法的角度来进行衡量,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此外,还可以对一些痴迷者进行传统宗教知识的教育。
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的作用,主动成为反邪教斗争的宣传者。邪教的初始大多盗用传统宗教的一些内容,社会上的一些人对于佛道教又所知寥寥。宗教界人士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戳穿邪教的欺骗伎俩,与邪教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彻底揭露批驳邪教的阴谋,维护宗教的纯洁和尊严。
3.防范策略还需要完善反邪教斗争布局,构建严密的防范体系,发挥以法治国的强大作用
一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继续加强反邪教斗争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另一方面要完善惩治、防范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法律体系。
邪教犯罪的欺骗性特点,决定了必须以法律干预作为反邪教斗争的基本手段,作为建设防范和惩治邪教犯罪社会防卫机制的基础。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宗教和迷信、宗教和邪教的区别。国务院相关机构虽然制定了宗教社团和宗教活动的登记规定,但这些规范很难被公众知晓。提高保护宗教活动和惩治邪教规范的法律效力应该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要依法严格管理宗教团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制订了一批法律、法规,使宗教事务的管理有法可依。政府有关部门还要支持宗教团体独立自主地办好教务,要支持和鼓励他们自己解决问题,并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以利于宗教团体充分发挥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不同集团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宗教势力抬头,其中混杂着大量非宗教成分。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完善刑事法律,依法惩治邪教。邪教犯罪的性质是刑事犯罪。邪教的犯罪本质不仅表现在其犯罪目的具有社会危害性,也表现为其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行为,决不像西方某些人声称的是正当的宗教信仰活动,而是刑事犯罪。
建立严格的司法审查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反邪教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质,忽视了我国现行中的程序性规定,必然会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反邪教工作要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强调程序的合法性。
4.防范策略的重要方面是要落实到组织,落实到人员
要抓好反邪教斗争的主体建设,反邪教队伍的人员数量要扩大,素质要提高。通过加强反邪教主体队伍建设,加强研究邪教活动的发生发展规律,依靠科学技术精神和科学技术手段,建设一个系统完整、支持有力的反邪教网络。同时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情报信息体系和情报分析队伍。建设多元的反邪教网络,要将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群体纳入反邪教网络之中,反邪教协会要为凝聚反邪教力量发挥特殊作用。
完善实体机构的组织和物质准备。尽快建立具有政策研究和临危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管理性危机管理的协调部门,在平时会同各方专家,对问题进行总结研究,制定长期的反邪教战略及应急计划。建立专家咨询系统,为反邪教斗争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建立抵御风险的预警机制。邪教犯罪的极端性,决定了邪教组织必然铤而走险,制造极端事件和社会危机。一旦发生邪教活动的恶性事件或群体事件,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迅速采取果断有力的处置措施。
(三)转化策略
做好我区“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帮教工作,仍是一场艰巨与长期的工作。
1.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危害性,创造转化工作的有利环境
充分发动群众,展开声势浩大的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认识邪教“法轮功”对社会稳定、对人们生命以及对国家的危害。通过揭露“法轮功”头目们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紧密勾结国外反华势力,对社会的稳定造成的严重威胁的事实,帮助人们认清“法轮功”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真实嘴脸。[Page]
可以借鉴日本依靠民间力量及自治体民众(相当与我们的社区)抵制奥姆真理教活动的做法,这不仅有利于社会接茬帮教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能形成专门工作与群众性帮教、监督相结合的局面,壮大打击邪教、帮助挽救受害者的力量。
2.摸清思想症结,从多个方面开展细致深入的转化工作
除了极少数与社会为敌的顽固分子,目前还没有转化的人员都有特殊的思想症结。继续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关键在于对症采取有效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发挥科技、法律、社会学方面的专家的作用,一个一个攻坚,扩大成果,孤立极少数顽固分子。
3.创造更好转化环境,做好外围工作
在关心弱势群体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的同时,要注意到一些“法轮功”习练者中,可能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实际困难,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而产生一些思想上的困惑,企图从“法轮功”中寻求精神寄托,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这就从反面警示我们,各级党和政府组织者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和行动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4.科学是战胜“法轮功”和一切邪教的根本武器
