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科学素质

    法治、科学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法治观念的提出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社会含义和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充实。发展到今天,法治观念、科学素质已在世界范围被普遍接受为建立和治理现代文明社会的先进思想和治国方略。现代文明社会需要加强法治观念,提高科学素质,现代文明社会应当是一个建立了法治国家的社会、一个实现了各方面和谐发展的社会、一个拥有发达市场经济的社会。建设这样一种现代文明社会,需要广大公民加强法治观念,提高科学素质,普遍自觉地讲法治、讲科学。
     一、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法治观念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制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公民讲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通过法律引导、规范、调控和保障的法治社会。这种以和谐为内在要求的法治社会,不仅需要有一系列法律规范、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各种法治机制作为其“硬件”,也需要有相应配套的法治观念、法治文化作为其“软件”。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一个以宪法为根本法,以部门法律为基础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一切邪教组织肆意贬低宪法和法律的作用。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其他人不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目的就是要用所谓的“法轮大法”等歪理邪说取代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建立事实神权加教权的统治。邪教与民族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一同被看作是当代国际社会三大瘟疫,历来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打击的对象。在我国,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公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李洪志通过鼓吹“法轮大法”至高无上性,企图否定我国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法律权威,从而达到淡化和消解“法轮功”练习者的宪法意识,践踏社会主义法制与破坏社会稳定的目的。因此,我们在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必须高举法治旗帜,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组织并与之斗争的自觉性,同邪教划清界限,做守法公民。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如果我们在重视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紧紧抓住公民法治观念的培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激发人们对法律高度认同感,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我们定会在不远的将来跻身于世界现代文明社会之林。

     二、发挥科普作用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科学素质是国民综合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的科学素质如何,事关民族的振兴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基础大业。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主要手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明确要求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要有明显的提高。没有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大力开展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亦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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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迷信、占星术和邪教的出现或复出,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公众对科学的信仰。它们之所以能被受过教育的人们接受,原因在于“这些都是在科学的外衣下提出来的”。所用手法几乎全是以一整套所谓“科学”理论为框架,并冠以现代科学词汇而出现,使部分群众上当受骗。公众以科学方法剖析现代迷信制造的所谓“科学理论”能力的养成,是防止神秘的狂热情绪和反理性倾向的唯一有效保障,应成为科学教育的重点。科学促进技术的进步,技术在改变着人类劳动和生存环境,改变着社会结构。人们在适应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变革的同时,促进了人们认识能力和思想的飞跃,浓化了对社会改善的要求。科学既是我们时代的物质和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是推动人类思想进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科学为我们提供了满足我们物质需要的手段,它也向我们提供了种种思想,使我们能够在社会领域里理解、协调并满足我们的需求。科学的这种功能,单靠科学家的孤军奋斗是无法实现的。要把这些科学思想化为行动却要依靠科学界以外的社会力量,这种“科学界以外的社会力量”就是具备了科学素质的公众。科学技术能够改变一切,这一切改变的基础是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是民主参与型社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石。从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看,“科学必将成为争取社会正义、和平和自由的人们的同盟军”。“一旦人们对科学的成果,对于它在人类面前展现的前景,或者对于它的批判方法有了普遍意识,那一定会具有巨大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当公众以科学的推理方法来对待发生在身边的事时,民主参与型社会就会形成。这种由具备科学素质的公众所组成的民主参与型社会,保障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价的各个阶段得以科学而有效地进行。使国家的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和国际政治竞争力得以加强。
    科学素质可以提高公众对社会变革的适应能力。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日益人为化的世界中”,但由于对公众解释和传达科学知识的方法还跟不上发明的速度,使得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一群人,逐渐地越来越不认识制约着自己生活的机制,对社会环境产生恐慌,对技术更新产生畏惧,社会生存成为被动和不知所措,并日益被社会边缘化。通过公众对现代科学知识了解和科学方法的掌握,使成人有机会理解科学今天所起的作用,以及了解这种作用对人类生活可能产生什么影响。从而获得对当今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公众的生存能力和对社会变革的适应能力。保障公众在面对社会变革、失业、转岗和不可遏制的灾难面前,不至于表现得一筹莫展,无能为力。避免我们现代人同原始人一样,在遇到困难时“只好求助于异想天开而神秘的说明”和说教。
科学素质的提高可以克服公众的盲从现象。现代科学由于深奥而变得神秘,由于科学技术的威力,使人们对科学产生了信服和崇拜。同时由于公众科学知识的匮乏,特别是一知半解,导致人们对科学的信仰几乎升华为一种迷信。对于现代迷信的制造和传播者来说,公众对科学的盲从是被用来亵渎科学的最佳手段。盗用公众的科学信仰,骗取公众的盲从,已成为现代迷信制造者的惯用伎俩。“使对科学的真正了解成为我们时代普通人生活的一部分”,已成为现代公民素质的重要内涵。学会用科学的方法剖析现代迷信,是克服公众的盲从与偏见、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公众对科学的参与与评价,使公众在理解科学的同时,科学也得到了公众的批评、监督和制约,保障了科学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正确方向发展。
    如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公众科学教育重理解而非重精通,现代科学知识的深奥,已不可能使全体公民像科学家那样去掌握全部的科学知识,公众所需要的科学知识不同于科学家所需要的科学。科学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公众获得对科学的理解。科学教育的独特作用,“在于它可以改变人们的自然倾向”。“当遇上超出自己直接经验范围以外的具体问题时,他们应该知道到哪里去找答案”。而不在于获得尽可能多的科学知识,那也是不现实的。科研全民化是公众获得科学推理方法的最佳手段。公众科学素质建设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科学方法的养成。科学方法养成的最佳途径就是让公民直接参与科学研究的过程。如果不让全体公民在一生的某个时间和许多公民在其终身都积极参加科研工作,科学就永远也不会真的普及起来。这里说的科学教育中科研工作的参与,并非就科学家的培养而言,而是指公众科学教育措施。将科研当作科学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众科研活动的参与分为两个层面:青少年在学校受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有计划的科研活动;成人在工作之中“自己去研究自己的工作条件中的技术因素和人的因素”的研究工作。前者是由学校组织的对青少年科学方法的培养,后者是公民在和“科学家联合行动”中获得科学方法的培养。公众终生中都应有机会参加科研工作,旨在科学方法的养成和科学素质的提高。警惕冠以科学外衣的反理性倾向,能把真正的科学和卑劣的赝品区分开来。  [Page]
    纵观上述“使科学成为我们生活和文化内在部分”,其含义就是建构现代社会的公众科学素质。按当下学者的观点应该是全民文化层次上的公众科学素质。面对社会上的日渐泛滥的伪科学,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利用科学的方法揭露伪科学的真面目。我们迫在眉睫的任务是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倡科学精神,拒绝伪科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注重动员社会力量,突出科普工作重点,创新科普工作方法,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动员更多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贯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发挥科普主要社会力量作用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作者单位: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