世界上的各种邪教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其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却是相同的。利用人类思维中固有的信仰思维结构,将人们幻想中对生命归宿的指向和希望,导向邪教的狂热与冲动,是邪教传播的重要因素。利用宇宙学、生命科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推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的融合,从理论和科学的高度认清宇宙、生命、人类社会发展等根本问题,是我们进行转化工作的有力武器。
(四)巩固策略
历史的经验表明,在人类历史长河中,邪教的反复产生,虽然是“沉渣泛起”,但在共同的思想根源下,不同时期的邪教又具有各自的特征,无不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而在对邪教斗争中,“善后”与“巩固”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
1.做好转化人员回归社会工作,突出人文关怀
反邪教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就是实现对其绝大部分成员的转化。“转化”实际上是一种削减“能量”的工作,而能量集聚的程度对不同类型的“法轮功”成员,如盲从者、痴迷者、顽固者等等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在转化的目标上却是相同的,即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并且要在回归后要稳定下来,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的成果,工作的难度主要在后者。
“法轮功”已转化人员的最大疑虑是,回归社会能否被接纳?这一点,也是许多已转化人员再次反复的重要原因。“法轮功”转化人员回归社会的最现实问题是工作、就业问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这部分人在入狱前,有工作的一律被开除了公职。刑释后无处可归,失去了生活来源,久而久之带来思想的波动和反复,转化成果很快丧失。
要真正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确认一个权利:劳动的权利;要坚持一个原则:竞争的原则。要鼓励转化人员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也要为转化人员正常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和氛围。用人单位要公平对待,按工作能力、思想表现(转化也是一种表现)取人,而不是单纯以曾经是“法轮功”人员而排除在外。对转化人员也要进行市场竞争意识的教育。
2.从思想上巩固已转化人员的工作,是长期细致的过程
回归社会,需要社会的关怀和接纳。这与一个家庭中母亲给予有病的孩子更多的关心是一个道理。“法轮功”服刑、劳教人员在教育转化成功释放、解教回归社会后,有一个观察时期,应事先予以交代政策,使他们认识这是对他们教育继续过程,而不增加思想的负担,有利于做好回归的思想准备,正确对待所面临的问题。
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应在刑释、解教前即展开,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教育,讲希望、讲前景、讲困难,做好应有的思想准备;另一方面与原单位、基层组织或社区加强沟通,做好接收的准备,对工作、生活等问题应多留几手。对一时难以安排的,可采取失业救济的办法,进行相应的稳定工作。[Page]
在“法轮功”猖獗期间,有许多家庭集体信仰,但也有的家庭个别成员信仰。后者在“法轮功”被宣布取缔后,产生变故很大。失去家庭亲情,对他们打击十分沉重。作为人,他们同样需要感情、亲情,特别是回归社会后,家庭就是他们生存的基础。目前,许多“法轮功”成员的家庭问题,也有社会的因素在内,家中有“法轮功”成员,往往家庭、子女深受歧视,所能采取的对策只能是“划清界限”一个选择。划清界限应是思想上划清界限,生活上划清界限则常常将亲人推向不归路,对本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没有什么好处。
3.坚持科学发展史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铲除邪教产生的思想基础
在我们现行教育制度中,除了少数大学的专门化教育外,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普遍只有科学门类的教育,而缺乏科学发展史的教育,生命、地球、宇宙的演变史的教育也十分薄弱。面对邪教的“地球末日论”的鼓噪就难辩是非,甚至许多具有高等学历的人也深陷其中。科学发展史的教育也应列为一类基本教育,不仅在各类学校应开设相应课程或课时,在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也应建立相应教育内容。各级反邪教邪会科普讲师团应更多走向社会基层、机关、学校,开展更广泛的教育,使更多的人对科学问题和科学发展史,不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以增强识别能力,减少上当。
以人为本,以史为鉴,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教育。邪教的出现和扩大,暴露了我们在社会转型期思想教育的削弱甚至缺失,社会流行口号从“向前看”转为“向钱看”,并未引起足够的警惕,思想教育中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现实的教育,未能及时跟上,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史为鉴,要有针对性,并持之以恒。过去,我们只谈成绩,回避问题。在谈成绩时,也忽略了获得的原因和人的作用,单纯追求数据。这些,都需要认真扭转,“一分为二”的原则,任何时候都是应该坚持的。
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发展史的教育,应有规划、有教材、有事例,切忌空洞的说教。通过教育,使更多的人建立对未来的信心,转变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想,这是一项摧毁邪教产生的基础性工作,应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
4.形成整个社会更广泛的反邪教斗争的基础和综合力量
应建立和发展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反邪教的斗争中来。目前建立反邪教协会和反邪教科普讲师团是一种较好形式。但反邪教协会要遵循协会章程的“社会各界有志于反邪教组织的人士自愿组成”的规定,需要采取措施使协会成为一个公益性的群众团体。
建立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自愿者首要一条是自愿性,而从政府部门角度,对志愿者的管理和使用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志愿者所在的单位更应从时间上、工作条件上给予相关支持。在反邪教工作志愿者队伍中,还应吸收一些特殊成员,即成功转化、现实表现好的曾经的“法轮功”人员,他们的直接感受,是对反邪教斗争的肯定和支持,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教育和宣传,是巩固反邪教斗争成果的重要手段,媒体的支持是发挥这一手段作用和效果的好形式。反邪教斗争的教育,内容十分广泛,并且也是提高社会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公共媒体承担提供宣传舆论阵地的任务,也是一种社会义务和职责。鉴于反邪教斗争的特殊性,媒体宣传应以正面教育为主,发挥媒体引导舆论、弘扬正气、引导科学文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